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行吧。”刘敢思付一番,最终答应孙仁献的赌注。
在刘敢心里,孙仁献只是个小孩子,即便真要求他什么事,也不会是什么大事。
再说了,这场单挑还没比完,也不一定就是刘敢输。
王越的本事,刘敢还是清楚的,看王越无数次,至今罕逢敌手。
童渊虽然厉害,对上王越却不好说了。
只见两大宗师一个使枪,一个用剑,你劈我一剑,我回你一枪,攻势如潮,守势稳固,两人之间有来有回,半晌看不出谁占上风。
“这都打了半个时辰了,这么打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
“童渊的出枪速度好像慢了。”
“王越也一样,两人都力竭了。”
“精彩,我从未见过这么精彩的决斗!”
……
众人滔滔不绝的展开讨论,有的人眼睛都快看花了,仍然舍不得挪开目光。
孙朗和蒋氏兄弟站在一旁,观战的同时,纷纷握起武器比划起来,似是在学那些精妙的招式。
又斗了半个时辰,王越和童渊几乎都有些力不能支。
“接下我这一招,算你赢!”
童渊忽然放出狠话,手中银枪宛若长龙升天。
孙仁献笑道:“我师父要出绝招了,你输定了!”
刘敢眉头微皱,紧盯前方动态,不言不语。
就在众人期盼童渊能甩出什么惊世骇俗绝招的时候,王越忽然动了。
他脚下速度其实并不快,人们不眨眼仍然能够看清楚,但是王越的手上动作,却是快若鬼魅,有影无踪。
快!
太快了!
众人大吃一惊,因为这一剑实在太快,令人眼花缭乱,令人目不暇接,令人忍俊不禁拍案叫绝!
刘敢也是从未见过如此快剑!
王越一剑挥出,童渊呆若木鸡。
童渊的绝招才一起手,便被王越一剑封锁,死死顿住。
好气啊!
童渊要使的绝招乃是百鸟朝凤枪,可是遇上王越,竟然连出招的机会都没有。
“承让了。”王越抱拳一笑。
“厉害,心服口服。”童渊长叹一声,大摇其头。
“童老弟,别忘了每个月两坛女儿红。”王越气喘不止,却仍然不忘赌注。
“每个月两坛是你说的,我说的是两坛女儿红。”童渊喘息道。
“你小子,耍无赖是吧?”王越吹胡子瞪眼睛。
“我可没耍赖,不信你问问你徒弟,他可听到的。”童渊狡辩道。
王越看了刘敢一眼,哼道:“少来打马虎眼,说好的每个月两坛,别想赖账。”
刘敢站出来充当和事老:“好了好了,不就是女儿红嘛,以后我这的女儿红,您二位随便喝,管够。”
童渊顿时一喜:“当真?当大王的就是不一样,豪气!”
王越不爽了:“白让你小子捡了大便宜。”
刘敢倒是真不差几坛女儿红,如今旗下的女儿红销量遍布扬州、徐州、荆州、豫州等四大州县,各地商铺老板争相哄抢,随着女儿红的名气增大,女儿红的出厂量也一天比一天赠多。
可谓是名利双收,水涨船高。
大乔每个月数钱算账都会算错好几次,没办法,销量太大,数目甚广。
童渊输了,孙仁献也跟着输了。
赌注要不要兑现呢?
孙仁献倒是落落大方,主动认输:“我输了,你说吧,想要我答应你什么事?”
刘敢微微一笑:“先欠着吧,等哪天我想好了,再找你讨还。”
孙仁献道:“那可不行,过时不候。”
“你这是要逼我呀。”刘敢眼珠一转,笑道:“这样吧,你换身裙子穿给我看,很简单吧。”
刘敢这么说是有原因的,孙仁献自从来了庐江之后,几乎一直都是一身男孩子打扮。
听大乔说,孙仁献的衣柜里甚至没有一件裙子,都是一些紧身练武的衣服,要么就是男款的长袍子。
孙仁献似乎不喜欢穿女人的衣服,也许她认为这样就可以和男子一样。
可惜的是,她骨子里身体上始终还是一个女孩子。
女孩子,还是穿裙子最好看。
第一百六十四章 山野乡村的冲突
寿春以南,无名小村。
这是一座人烟稀少的荒山村落,整个村子三面环山,人迹罕至。
每隔一段山路,路上零星的就能看到些许茅屋。
时至黄昏,在羊肠山道上,两匹骏马一前一后飞驰而来。
这骏马上的两人,便是从寿春逃出来的小乔和赵云。
为什么说是逃?
因为两人得罪了袁术的女婿黄猗,被黄猗派兵一路追踪,无奈之下这才进了这荒山野村。
眼见天色渐黑,赵云提议先找个地方落脚。
两人下了马,敲响了一户人家的大门。
这家户主是一位中年汉子,姓鲍名平,还有一位姿色秀丽的妻子,李氏。
这李氏挺着大肚子,一看便是身怀六甲。
鲍平人挺热情,不但为赵云和小乔提供暂住之所,还为两人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来,二位兄弟尝尝,这是我昨天刚打回来的兔子肉。”
鲍平含笑而语,一边为赵云倒酒,一边说道:“我家娘子最擅长的就是做这兔肉,你们今天有口福了。”
小乔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赶紧尝了一口。
“好吃,嫂嫂手艺高明。”小乔由衷赞道。
虽说小乔是从小吃惯了大鱼大肉的主,却也头一次吃到如此美味的兔肉。
这手艺比起许多大厨来,也是丝毫不会逊色半分。
小乔边吃边道:“这兔子肉做的这么好吃,嫂嫂不如跟我去庐江,好让我那姐姐姐夫尝尝,什么叫人间美味。”
“喜欢吃就多吃点。”李氏微微一笑,主动给小乔夹了一块兔子肉。
“小兄弟是庐江人士,怎会来到此地?”李氏随口问道。
“就你话多,吃你的菜。”鲍平虽然在指责李氏,手上却给她夹了一块肉,夫妻俩的感情看上去相当不错。
赵云拖了拖腮帮子,若有所思。
鲍平双手青筋毕现,老茧满布,一看便是常年使兵刃的练家子,这样的人决计不是什么寻常的山野村夫。
赵云虽然心有疑问,但是也明白他们终究只是萍水相逢,很多问题也不方便问出来。
四人用过晚餐,天色也整个漆黑一片。
茅屋不大,所以赵云和小乔被安置在隔壁的一间柴房之中,这是李氏平常生火造饭的地方。
柴房很小,倒也足够两个人平躺,可是赵云却无法静下心来入睡。
因为男女有别。
“你睡吧,我去门外守夜。”赵云主动退出柴房。
小乔也没客气,直接倒头就睡,赶了一天的路,她已经浑身乏力。
小乔是睡着了,赵云在门外来回度步,心事重重。
这时,鲍平从房中出来小解,正好看见了赵云。
“赵兄弟这么晚了,怎么还没歇着?”
鲍平来到赵云身边,随口聊起来:“赵兄弟应该不是一般人吧。”
鲍平也是心思缜密之人,赵云所骑的白马,一看就不是普通品种,何况赵云马上还挂着一把长枪。
这年头,携刀带剑的人倒是不少,随身带着一根长枪在身上的,却是极为罕见。
“鲍兄也不是普通村夫吧。”赵云深深地看了鲍平一眼。
“那你还真猜错了,现在我还真是个普通村夫。”鲍平微微一叹。
现在是普通村夫,那便是说,从前不是普通村夫咯。
赵云听出了这话的言外之意,问道:“鲍兄何以沦落至此?”
鲍平笑道:“沦落?”
赵云抱拳道:“在下失言。”
鲍平摆摆手:“这天下不太平啊,我只是过腻了打打杀杀的日子,现在这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挺好的。”
赵云沉默不语,他能明白鲍平的选择。
有的人喜欢乱世,天下越是混乱他们越是喜欢,而有的人就喜欢和平没有纷争的生活,与世无争就是他们的一生夙愿。
“听口音,赵兄弟应该是北方人吧,怎么来南边了?难道是因为那位姑娘?”鲍平问道。
“鲍兄看出来了!”赵云有些意外:“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小乔现在的装扮,看起来和一个男子没有太大区别,换做不知内情的人很难发现,至少之前的赵云就看不出来。
“猜的,现在看来,我猜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