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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知情人士回忆,一次县公安局的主要领导李某来派出所检查工作,尚军被安排去陪酒。散场时,李某喝多了,所长安排尚军到宾馆去照顾他。李某一把拉住她的手说:“小尚,还是你知道关心我啊……”然后就不老实起来……尚军一边应付着李某,一边说:“听说所里还缺一个副所长……”李某马上明白了,说:“你放心,副所长就是你的了。”尚军便倒在了李某怀中。很快尚军就成了派出所副所长,不久又当上了指导员。
新来的公安局领导知道尚军与前任领导有风流韵事后,不久就找个理由把她调到了一个偏远的派出所任职。尚军不甘心,她又找到已调任县法院副院长的李某,让他把自己调到县法院工作。在李某的引荐下,尚军顺利调入县法院,并凭着自己的身体“本钱”,博得了县里主要领导的好感。结果她用了不到3年的时间,就当上了县法院的副院长。
“尚军从副科级升到副厅级,用了不到6年时间,简直是坐直升飞机啊。”一位熟悉尚军的法官表达了对尚军快速提拔的感慨,“民间关于尚军‘以色谋权’的说法是有根据的。”“王昭耀主政阜阳四年多,尚军从副科级一下子升到副厅级,如果没有王的鼎力相助,是不可能升得这么快的。”
1990年春的一天,时任阜阳地委书记的王昭耀到县法院检查工作,尚军觉得大靠山就在眼前,一定要想办法靠上。于是从汇报工作到吃饭的酒桌上,她都使出了浑身解数,充分表现自己,很快就吸引住了王昭耀的眼球。
知情者透露,当时尚军见已经达到了初步目的,于是隔三岔五就跟比她大8岁的王昭耀“打成一片”。不久,尚军就坐上了太和县人民法院院长的宝座。王昭耀的家属在200公里外的宿州市,因此,为了方便跟王昭耀“厮混”,尚军在阜阳市买了套房子,每到周末就名正言顺地回到“家”里,而这个“家”的“男主人”自然就是王昭耀了。
不久,王昭耀告诉尚军,他很快就要到省里任职,尚军觉得跟他提要求的时候也到了,就说:“我要是能调到阜阳来工作,以后到合肥看你就方便多了。”王昭耀当即表态,让尚军到阜阳中院任副院长。果然,在王昭耀当上安徽省副省长刚刚4个月的时候,尚军就如愿升任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昭耀高升之后,王怀忠成了新任地委书记。尚军又千方百计接触王怀忠,而王怀忠早知道尚军与王昭耀的关系,正愁无法接触上王副省长呢。一次,王怀忠到市中院视察工作,中午吃饭时,尚军主动坐到王怀忠的旁边。两人当着很多人的面在酒桌上眉来眼去。很快,尚军就成了王怀忠在阜阳国际大酒店总统套房住处的常客。在“二王”的关照下,尚军很快升任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随着官位的升高,尚军的权力越来越大,她利用自己分管的工作,插手各种人事安排。如果她自己搞不定,就利用与“二王”的特殊关系去摆平,直至干预司法。
随着“二王”的先后倒下,尚军变得惶惶不可终日,甚至请了一段时间的病假。2005年5月,她曾经分管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犯罪“窝案”被揭开了盖子,从法院副院长到刑事庭、执行庭等正副庭长及一般法官,众多涉案人员被抓。落马的法官为求宽大处理,供出了法院高层领导。而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落马后,牵出了尚军等人。
2005年7月初,尚军接到通知,省政府要调她任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见惯了倒台过程的尚军明白,这是个“调虎离山”之计,自己的末日到了,3个月后,尚军便被有关部门“双规”。2005年10月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宣布免去尚军省卫生厅副厅长职务。据新华社消息,在对其进行审查期间,尚军交代了自己和“二王”等人的特殊关系,承认自己“以色谋权”的事实。
在公安系统。2005年1月原阜阳市交警支队队长韩明亭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获刑11年。此案还牵带出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种永纪、颍泉公安分局政委武献飞、市国家安全局局长闪步轩等50余人。
2005年8月3日,原阜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种永纪涉嫌受贿、贪污、私藏枪支弹药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公开宣判,种被判处无期徒刑。
把事情捋到这里,王国庆就想,阜阳这个地方实在是烂透了。
第九卷 风云迷离 第815章 带病上岗
王国庆想,一个地方的党风、政风和那里的一把手的形象关系甚大,可以说一把手的喜好起了主导的作用。如果一把手是一个两袖清风、埋头苦干的人,那个地方的风气肯定坏不到哪里去。相反,一把手如果是贪色、贪财、贪功、贪名,可以肯定,那个地方的风气好不到哪里去。
这就是所谓的“楚王爱细腰,宫人多饿死”。
安徽阜阳这个地方,碰到了像王昭耀、王怀忠这样的两任市委书记,遇上了像李和中、肖作新这样的两任市长,难怪阜阳的官场会地震不断,前腐后继。
在阜阳法院三任院长相继落马后,因为涉案人员太多,一些曾经行贿的官员仍然知居要职,这引起了社会上的强列反响。
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导掀起了波澜。
2007年1月底,震惊全国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阜阳中院”)腐败窝案相继作出一审判决,阜阳中院先后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被判入狱。记者日前赴阜阳调查获悉,尽管腐败窝案判决已经一年有余,但一些行贿者却毫发无损,仍然戴着买来的“乌纱帽”。
何涛就是其中一名行贿者,他曾连续向刘家义、张自民两任法院院长行贿15次。然而腐败窝案判决半月后,在2007年2月召开的界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换届选举中,何涛却得以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2007年1月29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家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家义犯受贿罪,何涛的行贿行为赫然在目。判决书称:从1998年到2004年,何涛先后14次向被告人刘家义行贿共人民币3。2万元。在刘家义的关照下,何涛先从阜阳中院一名助理审判员,晋升为阜阳中院审判员、经济审判二庭副庭长,后又经刘家义推荐,于2003年3月被任命为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何涛行贿的事实已经被当作反腐教育l的反面教材,在安徽省政法委编撰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一书中,第89页详细载明何涛给张自民送钱的经过。
然而,令人惊奇的是,在两案判决内容公开报道的半个月后,在界首市换届选举中,何涛连任界首市法院院长。
其实,在处理三任中院院长的案件中,行贿多次并得以连任法院院长的还不止何涛一人。
在刘家义的判决书中,李松涛的行贿事实紧随何涛之后,位列第10项,两人行贿数额、时间、次数几乎相同。
法院审理查明:刘家义先后15次共收受李松涛人民币2。3万元,在刘的帮助下,同是阜阳中院助理审判员的李松涛于1999年7月被任命为阜阳中院审判员、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同样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一书中,也详细记载了张自民先后收受李松涛贿款3万元、于2005年提名李松涛为颍上县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的事实。同样在换届选举期间,2007年3月22日,颍上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松涛为颍上县人民法院院长。
阜阳市纪委的一名知情说:“(中院窝案)受牵连干部数量大,阜阳市委非常慎重。”在这个问题上,阜阳市委进行了反复研究后最后确定了方案,在2007年,给受牵连的干部们下了结论。给他们一颗定心丸。不能让他们整天惶惶不可终日,影响工作。他说,后来市里决定,副处级以上干部由市纪委下结论,副处以下,由县(区)纪委负责下结论。阜阳市纪委证实,除了少数年龄大的退居二线,或者有严重问题被撤职查处,问题干部们大多数都还在原来的位子上。
有知情人透露,对众多“问题干部”来说,这个结论不啻为一大喜讯,他们的思想包袱没了,再也不怕别人告状了,更重要的是,他们买来的乌纱帽在这次结论之后,真正合法了,当中的一些人甚至得到了升迁。
尽管一个个腐败案均已结案,有的甚至结案已经6年,但牵连在内的官员们却一直没有一个定论,为何难以处置?自1997年开始,阜阳市决定人事冻结,具体做法是封存各单位人事章,如确需进人,需市委、市政府、编办、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