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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使农业生产率不断下降。商毅也和众人讨论,并结合后世的一些修改,而制定出的新人民公社制度。
先商般确定,人民公社制度是一个全新的农村基层行政,在体制接受商毅属下的民政司的领导,而在具体事务接受各个专业司的领导。人民公社行政隶属海盐县管辖,但在公社成立之初,仍然将甴民政司直接管理,以后再移交,主要的具体规定有:
一、这个人民公社定名为第一人民公社,将马家寨改名为马家村,成为第一人民公社的机构驻地。公社管理体制采用三级管理:公社-村-社员小组。社员小组是最基本的单位,每十到十五户组成一个小组,组内有正副组长,负责政令的传达、督促,对社员的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管理。
村为高一级政权,每村的人口必须达到三百户以,五百户以下,户籍不足,则以就近的原则,与其他的村子合并,设有村委会,设村长一人,副村长一人,文一名,村委会下设生产大队、民兵组、妇女组、牲口机具组。管理全村的生产组织,派工管理,民兵训练,统一使用大型农业机具和牲口。
村委会由本村自行选举产生,毎户一票,三年一换。换届将在公社的监督下进行。每年对村委会进行一次信任投票,达不到六成票数,即重新选举村委会。
公社最高级行政单位,设有社部、财务科、生产科、宣传科、民兵队、妇联、卫生站、学校等一系列行政和科教文卫部门。公社的管理人员均由民政司指任,以后将逐步移交给地方县zf管理,不过目前还缺少足够的专业人员,只能逐步完善起来。
二、公社采用户籍制度。以户为基本单位,生产、分配、税收也都以户为单位,单身汉也要自立门户。注册人
口无论男女老少都称为“社员”。社员至四十五岁的男性和十八至四十岁的女性,称为全劳动力。十三至十七岁、四十六至六十岁的男性和十三至十七岁、四十六至五十五岁的女性,称为半劳动力。不在此年龄段内的称为辅助劳动力。
社员在公社内,将享有住房、学、医疗等免费权利。但也为出工、参加民兵、入伍参军等义务,在原则,每个半劳动力和全劳动力男女,除非招工、参军或者学,都必须参加公社的指定派工,在出工期间,社员的饮食都由公社负责,异地出工,还将提供住宿,并根据用工情况,给予相应的工资。如果辅助劳动力愿意参加派工并能完成的,同样可以获得工资,但是对出工不做具体规定。
非出工的时间;社员可以自行安排工作;公社不予干涉。
三、重新丈量土地,重新分配,每户以四口人的标准,将分配三十亩的基本土地,毎多一个全劳动力可赠加两亩,多一个半劳动可赠加一亩,但以三十六亩为限。不足四口人标准,以四口人计算,家中人口较多,可以分家增立户藉,获得分配的土地。但同时也规定,在分家时候给予土地的只限于已婚夫妇,单身男女分家的,可以立户籍,但不能享受分配地,必须等结婚之后,才能分配土地。
家里以有土地的,有地契为准的,公社都将承认,没有地契,只要公社调查属实,也将予以承认。而拥有土地不足三十亩,则赠加到三十亩基本土地,并享受赠加土田;过三十亩,不足四十亩,则不在分配基本土地,但仍可享受赠加土田,限是十亩。过四十亩则不分配赠加田亩。
分配的土地为各户的为私有土地,统一称为自留地。在自留地种什么,一半由户主自己决定,一半由公社指定。但税收将以自留地的全部田产数量为基础计算,同时自留地也可以继承,出租、买卖、转让。但必须经过合法手续,否则将视为无效。
另外盐村不参与分地,另行安排。
四、剩余土地在未分配出之前,都为公有土地,由各村的村委会组组社会小组人员进行统一派工耕种,收入按三三分配,即三分之一交zf,三分之一交公社,做为公社的派工工资,其他部门、福利的资金来源,三分之一村里保留,由村委会进行统一分配使用。但公社和村季会使用分配资金,必须明文公开,每月交纳一份财政报表,接受所有社员的监督。
五、对于新开垦的荒地将分为两种,一是由公社统一组织进行开垦生产,这样的土地归商家军所有,产出按三三分配,甴社员自行开垦的荒地,则由各户自己所得,但在开荒之前,必须要报公社备案。并做为每户税收的依据。否则公社将不予承认。
和另一时空里的人民公社制度相比,两个最大特点,“大”和“公”,商毅基本都放弃,主要是引用人民公社的组织行政结构,同时也洠в薪型恋囟际瘴校敌泄ヒ簧柿瞎缢兄疲┟癖A袅俗粤舻睾拖嗟贝蟮淖灾餍浴T诜峙渲贫龋裁挥嗅娪霉ぷ手坪凸└葡嘟岷希故且园蠢头峙湮颍嗬投嗟谩�
当然这些改变都是商毅参考了另一时空里对人民公制度的后续改革和完善措施,虽然这些措施不能从根本改变人民公社制度的弊病,在保留了人民公社能集中力量的基础,还是能够充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比最初的制度要显得灵活的多。
当然这五点规定只是一个大体的框架,下面还有许多细则,如公社、村委会的职权范围、社员能够亨受那些福利待遇以及义务等等,因为过于繁琐,因此商毅并没有在大会公布,以后将会以文件的形式,下传到公社以下各村的村委会。
第一七五章 人民公社(下)
接下来,商毅又宣布二条新的税收规定:
一是从即日起,废除以前的所有税赋、加征和差役。在第一人民公社内,将实行二年免税,第三年起,才开始征以田税,起步定为三十税一,以后再视实际生产情況,逐步增加。而田税征收的俱体形式,以后再制定详细的条款。但洠в姓憬鼙姓镜脑市恚胤絲f禁止私自增加税赋、加派。而差役将由公社的用工制度来代替。
二是在田税未征收的时候,各村所产的粮食作物将由公社以当市价统一收购,只有公社确定不收购的作物,各户可以自行处理。而公社在收购时,将使用民政司放的统一容器为标准,免除所有火耗、拆色、堆尖踢斛手段,违者必将严惩。
先前宣布成立人民公社时,百姓们的反应不大,只有商毅提到公社的土地分配方案时候,才引起了人们的一些动静,但这两条规定公布之后,立刻嬴行了台下的百姓们的一遍欢呼声。
中国的农民虽然思想简单,但其实都是十分精明的,光凭会忽悠是没有用的,任你说的天花乱坠,但再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好处之前,他们是不会轻易拥护某项制度的。因此百姓们对什么人民公社制席并不怎么感兴趣,再他们看来。什么社员小组、村委会,不过都是过去的乡老、里正之类换个名字罢了,和自己并没有多大关糸,自己以后还是该干麻干麻。只有关糸到他们自已切身利益的事情,才会感兴趣。例如:分田、免税、减役等。
马家寨连同周边十七个村子总计有二千六百多户,人口约一万两千多人。耕地约有十六万亩,其中过半数都被马家霸占,而农民大多都是佃农,真正拥有自己土地的农户,不到一千户,而拥有三十亩地以的,还不到三百户。绝大多数拥有土地的农户也都在十亩以下。
按朱元璋制定的标准,明代一亩地是按一步宽,二百四十步长计算,明制以五尺为一步,按工部尺,一尺为三十一厘米,因此折算成公制,一亩就是五百六十平方米,和现代的一亩六百平方米相差不远,因此在正常情况下,三十亩地足够养活一个四到六口之家。
商毅在制定分配土地方案,设制限数额的目的,是为促进农村分家曾户,一方面是扩大税收和劳动力来源,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出现几世同堂的大家族,因为一旦分家独立门户,那么家族的凝聚力就会大大减小,可以有效的防止某些家庭因为人员众多而逐渐形成庞大的家族势力。而只给结婚的家庭分配土地,是为了防止农民为获得的土地而假离婚。在钻空子方面,中国人例来都是十分精明的
但从总体来看,按这样的分配方案,绝大多数农民都能或多或少的获得一些利益。因此农民对商毅的土地分配制度十分拥护,连带着自然也支持人民公社制度了。
而后来的两点新税收规定,则实打实的让百姓受益了。中国古代制定的税收都并不高,一般都在十五税一到三十税一之间,最高的也就是十税一,这也是农民能够承担得起的。
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却往往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