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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不喜欢,那就说明白点,早早地断了人家姑娘的念头。却一直都拖着,以致于最后,林朝英干脆让他在出家和娶自己之间选择一个,他都宁愿出家当道士!这在古霄看来,简直就是脑子有毛病!
所以,他一定要阻止林朝英喜欢上王重阳,因为林朝英要是喜欢上王重阳,那在他看来,简直和掉进了火坑没有什么区别!
飞行的速度极快,古霄现在已经彻底的稳固住了自己凝元境的修为,此刻驾驭着天地元气飞行,堪称是日行千里。凌厉的罡风在高空之上呼啸着,古霄催动自己的护体罡气,在自己的身周星辰了一个罡气罩子,将自己给护在其中,稳稳当当的朝着北方而去。
古霄这一路走得很急,短短的数日之间,他就穿过了南宋境内,一路来到了北方。
到了北方之后,古霄一边继续赶路,一边打听王中孚的下落。既然林朝英现在和王中孚纠缠在一起,那可想而知,只要找到了王中孚,就一定能够找到林朝英!
好在,王中孚竖起义旗,组建义军与金兵开战的事情,在这北方如今已经传遍了。因此,王中孚的下落并不难打听,古霄在路上走了几天,就打听到王中孚如今正率领自己的义军转战山东等地。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他就一路朝着山东而去。
再次赶了好几天的路程之后,古霄推算了一下路程,发现自己距离王中孚率领的义军已经不远了,就打算休息一下。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一番折腾,他已经整整赶了差不多十天的路了。这么高强度的路程,如果他还是一个普通的先天高手的话,那就算是铁打的身子也受不了。好在,他已经是凝元境的高手了,消耗的功力并不高,但这么长时间赶路,心里难免有些劳累。
所以,古霄就打算好好地休息一天,明天再继续启程。
噼里啪啦!篝火发出一阵声响。
入夜之后,古霄就随便找了一个地方休息。这北方自从金兵来了之后,因为金人多年来的横征暴敛,还有宋金两国的常年交战,北方虽然名义上归属于金人的通知下,但是金兵却往往肆意的烧杀抢掠,破庙之类的建筑可谓是到处都是。
古霄没有花费多少时间,就找到了一处破败不堪的破屋。
在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之后,他就燃起了一堆篝火,篝火之上烤着一只肥嫩的野鸡。
噼里啪啦,野鸡小半个时辰之后,就被烤得金黄酥脆,油脂滴落到篝火之中,溅起了一阵火花。古霄翻滚着自己手中的野鸡,心中叹息道:真是世事如棋呀!转眼之间,就过去这么多年了。
时至今日,古霄已经忘了自己这一世到底活了多少时间了,反正肯定在一百二十岁以上。虽然他的身躯在不灭长春功的特效之下,依然保持在最巅峰的状态之中。但是,古霄却可以感觉到,自己那只是刚刚成长的元神已经有些衰竭了。
事实上,这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他毕竟还只是一个凝元境!寿元在他的身上还是有限的,除非他能够让不灭长春功的特效作用到元神之上。否则的话,古霄很清楚,一旦活到三百年,就算自己的身体可以撑得下去,可元神也撑不下去了。
看来,再有几十年,我就应该返回属于我的世界了!古霄心中思忖道。
他可不敢让自己这一世的元神彻底的衰竭,因为那样的话,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通过魔星返回星辰大陆上。因此,在计算了一下之后,他就决定,在二百岁左右的时候,自己就离开这个世界,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
半晌,野鸡终于被烤好了,待到那股诱人的香味弥漫开来之后,古霄将野鸡从篝火上拿下,就开始吃起来。
迈入凝元境之后,他对于食物的需求已经降低了不少。当年,他在涅槃之时,为了防止自己被饿死,一方面将自己的不灭长春功发挥到最大威力,不断地通过天蚕茧摄取天地元气来维持自己的生命;另一方面则将自己身体机能降低到最低。
通过这种双管齐下的方式,才算是保住了自己的性命,让自己不至于在涅槃的过程之中活活饿死!涅槃成功之后,对于食物也不是如何需求!
在把烤鸡拿下来之后,古霄撕下一只鸡腿就开始啃了起来。只是,他刚刚开始进餐,没多久一阵喧哗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王中孚,你哪里走?”一个清冷莫名的女音传到了古霄的耳朵里,使得他不由得为之一顿。这个声音不是别的,正是林朝英的声音。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本来还要去找林朝英,哪知道她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
“林姑娘,在下无意冒犯,还望你不要咄咄逼人!”一个温和的男人声音随之响起。
嘭!嘭!嘭!……一阵劲力交击声响起,在古霄的耳朵之中,二人以快打快,一时之间打的是不相上下,而且空间也传来了一阵元气的波动。显然,交手的两个人武功极高,均是先天高手无疑!
“看来,我该去看一看了。”古霄一把丢掉自己手中已经只剩下鸡骨头的鸡腿,自地上站起来,一个闪身便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而去。
第一百九十三章 两败俱伤,朝英疗伤
沉沉夜色,月光如水。
就在古霄歇脚的不远处,一男一女两名青年正斗得不可开交。
两人使得都是长剑,女子不是别人,正是李清露的爱徒——林朝英。她手持着一柄琉璃长剑,将学自古霄与李清露的一身逍遥派剑术都尽数施展开来,长剑施展开来,潇洒如意,曼妙清雅,深得逍遥派剑术的精髓。
琉璃制成的剑锋之上剑气纵横,一柄琉璃长剑在她的手中宛如是一条活波可爱的玉龙,每一招都无比的美丽,简直就像是神龙戏水。只是,如果有人真的将林朝英的剑术当成是跳舞,那那个人一定会死的很惨!
与林朝英对战的则是一个年约三旬,一脸正气,一身甲胄的青年人。他手中拿着的乃是一柄寒光闪闪的青钢剑,利剑挥洒之间,虽然不及林朝英的曼妙清雅,但是却也算得上是别有一番风范。
两人打得是旗鼓相当,一时之间根本就分不出胜负。
如果单论剑术,自然是林朝英更胜一筹,毕竟她自幼就跟随李清露这位当世巅峰人物学习武功,后来更是得到了古霄的传授。一身剑术之高,虽称不上天下第一,却也绝对算得上是天下有数。
与她对战的王中孚的剑术固然不及她,但内力却胜过她一筹。尤其是,在王中孚的身边始终都萦绕着一层柔韧至极的罡气,让她的剑气始终都攻不破。同时,王中孚的内力更是后劲十足,明明已经交手这么多招了,却始终都没有出现内力衰竭的情况。
因此,林朝英根本就奈何不得王中孚。
唰!交手数十招之后,林朝英手中的琉璃长剑一抖,剑锋在空中变幻不定,幻化出无穷剑花,朝着王中孚刺去。
王中孚见状,脸上的苦涩之意变得越发的浓重了,手中的青钢剑一抖,同样是幻化出了无尽剑花,迎上了林朝英手中的琉璃长剑!
咔吧吧!双剑相交,剑术已经沦为了次要的东西,更多的是比拼内力修为。原本,以王中孚胜过林朝英一筹的内力理应取胜。可是,林朝英手中的琉璃长剑却是一柄神兵,远远地胜过了王中孚手中不过是精钢锻造的青钢剑。
双剑一绞,王中孚尚未来得及催动内力,他手中原本就裂出了不少缺口的青钢剑就当场被林朝英手中的琉璃长剑给绞断。随后,林朝英的琉璃长剑更是得势不饶人的朝着王中孚刺了过去!这一剑又快又急,剑锋之上的剑气更是吞吐不定。
如果真的被刺中,那相信王中孚就算是不死,也得受重伤!
嘭!面对林朝英的这一记夺命剑锋,王中孚一把丢掉自己手中的半截断剑,双掌合十,双掌之间凝聚出了一团浑厚的掌力,随后,他猛地一掌击出,以手中的这一团掌力迎上了林朝英的这一记夺命剑锋!剑气与掌力相交,当场便发出了一声闷响。
踏!踏!踏!沉重的脚步声响起,这一招之后,王中孚和林朝英都身躯晃了晃,朝着后面连退三步。
“王中孚,咱们之间的事还没完,等到下次见面,我一定要让你知道我林朝英的厉害。”林朝英面色一阵潮红,一口鲜血本来已经到了嘴边了,又被她给强行咽了下去,恶狠狠地留下了这最后一句话,一个闪身便朝着远处扑去。
“噗!这个疯女人!”待到林朝英走远之后,王中孚喷出一口鲜红的鲜血,望着林朝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