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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车已经开到别墅大门前,林飞宇拿出遥控器,打开大门,把SUV开进宽敞的院子内。他没下车,看到别墅内没有灯光,心情稍微放松一下,就下了车,关上车门,大步走到门前。熟练的拿钥匙打开门,进了客厅。
客厅内不是漆黑一片,宽大的落地式玻璃窗户上没挂窗帘,月光毫无遮挡的进入客厅,把没灯光的客厅装扮成另一个陌生的样子。林飞宇打开客厅灯,没仔细看客厅,先是把车钥匙和家门钥匙装进口袋内,然后脱下外套把外套挂在门口的衣架上。一般独居的男人总是懒散的把外衣丢在沙发上,钥匙随便的丢在客厅内的一个角落里。他把衣服挂好之后,换上拖鞋走进客厅,看到沙发上坐着一个人,他就是一惊。
怡菲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她下午就回到这里,等了一个下午也没见到林飞宇,给他打手机也打不通,正独自坐在这里生闷气。不过她不是担心林飞宇出去找其他女人,只是因为他总是忙自己的事,而没时间陪她。“才回来?去那了?”
林飞宇紧走几步,重重的坐在沙发上,然后伸胳膊把怡菲搂住,把头靠在她肩膀上,长长出了一口气,“老婆,我好想你。”林飞宇在怡菲面前一直是这个样子,乖乖的坐在她身边,然后她让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他在外边他自己可是说一不二的角色,手下做不好事他就发火训斥,即使做的好,也是板着脸冷冷的夸奖一下,除了怡菲,以及怡菲的父母外,很少有人见林飞宇一脸谦和的微笑。外人只知道他有一张不会笑的脸和一双充满杀气的眼睛。
“你怎么不开手机?”怡菲问。
“今天出去办点事,不方便开手机,对不起,老婆大人。”
“你总是忙,忙了都十年,以前你说去CIA那学点本事就回来,不给美国人当鹰犬,你说会一直陪我,结果回来还不如不回来,你总有做不完的事,后来出去自己做生意开公司,说是学点本事回去帮我家打理生意,可结果你跑到这里,你让我说你什么好?我父母的身体一直不好,公司的事多,我实在走不开,你就牵就我一下,和我回去管理公司好不好?”怡菲叹了口气,回忆着两个人多年来一起度过的日子,总是聚少离多。
在不太遥远的学生时代,怡菲是同龄人中第一个恋爱的,也是一个找到男朋友的,可她的同学好友居然没人见过她的‘男朋友’。大学一毕业她就去帮父母管理公司,而且是同班同学中第一个结婚的,可是很多人以为她还单身,因为没见过她的‘老公’,上下班总是和保镖一起走,连家里的保姆都记不清楚家中男主人的长相。林飞宇如果回家敲门进,保姆总是问先生您找谁?,林飞宇总是假装生气的说这是我家,然后保镖向保姆证明这位就是男主人,保姆跑回客厅看一下女主人的结婚照确认之后再赔礼道歉。
“老婆,我这是最后一次,一周后我就和你回家,再也不出来乱跑,每天都陪着你,去公司我是你的私人保镖兼秘书、司机和私人助理,回了家我是你的管家和保姆,好不好?”林飞宇抱着怡菲,带着一脸疲倦和无奈。
看着他真诚的目光,怡菲有点不好意思为难他,每次好像都是她不对,“你总是忙,我知道你是不会放弃理想的,你想的总能做成,不过我每次见到你,你身上总是多处几个伤疤。”
林飞宇放开怀中老婆,敏捷的把衬衫脱下去,光着膀子坐在老婆身边,“请老婆检查,这次我真的没亲自去冒险,因为我找到一个真正的悍将,他不怕死,而且本事只在我之上不在我之下,有他在我想我能全身而退。忙了这么多年,只有这次策划的事情不是为了我个人的利益,我发誓我身上再也不会多一处伤疤。”
“你总发誓,我从上初中就在听你发誓,听的我耳朵都起老茧,这次能不能提前知道你要做什么?”怡菲靠在他身上,等他回答。
“为了两千三百万人免于战火,我必须亲自把国贼亲自送下地狱。我这次只杀几个人,不会大开杀戒,初一十五我依然吃斋念佛、去庙里烧香,我还是虔诚佛教徒,杀这几个人就是为了救更多的人,如果佛知道我这一片良苦用心肯定会保佑我平安的回到你身边。”林飞宇一向认为杀贼杀小人是仁义与慈悲,只有不停的去杀贼,才是大仁义大慈悲,只有把贼杀尽了,其他人才能过上太平的日子。
怡菲不知道说他什么好,他当间谍的时候就总往危险的地方走,去做冒险的事,当雇佣兵更是提着头做事。她已经习惯了担惊受怕的生活,不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希望他早点打电话报平安。反正这是他最后一次冒险,自己只要在忍耐一周,以后就可以过正常的生活,不用再为他担心。林飞宇见老婆不再说什么,继续搂着她,抚摩着她的长发。
“喜欢我送给你的CTS么?”(凯迪拉克CTS轿车)
“你就喜欢这个牌子的车,可大陆和香港的人只认奔驰和宝马,他们对车的品位和你不一样,我开着野马和蝰蛇,也没几个人认得。”
林飞宇看看手表,“老婆,我们不能一晚上都坐着吧,我还没吃饭,陪我出去吃饭行不行?”
忙完林飞宇交代的事,许睿和吴哲坐上出租车沿着台北宽阔的街道兜风。
出租车行驶到一家夜总会门前,吴哲忽然对司机说:“停车,我们就在这里下。”说完就把一张一百美圆的钞票丢在副驾驶坐上,他和许睿下了车。
“要来这鬼地方做什么?”
“进去坐一会吧。”吴哲先进去,许睿没其他地方去,也跟去。
夜总会里有很大的吧台,吴哲坐在人比较少的地方,要了两瓶子葡萄酒,不等许睿进来,他自己已经拿着瓶子往嘴里倒酒。许睿坐在他旁边,拿起酒瓶子正想往嘴里灌,看见吧台的女服务员往他面前放了一个酒杯,他把送到嘴边的瓶子拿到酒杯跟前,往杯里倒酒。
“你什么时候学会斯文了?这个妞不错,怎么来这地方打工?”吴哲假装盯着这个女服务员。
“你他妈的还在我眼前演戏,别装了,你不会喜欢面前这个的,你心里只有一个她。”许睿端起酒杯一口就把满满的一杯酒全喝下去。
“我只喜欢她?你怎么知道?”
“你要是喜欢她以外的其他女人,关宁他们逛窑子你早跟着去,他请你不是一次两次吧,每次你都找不同的理由不去。”许睿喝完杯里的酒,正打算拿瓶子往杯里倒,女服务员拿起瓶子帮他倒酒。
“看来你天生适合做间谍,为什么非去当保镖,自从你去给那个小妮子做保镖,你就变了很多,和在牧场那会不一样。”吴哲歪着眼睛看着女服务员,假装色眯眯的向她微笑。(牧场,CIA的特工学校,对内外都称为牧场,位置就在兰利市郊区)
许睿感觉自己一直是这个样子,似乎没变,“我那里变了?”
“你的话很少,没事总发呆,看来你对她很着迷,忙完这躺买卖我去看看她是什么样,我想知道她怎么把你变成这个样子。”吴哲继续往嘴里灌葡萄酒。
“你别好奇我,大家都对你也很好奇,都想见识一下你的那个她,她怎么把你管教的这么乖,去日本去泰国来台北连窑子都不进。”
吴哲没说什么,是只傻笑了一下。许睿一边喝酒一边观察周围的人。
不远处的角落里坐着三个一边抽烟一边喝酒的男的,他们居然没招小姐过来,也不看舞台上的艳舞表演,与夜总会的其他客人有点不一样。
这三个人是谁?许睿又仔细看了一眼,就认出他们三个,是曹秉、富安、江琦他们,都是雷雨田的部下。这三人坐姿就和别人不一样,都是靠坐在沙发上,腿脚一律架在茶几上,一手捏着雪茄,一手拿着酒瓶。他们三个喝的酒可不是啤酒和葡萄酒,好像每人拿着一瓶子轩尼诗。
这三人并未看见许睿,许睿对吴哲说:“那边坐着雷雨田的三个兄弟。”
“常胜军真他妈的有钱,喝酒只喝高档洋酒,难道杀毒贩子能发财?”吴哲扭头看过去,发现有不少小姐不时的坐在他们三个身边动手动脚,但都被这三人撵走,可能他们要做活儿,所以不找小姐一起喝酒。
“听说他们抓住大毒贩从不杀,而是动刑,把毒贩子打的死去活来的,然后让毒贩子的家人花钱买毒贩子的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