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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狼-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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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假的?”
  “什么?”
  “刚才你说的话,都是假的吗?”
  “哦,悬崖那段是假的,我是图瓦族,那个什么乌吉尔白塔族是我胡编的”
  于忘然斜眼一脸孤疑的瞅着他:“你真是新疆人?”
  骆浔忆歪头无奈的笑着看了他一眼,从钱包里掏出身份证给他看:“身份证号六开头的,就是新疆人,信我了吗”
  于忘然定睛一瞧,还真是六开头的。
  骆浔忆把身份证收起来,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似的笑的很开心:“咱俩真眼意思,介绍自己都出示身份证”
  然而于忘然不想搭理他这茬儿,他的注意力都在新疆大草原上。
  “那你说你在草原长大,也是真的吗?”
  “嗯,喀纳斯白乔村,祖上一直住在村里,但是我爷爷是牧民,一年四季住在山上,很少回村住,我就跟着他从小在山上放羊牧马”
  于忘然的好奇心和对草原的向往就这么被他勾了起来,把塑料袋提到一边,一挪屁股挨着他坐下,抱着膝盖问:“你们一年四季住在山上?冬天怎么办?”
  他忽然靠近,骆浔忆向后稍稍靠了靠身子,在夜里漆黑一片的眸子定定的瞧他片刻,唇角平静的纹路就像被一阵风吹来乍开了一圈圈笑意:“你想听?”
  “嗯,你说”
  骆浔忆说:“算是一年到头都住在山上,我们赶着羊群和马群常年在山上找放牧草林带,那一面山坡上的水草好就到哪里放牧,常年游荡,终年不下山,随身带着毡房和粮食,每到一个水草丰盛的地方就暂时住下,过上十天半个月就起身寻找下一个放牧点”
  “为什么要一直换地方?难道会把草吃完吗?”
  骆浔忆把啤酒放下,从口袋里摸出烟盒点了一根,吐出一口悠长的白雾才接着说:“不会,但是草原上的牧民不能守着一块地方吃到天荒地老,那样的话,土地迟早有贫瘠的一天,而且水草是天赐的,牧民都是过路人,过路人不能霸占一块地方不留给后来人,这是草原上的规矩”
  说着看向他,笑说:“这是真的”
  于忘然沉浸在了他所描述的有信仰的牧民和有规矩的草原中,凭借书本和网络上的见闻自己脑补了他话中包含的场景画面。
  “你们那有狼吗?”
  骆浔忆咬着烟,双眼放空蒙了一会儿,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脱掉袖子露出右臂,把肱二头肌上一道刺眼的伤疤给他看,依旧那么平平淡淡的口吻:“狼咬的”
  这伤疤可以明显看出来是被猛兽的牙齿所撕咬形成的,一深一浅共两条,入肉深达数寸,还可见触目惊心。
  “怎么弄的?”
  骆浔忆穿上衣服,弹了弹烟灰,道:“这是头母狼,好像是。。。。。。我八九岁的时候,山上下大雪,碰巧羊群里下了几十只小羊,当时很天真很愚蠢的怕它们冻死,就把它们捉出来给它们扎了个小毡房,烧上火堆让它们取暖,结果那天晚上狼群就来了,狼有灵性,也会吃软怕硬,羊群周围都有猎狗守着,所以它们冲向在小毡房里烤火的羊羔,草原上的人睡的都轻,阿塔第一个冲出去,然后我也醒了,那时候羊羔子都被咬死了,狼群叼着羊正在撤退,啧。。。。。。当时虎的很,提起钢叉就追出去了,就插死一头狼,胳膊还差点废了,第二天阿塔把那头狼刨开的时候,发现它肚子里卧着一头狼崽子,还没断气,杀生不杀绝,也是草原上的规矩,我就把那头小狼养起来了,后来。。。。。。进城上学,离开阿塔和草原,就把那头狼放生了”
  骆浔忆仰起头微微眯着眼睛看着夜色浓重的天空:“狼这东西真的通人性,你跟它说什么它都听的明白,我把它养大,它一直陪在我身边,后来我让它走,它就走了”
  在他说的时候,于忘然已经拿出手机根据他的发音查了查他口中的‘阿塔’是什么意思,是爷爷。
  “那你是什么时候离开新疆来这儿的?”
  “五年前吧,记不得太清了,阿塔死了我就走了”
  “来到这儿,没继续上学?”
  骆浔忆舔了舔下唇看他一眼,笑道:“看我都二十了还在读高中?”
  于忘然摇摇头:“没有,直觉”
  骆浔忆说:“嗯,耽搁了几年,后来发现不念书不行,先把高中上完再说”
  “那几年你干嘛了?”
  骆浔忆歪头看着他,深不可测的眼睛里盛满了耐人寻味的笑意。
  于忘然也挺惊讶自己怎么问出了这句话,这个问题无疑是朝着‘打探他人隐私’上面发展了。
  骆浔忆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七点多了,还能再待一会儿吗?”
  于忘然一下子蹦了起来,把偷偷设成静音的手机拿出来一看,果不其然好几个未接,于是着急忙慌的往岸上跑。
  “不行不行我得回去了”
  系紧扣子把自行车扶起来,骑在座包上问他:“你不回家?”
  骆浔忆站在台阶上面朝着他,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耸了耸肩,只笑了笑。
  于忘然踩着脚蹬看着他想说点什么,结果什么都没说,只看了他一会儿。
  “路上小心”
  骆浔忆说。
  于忘然点点头,骑着自行车走了。

  第15章 蓝田日暖【5】

  于家有严格的门禁制度,晚于放学后一个小时回家,除非要紧情况,逾时者,罪无赦。是于妈妈一手定下的条率,于母是一位严明的慈母,极有原则,没有说让两个孩子对她言听计从,那是愚,并不明智,她只严格要求两个孩子对这个家庭有一定的尊重以及归属感,尊重家庭,既是最大程度上尊重父母。
  正因为于母从小“尊重家庭”的教育,所以于忘然的青春反叛期过的甚至平稳,最过分的举动不过拆了自己房门上的“吾一日不死,汝等终生莫入”的告示,站在走廊里大喊一声:“烦死了!”,然后故意挑在半夜的时间叮叮当当的又钉上,如此反复了十好几次后他也就远离曾经的年少时光傻逼时代了,可以说是安然平稳的度过了少年的反叛期,养成了现在这么沉着睿智的性子,于母功不可没。
  至于于想蓉,比于忘然还省心,她极自律,更没出过什么大乱子。
  房子里灯火明亮,院子里只亮着大门上的两盏照灯,于忘然停在大门口给于想蓉发了一条信息,没一会儿,于想蓉出来悄悄的给他开了门。
  “晚了四十分钟,你干嘛去了?”
  于想蓉低声问。
  “嘘。。。。。。先把门关上”
  于忘然把自行车停在墙边儿,蹑手蹑脚的往自己房间窗口下面走,还好房间窗户今早走的时候打开通风了,还没关上。
  他先把书包扔进去,然后攀着窗台利落的爬了上去,轻手轻脚的落地后又把窗户关上,对于想蓉比了个‘OK’的手势。
  于想蓉等他房间灯亮了以后,推开门进屋了,说:“就是一只猫,不知道谁家的”
  房间里,于忘然迅速的换了一身衣服,把书本摊在写字台上,穿上拖鞋下楼了。
  “你哥还在睡吗?叫他下来吃饭了”
  “我不叫,他有起床气”
  于忘然边下楼,边听着厨房里于母和于想蓉说话的声音,知道这是还没露馅,于是大松一口气。
  “妈,今天晚上吃。。。。。。”
  从最后一层台阶上蹦下下来,他一抬头看到了客厅里坐着的于峰年,还有一个女孩儿,于是长着嘴一时没了声儿。
  客厅沙发上的女孩儿站起来朝他点头笑了笑,虽然举止看起来款款大方,但是笑的还是有几分羞涩局促。
  “忘然,这是你妈妈的学生,叫思华”
  于忘然看着她一时没移开眼,连忙走了过去,准备伸手和她握手,伸到一半又收回来了,向她打了一个手语。
  你好,请坐。
  女孩儿点点头,坐下了,双手交握在一起放在腿上,安安静静的坐在沙发上,脸上保持着恬淡娴静的微笑。
  于忘然在于峰年旁边坐下,又看了看坐在单人沙发上的女孩儿,向她打手语问,吃苹果吗?
  这女孩不过十四五的年纪,皮肤白的像是细细打磨过的白瓷,五官长的精巧秀美,尤其是她一双圆润灵动的眼睛,非常漂亮,头发浓密黝黑,编成两条鞭子垂在胸前,穿着一条洁白质朴的棉麻连衣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红楼梦里林妹妹的判词——质本洁来。后半句太悲伤,暂且略去。
  于忘然心说今天可算领略了古语中‘娴静时如静花照水,行动处若杨柳扶风’是怎么个风情了。
  这才想起来今天于想蓉也回家的原因可不就是,今天有客吗。
  于忘然把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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