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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大探险家-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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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因为这样,他渴望能学到和语言学有关的东西。作为一个探险家,无论是从活人手里还是死人手里抢钱,和他们交流沟通都是很重要的一环。他身负金手指,几乎是天生的语言学天才,却因为没钱上大学白白浪费了。

    这个机会并不常有,虽然没多大好处,但却可能是一段向上阶梯的第一步。

    麦哲伦想象着和海伦做朋友,在探险队论文上署名,加入皇家学会的光明未来,开心地笑了。

    回到营地门前,麦哲伦突然想起了早上翻译的那句话:“神殿建成了,这句话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这一次,老教授不再惜字如金,他用了很长一段话来解释。

    在这个古代遗迹所属文明的文字中,有三个专属名词可以翻译成神庙、神殿,分别代表三个阶级,而早上麦哲伦翻译的那句话里,用的是最高级的。那个词所指的神殿是整个文明只有一座的神明本身所在的最高神殿,而“神殿建成了”,就成了一个实际上不符合逻辑的语句——这个文明的那座唯一神殿早已存在了几百年。这就是老教授在意那句翻译的原因,无论是原本的神殿被毁重建,还是这里的人们另立神殿,那都意味着非常多的记载,而到目前为止,这样的记载他们却连一条都没有发现!

 第四章

    麦哲伦心里对教授的担忧不以为意,但是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来。

    漫长的历史意味着无限的可能,在生活着原始部落的这片雨林中出现繁华的城市本身就是奇迹,那么还有什么好值得奇怪的呢?就算“神殿建成了”意味着天翻地覆,但对已经毁灭了的这座遗迹而言,又能如何?

    那终究只是一段历史。

    麦哲伦和教授在一座帐篷前分开,在心里说:“所以说,还是黄金和活着的人更重要。”然后他想起了白帽子,不由得悲从中来。

    “别让我抓到你!”

    ……

    下午,麦哲伦就开始了翻译汇总的工作。

    对这个探险队而言,大部分的工作时间就是百分之八十的人在一个大坑里不停地向下挖,少数几个学者教授在一起研究,探险家们上蹿下跳玩着他们的寻宝游戏,护卫里只有几个人在外面负责安全,其他的全部守在女伯爵的帐篷外面。

    麦哲伦走进帐篷的时候,海伦的身影难得的出现在了这里。她是来为几位教授介绍新来的麦哲伦,这让后者受宠若惊。不过冷静下来之后,他也明白,女伯爵应该是来和教授商量什么事情的。

    果然,在正式开始工作之后不久,麦哲伦就注意到一位学者和海伦一起悄然消失了。

    这里的学者来自各个不同的地方,有的是大学教授,有的隶属于皇家学会,还有的是海伦的私人顾问。他们所学的东西各不相同,麦哲伦站在书架前转头看过去,有的在盯着遗迹中挖到的东西,有的摆弄着石头土块,不过最多的还是埋头在资料堆里。

    看到这些,麦哲伦更确信了自己的猜测,海伦从一开始就不是冲着黄金来的。

    “书中自有黄金屋。”

    走了下神,麦哲伦就正式开始工作了。

    他不再翻看翻译好的汇总,而是埋头苦读零散的带着翻译的古语句子。这里面有很多翻译了一半的,还有的缺了一两个字,完全翻译了的只有很小的一部分。那位教授寄希望于麦哲伦的超级记忆力,来汇总这些翻译,其实也是抱着有个人能用就用上的心思,没对结果抱太大希望。

    毕竟对于他们这些真正的学者而言,能翻译的已经都翻译了,没翻译的光看文字也翻译不出来。

    就比如说,“蛋疼”这个词,把它分开成两个字,分别直译,再组合起来,地球上百分之八十的成年人都知道是什么意思,这是人类共通的生理构造决定的。但是“填鸭”这个词就不一样了,首先不是所有地方都有鸭子这种生物,其次就算能知道鸭子是什么,也不一定能理解这个词代表的本意和引申义。这就是翻译的最大障碍,语言本身是一群人生活的结晶,不了解这群人的生活,就很难理解语言中的含义。

    没错,现在还没翻译出来的,大多就是“填鸭”这种基本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不过虽然明白这个道理,麦哲伦还是老老实实地埋头苦干。说到底,他就算啥也干不成,也不会有人怪他,但除了这些学者,别人几乎没有机会看到这些遗迹中找到的记录。

    对于这片女伯爵宣称必定能找到巨量黄金的遗迹,麦哲伦也是心存好奇的。

    在这片阿瑞利亚大陆上,人们知道的文明之地其实就只有最北方大河下游的古国而已。长久以来,沙漠和雨林隔绝内外,就算是探险家狂潮之后,人们也只找到了原始的部落。但是若隐若现地,在探险家中有一个传说开始流传,那就是雨林中存在过一个帝国,一个掌握了某种珍贵资源,从东方的高原上换来无数黄金的强盛帝国。

    一直以来,真正了解这片大陆的人们都对这个传说嗤之以鼻。谁都知道阿瑞利亚的金矿在南部,东部的高原虽然有部落生活,但根本没有能力开采金矿,更不用说那里金矿极为稀少。雨林是无法穿越的天堑,土著部落被分割开来,连一个部落联盟都没有,又如何建立起帝国?就算能有一个帝国,他们真的发现了某种珍贵的资源,又怎么运出雨林,换回黄金?

    不过这个世界有魔法的存在,这些不合常理的事情仍然是有可能发生的。

    谁都知道,“精华只喜欢它喜欢的人”。如果是一位“精华之子”,那么这一切的不可能都能实现。

    有不少探险家对这个传说深信不疑,白帽子很有可能就是其中之一,麦哲伦原本对他们嗤之以鼻,但女伯爵开始组建探险队之后,他就开始怀疑自己了。

    雨林中建立起一座城市的部落,或者人,完全可以建立起一个帝国。

    但是成堆的黄金并不一定存在。

    就算是这个有着魔法的世界,黄金依然是天然的贵金属,但在某些地方,天然是没有黄金的。

    就比如这片雨林之中,没有金矿,又没办法和周围贸易。

    现在麦哲伦基本可以断定,女伯爵和他一样相信这里没有什么黄金。

    现在的考古学,其实是个很奇妙的学科。有些人做着探险家做的事情,或偷或抢地找到什么东西,就可以自称考古学家,而有些人,在书桌前整理别人的发现,一样可以靠着一篇论文得到皇家学会的青睐。

    很多人都羡慕那些探险家,自己大发横财,还能得到大人物的尊敬,留名青史,但是真正的考古学家都知道,想要发财出名外加和大人物交朋友,一篇论文就足够了。对于漫长的历史和真正的大人物——世代土豪而言,探险家永远是小丑。

    女伯爵就是真正的大人物,麦哲伦很清楚,仅仅是探险队现在的发现,就足以让海伦成为皇家学会最尊敬的客人——虽然她已经是了。

    “大丈夫当如是!”

 第五章

    直到晚饭的时候,麦哲伦才从纸堆里抬起头来。

    从帐篷里走出来的时候,他拼尽了全力才没有让身边的人看出来他的兴奋。事实证明,在有条件完全发挥的时候,金手指强大得让人惊讶。只用了一个下午,他就记住了目前已知的所有记录,还靠着综合比对找出了几十个单词的翻译。

    而真正重要的是,麦哲伦已经搞清楚这个遗迹是什么了!

    直到把晚餐吃得一干二净,他都没有发现自己忘记了放调料。这个过程里,他不断地向对他打招呼的探险队员回以发自内心的微笑,让那些真正敏感的人感到无比诧异。

    麦哲伦确实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但并不只是发呆而已。最终,他决定寻求女伯爵的帮助,就算被分走大部分战利品都在所不惜。

    带着这样的决心,他走进了海伦的帐篷。

    “你的天赋真是让人惊叹。”

    女伯爵正坐在一个书架前,书架上伸出两只曲折细长的金属臂,在她的眼前稳稳托着一本厚厚的书。

    “我曾经见过很多天才……”海伦挥挥手,金属臂安静又迅速地合上了书本,放回了书架上。

    “不知道我是否有这个荣幸,邀请你成为我的私人顾问呢?”

    有那么一个瞬间,麦哲伦以为自己已经开口答应了,他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整个世界仿佛都变得遥远。然后他回到了现实,发现那美好的一切还没有发生。

    他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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