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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人民医院里,正在输血的金爷脸色苍白,把闻讯赶来的大刚骂的狗血喷头:“你丫的当时就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金爷的住处一向戒备森严,我哪里想到能发生这样的事。”
大刚苦着脸,心里暗自腹诽,你可是金爷,谁能知道你连个女人都对付不了。
金爷口沫横飞,怒骂了十几分钟后才想起来正事,“你之前说的事让人先盯着,不要在人间仙境动手,等他落单了再说,先把那个女人给我抓回来,我不把她卖到非洲去我就不叫金爷。”
“好的,金爷,您别生气,好好养伤,我这就去办,把手下的兄弟全撒出去,一定把那娘们给抓回来。”
大刚见他终于不骂自己了,这才松了口气,连忙告辞离开,走到病房门口才想起来转身问道:“那女人叫什么名字?是干什么的?”
“她是两个月前到我名下的康宁会所应聘服务员的,现在是会所的大堂经理,就住在会所里,但我估计她现在已经跑路了,你们赶紧追。”
金爷咳嗽两声,皱了皱眉头回忆了一下:“她叫什么来着……叫……噢,对了,叫李翠华。”
就在金爷手下的势力在全力搜捕李翠华时,苏哲也接到了张辉的电话:“乌木里村我去了,你说的那个李翠华确有其人,但是已经在两个多月前离开了。”
“离开了?怎么可能?”苏哲对这个结果感到很意外:“那他老公张振民呢?”
“张振民还在,是那里的村长。”
张辉的声音里带着浓浓的八卦:“你所说的那个李翠华就是张振民的老婆,哎,苏哲,你不会是和有夫之妇有一腿吧?”
“别胡说八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怎么会离开。”
苏哲心虚的看了一眼正在聊天的安静等人,见她们没有注意自己才松了口气。
“我在乌木里村打听过,那里的村民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李翠华突然就离开了乌木里村,张振民还亲自送她走的。”
张辉顿了顿,似乎在组织语言:“你也知道偏僻落后的村庄最喜欢的就是家长里短,大家都认为她是被张振民休掉了,最后还是张振民站出来解释,说他和李翠华始终没有结婚,只是把她当妹妹看待,现在她有了自己喜欢的人,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了,让大家不要瞎议论。”
苏哲浑身僵硬,想起那个热情好客的张振民,心里泛起浓浓的歉疚,他是个好人啊,可自己却给他戴了绿帽子。
但是李翠华为什么会离开?难道她又爱上别人了?
“她离开多久了?”苏哲连忙问道。
“三个月左右吧,我说她和你到底怎么回事啊?张振民说她喜欢的人不会就是你吧?”
张辉语气里带着一抹戏谑。
“行了,我曾经受过伤,被李翠华救了,我就是想报答她一下,哪有那么多事,挂了。”
苏哲下意识的选择了隐瞒,毕竟勾搭有夫之妇可不是那么光彩的事。
挂了电话,他的心中却泛起不安,这丫头会不会是来找自己了?按照时间推算,她应该是在自己刚离开那几天就离开了。
虽然她性格很是泼辣豪爽,但长期生活在那个偏僻淳朴的小村庄,哪里知道世间人心的险恶?她不会出什么事吧?
想到这里,他的心情莫名的烦躁起来,想要迫不及待去找她,但却有种束手无策的感觉。
其实他和李翠华更多的像是酒后乱性的一夜情,是一次艳遇,要说有多深的感情那是不可能的。
如果是以前,苏哲早就拍了拍屁股,潇洒的离开,毕竟你情我愿,没有什么好多说的。
但自从第一次用出星妖大招掉阶重新筑基后,他的骨子里就多了一样东西,那种东西叫做责任心。
第411章 巧遇文雨菲
责任心的爆棚注定会让苏哲的人生因此而变的更加复杂,也愈加的忙碌,但他从不后悔,也乐在其中。
骨子里越来越霸道的性格和越来越强的占有欲让他明白,想要得到多少就要付出多少。
看着如花美眷,这让他觉得所有付出都是值得的。
他的观念也慢慢的发生了改变,以前他绝不会为了喝奶而养一只奶牛。
但现在的他都有了开奶牛场的心思,只要是喝的对味的奶,统统把奶牛养起来。
他并不知道,这是星妖血脉的强势霸道对他潜移默化的影响。
就算知道,他也不会在意,毕竟和他有过关系的女人,他也无法容忍她们再爬上别的男人的床。
当初和李翠华分开时,苏哲虽然觉得有愧于张振民,但内心深处还是希望李翠华能跟自己走的。
李翠华没有及时回应,这让他内心充满了挫败感,现在得知李翠华很有可能第二天就来寻找自己了,这让他心里有一种莫名的窃喜。
伴随而来的就是对李翠华安危的担忧,毕竟在偏僻村庄长大的她性格很淳朴,根本就不懂人心的险恶。
这丫头恐怕被人卖了还在帮人家数钱吧,苏哲有些宠溺又有些烦躁的想着。
她只知道自己的名字叫苏哲,其他的却一无所知,她到底会到哪里找自己呢?
苏哲拧着眉头,苦苦的思索着,两人当时喝了很多酒,也聊了很多。
但由于自己身份的特殊性再加上长期以来养成的纪律性,对自己的真实情况却是只字未提,这也导致李翠华就是想找自己也不知道去哪里找。
他恨不得让张辉再去问问张振民知不知道李翠华到底去了哪里。
但一想到自己把人家的媳妇都勾搭跑了,苏哲实在是没脸去面对他。
他仔细的回忆着两人说过的话,突然眼睛一亮,李翠华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在交谈中苏哲却发现她其实是个很聪慧的女人。
如果这女人真够聪明的话,那么她最有可能来的地方就是燕京。
苏哲是在燕京长大的,所谓乡音无改鬓毛催,除非刻意改变,否则他的口音始终是标准的京片子。
在乌木里村时,苏哲很放松,并没有去刻意的改变口音。
那李翠华如果来找自己的话,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根据自己的口音来燕京了。
事实证明苏哲猜测的是正确的,李翠华确实是凭借着这一点才来燕京大海捞针般的寻找他。
从未出过远门的李翠华初到燕京,两眼一抹黑,这才意识到自己把事情想的简单了。
为了生存,她在饭店当过服务员,在酒吧当过卖酒小妹,帮人发过传单,还到工地上搬过砖头。
但没有一样工作是能做的长久的,谁让她长的祸国殃民,魅惑众生呢。
当服务员被客人调戏,她那个暴脾气哪里受得了,直接给人开了瓢跑路。
在酒吧就更不用说了,整天被人骚扰,就连酒吧老板都对她动手动脚,愤怒之下她一脚踢爆了那个秃头老板的蛋然后逃之夭夭。
发传单就更别提了,累死累活跑了一天,去领工钱的时候,老板非要她陪吃饭才给结账。
怒不可遏的她虚以委蛇,在大吃一顿填饱肚皮后,把酒泼了那存心不良的老板一脸,然后一酒瓶砸在他头上扬长而去。
在工地上倒是被骚扰的少了,毕竟一身泥土脏兮兮的遮掩了她的花容月貌。
可爱干净是女孩子的天性,在劳累一天后,趁着所有的工友都睡着后,她偷偷的洗了个凉水澡,却被起夜的工头发现。
虽然她穿衣服很及时,但那张漂亮的脸蛋依然引起了那家伙的蠢蠢欲动,于是,悲催的工头在挨了三搬砖后华丽丽的晕倒了。
在那之后的时间里,李翠华都是在被逃亡中渡过,虽然她文化程度不高,但她刚烈中带着聪慧的性子却让她有着自己的生存之道。
后来康华会所招聘迎宾,她虽然学历低,但挡不住她长的漂亮啊,所以成功的被录用。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李翠华性情梗直,说话本就容易得罪人,偏偏颜值又高,引起了其他迎宾的嫉妒。
这些迎宾就联合起来想要赶走她,被巡视场子的金爷发现,充当了一回护花使者后,不但教训了那些迎宾,还提拔李翠华当了大堂经理。
金爷是个很有耐性的人,他喜欢一点一点的征服女人,第一眼看到李翠华,他就把她内定为自己的情人。
这一个多月的嘘寒问暖,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让尝遍人间冷暖,整天提心吊胆的李翠华放松了警惕。
这才发生了之前的一幕,这让李翠华又总结出来一条人生经验,这个世界没有无欲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当一个男人无微不至的对你表达他的关怀,必定是有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