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来。我想,我等,我期待,却不能得到命运的安排……
“名屋吉他”的店铺内,除了王勃几个,还有六七个年轻的男女。从其穿着打扮上看,不用猜也知道是川音的学生。在王勃最初唱《遇见》主歌的时候,这几个川音的学生还没太在意,音乐学院嘛,收的就是爱玩乐器,爱唱歌爱写歌的人。
但是,当王勃的第二段主歌唱出来后,原本叽叽喳喳,跟吉他店老板讨价还价的几个学生开始不淡定了,几乎所有人都开始竖起耳朵,仔细聆听。
然后,就到了《遇见》最高潮的部分: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
“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排著队拿著爱的号码牌。”
“……”
高潮过后,是一段简短的过门音乐。如果说在最开始的时候因为环境和熟练度的原因,王勃还带着些拘谨跟节制的话,此时的他,在完整经历过a段主歌和b段副歌(也就是所谓的高潮)的浸染下,已经完全放开,进入到了忘物忘我的境界。
王勃完全闭上了眼睛,轻快的过门音乐一走,再次进入主歌,紧接着副歌。他不再刻意压制自己的情绪,不论是手上的伴奏还是嘴上的唱词,明显加快了不少。情绪,表情也愈加的丰富和激昂。在第二次过门音乐的时候短促收敛了一下,但在副歌再起的时候不论是音调,表情,动作还是情绪,彻底的推上高潮!最后,在淡淡的结尾音中仿佛一片飘落的羽毛,一个简洁,毫不炫技,但又让人感到余音绕梁的收尾!
“啪啪啪啪——”王勃睁开眼睛,迎接他的是一阵热烈的掌声,除了站在他面前的几个自己人在热烈的拍掌外,几个店内的川音学生在王勃闭眼自嗨时也趁机围了上来,此时也在拍着手。就连吉他店的老板,那个留着长发的中年人也朝他竖了一个大大的拇指。
这场景让王勃“吓”了一跳。不论前世今生,这都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自弹自唱,公开“演出”。最初,他以为是别人在给他喝倒彩,但看大家的表情和眼神,却完全没有喝倒彩的样子,一张张脸上,除了吃惊和讶异,其余的便是赞赏,甚至还有些崇拜。
王勃赶紧起身,朝周围的人微微鞠躬,算是回礼。他的这一动作,却让站在后面的几个川音学生再次鼓起掌来。
“同学你好,请问你刚才唱的是什么歌?最新出的吗?”就在这时,站在外面的一个男生忽然走到王勃的跟前,开口询问。
“同学,你是哪个系的喃?以前怎么没见过你?我们是作曲系的,你是哪个系?管弦系还是声乐系?”又一个女生开口,看王勃的目光充满了无数的小星星。
站在王勃旁边的黎君华,一脸迷醉而又满脸难以置信的看着他:“勃勃,你唱的啥子歌哟?哪个歌星唱的?好好听哦!”
哪个唱的?孙燕紫噻!王勃下意识的就想开口,突然意识到现在才1999年,他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日历都翻到2003年了。孙燕紫第一次唱这首歌是什么时候,他不清楚——谁没事会去记这玩意儿?但能够确定的一件事便是此时的孙燕紫,肯定没开始唱这首歌!
————————————————————————————————
感谢屌丝1哥,魔法门wog,gh_xxj,桃子玉米,子非鱼550,沈家飞哥,天疯子,i67266,1草1天堂9位兄弟的慨慷解囊!
谢谢所有订阅,投和投的朋友!
你们一点一滴的支持,是瞎子坚持下去的无限动力……
第229,我写的
意识到这首后来火遍全中国,让孙燕紫获奖无数,成为她成功路上强有力的一个推进剂的《遇见》,比既定的历史提前了三四年出来之后,王勃的心脏突然就不受控制的急速的跳动了起来。不过,他第一个想到的却不是如何占有,抢注这首《遇见》,而是现在该怎么办?怎么圆谎?
说不知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不知道是谁唱的?我靠,你都能从头至尾的弹唱完这首歌,你却说不知道歌名和演唱者,你他妈哄鬼呢!
或者闭口不言,拒绝回答两个川音学生包括表姐黎君华的问题?这是国家机密吗,你不回答?人家就是正常的一问,对你既没伤害又不花你一分钱,现在的气氛又很友好,你却闭口不言,你他妈有毛病啊?
完全不符合人之常情!
而且,王勃还想到了另外一个严重的问题:他买把吉他回家,除了自弹自唱,自我消遣,还有打算用吉他追女的想法。就是说,以后他肯定会将后世的不少经典名曲提前给唱出来。如果听歌的人没心没肺,听过就忘,那也罢了。万一让人家印象深刻,记住了其中的一两个主旋律,而后忽然想起了多年前他自弹自唱的那熟悉的调子,这他妈如何解释?
ok,其他的歌还远,不需要他现在就伤脑筋,但这首《遇见》,已经被十几个人听去了,其中六七个还是川音的科班生,那耳朵和对旋律的记忆,可非一般人可比。以这些人对音律的敏感,等两三年后孙燕紫唱《遇见》的时候,这些人到底会认为是他抄袭孙燕紫的词曲人,还是认为别人抄袭他呢?如果到时候让孙燕紫陷入什么抄袭风波,那就搞笑了!
所以,最合乎情理,应付眼前困境的最佳办法就只有把这歌先“抢注”咯!
“呃,姐,你是说我刚才弹的那首啊?”王勃的脑子神思念转,短短的几秒钟,已经在脑海中转了无数个念头,“这首歌叫《遇见》,我自己写的。”王勃脸上带笑,云淡风轻,浑不在意的道,而后又把目光看向刚才问他问题的两个川音学子,“不好意思,我不是川音的,我现在还在读高中。”
王勃这两句云淡风轻的话,却将周围的一干人,不论是眼前的几个熟人,还是后面的几个陌生人完全给震住了。特别是黎君华,董贞几个熟人,原本王勃会乐器,会弹奏吉他,而且还弹得那么好,就够让他们惊诧涟涟,吃惊不已的了,但这家伙竟然还会写歌,会作词作曲,这一步,对几人来说,不是一步一米,完全是一步千里,完全超出了几人的想象!
黎君华心头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王勃撒谎!因为对作为麦霸,而又对王勃“知根知底”的她而言,唱歌容易,把哥唱好也容易,只要有一副好嗓子,多练,普通人把一首歌唱得似模似样并不困难,比如长期当麦霸的她唱歌就很不错!但要想作词作曲,特别是作曲,在黎君华的观念中,这完全就是极少数天才才能涉足的领域,非一般人能干的大众活!自己这表弟,这么多年来,家里头不仅穷得快揭不开锅,整个四方,也从来没听说过出了什么了不得的作曲家,连音乐老师全都是五线谱都不一定识得全的半吊子,王勃从哪里去学作曲?而不学作曲,不懂乐理知识,手头又没有可以捕捉灵感的乐器,他突然说他会写歌,这不是天方夜谭嘛!
然而,黎君华心中的怀疑也就只维持了几秒钟时间,然后就开始动摇起来。动摇的原因却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这表弟,从自己跟他“亲密”起来,他从未骗过自己,更没有在自己面前装过大象!两个月前,他说他会开一家好吃的米粉店,一个星期后,“曾嫂米粉”出来了,味道不仅够好,而且够绝,仅仅两个月不到,便横扫整个四方小吃界,让无数卖米粉,卖抄手,卖小面的摊主,店主鬼哭狼嚎,大喊“完了”!一个星期前,自己这表弟又说开网吧赚钱,自己跟几个死党来成市一考察,开网吧果然赚钱——用赚钱来形容已经有些不够,应该叫搂钱,抢钱!
现在,自己的表弟平静的说《遇见》这首歌是他自己写的,那会有假么?自己有什么理由去怀疑他?
作为麦霸的黎君华既喜欢唱歌,也喜欢听歌,家中男女歌星的卡带装了一大箱子。什么歌星唱了好听的新歌,她都会第一时间听见并且有意识的去学。可王勃刚才唱的那首被他叫做《遇见》的,她只听了一遍就喜欢上了的歌,黎君华可以赌咒发誓的说,在此此前,她从没听到过!
既然以前从没听过这首歌,王勃又说是他写的,难道,自己这表弟真的会写歌?
黎君华发现,此时的她,整个脑子完全有些凌乱了。
而不太那么了解王勃的薛涛,董贞和李静三人,则没有像对王勃“知根知底”的黎君华那样对他“疑神疑鬼”。此时此刻,面对王勃这个成绩好,懂电脑,会做生意,而且还会弹琴唱歌,作词作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