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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中。
看见张越这一趟竟然带上了三个丫头,范兮妍不禁在心里嗤笑了一声,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听那个饭桶的吩咐。她此时和昨日的小厮行头大不相同,乃是一身杭州织造黑青丝袍子,脚下一双青潞绸小靴,赫然一幅贵公子的派头。一出范府大门,她见众人坐车的坐车骑马的骑马,却是由着
来了一匹毛色鲜亮地黄骠马,一个翻身利落地坐在了
“张兄刚到宁波,我不如先带你们去东边的万人市看看。这里虽说没有番人,却有不少从榷场买到的珍奇,**没药之类的香料虽说是违禁物事,但若是有我带路却也好寻。就连宝石犀角象牙之类的东西,也比其他地方便宜得多。”
张越今日出来本就没有一定的目地,对此自然是没有什么异议。
只是看到范兮妍一抖缰绳飞驰出去的时候,他想到了范通隐隐约约那番提点,随即哂然一笑。不管这个女人是不是匪类,但范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两边的话他都不妨姑妄听之,横竖他自己另有打算,决不会被他们牵着鼻子走。在这偌大的宁波府,他不光有眼线,而且还有臂助心腹。
江南好,
风景就成谙。
日出江花红胜火,
春来江水绿如蓝。
能不忆江南?
这首白居易大家的《忆江南》琅琅上口,一直都是张越最喜欢的诗词之一。然而,在原先那个年头,什么水乡古镇都带着几分人造地味道,而所谓地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也已经变了味,因此到了万人市前头寄放了马匹和马车,和众人一道悠闲自得地一路逛过去,他倒是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下来。
耳边是纯净的叫卖和吆喝声,眼前是古色古香的典型江南民居,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多半是男人,只有寥寥几个女子。但就是那么几个女子,一抬头地时候却能看见一种婉约的笑容,无论姿容如何,却已经先让人赏心悦目,让那明媚地春光也增色不少。
那衣衫并不十分艳丽,柔和的天青,娇艳地桃红,素淡的藕色,他看着却觉得无比舒心。都说江南女子是水做地,这相互问候的时候那种软糯的声音,那一颦一笑间流露出来地古典韵味,更是让人心旷神怡。而跟着范兮妍进了几家隐秘的香料铺子,他身上也免不了沾上了几分**没药的气息,而灵犀琥珀秋痕的怀里则是多了好些犀角象牙梳子之类的物事。
范兮妍尽职尽责地当着向导,有意和张越紧挨着,本以为他定然会趁此机会追问自己昨天那些东西是怎么回事,但让她异常失望的是,这位分明有着铁血名声地小张大人竟然多半时候都在陪几个侍婢挑选那些精巧的小玩意儿,甚至连海外那些做工粗糙的珠链都能引起他的莫大兴趣。当张越在一家首饰铺中又看中了一支镏金簪子,她终于忍无可忍。
“张公子应该是见惯好东西的人,何必在这种不值钱的东西上浪费时间?”
她这话音刚落,还不等张越转过头来,就听到门边上传来了一声冷笑:“见惯好东西?这种只知道打打杀杀地人见过什么好货色!张公子,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天下那么多好地方你不去,偏偏到这宁波来。就凭你私藏火器,随从擅自带刀,我看你到官府如何狡辩!”
莫名其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原本不打算理睬范兮妍的张越不禁转身瞧了一眼。看清楚大门口那个身穿五彩~纱锦袍的家伙,他顿时眉头一皱,心想这个叫做王全彬的家伙怎么忽然之间又冒了出来,而且还无知无畏地大放厥词。见一旁的马钦久面如土色,他便吩咐胡七买下灵犀看中地那根镏金簪子,也懒得搭理这种货色,带着一群人就预备出门。
王全彬在倭寇败退的当天早上就带着随从气咻咻地走了,并没有听说过张越出自锦衣卫这种传闻,而是一厢情愿地认为对方乃是匪类。此时看见张越并不理他,他顿时又羞又恼,正打算喝令随从堵门,他忽然听到了背后地一个声音。
“贤侄在这儿和人争论什么呢?你可是大家公子,别没来由丢了自己的身份。”
想起这回跟自己一起出来地那位主儿,王全彬脸上的气急败坏之色顿时无影无踪,取而代之地则是满脸殷勤的笑意。侧身让了让,他便对来人点点头道:“汪公公说的是。只是这些人当初私藏火器,这会儿随从还佩着刀,我这不是怕他们伤着了您么?”
听到汪公公三个字,张越不禁眉头一挑,旋即就看到了那个一马当先走在前头的人。白面无须颇有威严,可不是昨日在醉乡楼惊鸿一瞥见过的汪大荣?
PS:最近看到一本不错的红楼同人《红楼春归》,书号1364227,穿越成探春的。话说红楼同人很多都是YYY的让人惊雷阵阵,难得有一本比较舒服的。尤其是红楼梦里头第一号大反派赵姨娘塑造得不错,其他人物也颇有原作韵味。唯一不爽的是穿越之后的探春同学早期不够成熟,后来又太成熟内敛了……可以从俺书页的直通车进去,我自己看了好一阵子了。嗯,不喜欢红楼不喜欢探春的同志们就不用去了,俺又不认识人家,免得人家作者mmm以为有人去砸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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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
第三百四十章 小丫头拜师,周王府来人
管冯远茗是个执拗性子,但小五却是更难缠,于是,的他在她每日的唠叨声中渐渐打消了要走的心思,暂时住了下来。 首发平日里除了杜绾来看他,小五送来一日三餐,别的下人并不轻易踏入这个院子,日子过得安静而惬意。他闲来写写字看看书,或者是在院中打打太极拳,仿佛那些曾经在脑子里根深蒂固的医术全都忘了个干净,甚至连那些烦心的太医院旧事也渐渐抛开了去。
因此,这天当小五拿食盒送来了一品粥的时候,他便若有所思地说:“你家小姐天天让人变着法子在饮食上头变花样,又让你常常陪我这个老头子说话,实在是让她费心了。我老了,其实什么名利都无所谓,只是想随心所欲地过日子,以后权当没学过医术。只不过,在孟家就是被人供着,如今又一直都是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贵日子,我实在不习惯。”
“冯大夫,这几天的饮食都是给你调养身子。当初你在青州可是心宽体胖,如今瘦了十斤不止,总得等你养胖了,以后才好让你干活,免得你说什么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看见冯远茗那瞠目结舌的表情,小五不禁扑哧一笑:“一个人孤零零的在外头漂泊,难道就很快活?小姐有一句话说得极是,人活一辈子,没有亲人也该有朋友,否则这日子就过得太寂寞了。你在张家这种大宅门里头确实不习惯,等回京之后不妨去老爷那住一阵子。你们都是面冷心热的人,一定能凑成一块去,反正杜家如今缺人手,你去了也不是吃白饭的。”
“小丫头,我算什么面冷心热!再说,我若是到杜家去,指不定给杜大人添什么麻烦!”
眯起眼睛打量着小五的白绫祅子白绫裙,冯远茗不禁想起从初见那会儿开始,她就始终是素淡颜色打扮。若不是杜曾经说起过,他怎么也会猜到她竟然是那位被誉为大明第一谋士的和尚捡回来的。跟在那个浸淫在阴谋诡道中一辈子的人身边,却还能有这样的心性,不得不说这丫头的心天生便是纯净清澈。忽然,他猛地生出了一个念头。
“小五,你可愿意和我学医术?”
“学医术?”
面对这么一个突兀的问题,小五顿时愣住了。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她觉得学好了医术以后对杜绾大有用处,而且还能够名正言顺将冯远茗留下来,顿时露出了狡黠地笑容。然而倏忽间,她猛地想起了儿时在街头遇着笑眯眯的老和尚,想起了他就在面前含笑逝去,那笑容渐渐就淡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抹深深的哀伤。要是她早学会医术,应该能够救老和尚吧?
好容易将这千头万绪整理好了,她方才抬起头来,却是直截了当地问道:“如果我学了,是不是要遵守冯大夫你的规矩?比如说不能随便给人看病,看病必须要像你那样收诊金?我只想给自己想看的人看病,可不想拘着那么多条条框框。
”
“小丫头。我不是也都是随着性子给人看病地么?”
听到这话。小五方才恍然大悟。旋即立刻点了点头:“我学我学……只不过冯大夫你可别嫌我笨。我写字写不好。下棋也下不好。厨艺女红都学不好。认字还是好容易才认全地。跟你学医术肯定也是那什么……嗯。事倍功半。总之一句话。我要是笨。你不许骂我!”
冯远茗刚刚就是又好气又好笑。听到这话更是忍不住吹胡子瞪眼:“这世上学什么不难。学什么不要费神?你要是笨没关系。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