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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我的似水流年-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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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平摊吧,算上小费每人大约二十块,”有人说。

人们开始掏钱。

“等一等,”爱丽丝忽然说,“约翰好像没吃什么东西,他不应该也付这么多钱。”

约翰是个胖胖的混血儿。大家问他,他说:“我已经吃过了,所以只要了appetizer(开胃菜)。没关系,平摊也不妨事。如果全都分开算,只怕要算到明天去了,还做不做实验?”

众人一笑。爱丽丝说:“平摊不妥当,对约翰不公平;全都分开算也太麻烦。不如约翰单算,剩下的平摊。”

这个办法大家都叫好。

晚饭后,我躺在宿舍的床上,眼前还是爱丽丝的笑脸。爱丽丝真漂亮。看来长大成人挺好的,爱丽丝二十岁了,人人都喜欢盯着她看——不过谁让她是女孩呢!有人注意也是正常的。服务员管别人叫“先生”、“女士”,称呼我就只说“你好”——我才十七岁,谁也不拿我当回事。方晴也一样,不理我……

我叹了口气。刚来时,我还以为日子会跟刚上大学一样:学习之外,什么事都不用操心。

她根本不在乎我,这就是她要对我说的话。哪怕我把心都交给她,她也一笑了之。她一个人在房里的时候,肯定读过我的信,边读边笑……天哪!她还在捉弄我。我猜对了,我就是一只小虫,一只微不足道的小虫。

以后呢?见面至多是冷冰冰的问候。连嘲弄我她都不愿意。在我身上她是一秒钟也不肯浪费的。

想起她的屡次嘲弄,当时的气愤还记忆犹新。真不明白当时为什么要气成那样。那时,她的每一个眼神,哪怕是不屑的眼神,现在看来都魅力无穷。

十四、Scarborough Fair

爱丽丝的生日过后几天,我正躺在床上看书,有人轻轻敲门。起身打开门,爱丽丝站在门外,面露喜色。她穿着乳白毛衣,象牙色羊毛外套,围一条草绿围巾,脚上是一双黑色长筒靴子。

“爱丽丝,原来是你呀。下午好。”

“谢谢那天你送的生日礼物——”爱丽丝笑道,“我有个实验,一直做了两天两夜,总算成功了……”

“真的吗?真为你高兴。你准备怎么庆祝一番?”

爱丽丝打算去唐人街逛逛,顺便吃顿中国饭——哈佛大学旁边虽然有不少中餐馆,但都极差劲,一点也不正宗。我也想去唐人街——开学以来,倒是去过两三次,每次都提着吃的东西着急地往回赶,从没好好逛逛。

“太好了!”我说得兴起,伊丽莎白打面前经过。她突然问:

“爱丽丝,你们在约会吧?”

“没有,”爱丽丝说,“只是去唐人街散散心。伊丽莎白,你要不要也去?”

伊丽莎白朝爱丽丝挤了挤眼睛,把手一举——那意思是“我绝对不去,哪敢过问你的私事?”——然后掉头走了。

爱丽丝又去敲了一两家的门,都没人,所以只有我们两个一起去。

去唐人街要坐十几分钟地铁。等地铁时,我们看见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先生,拄着手杖笔直地站着。爱丽丝小声笑道:

“小明,有件事挺有意思——人们对待老年人就跟对付孩子差不多。”

“为什么?”

“难道你不觉得,老人和孩子一样,都像是精致而脆弱的瓷器?那天我在系里碰见一位八十多岁的老教授。他站在电梯旁边,有人问他:‘电梯门开了,您怎么不进去?’他说:‘我在等秘书。’然后秘书——一个四十出头、胖胖的女士——匆匆走来。她小心地把一根手杖递给老教授,握着他的手教他拿好手杖,又打开一个钱包说:‘这是您的钱包:看,这是身份证,这是二十块零用钱,这是您家里的电话号码……’她说话的样子简直是哄小孩……”

我笑了。此时一阵清冽的乐音飘了过来:

AreyougoingtoScarboroughFair?

(你要上斯卡布罗赶集去吗?)

Parsley;sage;rosemary;andthyme

(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

Remembermetoonewholivesthere

(请为我给一位当地人带句问候)

Sheoncewasatrueloveofmine

(因为她曾是我真正的爱人)

Havehermakemeacambricshirt

(让她为我做件麻纱褂子)

Parsley;sage;rosemaryandthyme

(欧芹、鼠尾草、迷迭香、百里香)

Withoutnoseamnorfineneedlework

(不能动针也不许拈线)

Andthenshe'llbeatrueloveofmine

(那样她才将成为我真正的爱人)

……

离我们不远站着个黑人小伙子,正怀抱吉它边弹边唱。吉它盒子摊在地上,里面放了不少零钱。一曲唱完,旁边的人都起劲地鼓掌。这种情形很难得。一般地铁的人们都漠然望着唱歌的人,哪怕他唱得不错也无动于衷。

“我特别喜欢这首歌!”我大声对爱丽丝说。

“真的吗?你知道,这是一首老歌。”

“是吗?大概从六十年代就有了吧?我在一个电影里听过。”

“六十年代以后很流行。实际上在中世纪的英格兰就开始流行了。”

“真的?”我睁大眼睛,“我一点概念也没有。”

“中世纪晚期,英格兰靠海的小镇Scarborough是商人的集散地,不过现在它只是个平静的小城了。”

“那么这首歌是谁写的呢?”

“没人清楚。巡游歌手从一个小镇听到这首歌,走到另一个小镇就唱它,还经常改词,所以到今天歌词就弄出了好几个版本。”

“歌词是什么意思呢?”

“你什么都想知道,对不对?”爱丽丝笑着,伸手轻拍了一下我的头。看我没有不满的意思,她又拍了一下,然后说:

“在中世纪,人们崇尚浪漫的爱情。所谓浪漫就是爱一个女士,从远处仰慕她,没有丝毫狂热和冲动。爱一个人不求回报,甚至不指望有回报。这首歌是一个失恋的骑士唱给他的心上人听的。”

“那么‘Parsley;sage;rosemary;andthyme’是什么意思?听说都是香草名字。”

“确实如此。对当时的人们来说,它们象征各种美德:力量、忠诚、爱,还有勇气……”

歌声重新响起,令人心动神摇。可惜,一列地铁轰隆隆驶来,把歌声淹没了。

没料到爱丽丝对这首歌了如指掌,或者说,爱丽丝是这么爱浪漫的人。在车上坐下,我满心钦佩,又问她:

“爱丽丝,你是不是觉得我什么都不懂,只知道乱提问题?”

“我就喜欢你这样,”爱丽丝眨了两下眼,“你这么好奇,什么都想知道。有些人不知道的也装着知道。”

她的语气亲密。她的睫毛一闪一闪。难道……这个想法太荒唐。我是个小孩,爱丽丝怎么会爱上我?女生喜欢比自己大的男人——伊丽莎白都这么说过。

也许方晴看不上我,所以我异想天开,想找点精神安慰吧。不错,是精神安慰。此刻我这样看着她,不过是因为她竟然如此了解那首歌罢了。

车飞快地开着。对面窗上映出爱丽丝的影子,似乎在朝我微笑。

“小明,我们要不要先去DowntownCrossing,从那里走到唐人街?我们可以在DowntownCrossing也散散步。”爱丽丝忽然说。

“能为您效劳,是我莫大的荣幸。”

刚才所谈的骑士风度和浪漫爱情起作用了,我心想。不自觉说了句浪漫的话。本来说“好,就这样吧”就可以了。

DowntownCrossing是女士们的天堂。这里的服装店和化妆品商店比比皆是。出地铁站后,爱丽丝的目光首先落在Filene'sBasement——这一家卖名牌时装,就在地铁站出口。因为它总是减价,所以顾客如云,年轻学生尤其喜欢。

我拉开Filene'sBasement的大门,请爱丽丝先进去,自己跟在后面。爱丽丝优雅地转了一圈,在衬衣、牛仔裤、围巾、套装等柜台都看了看。我们经过一个挂满胸罩和内裤的地方,我正有点走神,她已经脚步不停地往外走了。

出了Filene'sBasement,街上热闹非凡。穿厚厚的羽绒服或皮大衣的人们踏着雪欢快地赶路。这里的房子很老,商店挂着五颜六色的旗子,大玻璃橱窗里陈列着香水和服装。街边有卖帽子、小纪念品、玫瑰花、汉堡包的小摊。爱丽丝有时在橱窗前驻足,看里面身材高挑的女模特。我纳闷:女生怎么会对同性的长相感兴趣?对男生的身材和肌肉,我压根儿不会正眼看。

十五、你没吻她?你是木头

从DowntownCrossing走到唐人街不过十分钟。横贯唐人街的那条大道上,前后各有一座牌坊,一个上面写着“天下为公”,另一个写着“礼义廉耻”。大街两侧餐馆无数,都打中文招牌;街上一大半是亚洲人。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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