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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之师。
赵高的党羽一开始还准备借着,秦军进城的当口闹事。却没想到,秦军非但不如传说中的暴虐。还挺文明,几个刚刚跳出来的家伙。分分钟就被秦军给灭了,好像一只蚂蚱一样,被大军拍得粉身碎骨。对大局,没有一丁点儿影响。
云玥在城外等了三天,直到认定了咸阳城已经被完全占领。不会发生任何意外之后,才带着自己的骄兵悍将。进城威风了一把!
处于彰显武功的目的,云玥搞了一次盛大的入城仪式。百万咸阳市民围拢在玄武大街的两侧,热烈的欢迎着平凉军的进驻。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一声都没有见过战象。现在看到这种长鼻子,大耳朵的东西都纷纷后退。没想到,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怪物存在。不是每个勇士,都有直面这种怪物的勇气。所有人看到这大家伙,都要到第一口凉气,庆幸与这家伙为敌的不是自己。
相对于战象,羚牛骑兵和其他的那些平凉军种,几乎都不值得一提,咸阳人也就是看个热闹而已。战象所过之处,无不响起啧啧的赞叹声,和震天的欢呼声。
平凉军并没有驻扎在城内,而是北门进南门出。在咸阳城里结结实实的游了一次街,反正云玥也不打算进城。他忽然明白过来,这个时候他还不能进城。住到咸阳宫里,人五人六的成为大秦的新主人。
欢迎的人群让他明白,民心还在王室这一边。看看前两天,秦军进城接收时的情形就知道。大秦的民心所向,到底在指向何方。自己,到底在咸阳的根基太浅薄。
“主上!你看到那些欢迎的人群,还在喊着大王万岁。看起来,咱们还得将太后和秦王接回来才行,如果现在就取秦国而代之。恐怕……!”李斯的眼睛很毒,一下子就看明白其中的关键。如果贸然废了胡亥,自己光膀子取而代之。云玥将面临咸阳人的质疑。甚至,如果有心者在其中挑拨是非。还会酿成大祸!
“若是将胡亥迎回来,他年纪逐渐增长。等他成人之后,还会听从咱们的摆布?老臣看来,还是静观其变来的好。只要脱一段时间,大家对秦王的感情淡漠了。这事也就过去,主上您也可以如愿加冕成为秦王。”说话的还是范增,现在平凉的文武算是杠上了。只要一方提议,另外一方肯定要反对。成功不成功不重要,最重要的就是态度问题。
“主上!邹衍倒是有一个主意,如果咱们迎太后和大王归来。有恢复咸阳之功,您这一次是居功至伟。封一个平凉君,算是实至名归。您又是秦王的亲舅舅,秦王尚未成年。由您来摄政,这也是应有之意。只要主上摄政,便可利用一些机会。抹黑损毁王室的形象,这种事情办起来总归是容易的多。毕竟,秦王现在只是一个孩童。与太后经历了这么一番磨难,太后必然会更加宠溺秦王。
一个宠溺孩子的母亲,不管孩子做什么都是对的。想毁掉大秦王室形象,只需要几个大事件而已。到时候咱们只需要推波助澜一下,将会非常容易成功,并且取代秦王室在百姓心目当中的地位。”邹衍就是一肚子坏水的家伙,眼珠子一转,立刻就有坏主意涌上来。
云玥仔细思量了一下邹衍的主意,忽然扭头看向邹衍。这家伙的主意似乎就是历史上赵高用过的,联想到秦二世的暴虐荒淫。直接催生了各地的反叛,和关中百姓对王室的不信任感。这才让大秦,经历二世而亡。没想到,今天邹衍又出了这样一个主意。难道这真的就是天命?难道胡亥注定,就要这么悲催的失去王位?
联想到那个眼中带着灵气,聪明可爱的孩子。云玥心中忽然升起了一丝不忍,如果真如邹衍所言。交由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每天教他吃喝玩乐搞女人。最后的结果就是,不但毁了他的性命。毁了他的江山,还要毁了他的名声。千秋万代,史笔如刀。这骂名不但要背负一生一世,甚至是永生永世。这……太可怕了!
联想到那个孩子,可能因此遗臭万年。云玥的心中就有些舍不得!
邹衍见云玥直愣愣的看着他,心中有些惴惴。不知道这位主上到底怎么回事,宽大的马车上一时没人说话。尽管耳边满是人们的欢呼声,但所有人却都充耳不闻。他们都看着云玥,等待云玥做出的最高决策。
云玥站在马车上,看着不断欢呼的人群。沉吟良久,他实在是下不了这个决心。要在肉体和灵魂上,硬生生的毁了一个好好的孩子。孩子就是一张白纸,自己在上面怎样涂抹,就会留下什么样的印记。邹衍的计划一定会成功,可问题是自己一定要这么做么?
“去咸阳宫!”云玥忽然吩咐道。御手一愣,可还是驱赶着马车。硬转了一个弯儿,向咸阳宫驰了过去。
马车立刻脱离了游行队伍,在亲卫的簇拥下驶向咸阳宫。阳光下,咸阳宫依旧是那样的巍峨壮丽。云玥缓缓走下马车,看着威严的宫门缓缓打开。他漫步登上了咸阳宫的城楼,此时此刻咸阳城的一切都尽收在眼底。一种居于庙堂之高的感觉油然而生,这一刻云玥似乎找到了答案。
1174。第1174章 杀
项羽在盔樱上面绑了一跟白布条,大红的盔樱和雪白的布条对比是那样的鲜明。此时的项羽不像是一个少年人,更像是一只嗜血的猛兽。经过二十天不断的冲击,死伤了无数楚军将士。项梁和项羽确定,大梁城里的秦军已经不行了。
王贲赞同他们的看法,二十天里。一队又一队的秦军倒在城墙上,城墙上到处是枕积的尸体。没人去抬,也没人去管。一场仗下来,所有人都得半死,谁还会管躺在那里的死人。早死早托生,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等等,类似的词汇非常流行。
确实每天都有人战死,每天都有人倒在这大梁的城墙上。临死最后望一眼关中的方向,咽下最后气的时候。眼睛还在看着家乡,魂兮归去不知道有几缕游魂可以回到自己的故土。
一名校尉来到王贲的身前,他的手十几天前受了伤。现在已经烂得一塌糊涂,惨白中还带着些绿色的手掌中,不断的蛆虫出出入入。黄黄的脓水,黏糊糊的裹在伤口周围。如果靠的近了,会闻到浓重的臭味儿。可现在,城墙上没有人的鼻子是好使的。即便是一坨大便放在他们面前,他们还是照常吃喝。甚至有些无聊至极的家伙,有尝尝咸淡的意思。
“手怎么样了!”王贲看着那校尉。这是一个跟随自己多年的老兵,从攻伐韩国的时候就跟着王贲。累功从一个小兵,坐到了校尉。却没想到,今天会死在这里。
“没事,早就不疼了。”校尉的脸色潮红,很明显是在发烧。没有受伤的手放下带血的剑,抄起水壶喝了一口水道:“我怕是不成了,少将军如果能够活着回关中。带一点儿属下的零件回去吧,总归是关中人。有点东西埋在关中的土里也放心些!”
校尉一边说,一边卸自己的手。手烂透了,解手刀一碰。就有大滴大滴的脓水流出来滴在城墙是。那只好手,抓着黏糊糊的坏手,一扭一拔。那只手就卸了下来,校尉随意的扔在地上。断口处的骨头茬子白森森的,阳光下非常刺眼。
校尉从自己的断手上,切下了尾指。小心的用刀子在刮腐肉,刀子在骨头上摩擦。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听起来让人心里痒痒的。
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可能是一盏茶也可能是一个世纪。尾指上的腐肉终于刮干净,出乎意料那指骨洁白的好像玉石。王贲这才发现,那张胡子拉碴的脸居然有一丝青涩。这货绝对不超过十八岁,绝对!
“上去吧,那就是一个大坑。你填进去,老子接着来填。哪里的黄土不埋人,相信我。大梁的土和关中的土,在埋人这一点上来说,没有多大差别。”嘴上说,手还是接过了那截指骨。
“谢了!”校尉只是淡淡说了两个字,拾起地上带血的长剑。头也不回的走了,王贲知道这一瞬间将会成为永恒。这辈子,怕是再也见不到这个人了。
王贲也不好过,肩膀好像有烈焰在焚烧一样。火辣辣的一抽一抽的疼,伤口同样流着黄色的脓水。那些平凉产的疗伤药,很久以前就用光了。现在王贲这个将军和军卒一样,受了伤只能干挺。很多人都在发热,走着走着就一头栽倒,再也爬不起来的人不在少数。当然,还有睡了一夜就再也叫不醒的。
伤病们不再哀嚎,他们好像猴子抓虱子一样。从袍泽的伤口处摘下血红血红的蛆虫,然后换别人来摘自己的。城头上有许多这样的家伙,不想成为袍泽的拖累。很多时候,楚军冲上来最头疼的就是这些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