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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主人是卑鄙之徒,手下再来几个刁滑之辈,可以想象的到,占便宜的时候比主人下手早,逃命的时候手下比主人跑的还快,灭口的时候会反咬一口,这样的属下弄来干什么?当大爷养吗?
在西北快五年了,春哥儿就弄到这么一个满意的手下,前些天自己从兰州城跑路的时候,在城门口留了一幅小鸟团案,红鹰在看到那个图案之后,连手下都来不及收拢,就沿着小鸟翅膀指引的方向一路狂追下去了,忠心非常的可嘉。
春哥儿每回只要看到红鹰壮硕如山的身子就非常的开心,自己用了五年的光阴才笼络调教好的手下,现在终于可以派上大用处了。
“骇胡儿就要动手杀人了,你老娘接回来没有?兰州城可能挡不住骇胡儿杀人的步伐,赶紧带着你老娘去秦州吧,房子和宅院你知道在哪里!”
春哥儿急促的喘息刚刚平定,就迫不及待的对红鹰道。
红鹰看着春哥儿问道:“大哥你去那里?”
春哥儿笑道:“江南!我喜欢那里的青山碧水,兰州的风尘太重,不是我久留之地!”
红鹰笑道:“大哥去那里,红鹰就去那里,母亲要我跟着大哥。”
春哥儿感动的拍拍穿着皮甲的粗壮身子道:“我们在兰州置办的所有东西都毁了,你们这几年辛苦的成果也毁了,告诉弟兄们,城里的东西能抢出来几分是几分,一定要赶在骇胡儿杀人之前逃出兰州城。”
红鹰不舍的看着远处的兰州城道:“大哥,这里有您和兄弟们这些年来的心血,就这样舍弃掉吗?
狼娃子才起了新房,再有十几天就要接亲了,棒槌的老婆就要生了,平娃子的老爹还瘫在炕上……他们恐怕不想离开!”
春哥儿叹口气道:“红鹰,你是怎么想的,我知道大家这些年才开始过上好日子,可是再好的日子也没有命重要。
我一心想在西北干出一番大事来,那里会愿意只可惜时运不济,刚刚有了起色却遇到了骇胡儿,如果可能我也不想离开!恨不得和这群杂碎狠狠地干一场,可是,我是当头领的,自己的命可以拿去拼,却不能拿你们的性命去开玩笑。”
红鹰紧紧地抓着春哥儿的臂膀道:“大哥,我们不离开,我们生在兰州城,长在兰州城,好容易有大哥带着我们闯出一片天,日子也总算是有了盼头,哪能就这样离开。
大哥,您足智多谋这些年来我们战无不胜,队伍也从十个人变成了现在的六十四位好汉,如果我们能够把别的杆子里的人也联合起来,由您指派,咱们上千人就不信干不过什么骇胡儿!”
春哥儿笑道:“红鹰,你在甘凉道上闯荡了这么些年,别人不知道骇胡儿是什么人,你不可能不知道他们的厉害,即便是有上千人,人数依旧不够,想要战胜骇胡儿我们人太少了。”
红鹰听春哥儿似乎并没有完全打算离开的意思,心中欢快至极,自己这位大哥什么都好,不论是见识和智谋都是兰州城最顶尖的存在,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长了一副烂好人的心肝。
在甘凉道上,为一文钱拔刀相向的人多得是,人命远没有大哥想的那样值钱。
都是苦哈哈出身,最早的时候只想吃一顿饱饭,如今眼看着就要有自己的大屋子,有自己的老婆娃子,有自己的土地,谁会容忍这样的好日子被别人坏掉!
即便是骇胡儿也不成,老子原本就穷的只剩下一条命了,为了这些东西,豁出去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ps:第一章
第六十三章谁是恶人?
春哥儿就是穷苦出身,岂能不明白家财对于穷人的重要性,人在衣食无忧的时候才会明白性命的重要性,因为这些衣食无忧的人是在享受生命。
当一个人连肚子都吃不饱的时候,他们唯一奢望的人生乐趣就是吃一顿饱饭,到了这个时候,生命往往就成了一种负担。
由俭入奢易,春哥儿在最早招揽这批人的时候,要的就是那些赤贫的人,因为极度的贫穷,因此,一般性的抢劫对他们来说就算不上什么罪过。
强盗和**其实就是这个社会最古老的两种职业,为了活着,尊严和操守这两个高尚的东西根本就无法阻拦他们继续堕落。
无产者才是无畏的,云峥知道这个道理,并且能因为这句话写出一篇论据严密的策论来。
春哥儿说不出这样有深度的话,他只是按照自己这个曾经的穷人的经验来做事情,让那些曾经赤贫的人逐渐过上好日子之后,这些人就完全无法离开他的战车了。
这和云峥早年组建武胜军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云峥的资源丰厚,可以借助国家这个洪水猛兽来完成个人的极大野心。
春哥儿到现在还见不得人,因此只能像老鼠一样的藏在暗处小打小闹的弄一只见不得人的土匪队伍来扩充自己的势力。
可以说他手下所有的盗匪包括红鹰都是既得利益者,吃进去的肉,如今要他们吐出来,不如一刀子杀了他们来的干脆。
对春哥儿来说,利用自己的小店接触一些骆驼客,只需要很少的一点资料就能把这些骆驼客的行程和底细弄得清清楚楚。然后再驱使红鹰他们在路上抢劫,这几乎就没有什么难度,春哥儿一向把这种行为定位成自己的一种修炼。
红鹰只想着联合那些骆驼客,春哥儿却不这么看,那些骆驼客对于兰州来说都是一些过客而已,只要发生战争。这些人才是兰州城最大的不稳定因素,不管是投降还是内讧他们都非常的拿手,兰州城的陷落与否和他们无关吗,只要能保住他们自己的货物,即便是帮着骇胡儿攻克兰州城也没有任何心里负担。因此,这些人是要除掉的目标,而不是需要联合的目标。
春哥儿认为自己最大的助力来自于兰州城的土著。
自从没藏讹庞开始在横山的银星和市上横征暴敛以来,兰州城就成了另外一个和西夏人做生意的天堂,甘凉道上往来的商户越多。兰州城也就变得愈发的繁荣,这两年已经渐渐有了一丝古道名城的样子。
红鹰他们都是土生土长的兰州人,战争从他们的口中说出来,要比在集市里散布谣言要隐秘的多,煽动性也要大的太多了。
看着红鹰气昂昂的回兰州城去了,春哥儿长叹一口气,因为他发现,骇胡儿根本就没有攻占兰州城的意思。
这支队伍已经驻扎在兰州城外一个月了。除了一些零星的骇胡儿会去城里做一些采买一类的工作之外,就是一群群的骇胡儿会去光顾城里的妓院。他们没有做任何强买强卖的勾当,每次出去都是大把的银钱散出去,当然,骇胡儿也从来不缺少这点花销银子。
这就造成骇胡儿在兰州城有着很好的信誉,大家每天都盼着大群的骇胡儿能够进城散心。
兰州城可以说是大宋的,也可以说是西夏国的。这座城市里只有几个能对平民百姓耀武扬威的差役之外,就剩下一个脑满肠肥的知府了,这是大宋在兰州城仅有的一点存在感。
而兰州城的大规模交易对西夏是有利的,因为没有那一个国家在和大宋做生意的时候能够沾上便宜。
大宋的小吏虽然贪婪,但是庞籍。韩琦,王安石文彦博这些人却是难得的精明人,他们知道该如何控制大宋的边境贸易才能让大宋从中捞取足够的好处。
但是兰州城是一个例外,大宋的贸易法令在这里有太多的空子可钻了,兰州城里的人可以说是倒是那个子民,庞籍这些人没有任何理由不允许那些禁运的物资不许进入兰州。
春哥儿在经过仔细的研判之后发现,骇胡儿没有任何理由去攻打兰州城,只要青塘的宋军不来兰州,他们就会这样一直在兰州城外驻扎下去,难怪骇胡儿那个领军的统领,开始把这里当成一个养病的场所了。
骇胡儿必须攻占兰州城啊,春哥儿挠着自己的头发,龇牙咧嘴的努力地想怎么才能让兰州城变成一个战火连天的城市。
骇胡儿必须从这里消失,或者远远地退回西夏境内,否则,青塘的宋军就下不来,这是一个天大的麻烦。
他恨恨的在地上捶了一拳头,明明宋军可以正大光明的从青塘出来,在千军万马的碾压之下,五百个骇胡儿即便是再强大,也会被战马踏成肉泥。
可恨的宋军偏偏不这样做,非要难为自己这样一个小人物!真是该死!
日头已经偏西了,坐在土包上的春哥儿依旧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直到夕阳的光辉铺满整个兰州城的时候,他的瞳孔忽然在缩小,他发现,整座兰州城就像是在火焰中燃烧一样。
这个发现令春哥儿的头皮都在发麻,自己已经把宋军估计的够无耻了,没想到云峥那些人比自己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