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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历史原因,青城是座死城,这里的人们只进不出,男男女女除了上街买菜卖菜,一个个地窝在家里,生怕外头有祸。所以青城到现在都是座没文化的城。它比起长安那座珍贵的文化名城,简直是一钱不值。最惨的是青城还流传一句老话——奈何红颜皆祸水,埋没青城数百年。更何况我名唤霍卿卿,听起来看起来就不祥。所有的原因结合起来致使我这小美狐在青春貌美的年华损失应受的特殊礼遇。在这座男子上街目不斜视,女子上街只为买菜的城里,我是过得太无聊了。所以趁着元夜之期揭竿而起,没想到闹出这档子事。哥哥为此将我禁足,我半年没有离开宅子。
后来我仔细想过,我觉得灯火组出的“霍卿卿”三字绝非偶然,我吐血也绝非偶然,而且这两件事之间定有关系。用猪脑都能想通的问题,我用狐脑想,却想了三个月才想通,实在愚蠢至极。其实也不能这么说,这么说对我也不公平。因为我毕竟是狐,只有狐脑,没有猪脑。就是找头猪来开脑,把猪脑装进我的脑袋里,我也不能做到用猪脑想问题,还会被列入青城自裁者名单,被视作精神问题者让专家研究,看看到底是哪根神经出了毛病。
有一日我故意对哥哥说要改名,我还说霍卿卿的名字太惹眼。
他微微抬手抚我的头,笑如春光,温暖袭人:“你以为改了名字就能改变宿命吗?做梦。”
“至少刚开始能招人疼啊。”
他的手似乎在我的秀发上顿了一下,良久,笑得更加灿烂:“嫌我不够疼你?那好,以后的每一天我都会多疼你一些,尽量让你成为天下最快乐的姑娘。”
“你娶我啊。只要你娶我,我就是天下最快乐的姑娘。”生怕他以为我说笑,末了还加一句:“人家认真的”。
“说出来也不怕人笑话。”
我睁圆了眼睛:“这有什么?”
“你才十三岁。”
当时还小,可以不顾礼仪,不需要勇气:“那就先订婚啊。未婚妻未婚夫什么的,最好挡狂蜂浪蝶了。而且,我们要是订了婚,我保证以后绝不弄人为乐。我会乖乖陪在你身边,相夫教子,做最好的霍卿卿。”
说完我静待许久,却没有得到答案。等我抬眼,正好对上哥哥一双明眸。
明明笑容满面,但眼睛却没有情绪,也没有焦点,不知在想些什么。可眸里闪着善狐一族独有的幽蓝之色,似如今年的第一场雪那般光洁明亮,在灿烂红日下折射出不一样的流光。就这一刹那我几乎被摄去了心魂,我也是第一次体会到这么多年来何以有恁样多的姑娘拜倒在他的锦靴之旁,被我竭力拖走还死命地拽着他的衣摆不放。想想那些家伙,哭得那叫一个惊天动地,好不凄楚。我不是不同情,而是他们求的是二人世界。他们对影成双,我却孤苦伶仃,在我还正常的时候是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所以我对那种场面表示喜闻乐见,所以,我这个小娃娃还是个泼辣刁钻的小娃娃。
事实上我也惧怕凝视哥哥的容颜。虽然他总是含笑示人,但他的眼睛总是流露出我无法言喻的伤。这让我哪怕看他一根头发丝,都能看到一场苦痛,便也跟着伤心。我天生就爱寻欢作乐,最受不得这种表情,总是迅速垂下眼睑,生怕自己立马就不高兴。长大以后我也改不了本性。我私下认为这是娘胎里带来的,任谁都无法改变。既然谁都无法改变,那我自己当然也无法改变。
我无法改变他,也无法为他改变,所以天性注定我们不会轻而易举成为神仙眷侣,为此我要非常努力,努力令他觉得我们非常合适。我得天天提醒他,他身边有我这么一个美貌倾城的姑娘全心全意地爱慕着他,他应当知足,并且满心欢喜地接受。我知道会有被接受的那一天。我相信。
一个冬日,哥哥带我离开了青城。我们走得非常匆忙,什么也没有带,风餐露宿过了好一段日子。哥哥对野外生活习以为常,但我这个不知柴米油盐的拖油瓶却从青城叫苦连天到金华,精力旺盛到让他头疼。
我跑过去跪坐在他脚边,几乎是痴痴地盼着:“哥,听说今年皇帝命人造了个更大更高的灯楼,你带我去看看吧。”我其实是想看看,当我落于云端之上,那些灯火会否组成卿卿之名。
“吃吧。”
“你先答应我。”
他却只是举手不答。
我瘪嘴不理他,也不理他用右手递上来的烤鸡,他却漫开笑脸抬起了左手。我看见他满手的血腥,我傻傻地说:“你怎么杀完鸡不洗手啊?”
他笑意更甚,丢开烤鸡,腾出右手握住了青色衣袖里的左腕,稍稍一紧,左手登时溅出血来。我有些不知所措。
他缓缓开口:“善狐和别类狐灵不一样。善狐始祖本性良善,在佛前许愿一生不沾血腥。始祖有非凡灵力,向佛之心很深,提倡禁欲,喝水填饱肚子。但他的徒子徒孙却不能。为了将徒子徒孙□□好,他便下咒术,令善狐每杀生一次便自伤一回。你若不吃,我的伤可就白费了。”
我握着哥哥受了伤的手,心内颤颤巍巍,若说杀生必自伤,那这些年死于我手中的那些生灵……难不成都是黄粱一梦吗?
“杀生一次,自损一回,你会吃下我牺牲血肉得来的东西吧。”
我强笑着对他说:“哥,我们以后吃草吧。”
“……”
哥哥的脸色瞬间难看至极。半晌,慢慢悠悠吐出一句:“还是吃□□。”
“为什么?”
他轻声道:“狐狸本该吃鸡的。”
我正聆听,身后却传来更阴冷的声色。
“明知杀生会令自己受伤,却还坚持,不知公子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
正是午时,幽远嗓音响在背后,人却已到了跟前,我们丝毫没有察觉,想来定是鬼魂了。
☆、1。4
这个年头的鬼怪并不像世间传说的那样复杂。就像哥哥所说,肉眼凡胎亦能看见贞观九年的鬼魅,他们白天也不需要打伞出门。我窃以为是未来环境恶化,所以阳伞才成为鬼魅白天的生活必需品。所以现在我面前的女鬼并不打伞。
周围是淳朴的金华人民种的山茶花,大片大片的茶花开在温暖冬日下,娇艳欲滴。哪怕是洁白的山茶,看起来都跟快着了火似的。而这个女鬼恰好玉立在白色山茶前,一身素淡白衣配上可堪及地的长发,凉薄的唇苍白得如同她的衣裳。明明一身死气,却在凉风下漫开了无边容色,就像是水墨画里跑出来的妙人。水墨画之所以为水墨画,因其只有水与墨,黑与白。所以眼前的鬼魂也只有黑与白两种颜色。但纵使只有黑白,也已宛若天人。
我没有见过这样漂亮的鬼魂,也没有见过漂亮的鬼魂幽怨成这样,一下子不知该如何理解她说的话。哥哥似乎也不想回话,甚至没有抬头看她一眼。或许在哥哥眼中,美女就跟他脚下的沙土一样,没什么特别。
她斜眼瞟过来,将目光落在我身上,声音冰冷、悠远,是全无生机的平静:“向姑娘打听一个人。”
“什么人?”
“霍华燃。”
一缕残魂,竟打听起狐族圣君,有意思。
我来了兴致:“可是善狐圣君霍华燃?”
“姑娘可曾见过,可曾听闻?”寻常人说这话,大多是喜出望外或者寻人心切的神色,而她,却仍旧平静无澜。
“善狐圣君霍华燃已然过世许久了,姑娘何不回冥府打听?”
“我以为他还在世。”
我抿出笑意,说:“离三月三还很远,更别提中元节了。阎君这么早就为姑娘开冥府之门,姑娘真是好大的魅力。”
她靠近我一些,挤出一抹笑来,客气疏离,是阴司鬼魂的礼貌,可眼里却沁出一丝丝的仇怨:“心愿未了,他们自然留不住。”
我又一次胜利了。
余光瞥见哥哥嘴角的笑花,我扬起唇,快乐伸手拽他的衣袖,就跟小时候要糖吃似的。他一如往昔伸手摸我的头,轻轻的,静静的,青色宽袖溢满了宠溺。我想世上不会有谁比我眼中的这个狐灵更疼我。
她不知何时离开的。
鬼就是鬼,来无影去无踪。
“有奖赏没有?”我嘻嘻笑着问哥哥。
哥哥笑了笑:“侯水璎,长安侯户部之女,自小就是个美人,从十二岁开始,上门提亲的人便将她家的门槛踏破了。可她到死都没有出嫁。”
“这是为什么?”
“她在等一个人。”
“谁?”
“她前世闺名小倩,出自青城聂府。”
我又惊又喜,惊的是雪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