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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从了我吧-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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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柔声安慰沈月卿:“沈总,我觉得它们很好,沈爷珍藏之物,无论哪一件赠予我,我都会将之当成传家之宝。”
  沈月卿抬起脸,疑惑地看了我一眼:“谁说我要把它们送给你了?”
  “呃?”
  难道那只是拿出来给我欣赏一下?这就算奖赏了?
  “我并不是把它们送给你,”沈月卿取出手帕,包住一块黑乎乎的炭块,“当然我也不会吝啬到只是让你看他们一眼。”
  ……呼。
  “我给你的奖赏是,你可以任选其中一个,我给你讲述它背后的故事。”
  我很明显地感受到来自阿影的无形鄙视。
  “这里面的每件物品,在它们的背后,都有一个令人难忘的故事……”
  好想打他。
  但沈月卿毕竟是领导,我想在宁王府混得风生水起,还是要给他面子。
  于是恭敬地指着一块破布说:“朱珠想听这块高贵无暇的典雅布的故事。”
  这么违心的话,连白七看我的眼神都不对了。
  阿影则是一副“你脑壳坏了”的鄙视。
  沈月卿点了点头,捻起那块布,在手中掂量了几下,娓娓道来:“在很久很久以前――”
  “很久很久以前……”
  “在那个很久很久以前……”
  “嗯嗯。”我点头,示意他继续。
  不必一直重复在很久很久以前,这前奏有点长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沈月卿憋了半天,没憋出下文,再次抚额,“抱歉,时间过去太久,这个故事我不太记得了,你重新挑选一个吧。”
  我:“……”
  阿影终于忍不住了,开口提醒道:“很久很久以前,您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您家里很穷,只能喝稀饭,有一天您在村东头,捡到了这块布,里面包着很多金银财宝,您把它捡回了家,以为把它卖了能够过上好日子了,您的祖母不允许,说,因为那是别人的东西,谦谦君子,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生――爷,这个故事您已经讲了不下二十遍了!”
  我痛苦地捂脸,这个笨蛋也太不给领导面子了――领导已经忘记了的事,你的记性不要显得比他还好啊。
  这个低情商的家伙。
  沈月卿轻咳了两声以掩饰尴尬。
  白七适时地岔开了话题:“沈总管,朱珠,制作口脂还需用到花汁润泽。
  传统配方的口脂中会用牛脂做膏泥,红色花汁染色,口脂的色度由花汁的含量多少来决定。但血蜡本身有色,花汁若是再有颜色,叠加起来反而会影响成品的色度,所以最好是用透明的花汁。”
  透明的花汁……
  我和沈月卿、阿影三人不约而同地指向了院子外面的洛梅花。
  白七若有所思道:“洛梅的白色花瓣倒是很适合,只是这花的造型过于奇特,花有两色,味有两香。花瓣的分离也颇为麻烦,稍有一片红色的混入,就会影响取汁的纯度和味道的纯正。而且花瓣随摘随用,新鲜的东西也不能放太久……”
  这个时候不得不让我出场了――宁王殿下专用的采花小能手。
  这么多天的花不是白摘的,路也不是白铺的。论耐心和速度,我绝对是值得信任的。
  我简直就是采花届的一霸!
  但是在领导面前还是不能太骄傲自负,否则会引起领导的反感,于是我稍微谦逊一点:“这件事,交由朱珠,定不会让沈爷和表哥失望。”
  沈月卿点头:“这些天你表现的确实还不错,心细,能吃苦,也没有再出现迟到早退的现象。”
  我再接再厉:“感谢沈总的知遇之恩,朱珠虽然微不足道,愿为王爷和沈总尽献绵薄之力。”
  “阿影。”
  沈月卿突然叫了傻大个的名字。
  傻大个问道:“爷有事?”
  “说话是门艺术,多学着点。”沈月卿认真地教育他,“良好的沟通不仅能让我对你印象变好,也能让你的夫人心花怒放,每月多给你一些零花钱。你和朱珠多学学吧。”
  “……是。”
  阿影面色古怪地看了我一眼,他似乎对溜须拍马十分不屑。
  但事实上是,不管你在哪里,学习、工作亦或是生活,与同学,与老师,与同事,与上司,甚至是与家人,嘴甜一点是好事。
  没有人不喜欢被温柔的语言相待。
  *
  翌日,我先是摘够洛梅,伺候完宁王殿下沐浴,然后又一刻不停地接着采摘做口脂的白色花瓣。因为凌晨带露水的花瓣最为新鲜,其他时间的都无法与之相比。
  洛梅的花茎上有刺,细细密密。我怕手指裂口上溢出的鲜血弄脏白色的花瓣,特意用布条缠了好几道。
  又连续工作两个时辰后,太阳已经高高生起了。
  我背着一大框白色洛梅花瓣,站在沈月卿的小院外等候。
  阿影见了我,直接让开一条路:“沈爷吩咐过,你来了可以直接去后院。”
  沈月卿的房门还关着,应该还在补觉。宁王名下有多处钱庄商铺,财政情况复杂,他每天都要算到很晚。
  如果没有出现赤字,他第二天会晚些起床。
  如果出现了赤字,那他根本就不睡了,非得扒光账簿,把算盘打透,也要把出现赤字的原因给揪出来。
  沈月卿的后院我倒是第一次来。
  以前都是在他的前院,前院里只有一棵歪脖子树,一张石桌,还有两张石凳。
  不知这后院,是何种风光?
  很大程度上,我觉得应该和前院差不多。
  但到了后院,我才发现是自己想错了。
  这里竟然是一块菜地,两旁种着小青菜、白萝卜、红辣椒,还拉了一个黄瓜架子,只可惜还没到夏天,所以架子上是空的。
  最尽头是一棵枇杷树。
  也没有到长枇杷的季节,但是枇杷树长的很健康,枝繁叶茂,充满生机。
  枇杷树下躺着一个人,他的脸上盖着一本书。
  旁边是一堆又一堆的木屑和木块,还有做木活的工具。
  我看到在最高处放着一只长方体的木块。我捡起来一看,木块表面被打磨的很光滑,拧开来,竟然是可以转动的口红管。
  对于现代来说很常见的口红管,对于古代人来说,工艺也不算简单,尤其是我仅仅告知了最简单的图纸。
  果然,除了这一只是成功的,地上还散着一堆拧动效果不是很好的口红管。
  树下的人在此时微微动了动,书本慢慢从他的脸上滑落,一同滑落的,还有从书本间滑落的几颗红色山楂。
  他闭着眼,阳光从枇杷树叶间的缝隙里投射进来,落在他微微发青的眼圈上、白色的衣服上,溢出柔和的光彩。
  我抬起头,从枇杷树间的缝隙里,望着瓦蓝瓦蓝的天空。
  站在枇杷树下,很容易想到那一句: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作者有话要说: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饭,没有人会无条件帮你。。所以啊,遇到免费的午饭,一定要小心。
  *
  期待有小仙女冒泡~


第19章 论功
  “沈总,这个是你做的吗?”
  我举着那根木质的口红管问他。
  沈月卿缓缓起身,倚靠在树下,从地上捡起一颗滚落的山楂,懒洋洋地看着我:“不是我还能有谁呢?”
  他轻轻咬了一口山楂,又慢慢闭上了眼睛。
  我捡起他掉落在地下的书,随手翻了几页。
  这是他的手稿本,里面是他画的设计图――有关口红管的各种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
  很简单的一个小物体,他改良画过很多次。
  树下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沈月卿又睡着了,嘴里还衔着那半颗山楂。
  我将本子叠好放在他的身侧,也从地上捡起了一颗山楂。
  红红的、娇艳欲滴的山楂果,滋味却并不太好。
  我咬了一口就吐掉了。酸酸涩涩,却很能提神醒脑。
  不知道这是沈月卿一生中的第多少个不眠之夜。
  管着偌大的王府,事无巨细都要过问,绝不放过任何会出错的节点。
  所有人的一举一动,他都要掌握用意。
  我又想起了沈月卿坐在歪脖子树下涂抹口脂的那一幕,当时只是觉得又雷人又好笑,现在想来却觉得有些心酸。
  口红管的初代算是完工了,萃取洛梅花汁和用蜂蜡调和脂膏的任务就交给了白七和沈月卿。
  三天后,白七从沈月卿的内室中走出,神色憔悴,眼神呆滞,唯独双唇饱满滋润,泛着淡淡的红色光泽。
  相较于沈月卿凉薄的嘴唇,白七嫩嘟嘟的嘴唇更适合用来试验口脂的成色和润泽度。
  “好看吗?”
  沈月卿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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