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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刁民想吃小爷-第2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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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什么意思?”
  “他死了。”
  死了?死了!呵呵呵呵呵……
  他觉得天空开始塌了,甚至觉得世界天旋地转。
  刘兴,你怎么能死?你死了,我怎么办?我再也找不到你的门了,我该怎么办?
  他跳进了那冰冷的河水,那冰冷的水吞没整个人,让他无法呼吸的时候,他想,就这样一个绝望的人生,就这样让它消逝吧,他觉得没意思了,不会有人在等他,他的幸福已经错过了。
  一双黑夜般,如繁星闪烁的眼睛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下一秒,一个温暖的臂膀靠了过来,他挣扎着脱离,他只想去死,也不想被人救。
  可那人的力量犹如千斤格外的沉重,脱离了水面的时候,他感觉到身体传来的疼痛,喉咙更是不舒服,那人温柔的唇附了上来,他甚至感觉到所有的不舒服感在一瞬间就消失了。
  “我不要活着!你让我去死吧,我要去找刘兴的门!放手!!!”他固执地挣扎着,手脚都有力气,不停地往那人的身上招呼着。
  可那人还是紧抓着他不放,时不时还会对他露出一个笑容,“死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只有活着,才会有希望。”
  他震惊这个人给他一种很奇异的感觉,待到飞上天空,被风吹过,他更是以为自己是不是遇上了什么神仙妖怪,俯视着地上一个个小小的建筑物,人影更是小的可以忽略,一种超脱束缚的感觉让他这时才意识到他这是上了天。
  “放我下去啊!”他不要待在天上,他恐高!
  那人呵呵一笑,带着一些恶意,放开了手。他惊恐地想要抓住那个人的手,却在中途放了手,他想,砸死虽然惨烈了一些,但是至少能去见刘兴。
  可是,他还是无比的恐惧,风刮过身上带来的刺痛感,让他紧闭了双眼,之后,他记不得了。他以为死亡竟然不痛,可是为什么会闻得到肉香?
  尽管那个人十分恶劣,但他还是有一种奇异的感觉,经历了几天的野外求生,他终于找到了回到人类世界的路。
  所有的痛苦在绝处逢生的这一刻,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即使想起还是会觉得难过,却不似过去那样钻进了死胡同不想回头的决绝了。
  他该感谢那个人,那个人说的没错,死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只有活着,才会有希望。
  春暖花开的时候,他在父亲病房里,觉得外面的天空变得格外晴朗,不知为何,一种失落的感觉涌起。
  “春天到了呢。”父亲的话语让他惊醒,他露出了一抹微笑,之前的失落一扫而空,他格外的珍惜现在的一切。
  “爹,我们明天和哥说说,他就是犯了错事,也该得到原谅了。”
  父亲点点头,“嗯,总归是一家人。”
  这个春天来得格外的长,也让哥哥忘却了那些痛苦,他疑惑地问着哥哥,“你脖子上老戴着一个瓶子是怎么回事?”
  “不知道,只是觉得很重要。”哥哥摩挲着瓶子,如获珍宝。
  在那之后,莫怜儿出嫁了,对方是一个老实憨厚的大学老师,两人之间游动的暧昧气氛,让他隔了老远都能感觉到。
  因为他过去做的蠢事,他有次面试新人,却听到对方说,“你是莫情?那我不面了。”
  他在蒙圈之后,才后知后觉,只感觉有些无奈,示意其他人不要做多余的事情。只是从那之后,莫氏在接收到该大学的毕业生的时候,经常会多些心眼,但这种啼笑皆非的事情,在莫怜儿怀孕了之后消失了。
  曾默、李燃柯也成为了莫家人,尽管哥哥还是有些别扭,偶尔那个亲生母亲会回来看一眼,但只是短短的时间,父亲对此还是感到很高兴。
  所有人,在那个春天,都得到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莫要仁慈(莫仁X金晓)
  一地遗书,带给他的精神刺激不亚于小时候亲眼看到父母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感觉。
  那个人,有着一头清爽的短发,一双黑色的眼睛,仿佛会说话一样,这双眼睛时常散发着一股怒气,樱红的小嘴也时常往下撇,就好像别人欠了他一百万一样。
  可是,他还是爱上了他,这个朝气蓬勃的男孩——金晓。
  那个时候,他还是对金晓有些许的鄙夷,在相处的过程中,他沉迷对方给他带来的心动和快乐,从未问过金晓的过去。
  也许,他还是觉得,这类以卖肉为生的人,和他不是一类人。
  他包养了金晓,他第一次知道其实他也只不过是万千卑劣男人当中的一个,沉迷肉。欲,但尽管如此,他还是喜欢这个人在他身下挣扎别扭的模样,他甚至觉得这种牢牢将人掌控在怀中的感觉十分愉悦,被父亲咒骂的愤懑全都在情事后一扫而空。
  金晓每次和他做完,都会哭泣,无论金晓有没有感觉,都会哭,他觉得金晓很可爱,他甚至享受对方的哭泣。
  “你爱我吗?”金晓当时眼里格外的闪烁明亮,那个时候,他只觉得对方很美,却不知道敷衍的回应爱之后,带来的是什么样的结果。
  在那短短的几个月,他感觉到身心的舒畅,他觉得金晓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他一下了班便会往这跑。
  每次他回到楼下,都会看到金晓坐在阳台上,抬着头就像想触到天空一般,每次他都会被吓一跳,接着就是狠狠的痛揍他一顿,让他老老实实的,甚至还将阳台的门锁了起来。
  那个时候,他没有看见金晓晦暗的神情。
  “你爱我吗?”在发现金晓开始冷战,不理睬人的时候,他急于想要知道对方的心意。
  金晓看了他一眼,眼里木然,但嘴里却说着,“喜欢啊。”
  见到这敷衍的模样,他将心底的那一丝怜惜压在了心底,只尽量把金晓当做一个暖床的人,但是心骗不了人的,他还是喜欢金晓。
  那天,他特意去买了一捧玫瑰,一缸金鱼。
  他本意想要让金晓好好明白他的心意,谁料却触了对方的逆鳞,他这时才知道,他忽略的一切都变成了噩梦正在上演。
  他从不喊金晓的名字,只称呼他小金鱼。即使情到深处,也只是一句小金鱼。
  对金晓来说,这个名字是一种屈辱,也是一个不肯承认的过去。
  他每次喊这个名字,金晓就会痛上几分,他一次次地将刀插到对方的心上,却自诩他是爱着对方的。
  在他将金鱼缸带到金晓面前的时候,更像是一种对金晓的示威和侮辱,更在昭示他对金晓的爱其实没有那么深,也许金晓还会觉得,他眼中的自己不过是如金鱼一样的玩物。
  在那之后,他只顾着惊恐金晓的病态行为,金鱼死了,他以为那是金晓吃醋了,却不知道,金晓他早就有了轻生的想法。
  金晓离开了他,永远的。
  他甚至想跟着对方离去的想法,但是满地的恨意让他止住了赴死的脚步。他那么令人厌恶,不要去金晓的世界比较好吧。
  渐渐地,他接触了新世界项目,那样一个有些虚幻的目标。可是,他病态地执着着报复的脚步,在害的姓林的家伙死了之后,一切不可收拾了。
  后来知道了小时候的回忆,脑里也只有复仇了。
  他唯一一个庆幸的,便是在最后关头,放弃了快要到手的复仇果实,他觉得若吃了那黑色的果实,他会变得连金晓都不认识,到时候,更接近不了对方了。
  莫情、莫成风没事,他被徐家带走,困在牢中日日夜夜地受折磨,身体已经千疮百孔,心口何尝不是,他甚至觉得就这么死去也是一种罪孽,因为金晓恨他啊。
  徐思惘对他来说,是一个救星,他知道了金晓的存在,更是得到了赎罪的机会。他日日夜夜将金晓放在胸口,尽管那如烟似幻的魂魄,他看不清金晓的模样,可还是知道那就是金晓。
  人在失而复得之后,会开始变得格外贪婪,因为失去过,不愿意再让时光从眼前流过。
  “金晓,我能喊你金晓吗?”他擦拭着瓶子的每一寸,直到它变得光亮如新,更是亲了亲那冷冰的瓶面。
  明知道不会有回应,可是知道对方在那,心口仿佛找到了家,放心了,安心了。
  一个春天,他失去了关于这瓶子的所有记忆,但是他还是笃定这瓶子对他十分重要,他更是时常梦见金晓,两人依偎着在一起。
  见到一个容貌瑰丽的人,他下意识地想要逃脱,却听到对方说是来赎罪的。
  “他魂魄那么久的蕴养,已经完整了,你再将他放在身边,会给自己招来厄运。”
  他摇着头,一点都不相信这家伙的话语。
  “啊,我忘记说了,他是金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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