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俘虏。
马其顿国王腓力五世犹豫不定,君士坦丁堡要塞落入亲罗马的色雷斯人手中。这使得秦军的渡海计划只能临时修改,幸好,先前过海的季心已经差遣了亲信士兵在海峡一处接洽,否则的话,曹信军将士人生地不熟的,很不可能一头撞进色雷斯人的重围之中。
“他奶奶的腓力五世,连自己的部下都搞不定,就话该被罗马人给坑了。”行军途中,曹信一边咬紧了牙关,一边暗暗大骂。
巴尔干半岛的冬天,异常的冷冽,这里的天气阴冷而潮湿,如果不能在天明之前,顺利攻占城池,露宿野外的秦军就有可能在寒冷中失去战斗力。
偷袭。
是秦军在海峡对岸获得立足点的最好办法。
秦军的渡海举动。
虽然就在色雷斯人的眼皮子底下,幸运的是,沉浸在占领希腊人城邦胜利喜悦中的色雷斯人,对于海峡对岸的秦国人心存轻视,一年半之前,匈奴人败在他们手中的战例让色雷斯将领们对黄种人的能力心生怀疑,他们以为,秦军也不过是和匈奴人一样的货色。
所以,当曹信率领着渡海秦军潜行至君士坦丁城下时,守卫城池的色雷斯人还蒙在鼓里,浑然不知危险正在降临。
棱堡。
石墙。
还有居高临下的地势。
使得君士坦丁素有坚城之名,要想依靠强攻破城,在冷兵器时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在历史上,东罗马帝国被突厥人整整攻打了有四十余年,最后还是因为城中出现了叛徒,才导致城池陷落,而为了拿下此城,突厥人先后折损将士不下十万余众。
木制的厚实城门。
紧闭的严严实实,在暗影之中,几名隶属于天雷部队的特种作战将士怀抱着一个个用薄铁皮装着的弹丸,飞快的迫近到了城门根下。
一根根绵制的导线,顺着城墙脚向外延伸。
这种类似于集束手雷一样的东西,主要依靠导火线的燃点来推动火药在薄铁桶内部发生爆炸,然后再通过强大的外放推力将边上的城门炸开。
热兵器在攻城战中应用。
这是秦军自发明黑火药以来的第一次尝试,在前期的试验中,天雷军依靠这一秘密武器,曾经炸开过厚达近半米的夯土城墙。
君士坦丁堡的城门是厚木制成,以木头的韧劲,绝对是无法抵挡火药爆炸威力的,秦军在实施爆破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难题,就是让导火线能顺利燃烧到点,而不被城上的敌卒发现而弄熄,而这也是曹信决定趁着黑夜发动突然袭击的原因所在。
轰!
轰轰!
第一声响雷炸起之后,接二连三的爆响地动山摇。
君士坦丁堡的木门瞬间被炸开了一个大洞,躲藏在城门洞里避风的十余个色雷斯守门士兵被炸药余波波及,顿时横七竖八的倒了一片。
血肉模糊。
哀哀未死的色雷斯士兵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嘴巴里露着血沫,一名带队的色雷斯小队长歪着头,斜靠在石阶上,脖子呈九十度扭曲着,在他身体的旁边,一块无规则的木板碎片上,染满了血迹。
城外。
曹信一跃而起,大声呼喝:“进攻!”
听到这一声喝令,在冰冷的冻土地上趴了许久的秦军将士如野兽般的一个个跃起,对于这些平素里只能作为第二线部队的步兵来说,今天是他们扬眉吐气的一天,骑兵兄弟们,你们看着吧,我们步兵也有参与大战的机会。
而为了这一天,步兵们在训练时流血流汗,甘冒风雪,忍受大浪的拍打,现在是他们证明自己的时候了,在素有勇悍之名的野蛮色雷斯人面前,秦国步兵们还能不能再现昔日统一之战时的顽强与勇敢,都要用事实来证明。
君士坦丁城中。
色雷斯军营。
负责守卫营门的年轻长枪兵斯巴达克斯迷迷糊糊的从睡梦中惊醒过来,在使劲摇了摇头之后,他的脑袋依旧有些发晕。
“这是什么声音?”
剧烈的大爆炸。
震得耳膜翁翁作响,而这种山崩地裂一样的尖锐声响,让斯巴达克斯心惊胆战,双股瑟瑟发抖起来。
十四岁。
正是少年青涩时,从一个男孩到一个男人,从少年到成年,这一阶段的经历,对人的影响是最大的。
也许是人种的关系,色雷斯人征兵服役的时间比秦人要早了三年,他们主要采取一个家庭出一个壮年男丁的抽选方式,如果家里兄弟多的话,象斯巴达克斯这样的少年是不应该上战场来的。不过,只瞧斯巴达克斯的模样,倒是高高大大,很有几分的英雄气概,和一个成年人没有什么两样。
很无奈的是。
斯巴达克斯的家中,除了母亲和两个姐妹外,再无一个男丁,他的父亲老斯巴达克在三年前的马其顿与塞琉西大战中阵亡,而得到的仅有的一点怃恤也在几个月后耗尽,无力支付军役支出的斯巴达克斯只能用自己单薄的身体来支撑起摇摇欲倒的家庭。
“斯巴达,还愣着干什么?赶快到营前集合,秦人杀进来了。”茫然失措之间,一名同一队伍的老卒用力拉扯着斯巴达克斯向前奔跑着。
在他们的周围,急喘着粗气的士兵们甲衣不整,有的连武器也拿反了,还有的士兵干脆赤着膀子,就如野蛮人一样大喊大叫。
“兄弟们,秦人破城了,快去堵东门。”
“北门也有雷声,分一队人过去,别让秦人从后面杀过来。”
乱哄哄的场面下,色雷斯的带队首领们一个个神情灰败,仅仅一个晚上,秦人就破了城池,这实在让人觉得太惊赅了。[小说网//。cc]
斯巴达克斯在老兵的带领下,朝着北门一带奔了过去,这时的他,并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干什么,只是随着一股惯性而走,在半个时辰之后,斯巴达克斯只觉得身体一重,低头一看,一直拉扯着自己的色雷斯老兵捂着胸口,瞪着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睛倒在了地上。
北门附近。
秦将季心率领着机弩兵和一众步卒已经冲破了城垣附近的守军防线,构懈之下的色雷斯人将兵力分散布置在各个垛口,却没有想到,秦军会利用特殊的高科技武器,将固若金汤的城门给一下轰开。
第四百六十四章 标枪棱堡俱成灰
恐怖与绝望弥漫在色雷斯人心头。
秦军的青铜制弩,就象刺猬的尖刺,密密麻麻的射来,在不到一百步的距离上,就算色雷斯人的身体再壮实,也无法抵挡住由机刮力量创造的千均之力。
冷兵器时代的步兵作战。
一般来说,以长枪兵、刀盾兵为主,秦军则相反,他们更多的依赖弩机作为远程打击力量,而一旦两军靠近,则秦国士兵往往一手提着酒器,一手持着青铜利剑,呼喝着叫喊着飞奔上前。
等到肉搏战杀死了敌卒,秦兵以利剑割去首级以为军功,如此血腥的杀人方式让秦军在战场上屡屡占得上风,而今,面对人高马大的色雷斯人,重新组建起来的秦军步兵将士们再次拾起了传统作战方式。
“大秦,大秦!”季心疾声大呼。这是他第一次独挡一面的参与一场生死倏关的大战,也是他在西征途中经历的最重要一战。
军侯韩安国的一队士兵,位于战阵的最前面,在他的前面,乱哄哄的色雷斯士兵的眉眼在火光的照映下,也能分辩的清清楚楚。
“弟兄们,瞄准了,发射!”
“发射!”
出生于齐地的韩安国,没能赶上秦国统一之战的末尾,就连南征之役他也没有运气参加,而在地方郡县当了一任军侯五年之后,韩安国毅然的辞别了家人,决定参加第二批的西征秦军队列之中。
“大丈夫,功名战场取!”这些年。在秦国武力统一全国,并持续强悍的扫荡四夷。以武立国的观念也深入人心,对于秦国的男儿来说,如果不当兵,或者没有得到军功的话,那就会被人所瞧不起。
韩安国渴望有一天能够衣锦归乡,有一天能够披红戴花,让郡里的那些美貌小妇人一个个用多情的眼眸看着自己。
“韩军侯,快看白夷人 ?'…'”就在韩安国心中念头百转之时。旁边有士兵惊声叫喊起来。
待韩安国转头看去,却见侧翼方向,一队色雷斯的士兵拎着长约一个高的标枪,正作势准备欲投掷。
与拥有机弩的秦军相比,色雷斯人落后的生产力和生产技术,注定他们不可能如秦军一样有先进的武器助阵,不过。色雷斯人也有自己的拿手利器,那就是他们手里锋利强劲的标枪。
标枪。
也就是长枪。
它的发源,是色雷斯人的老对手希腊人发明,在后世的奥运会上,标枪项目也是田径系列项目中的一个子项。
色雷斯人有的是力气,对于他们来说。用力气投掷标枪是如此的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