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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笙歌被训得哑口无言,不过这顿骂挨得值!
穆老爹见女儿眼珠微转,已知自己的话起了点作用,于是又加劲儿补上一句,“笙歌,身正不怕影子斜,坚持你自己的想法,不管过程怎样波折,都会有人始终相信你是无辜的。”
穆笙歌漂亮的眉眼微微抬起,穆千里笑了,因为他知道女儿那颗悬着的心,终于有了点着落。
将老爹的手紧紧地握在自己手里,穆笙歌感觉心安,“爸,你放心,六年前我就是生命力顽强的笙歌,现在也一样。”
穆千里重重的点头,一旁的穆阳也学着他的样子,拍了拍穆笙歌因用力而发白的手,“妈妈,我和外公永远支持你!我们是你最强大的后盾!”
穆笙歌深感安慰,将儿子搂进怀里揉了两三下,然后趁着时间还早,便独自驾车往凯睿去了。
纵然没有可以依靠的肩膀,纵然风雨打湿她单薄的肩头,纵然一夜风吹去,她都无法垂头丧气的离开。因为她还有为人子、为人母的责任,更因为她的家人还需要她来守护。
穆笙歌推门进入工作室的时候,付莹正在补妆,她那张和人打了34年交道的脸,黑眼圈正明目张胆的完虐boss,但在穆笙歌看来,付大经纪人虽然面上憔悴,精神却是处在极度亢奋中的。
不出穆笙歌所料,付莹从她进门开始就全程盯着她动作,这种冷淡气场的对抗,向来是穆笙歌难以承受的。
压抑了大概五分钟,穆笙歌轻轻叹出一口气,虽说老虎的屁股摸不得,但是不摸一下又怎么知道结果呢?她起身倒了一杯热水放在付莹跟前,语气弱弱的问道,“莹姐,我要不要发微博澄清一下?”
付莹不解,疑惑的看着她,“你刚刚不是澄清了吗?怎么着,翅膀刚硬实就学会先斩后奏啦?”
穆笙歌愣了一下,刚要张嘴说话就被自己的唾沫呛住,付莹赶忙上前去连拍带捶,“你着什么急啊?我也没说你做的不对!”
一听这话,穆笙歌好不容易不再发痒的喉咙再次猛烈的咳嗽起来,付莹无奈,只好给她强行灌水缓解。胆子大到敢这么对待大明星的,恐怕也就付莹一个。
捯饬了有一会儿,穆笙歌终于不再咳下去,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来查看时发现,微博客户端竟然提醒她要重新登陆!难道号被盗了?她犯糊涂,可时间并不容许她多想,她只好输入自己的密码去碰运气。
登陆成功!
“我去!”穆笙歌惊叹,翻看个人主页时,她看见一篇名为《为自己正名》的博文正躺在她的置顶上。
“莹姐,这不是我写的东西啊!以我这半肚子黑浑黑浑的墨水,怎么可能写出这种高水准的长篇大论!”
付莹皱起眉,那的确是篇有内容的东西,穆笙歌虽然科班出身,可在那之前也是个学渣来着。
“你爸什么文化?”付莹问。
“我……我爸他……中学毕业?”穆笙歌语气里带着不确定,但随机又斩钉截铁道,“不可能是他,他都不知道我微博密码,怎么登陆我微博发文?”
付莹听后摇了摇头,如果不是老爹的话,就更不会是她儿子了,那个只有半人高的小娃娃都还没上小学呢!
就在付莹百思不得其解之时,穆笙歌猛地一拍脑门,从沙发上窜起来——“我知道是谁了!”
然后,她的神色迷茫,继而陷入了长达一个世纪的回忆……
作者有话要说: 上课偷偷发文,我是个敬业的小野猫~
最近可能有点忙哦!周末一定发文的嘞!
☆、情窦初开
被一个人重视是什么感觉呢?
上大学的时候,穆笙歌就是一朵鲜艳的花,准确来说,应该是朵带刺的玫瑰。也正因为她的独特,她备受瞩目,名声远远在外。
可她毕竟是个凡人,也同年岁相当的青春少女一样,纠结过这些那些有关爱情的问题。只是可惜,那时她对爱情并不了解,以至于她消沉了很久,久到所有人都以为她废了。
可是穆笙歌不服,她将那句话发到了论坛上,甚至不惜高价悬赏,只为了一个让她满意的答案。
一夜之间,回答近万,有人痛哭流涕地述说自己失恋的经过,有人声情并茂地大赞爱情的美好,也有人泛泛谈论名词大意……
最后,穆笙歌那五百块竟然给了这样一个答案——
也许被人轻视过,你就懂了。
一句话而已,却能够让她心中了然。同时,唐远这个名字、这个人以及有关他的一切,都被她深深地搁置了。
穆笙歌和唐远,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这是所有人最初的评价,事实的发展也是照着这句话延伸下去的。
穆笙歌在高中时的学渣体质,直接导致她上了个名不见经传的省级大学,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少壮不努力,大学闲出屁。”如果非要在种种挫败中找点成就的话,只能说穆笙歌的人生得救于她胸大无脑的认知。
她以为学好了表演就能当明星,当了明星就能赚大钱,赚了大钱就能嗖嗖嗖的到处飞。
于是,她的志愿落在了表演系,她的人生也开始了无休止的拼演技。
上帝永远都是仁慈的,在没有给她分配脑子的情况下,却给了她演戏的天赋。久而久之,她成了系里倔强生长的一支花,老师和同学也颇为偏爱她,就连外系的晚会活动也跑来请她。就这样,学校里的穆笙歌成了演技与传奇的代名词。
就在穆笙歌风光无限之时,唐远忽然出现在她面前,代表临省应届毕业生,来同她PK。
俗话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穆笙歌和唐远都秉承着这样的思想不放松,整日整夜剑拔弩张。可是旁观者看得分明,双方根本没有必要争个谁输谁赢,毕竟这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更关系到了两所学校的名声,他们之所以要个明确的结果,只不过是当局者迷而已。
短暂相处一个星期下来,他们前后比了三场,无奈都是以平局结束,两人皆是不服。
唐远离开前,穆笙歌跑到他住的地方找他。
“你敢不敢和我再比一场?”女疯子一脸张狂。
“比就比!赌注呢?”男疯子不卑不亢。
“如果我输了,我就再也不演了。”
得!这的确是一个胸大无脑之人能说出来的话。所以从那以后,他们两个人的人生,开始了不同往日的变化。
最后一场,比的竟然是“遇见爱情”。
当穆笙歌使尽了浑身解数去表达她的“爱”后,面对唐远突如其来的吻,她竟然生生别过脸去。
的确,她是抗拒的,因为她还没有认真到要以初吻为代价,来换取一时的成功。况且,科学依据表明,男和女对爱情的见解是不同的,表达方式以及生理反应也是不同的。站在唐远的角度想,爱和不爱的区别就在接吻那一瞬间的抉择。爱,就心甘情愿的紧紧拥抱、深深亲吻;不爱,就趁早收手。可是站在穆笙歌的角度来想,如果你爱我,就请你尊重我,包括我的初吻、我的初夜以及我所有的人生第一次……
矛盾,如此矛盾,穆笙歌和唐远各持己见,据理力争。但他们都忘了,有的人会为了爱而迁就,有的人也会为了爱而放低姿态。
最后,经旁观者两相对比,判定唐远赢得比赛。穆笙歌当然输得不情不愿,亦不甘心。
为了全学校的面子,唐远提出留下交流学习两个星期,校方虽然心上过不去,但面上却装得甚是满意。于是,唐远整整在穆笙歌跟前碍了一个月的眼。
爱上一个人需要多久?是一年、一个月、一天,又或许只需要一瞬间?唐远说不清楚,穆笙歌也解释不明白。他们只知道,从对手变成朋友很简单,简单到顺其自然。
送别那天,穆笙歌的张狂弱下来,看起来还有点伤感。唐远走到她身边,居高临下地拥抱住她低沉的气息。
“穆笙歌,你是我最好的对手,所以我不允许自己失去。”
“为什么?”穆笙歌抬头不解的看着他,“请你给我一个,足以让我食言的理由。”
唐远将穆笙歌的脸扶正,说起话来一句一顿。
“傻瓜……因为……我喜欢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