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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花醉-第5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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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阳谷南五十里处,有个镇子叫做张秋镇,这镇子靠着运河,还算繁华。平日里镇上居民过得还算安好,可现在他们脸上就看不到半点笑容了。因为从前日起,就有六千梁山兵马占了镇甸。镇子上有家客栈,名曰柳心客栈,而卢俊义就住在这家客栈之中。此时卢俊义紧皱着眉头,定定的看着窗外风景。在他身旁,还站着一位相貌俊朗的少年郎,这少年郎唇红齿白,眼若丹凤,若不是那高耸的喉结,定会把他认作是女子。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卢俊义的贴身家人浪子燕青。
    “东家,兄弟们已经打探多时了。那阳谷县城确实城门大开,城中营地里多有陌生男子出入,可军营之中又空空如也。”
    听燕青所言。卢俊义的眉头就皱的更紧了,“小乙,你是怎么看的?”
    “回东家,小的以为还是莫要轻举妄动为好,军营之中全无人影,反倒城中多了许多陌生壮丁。想来是那赵有恭的阴谋诡计。他大开城门,定是要引我等前去。也好将我等置入城中,突起雄兵杀之。另外”燕青停顿了一下。眼睛看了看门口,确定无人偷听后,他趴在卢俊义耳边,低声道,“另外,不管秦王诡计是否真实,咱们都要把这当成真的,日后,宋头领问起为何不进兵阳谷,也好以此应付一下。”
    燕青虽为小厮,可多年来卢俊义找名师教导,心智自不是常人能比。他一番说道,卢俊义甚觉有理,轻轻点了点头。其实一开始,卢俊义就不想打阳谷县的,结果来到阳谷县外,就看到城门大开,就觉得有诈。又怕是赵有恭唱了出空城计,所以着人严加打探,直到今日方才得到些端倪。也许赵有恭真的用了诡计,不过这种诡计对卢俊义来说,却是好事,至少给了他按兵不动的理由。
    “小乙,你所言自是不错,可咱们要是什么都不做,即使有充足的理由,日后宋头领也会怪罪的。”
    卢俊义所虑也不是没有道理,燕青眉头紧锁,想了好一会儿,方才贴耳道,“东家,这什么都不做,自是不好的,现在那秦王赵有恭用计的可能性很大,咱们不妨派人去袭扰一下。若胜了,大部人马跟进即可,若是败了,便说官兵厉害,那时候,谅宋头领也说不出什么。”
    “嗯,派谁最合适呢?”卢俊义随口一提,却不曾想燕青早已经替他想好了,嘴角上翘,带着点坏笑,“东家,让锦毛虎燕顺去最合适了。”
    听到燕顺之名,卢俊义眼睛瞬间一亮,这燕顺当年可是救过宋江性命的,从某方面来说,比王英和花荣还受宋江信任。这次宋江派燕顺随军征讨阳谷,恐怕也有监视的成分的在吧,让燕顺去最好了,燕顺要是胜了,大部人马跟上,若失败了,有燕顺帮忙说话,宋江还能驳了自家兄弟的面子?
    想通关节,卢俊义很快召集诸位头领议事,商议一番,便定了让燕顺领人打头阵的命令,手持令箭,卢俊义面色沉重,神情严肃道,“燕兄弟,你领一千兵马,从南门杀入,切记,若遇官兵力阻,立刻出城,切莫恋战。切记切记,此战当以试探为主。”
    “卢头领放心,小弟晓得其中道理”燕顺大为欢喜,长臂一拱,黄须飘飘。这可是打头阵的任务,要是弄好了,就是头功,燕顺岂能不高兴?当然,燕顺面上答应,其实心里全没把卢俊义的话当回事。若是打不进城,舍命逃跑还好,打进了城,遇到官兵抵抗,就要弃城返回,这是何道理?卢俊义是怕他燕顺抢了头功,自己在宋哥哥面前不好看么?
    燕顺自去了上千喽啰,于傍晚时分奔赴阳谷县,而燕顺领人一走,消息就快马送到了赵有恭面前。听说先头攻城的是燕顺后,赵有恭眼中闪过了一抹冷笑。卢俊义是有些大智慧,可还是欠缺许多的,他只想着如何自保了,却忘了事件并无完美之事。嘿嘿,燕顺打头阵,那就让燕顺把命留在阳谷县里。想来卢俊义没想到燕顺会送了性命吧?
    找来萧岿和武松等人,一番吩咐下去,众人领命而去,赵有恭也没有闲着,换了一身劲装,握着秦王刀领人离开了县衙。从张秋镇到阳谷县,也就一个时辰而已,太阳落山时,燕顺就领人杀到了县城外,此时落日西斜,城门依旧大开,不过是行人少了许多罢了。燕顺吃一把朴刀,大喝一声,再加上那一撮黄须,颇为吓人。城门口那些士兵和百姓一看有贼兵袭来,顿时慌了神,全都往城里跑去,“贼兵攻城了,大家逃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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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5章 贼来杀之
    百姓一片躁乱,由于有百姓往里逃,士兵们想要关闭城门都不行,燕顺看得哈哈大笑,提着朴刀领着喽啰们跟在哄乱的百姓身后冲进了县城。连燕顺都觉得太顺利了,难道就因为名字里带个顺字,老天爷就格外照顾他?燕顺手底下喽啰们,大都是以前各山头的匪寇,之前有梁山山规压着,还算正常,可一进了阳谷县,立马就现了原型,一帮子人不在集中在一起,分成几十股人抢掠全城,有的人还对城中一些女子下手,打算绑回山寨乐呵下。
    见此情况,燕顺气得暴跳如雷,挥舞着朴刀怒道,“不准抢,不准抢,老子说了不准抢,都跟老子合兵一处进攻县衙,只要杀了那什么鸟秦王,便天大的功劳。”
    燕顺大声喝止,连着砍翻几个喽啰后,才堪堪控制住局面。等着重新集结,众人舍勒南门打算进攻阳谷县衙,可沿着主街朝北跑了没一会儿,燕顺就感觉到有点不正常了。刚刚街道上还乱哄哄的,百姓四处乱窜,怎么这会连个人毛都没有了,什么时候这群百姓跑的如此快速了?
    情况有点不对劲儿,可即使如此,燕顺还是没太当回事,毕竟,捕杀秦王的功劳太大了,想不动心都难。叮咚一声,一块木梁掉落,捡起满地飞尘,燕顺定睛一看,才发现从西边小街窜出十几个人,那些人都做青衣百姓打扮,可这些人手持钢刀,阵型严密。这气势哪是普通百姓该有的?让燕顺更为心惊的是,还有不少人不断从两侧街道窜出,有的人还从旁边民居里跳出来,不知何时,两侧房屋顶上也多了无数手持长弓之人。
    一员黑甲上将骑马持枪。神色清冷,不怒自威,“锦毛虎,燕顺?呵呵,萧某可是等你多时了,就似你这等蠢材。也该大言不惭说要捉我家秦王殿下?”
    “你们是朝廷鹰爪?”燕顺虽然在问,其实心中已经万分确定。他现在也有些后悔不听卢俊义的话了,如果进城时一发现不对劲儿就赶紧撤出去,就不会陷入这般险地了。
    “兄弟们,想要活命的。跟这些鹰爪们拼了”燕顺提刀当先,他天生一对长臂,这长胳膊一伸,登时将一员骑兵拽下马来,抢了战马朝萧岿冲去。燕顺朴刀挥舞,煞有几分威猛之气,不过萧岿并未放在眼中,打马退后几步。挥手示意,两侧长弓手便已放箭。箭雨射下,宽阔的大街上。喽啰们无遮无拦,登时死伤惨重。就连燕顺,也被逼的从马上滚了下来,躲到一个菜板子下边,燕顺大声怒骂,“你这鸟爪子。有能耐的与老子大战三百回合。”
    燕顺大声叫嚣,若是换做高宠或者牛皋这样的。八成不屑一笑,让人射死燕顺了事。不过萧岿是契丹人,他骨子里就有着一颗争斗之心。抬起手,示意长弓手停止散射,他握紧钢枪,冷笑道,“不知死活的东西,本将就与你斗上一斗。”
    没了箭雨压制,燕顺抢了匹战马,哇呀呀的朝萧岿冲了过去。红色的夕阳下,只见萧岿那把长枪泛着丝淡淡的光彩。萧岿的长枪非常奇特,除了枪头,两侧还带着翘起的勾刺。看着燕顺冲来,萧岿一抖马缰,战马向左侧一跃,右手扬起,钢枪自下而上轻轻一抹,看似轻描淡写,可这一击却力若千钧,燕顺朴刀横档,震得虎口发麻,虽是挡住了这一击,可战马错身而过,萧岿单手握住枪柄,用力往后一拉,就听燕顺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原来就在错身时,钢枪旁边翘起的倒刺竟然在他后背上划出了一道深深地口子,鲜血瞬间浸透了后背。
    直到此时,众人才知道萧岿枪头的倒刺原来是这么用的。长枪,讲究的是刺,而萧岿这把钢枪,不禁可以刺、挑,还能像大戟那般割、划。仅仅一个照面,燕顺便丢了朴刀,身受重伤,剧痛之下,再下坐不稳,一个趔趄从马上滚了下来。
    萧岿并未急着去收燕顺的性命,不管怎样,燕顺也逃不出去的。当然,燕顺也没了一点再跟萧岿交手的心思,在两个喽啰的搀扶下,狼狈不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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