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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货是主角吗-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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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大哥!”阮蓂粗声粗气地说道,同时重重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别TMD废话了,快点指点一下啦!”

“我知道啦……”无奈,我只好把自己想到的不足点说了出来,“最关键的果然还是题材吧,勇者战魔王已经是被用到烂的老梗了,如果没有一点新意,很难成功的。所以,我的建议是最好在勇者和魔王的立场上做一些变动……最重要的是体现出……新意!”

“哦!这个我知道,”阮蓂没等我说完就打断道,“我记得以前看过一部漫画,里面的魔王是个美女,勇者是个超级帅哥,然后魔王和勇者就在一起‘啪啪啪’了,想想都觉得那啥呢……”

呃……那个……我想说的不是这个啊……

因为说到明显奇怪的话题,步芝一脸茫然。

“咳咳……”我干咳一声,一本正经地说道,“勇者喜欢上魔王的情节也已经比较多了。诸如某个打工仔魔王跟上班族勇者啪啪啪……啊呸!请忽略掉‘啪啪啪’,总之……不管是‘女勇者男魔王’亦或是‘女魔王男勇者’,双方之间啪啪啪……口误……摩擦出爱情的火花的情节也已经是比较老套了。”

“照你这么说该怎么办?”阮蓂因为自己的提案被否决,一脸不爽,“难道说……男女之间的啪啪啪的故事已经没有多少看头了,所以你的建议是写男魔王与男勇者之间不可告人的故事!”

噗!阮蓂的话一出口,就连我差点没吐血三升。大姐,你究竟是怎么才会导出这样的结论啊!我明明想说的是,把魔王描写成反派,勇者描写成比魔王更加反派的反派啊!

“哦!原来如此!”更让我无语的是,步芝居然十分赞同地点点头,同时不知何时拿出了笔记本,在上面记录起来。

不对啊!妹纸,你不能被这样子忽悠啊!

“好了,下一点!”阮蓂催促道。

算了……反正不是我写小说,我管这么多干啥?就这么凑合着弄吧。

“接下来就是站在主角一方的伙伴的设定了。当然了,以前流行的是热血主角与冷酷配角的搭配。就比如说那个热血肌肉男和三无眼镜男的组合,很是火了一把……我的建议是……”

“我想到了!”阮蓂又打断了我,“所以这次的主角身边的伙伴干脆就也喜欢上了魔王,然后跟主角争抢!”

靠!大姐,你这已经不是西方奇幻小说了,而是披着奇幻外衣的耽美言情小说吧!

算了……我已经无力吐槽了,我还是随便扯两句糊弄过去吧。反正……都是阮蓂的想法,即使写出来的小说烂得不行也跟我无关。

“重要配角最好设计得新颖一点,不能老是按照一般人的想法……”

“有了!干脆让那个配角变成伪娘吧!”

伪娘?哦……确实伪娘曾经也火过一段时间呢……

“只是光有伪娘属性也不行……我觉得应该抛弃传统的勇者队伍组成,写出一点想法。”

“我知道了!”步芝也激动地举手说,“干脆让魔物史莱姆加入勇者的队伍吧!”

“史莱姆?”阮蓂一脸不解。

“史莱姆吗?”我想了想,确实勇者队伍里的史莱姆还是比较少见的,“这样写说不定有戏呢。”

……

然后……我们一直讨论到了深夜,连晚饭夜宵都没有吃。

……

接着,一个月之后,小说月刊上再度连载了步芝的小说……

小说标题是《主角魂!!》,讲述了女勇者琉伊斯与伙伴史莱姆的冒险故事。故事中的魔王也被写成了美女,并且发生了女勇者与史莱姆争风吃醋,只为博得魔王一笑的情节……

唔……貌似她把那些英俊男二号的写作套路套用到了史莱姆的身上呢。——这是我看过之后的唯一感想。顺带一提,这种肥皂剧男二号的写作套路还是阮蓂推荐给步芝的。

这……该怎么形容呢?

老实说的话……

“啊……无聊透顶呢。”阮蓂今天又来到我家蹭饭吃,这厮仗着自己是非人,全然无视我锁好的家门,一次又一次粗暴地把我的家门踹开……搞得我现在都有一种干脆以后别锁门了的冲动……

“那个……这好歹也是修改过的诶……”

“无聊就是无聊啊,尤其是‘史莱姆’做勇者的伙伴,怎么想都觉得是作者脑子抽了吧。而且勇者和魔王两个女人之间啪啪啪出爱情火花,怎么看都觉得白痴。”

喂!拜托好不好!第一个设定是步芝的你批评也无所谓,第二个设定完全是你的主意吧!那天晚上你特地把最初的男男之恋改成了女女之恋,你难道忘记了吗!

这种时候我也不好吐槽,只能在心中对步芝感到抱歉。

“话说回来,为什么她的文章这么简单就能连载啊?”

“哈?你问这个?”阮蓂想了想,旋即无奈地摆了摆手,“谁知道呢,反正她就是火了呗。因为有万千粉丝追捧,所以写得再烂也没问题呢。”

我不置可否。反正这件事跟我的关系不大。

仅仅是,偶然间的一个小插曲罢了,我还是“我”,我还是得为了那少的可怜的阳寿四处奔波。

所以,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很快就被我忘记了。

在烧酒之前

更新时间2014…5…18 22:32:10  字数:99

jK:鉴于此文有各类不血腥不暴力的镜头出现,所以读者请自备墨镜以免被误伤。这一训里,我们将会跟随何南童鞋走进非人的世界,所以期待着正常吐槽剧情的各位可以洗洗睡了。因为即使是吐槽,也是非正常的吐槽啊!

第一烧 这位小哥请留步,我看你印堂发黑啊

“这位小哥请留步!”

我迎面走向一位看起来颇为年轻的男生,看他身上的校服,应该是私立的初中吧。不过他完全没有理会我,自顾自地走开了。

嘛……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漫无目的地行走在大街上,我来回扫视着那些擦肩而过的行人。平心而论,自从死后重生以来,我是很少干回老本行了。

但是,人生如此多艰,引潦倒吾辈必折腰。

拥有一定的节操是值得尊敬的,能够一直做正常定义下的好事也是值得夸赞的,但是,如果这样做,我是没办法活下去的。“勿以善小而不为”我做得到,“勿以恶小而为之”我就做不到了。

最近,因为发传单的临时工作吃不开,我已经好几天没有收入了。而为了应付瑀蛇这头吃货,我还不得不时不时地下馆子。面临资金拮据的窘境,我只好重操旧业——骗人。

当然了,这种事也算不上骗,因为我们这一行一般自称平觚。什么叫“平觚”?简单说来,这就要扯到当年的孔老二了,那家伙说道“觚不觚,觚哉?”意思是……

哎呀,不好意思,又找到目标了。具体解释以后再说,总之须得明白,哥干的事是圣人的事儿,能叫“骗”么?

我再度向前走去,激动地说道:

“小哥,请留步啊!请留步!”

这一次,我的挽留似乎起到了作用,那名背着书包的小男生茫然地转过头来。

看他一脸傻乎乎的愣头青样子,我都有点不忍心不去骗他了。奶奶的,好歹咱也是平觚,怎么可能放过眼前的肥羊?放心,咱虽然是平觚,但是是有道德,有节操的平觚,绝对不会下手太狠的。

“那个事情是这样的……”我装出了一副为难的神情,只是还没等我说出事先编好的台词,突然一个穿着黑色袍子的人从一旁撞了出来,一下子拽住了我的手。

“小子!你有血光之灾啊!”

尼玛?我勒个去的,这都TMD能遇上抢生意的?不对啊,这货抓住的是我的手……我靠!这不是抢生意,是黑吃黑啊!

第二烧 身为骗子你要有一点取名的艺术细胞

(jK:啊……要说新书的开坑时间的话,理所当然是《訾悲》完结之后了。根据本人的预计是两年后……毕竟感觉《訾悲》的行文跨度明显要超过《百家争命》……目测《訾悲》会成为本人笔下第一本超过100W字的作品吧。神马?有人问《这货》算什么?算丫的凉拌菜啊!闲聊扯淡了这么多题外话,即使总字数超过了100W,水分有多少大家心里明白就行。)

下面是提问时间,当你在大街上遇到外表可疑的人物猝不及防地抓住你的手的时候,该怎么应对呢?

A、当即甩开对方的手,接着快步走开。

B、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叫非礼。

C、冷静淡定,询问对方的真意。

在这里浅浅分析一下三个选项。选择A,可以说是最不给对方面子的选择,如果对方属于那种暴脾气的话,那估计就比较危险了。

选择B,虽然看上去想那么一回事,不过还是要考虑前提的。首先,你本人得是女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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