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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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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呼地一下站了起来,绷直后腿竖起狼毛大吼一声:“花!”

我一呆,搞什么鬼?我愣神间,格林已经向野兔发动突袭!可是这还能叫突袭吗?刚跨出一步就宣战似的大呼小叫,暴露目标,野兔一听早就逃之夭夭了。

我一拳砸在地上:“哎呀,可惜!”这才感觉浑身酸痛得像散了架,麻木的四肢蜂蜇般胀痛难忍。埋伏了半天,我们一无所获。格林气不打一处来,他扑腾翻滚撕扯噬咬,把兔子的窝边草拔了个精光,又像发泄杀戮冲动一样猛掏兔洞,掏着掏着,他号啕大哭般仰脖子长嗥,过了一会儿,他又突然躬下身来把尖嘴巴往兔洞里猛塞猛撞!还拿前爪懊恼地抓挠嘴巴,似乎在惩罚嘴巴,后悔自己为啥要叫,眼睁睁地吓跑了到嘴的美味!

我缓解着全身的麻木,慢慢坐起来,清理身上沾着的草籽泥沙,看着眼前的格林,心里隐约沉重起来,感觉好像有什么事情不对劲。虽然狩猎失败是很正常的事,我也并不想责怪他,可我搞不懂他为啥要叫,从前出猎没这德行啊。格林“号啕”了一通之后,沮丧地走近我,往我的背包里嗅闻找食,他嗅了一会儿没发现什么好吃的以后,垂头丧气地向獒场走去。从前可是要我千呼万唤才肯回獒场的啊,我心弦一绷——果然不妙了!

威慑骂阵,虚张声势,这是狗才用的方式,因为狗的目的在于震慑驱逐而非猎杀。格林却把这威风大吼在狩猎中“发扬光大”了。想到这里我顿时哭笑不得,虽然从前格林在成都的时候,小狗“狐狸”也是这大呼小叫的德行,但是一只小狗对格林的影响并不大,哪里能跟藏獒群的强大气场相比呢。格林在接受能力和模仿能力最强的时期,生活在藏獒群中,耳濡目染的皆为狗的行为习性,很容易效仿。榜样的力量是可怕的!格林从小没见过同类,他误以为雄壮的獒群就是他的群体和归宿,下意识地把獒的行为作为学习标杆,沾染了些非狗非狼的怪异习惯与秉性。这种变化或许从格林第一声学狗叫就开始了,格林像一个患了失忆症的孩子,带着狼的本质却在想方设法融入獒的世界。

连续数天的失败,格林对这种猎食游戏兴趣越来越淡,远远望见鼠兔,不再两眼放光、耳朵颤动、尾巴尖像泥鳅似的乱跳,而是平平淡淡地眺望,或者“花”地吼叫一声把鼠兔吓进洞里就完事。有时他象征性地追几步,一旦猎物撒腿逃跑,他就不再追了。省点儿力气吧,那玩意儿逮不着。

短短的十五天,幼时的那些猎性、勇猛、激越都到哪里去了?我总以为格林返回草原的最大障碍是没有真狼教会他如何打猎,其实不然,格林最大的问题是不懂得生活的甘苦,没真真正正、结结实实地挨过饿。许多日子以来,我和他一样散漫,猎到了就兴高采烈地加餐打牙祭,猎不到无非是回獒场吃狗粮牛肉而已。就这样三天打猎两天剔牙,我们都没有把狩猎当成维持生存的必须,没有面临一旦狩猎失败就会对自己生命造成灾难性后果的压力。格林把追逐猎物当成刺激过瘾的游戏,成功了当然好,不成功也无所谓。这就是所有被豢养动物的症结所在。

环境造就人,环境也造就狼,一切生物的秉性都来源于他所处的环境。

养在獒群中的格林对自己的身份定位是模糊的。狼具有天才的学习和适应环境的本领,小格林学了,学歪了;适应了,但适应的不是他最终应该面对的环境!格林正站在从幼年跨入成年的门槛上,这是一个塑造狼性格的关键狼龄,虽然格林在獒群中学会了与猛兽巨兽斗智斗勇,学会了如何与之打交道,并被獒群接受,这对格林将来重返狼群,并被狼群接纳至关重要。但是,格林倘若这个时期继续留在已经没有了等级和竞争的獒群中,就会造成永远无法补救的性格缺陷。那样就再难返回狼群了。

现在,必须下狠心真正脱离人群脱离獒群,陪他进入严酷的草原,共同承担生存压力,接受大自然的筛选。没有被放逐的痛苦,就没有勇闯天涯的胆气,没有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就不具备自强独立的狼性。

恨崽不成狼!可是狼族的生存之道不是人和獒能够教他的,我心里突然爆发出一个大胆亡命的想法——去找狼群!格林只有见到他真正的同胞,他的一切身世疑问,一切成长迷茫才会迎刃而解。但是一个人找狼群会有什么结果呢?第一种可能,根本找不到狼群;第二种可能,我找到了狼群,并为他们提供自助餐,我是“主菜”。格林遇到狼群也有两种可能:被接受或者被驱逐,也有可能遭遇不幸。如果想让狼群接受格林的可能性大一点,除非找到格林的本来家族。

英雄不怕死,我当然不是英雄,光是冒出这个想法就怕得我暖手的水杯都拿不稳。虽然少女时候有过与狼群近距离接触的经历,可那时是无知者无畏,而这次却是“孤身携子投狼群”,不怕才怪!

然而,当我再次将目光投向“花花”学语的爱子格林时,我承认某些力量可以超越胆怯和懦弱。

赌命寻找一个接纳你的狼群,格林,你准备好了吗?

第22章 格林,咱们走吧

若尔盖的严寒已经步步逼近,要想孤身一人长时间在野外生存不是仅凭一腔热情和闷胆大就能办到的事。必须有周密的计划,我尽量把我能考虑到的一切细节都写在纸上,争取为我这一冒险之举做好充分的准备。有时候,细节决定生死。

十月一日国庆节那天,老肖他们喜欢凑热闹进城去赶集,我就拜托他买了张地图回来开始仔细研究起来,努力从记忆深处挖掘,比对当初寻找到小格林所经过的地方名字,凡是觉得似曾相识的地名就圈点标注一下。

晚上,獒场里几个买藏獒的人又来了,探头探脑隔窗看獒,在屋里咋咋呼呼地说笑着。一个司机模样的黑瘦子看见我在地图上标记路线,大着嗓门问:“喂,那只狼是你的吧?”

“嗯。”我瞄了他一眼头也不抬,我实在不太喜欢这个人。前些天有只羊在场子附近散步,被他一把青菜引进场子里捆了起来,磨刀霍霍。老阿姐急忙阻止。他理直气壮地说:“就他一只羊在那里瞎转悠,我都问遍了,谁家的都不是。”阿姐解释说:“没看见耳朵上系着红绳吗?这是一只放生羊,谁都不能杀!只能老死!”

黑瘦子拨弄拨弄羊耳朵:“怎么死不是死啊?既然放生了就是无主的了,无主还怕个啥?这么肥的羊拿来放生也忒可惜了点儿。”

我最痛恨这种到别人家还不尊重别人习俗的蝗虫似的人,我可没老阿姐那么好的耐心去解释,厉声说道:“无论如何,这羊不是你的,你要真想吃羊肉,城里菜市场多的是,你要买一只羊来杀也没人拦你,何必跟这放生羊较劲?”我哗地拉开院子铁门:“放了他!”

有些城里人其实并不缺吃喝,可一到了乡下就总想把一些无人看管的东西据为己有,理由当然很简单:没人要的东西我为什么不能要?到后来发展为没人看管的东西我也可以要。哪怕就是棵萝卜白菜他看着都眼馋。他们居住的城市生活空间太过狭小,什么东西都是有人占据着的,到处都是防备的眼睛和严格的约束规则。一旦到了广阔的三不管空间,他们长期压抑的占有欲就像压缩毛巾见了水一样迅速膨胀。他们需要一个地方来发泄原始的占有欲望,无怪网络偷菜风靡一时,正是迎合了这种“偷盗”的心理,原本不齿于人的“偷”字陡然间变得理所应当而且充满情趣了。

“尊重民族信仰啊,别在这儿惹事儿。”同行的一个戴眼镜的中年人也出言相劝了。黑瘦子孤掌难鸣终于很不情愿地放了羊。临了还嘟嘟囔囔的:“你们平时不也杀羊吃羊吗?我自己套来的羊又没吃你们的。”

后来,听说这黑瘦子还是约了两个哥们儿在无人的小河边把那只羊套来解决了,结果烤羊肉烤到一半儿,白脸那帮领地狗就被肉香招来,不但抢了烤羊,还把他们团团围住追得满河跑。

此时黑瘦子满身羊膻味还在问我:“那个狼养来吃的还是剥皮的啊?狼牙送给哥们儿,行不?”

我拿铅笔的手攥紧了一下又缓缓放松开来,我哼了一声懒得理他。

一群人看完藏獒关上窗子在炉边坐下休息,拿出水果来削着吃。上次那个出言阻止杀羊的文质彬彬的中年男人扶了扶眼镜递过来一个苹果:“休息一下吧,看你忙半天了。”我抬眼看看他正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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