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乔淡漠道:“祝陆公子早日扶摇直上九万里,我还有事,先告辞了。”
瞧着大乔自始至终都冷淡如冰山的神情模样,陆儁心里感到异常的气愤,他知道这一切都归因于刘敢。
刘敢文不成武不就,他凭什么能够得到佳人倾心相许?
陆儁朝着大乔的背影大喊道:“刘无双要完了你知道吗?他马上就要被孙策击败,他会败的一塌糊涂!他一定会死在孙策手上!”
声音传来,大乔一步也不作停留,头也不回地迈步离去。
只是,在大乔的心中,此时刘敢的安危忽然令她变得忐忑不安。
她改变了方向,径直走回了桥府,来到桥渊的书房。
“爹,你在吗?女儿有事相商。”大乔推门而入,她看到桥渊正在桌前奋笔疾书,眉宇之间也是微微皱起,显然是有什么事令桥渊颇为忧心。
桥渊让大乔稍等片刻,写完书信后,这才询问大乔所来何事。
大乔面对桥渊,问道:“爹,夫君与孙策要打仗了是吗?”
桥渊不由好奇道:“你怎么知道的?”
大乔不答反问:“夫君会打赢孙策吗?”
桥渊轻轻一叹,负手背立:“战场上的事很复杂,你一介女子就不要过问了,你也不必过于担心无双,为父自会想办法助他成事。”
大乔幽幽道:“我怎么可能不担心,我知道他时时刻刻都在危险之中,上次听琴写信告诉我他遇刺的时候,你知道我心里当时的想法是什么吗?我很害怕,我怕自己再也见不到他,我怕自己会永远失去他,好在他那次没有出事,但是现在他又要打仗,他的敌人还是大名鼎鼎的孙策,你让我怎么能不担心……”
顿了顿,大乔鼓足勇气道:“爹,我想去丹阳,我想在夫君身边陪着他,我不想他独自面对所有的危险,我要和他一起面对一切!”
桥渊严词拒绝道:“绝对不行,你妹妹不懂事胡闹跑出去也就算了,你也想跟着她一起胡闹吗?一旦你们有什么意外,你让为父一个人怎么活下去?”
大乔神色激动道:“我会把妹妹送回来的,爹,我求你了,让我去丹阳,我一定要去丹阳,不然的话我会疯掉的。”
见桥渊依然板着脸不为所动,大乔忽然跪在地上。
“爹,你若是不答应我,我就一直跪在你面前。”大乔一脸决绝。
“你!”桥渊一脸怒容,开口便想将大乔狠狠教训一顿,然而当他看到大乔脸上梨花带雨的神色后,心里顿时软了下来。
“哎,罢了罢了,真是女大不中留啊,大的小的一个个千方百计的都想离我而去,去吧,都去吧,为父一个人也落得耳根清净。”桥渊一阵摇头,语气之中满满的都是无奈。
“谢谢爹,我现在就去收拾东西!”大乔破涕为笑,欢快而去。
大乔离开后,桥渊把桥封唤到跟前,细心嘱咐:“桥封,你多带点人,护送小姐去丹阳,一路上多加小心。”
桥封必恭必敬道:“桥封遵命。”
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十三章 孙吴宗室
秣陵,孙策军大营。
孙策一袭红色长袍加身,犹如一团炽热的火焰,登高而立,犒赏三军。
“秣陵一战,我叔父孙静当居首功第一,诸位可有异议?”
孙策意气风发,朗声说道,台下众将纷纷出言支持,毕竟孙静从头到尾数次指挥攻城大战,首功之名当之无愧。
“我意任命叔父为奋武校尉,为我都领前方军事。”孙策说道。
“伯符,我老了,有好机会还是留给你们年轻人吧,我儿孙暠年纪尚浅,我希望他能留在你身边多多历练一番,至于我这个老家伙,还是回富春养老算了。”孙静态度坚决地推辞道。
众人都感到一阵可惜,孙静的能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其实,在诸位将领里面,孙静的威望也是最高的,这种威望隐隐超过了孙策,再加上他是孙坚的弟弟,也许正是因为众望所归功高盖主,孙静选择退下一线。
孙静虽然退下了,但是他还有儿子,长子孙暠,次子孙瑜,两人都是前途一片光明的将军之才。
对于孙静的拒绝,孙策颇为惋惜地叹了一口气,最后也同意了孙静的决定,将富春长的位置空出来腾给孙静的同时,孙暠与孙瑜两人也得到一定的封赏,孙暠更是名正言顺的接收了孙静留下来的部队。
“孙皎,你哥哥当将军了,真羡慕他,我也好想领兵打仗啊!”
台下,一名约莫十来岁的小孩,对另一名差不多年纪的小孩子说道,说话的小孩名叫孙翊,他是孙策的弟弟,他口中的孙皎是孙静的第三子,两人因年纪相仿又是堂兄弟,故而经常出双入对无话不谈。
孙翊年纪不大,却天生勇力过人,同龄人之中没有一人是他的对手,以勇力而闻名,孙家所有人都认为孙翊跟孙策是最像的,孙策因此也一直最疼爱孙翊这个弟弟。
孙翊羡慕孙暠,孙皎又何尝不是,孙皎看着哥哥威风凛凛地登上高台,幻想着自己有一天也要这样万众瞩目,接受别人或羡慕或嫉妒的目光。
孙皎道:“比起我哥哥,我更羡慕你哥哥,孙策哥哥一个人统领那么多人,真的很了不起。”
孙翊笑道:“那是当然,你也不看看那是谁的哥哥,我哥哥是天下第一的大将军,没人是他的对手。”
一旁,孙权听到他们的谈话,不由插嘴道:“翊弟,不要空口说大话,这天下很大的,英雄豪杰多如牦牛,连爹当年都不敢称自己天下第一,大哥只是打了几次胜仗,怎敢当得起天下第一的称呼!”
孙权比孙翊痴长两岁,在家中排行老二。
在孙翊眼里只有大哥孙策,至于孙权他还真没放在眼里,因为打架孙权不是孙翊的对手。
所以,面对孙权的训斥,孙翊轻哼道:“你个书呆子懂什么,在我心里大哥就是天下第一,等我长大了,我也要跟大哥一样领兵打仗!”
孙权很想教训一下这个目无尊长的弟弟,但是孙策偏爱孙翊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两人真要发生点什么冲突,孙策肯定也是偏心站在孙翊一边,在这一点上吃过几次亏的孙权心知肚明。
犒赏仪式很快就结束了,当孙策下台后,他第一时间来到孙翊面前。
孙策见两位弟弟脸色迥异,顿时知道这两人之间又发生了不愉快,他只当是小孩子吵架不以为意。
孙策笑道:“正事做完了,我想放松放松,你们几个可有兴趣陪我出去打几只野味,晚上回来也好美餐一顿。”
孙翊连忙说道:“大哥,我陪你去,我要射一只野猪回来!”
孙皎跃跃欲试道:“孙翊去我也去,我也要射一只野猪……算了,野猪皮太厚,我还是射一只兔子吧。”
孙策见孙权沉默不语,不禁问道:“权弟,你呢?”
孙权虽然也很想去,但是他不想与孙翊待在一起,当下有些犹豫不决。
孙策一眼洞悉全局,抓起孙权的手,笑道:“一起去吧,人多热闹,把其他几个小辈也叫上,大哥今天为你们一人打一只大家伙!”
孙权点点头,算是同意了。
孙策平常最喜欢的就是打猎,小到老鼠兔子,大到老虎狗熊,还有天上飞的各种飞禽,只要山上有的生物都难逃孙策的利箭。
孙策把所有打到的动物下锅而煮,还把它们的皮毛制成衣物御寒,他最喜欢猎杀野猪,因为野猪皮糙肉厚一箭射不死它,他喜欢一边追赶野猪,一边一箭又一箭的折磨野猪。
这个过程孙策很享受,所以对待敌人他也喜欢这样做,胜券在握的时候,他往往不会马上歼灭敌人,他会一点点慢慢击溃敌人的希望、意志,直到敌人恐惧、乞求,然后再给予致命一击彻底断送敌人的命运。
孙策觉得今天是个幸运日,因为他发现了一只大野猪,而且这头野猪不同以往,它的体型巨大,却有灵敏的步子。
孙策张弓射箭,一连两箭射出都被野猪躲过。
“大哥,把这头野猪让给我吧,我帮你把它抓回来。”
孙翊骑着骏马,一脸笑意地道,他见孙策连续射失两箭,顿时起了好胜之心,心想大哥射不中的猎物若是让我射中了,岂不是证明我比大哥更厉害?
孙策笑道:“好,不过你千万别放跑了它,我还想着晚上拿它下酒的!”
孙翊自是一口答应下来,携弓带箭,拍马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