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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来吃饭的、自己又想看演出的,在吃罢之后,自然就会带着吃饭时所坐的凳子绕上一圈,到舞台正前方等候去了。那些不想看演出的,屁股才刚刚挪了位,凳子就已经被等在一旁的众人哄抢而去了。许多人过来观看演出,但自己又没带凳子,于是,他们就将主意打到了我们家。
似乎只是眨眼的功夫,宽大的晒场上,十几张大圆桌旁,除了依然坐着吃饭的,就再也找不到一张空凳子了。由此就不难看出,军乐队那野蛮噪音冲撞式的宣传效果之好了。可惜,效果太好了,这弊端也就逐渐显露了出来。在晒场上的凳子被“洗劫一空”之后,还依然没争到(方言,即抢到之意)凳子的人们,就开始将主意打到我们家室内的凳子上了。很快,只要是没人坐的,无论是椅子还是凳子,就都被他们“洗劫”而去了。最后,就造就出了这样一种可悲的情况,没有去观看演出的亲朋好友们想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一会儿都成了一种奢望。
第237章 驯服野马
吃罢晚饭,我身边很快就聚集了一大批没有观看演出的亲朋好友。其中,有一人,给我印象特别深刻。他,算是我们的家的远房亲戚。年龄要比我大上不少,按照辈分,我应该称其一声“姨哥”。他就是那个今天提前过来后被安排着帮助剥蒜头的母亲姨姐的大儿子。母亲的姨姐,我自然要称呼一声“姨娘”,她的儿子当然就是我的姨兄了。
我的这位并非嫡亲的姨娘,也算得上是一位可怜之人了,小时候不知道患过什么病,虽然最终性命是保住了,但却对智力和身体的成长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姨娘算不上白痴,但却不精明,属于反应要比别人慢上半拍的那种;姨娘的身材很矮,即便是成年之后,看上去也如同小孩子一般,只能勉强算是比侏儒强上半分。就姨娘这样的智力和身材,自是嫁不到好人家的。她的老伴,也就是我的姨父,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好在,从外表看来还算是高大英俊的那种,并且自始至终对姨娘都非常好。只是,姨夫实在是太老实了,老实得除了干死活之外,其它就什么都不会了。因此,一直以来,他们的家境都不是太好。
姨娘智力偏低,姨父人又太老实,因此他们在管教自己孩子的时候,难免就会出些问题。有时候,他们甚至会被孩子反将一军而无言以对。久而久之,他们的大儿子,也就是给我印象特别深刻的那位姨哥,就变得无法无天起来。学不好好上不说,还到外面胡混混。到后来,直接就变成了一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其名声之恶,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本村了。就连亲朋好友们提到都尽皆嗤之以鼻。只要是正经人,就没有避之唯恐不及的。
初中毕业了,游手好闲;十八,游手好闲;二十了,依然游手好闲……这任谁能受得了?最最关键的是,姨娘家家徒四壁,穷得叮当响。就是老两口想,那也养不起闲人啊!姨娘和姨父急了,但他们两个对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实在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在万般无奈之下,他们才想起向父亲寻求帮助。
父亲是极具同情心的,再加上当时事业正值鼎盛时期,身边多带个人,根本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因此在姨娘、姨父的恳请之下,父亲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地就答应了下来。
怎么说,我们跟姨娘家也算是亲戚,因此,对我这个不争气的姨兄的总总恶行,父亲是知之甚详的。父亲知道,自己即将接受的就是一烫手山芋,但出于对姨娘一家的同情,父亲还是义无反顾地决定帮他们一把。这当中兴许有亲戚的情分在里面,但从中也不难看出父亲那乐于助人的高尚品质。同样是他们亲戚的小舅舅的就曾经强烈反对过。当然,小舅舅一方面是恨铁不成钢,一方面是为父亲的事业考虑,毕竟小舅舅本身也就是父亲给带出去的。
我的这位姨兄从此之后就成了父亲的嫡传徒弟,这是他的另一个身份。他完全就是一匹不受任何规矩的野马,到了工地之后,依然任意妄为。父亲作为他的师父,自然会多加管教,但起初,这头野马往往会起毛(方言,这是一种形象的说法,就如同棉织品起毛后扎手一般,在老师教育学生或者长辈教育晚辈的时候,学生和晚辈表现出的明显不服从管教的情绪,在我们这里通常就会被称之为“起毛”),悍然跟父亲对着干。他很大程度上遗传了姨父的身材,因此看上去可要比父亲高大健壮了许多,再加上,一直混混着,早就养成了好勇斗狠的习性。换做他人,见到这样的情况,除了摇头叹息将其遣返之外,应该就不会再过多地做什么了。毕竟,这小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废了也就废了。可是,父亲却是个重信守诺的人,既然已经答应了姨娘、姨夫,那么就一定会尽力而为。于是乎,狠的就遇到了一个更狠的。只要这头野马一发毛,父亲就会以更为强大的气势给压制过去。经过多次强烈碰撞,这头不受规矩的野马终于被父亲给揍得服服帖帖了。父亲虽然身材不高,但却遗传了爷爷的力大无穷。记得小时候,我就看到过爷爷只在一人配合之下就将一头猪给制服并宰杀完毕的场面。因此,自以为人高马大的姨兄在父亲手下吃亏也就在所难免了。
也许,以暴制暴,并非是最好的方法,但这样的方法用在那头不受任何规矩的野马身上,效果却出奇地好。姨兄终于被父亲给驯得服帖了,自此之后,见到父亲,就如同老鼠见到猫一般。父亲让他往东,他就绝不敢往西。可惜,我的这位姨兄混混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些,文化基础实在太差,因此,父亲的手艺他最终也不过学了个三四成。但,这已经是非常了不得的一件事情了!如果不是父亲,那么他根本就不可能安下心来去学什么技艺;如果不是父亲竭尽所能地挽救,那么他就只可能一直是个混混。
那时的建筑行业,还是一个非常吃香的行业,从事这项行业的人,待遇是非常优厚的。一个人习性是很难一下子完全转变的,但即便是胡花的情况下,我的这位姨兄每年还是能够给自己的家庭做出一定的经济贡献的。原来,只花钱不赚钱,现在,不仅不需要再花家里的钱,相反还能多多少少地贴补一些家用。因此,自姨兄手艺有成之后,姨娘家的家境就在逐渐地改善着。
感谢父亲的不仅仅是姨娘和姨父,还有被驯服了野马自己。原来胡混混的时候,虽然自由,但毕竟受到了极大经济上的掣肘。就姨娘家的家庭情况,他能从家里弄出多少钱来花?但,现在,自己有了收入,那就完全不同了。做什么事情都有了底气,同时,原本鄙视他的村民看他的眼神都已经发生了变化。他原先再怎么混混,但也知道自己家中还有生他养他的父母。每逢年底,他都很享受将一沓钞票递给父母时父母那泪光泛起的激动眼神。
第238章 近亲结婚
自此之后,野马的“野性”就大为收敛。跟以前相比,给人的感觉,他完全就像换了个人一般。只不过,那种骨子里的“野性”可并没有完全消失。除了父亲,即便是长辈如若对他说得重了,很多情况之下,他都会顶嘴,甚至会起起毛来。这个时候,他会挥舞起拳头,威胁着要动武。因此,即便是转变之后的他,在亲朋好友之中也并非十分待见的。
在这一点上,小舅舅可是感触颇深的。小舅舅跟小舅妈乃是亲上加亲,属于近亲结婚的那种。现在,这样的情况已经非常罕见了,但在我父母那一辈人中,还是有不少人近亲结婚的。也正是因为近亲结婚,所以小舅舅和小舅妈生了好几个孩子,情况都不怎么好。有些刚出生就没了。我至今都记得,其中有一个孩子,收是收起来(方言,指孩子出生后养活之意)了,但却是个残疾。据说,那个孩子刚刚出生的时候,是双脚脚底板紧贴在一处的,并且双脚跟正常孩子相比,有些细得不正常。那个孩子一直都不能走路。
那时,外婆尚且健在。自此之后,这个孩子就成了外婆甩不开的包袱。外婆到哪里,这个孩子就会跟到哪里。可以说,那个孩子的一生,几乎就是与外婆形影不离的。那个孩子,可以离开自己的父母,但却绝对无法离开外婆。外婆细心呵护着那个孩子生活的方方面面。
那个孩子虽然腿不能走路,但智力却没有一点问题。我有时候在想,如果他上学的话,那么说不准成绩会比我好得多。只不过因为他的残疾,所以小舅舅和小舅妈也就没有赋予他上学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