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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传-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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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

我不会再说贬低别人的话,因为那没有意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精彩,我不在执着于自己书点击多少,收藏多少,红票多少。主要是让喜欢我的人还会继续喜欢,把心中完整的葵花传写出来,让大家能够在口味单调的时候品尝到一种异样的味道。是辣是苦是咸是酸?全凭众人评说。

公主病

不知不觉,一百万了。

虽然这个开场白及其富有小学生作文的韵味,但是是我此时心情的真实写照。

我本想写一些很煽情很狗血很歇斯底里的话博取红票,收藏和点击。但是此时却是真正静下了心来,想说点别的。

我刚开始写《葵花传》,就是在看了因为自己对一些老版武侠片及其实体武侠小说的热爱。

但是写着写着,我的大纲越来越扩张,从计划写二卷一下子扩增到了三卷。从纯武侠到武侠与军史相结合,然后到向传统神怪小说汲取一些营养,将三种元素融为一体???(我好像是又自卖自夸上了)

我的初衷也由此改变,自己也明白这样的做法很是不讨好,很是冒险,因为喜欢某样东西的有时候会讨厌另一种元素,喜欢另一种元素的人很可能又不喜欢大杂烩似的文体。

很多读者都是阵营分明的。他们很多人都是冲着某位大神的名气来的,作为一个新写手,根本没有任何与大神抗衡的资本。别说‘抗衡’这么不和谐的词。其实莫说抗衡,光是看看人家的日点击,就可以把自己打击死。

因此,我不指望自己能像四姨那般的顺畅,第一本书就获得如此大的成功。因为自己自认读的书不少,但都是实体书;网文一本没彻底读过。

对于网文的本质缺乏很深的体会和深层次的理解,我现在回头看看自己写的书,就感到一个字,乱。

由于种种元素混杂在一体的不良反应我总算是深深的体会到了,但是如果再重来一次的话,我还是选择尝试!

因为我想再多一本中规中矩的仙侠和玄幻,或是军史应该没有什么新意,单一的模式,单一的拣拣拣杀杀杀,单一的泡妞无数欺男霸女猥亵无度还最后落个‘真性情’的美誉???就算是再好的文笔和剧情,也有厌倦的时候,也有审美疲劳的时候。

我的想法就是将珍珠窜连起来,不想走寻常路!但是看今天的成绩,虽然几次推荐的效果都不错,但是成绩相当的惨淡。虽然有武侠题材江河日下的原因,但是衔接的不怎么成功自然,是主要原因。

我一开始愤世嫉俗的以为,永生就是一个开头烂俗的地地道道的商业文,老子是癞蛤蟆是一部纯装逼不打折的真实写照,其余的几个不是写得像烂大街网页网游的桥段“什么蝎子???晶石???”就是走下三路剑法;唯有一个流浪的蛤蟆笔法正统。

但是有一天我的想法高变了,这源于一首歌。

那是我最讨厌的一个歌手————周杰伦唱的歌。

那天我正在卡文,心情郁闷中。

于是我熟练的打开酷狗,看到首页有周杰伦这个家伙的一首新歌,名字很娘,叫做《公主病》。

我不知道那根筋不对,将它点击了。

一阵很可爱很卡哇伊类型的音乐从我的破旧的中档音响里飘出来,那种欢快的曲风和歌词让我心情一下子舒畅起来。

听完了一遍,我又点击了单曲循环,开始重复重复再重复的听这宛如儿歌般活泼的歌曲。

原本阻塞的思绪一下子畅通起来。那一天,我爆发了。我突破了自己的极限:一万五千字,并且细细检查起来一点也不水。

我顿时明白调解情绪对一个写手来说是多么重要,尤其是我这种扑街的写手。

但带给我好心情的真是我一向鄙视和讨厌的歌手带来的。这使我开始意识到,并不是晦涩难懂的深沉和板砖一样的平平整整规规矩矩才是大家唯一需要的东西。

快乐,愉悦,换言之“爽”才是网文最重要的元素,也是它的特点和长处所在。

所有成功的作品虽然披着或是高深,或是不羁,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让人爱看。(废话)

使人欲罢不能,看完后浑身的毛孔无一处不顺畅,一股荡气回肠之情徜徉在心中???最好还能给人一点小小的启迪(没有也行)??这就是好作品!

我知道仍然有很多朋友对不喜欢这个不喜欢那个,但是我已经不像过去那样对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嗤之于鼻冷嘲热讽。

因为我知道,说不定那本书正给无数平凡而又热爱文学的读者带来好心情。

那说不定就是他的‘公主病’,是永远治不好也不需要去治的。

天道酬勤

我都不敢相信,前几天我竟然写出这么烂的文章来。收藏一下子掉了4个,在写的时候我的头一个劲的疼,好像在抵抗,又好像在呕吐。

估计跟那几天的感冒有关系吧,但是找借口应该不是正确对待问题的态度,我觉得读者眼睛真是雪亮雪亮的,一旦文章的品质有下降,立刻就掉收藏。

这说明读者是最聪明的,任何自作聪明的作者试图贴胸毛装大个的做法都是十分愚蠢的,为了对读者负责,我决定在状态不佳的时候绝对不写一个字,宁缺苟烂,这本书已经写了快二百万字了,我也将会逐渐的对部分章节做出一些修订,我想这样对读者更加负责一些。

相信大家都看了林书豪最近的表现了,虽然有人纠结于他的国籍和今天比赛时场边晃过的青天白日旗,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既然是看球,就不要关注球赛以外的事情。

有些球迷看完林的比赛之后大呼:“妈呀!简直就像是在YY小说!一个几次被裁,连住的地方都没有的边缘球员,一个饮水机的长期管理者,一个被人用底薪76万签来的‘临时工’居然掀起了这么大的风浪!

昨天晚上我跟写手群里一个同样是篮球发烧友的哥们聊了半天,他觉得昨天那场胜湖人的球‘有些假’,那些防守林的人好像都没有积极的扑上去防守一般。

他的看法颇具代表性,虽然现在铺天盖地的都是林书豪的粉丝,就算是不大爱看球的人也都知道了他的名字,大家谈论的焦点也集中在他身上。但是仍然有很多人质疑他的能力以及这几场高数据比赛的含金量。

我细细的观看了这几场比赛,当然,我不是专业的体育评论员,但是有一点我想大家看得都很明白,那就是林的能力比起他之前在火箭,在勇士要强很多,这个夏天他肯定进行了苦练,是那种高强度的,科学性和系统性的训练。

林的崛起让我想起了一个人,那就是现在步行者队的当家球星格兰杰。

我记得当年在篮球网站得到他的第一条消息就是“格兰杰夏日苦练,二十天瘦了五磅!”

那个时候他还没有成为球星,还没有真正的打出自己的风格,他仅仅是一个长得很不起眼,普普通通的十七顺位的新秀。那时候他在场上的上场时间很不稳定仅有7。45分和4。5个篮板进账,除了盖帽惊人外,被人认为顶多是一个可以下赛季竞争最佳第六人的角色。

然而,在休赛期,他没有丝毫的松懈,苦练力量和技巧,反复研究各大顶级巨星的得分招式,终于天道酬勤,在下一个赛季呈现井喷式的大爆发!从7。4分一跃到14。5分,成为球队不可缺少的一员。

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布兰顿?罗伊。

说实话,我个人不大喜欢罗伊,他的长相实在不讨人喜欢(请原谅我的肤浅,无知,和粗俗)两个鼻孔好像是朝天长一般,还露出很浓重的鼻毛来。

现在虽然他由于伤病已经退役了,但是尽管如此,也不能抹杀他的优异和拼搏精神,作为一个选秀前被人断言“最多只是一个合格的角色球员”的六号秀,他比历史上很多的六号秀要优秀的多。还记得在中国效力的怀特吗?他是六号秀。还记得四处淘金的柴克里斯奇(这个厉害点),他也是六号秀。我们的易建联,算了,不提也罢。

罗伊早些年间由于学习成绩较差的原因,以至于不能上任何一所大学,他的家庭条件不好,只有去码头当洗船的小工。

他也许这一辈子就这么过下去,直到有一天,一个老人在他那里洗船的时候看了看他高大的身材说道:“孩子,你不能在这样下去,你还年轻。”

为了进大学,他努力地复习了一年,终于上了大学,并顺理成章的成为校队主力,选秀,中选六号秀,他总算开始登上了自己的舞台。

就是这个样子毫不起眼的小子,公然在更衣室里对抗当时开拓者的老大兰多夫,因为兰多夫输了球后把责任都推到后卫身上,而那场比赛表现优异的罗伊毫不客气的回击了他。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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