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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小说家-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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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有一天晚上,我看见他们在会客室击剑,这时候我才意识到他们有多么独一无二。

没错,击剑,就是两人持剑对决。我走下来,想听一晚上的莫扎特,却看见他们手持长剑互相劈刺,头发飘扬,汗水四溅。他们时而突进时而翻滚,时而跳过沙发。他们时而前刺时而闪避,时而碰倒座椅。我有一瞬间想到他们也许是在为我决斗,但两人似乎并不在乎我的旁观。最后,亚拉姆大吼一声,像豹子似的扑向前,花剑深深刺入艾薇的胸部,位置就在我几个小时前还在亲吻的雪白双乳之间。这一幕让我惊恐万状。艾薇踉跄后退,撕开礼服,大声呻吟,花剑就留在胸口,亚拉姆无动于衷地看着,脸上露出残忍的笑容。我惊呆了,无法动弹。艾薇撞在第二帝国时代的小茶几上,旋即倒地。

“艾薇。”我叫道,跑向她。但就在这时,她从茶几抽屉里取出一把大号手枪,扣动扳机,击中亚拉姆的心口。我看见亚拉姆的胸膛开了个窟窿,他倒地不起,艾薇叹了口气,在我面前堪称无价之宝的地毯上死去。我跪倒在地,泪流满面。忽然,艾薇抬起身体,给了我一个吻——深深的一个吻,吻在我的嘴唇上。我惊呼起来,死去的女人在我身下大笑。

“艾薇,你还活着?”

“当然。”她坐起来,花剑还插在乳沟里,“不过这个挺疼。”她拔出花剑,揉了揉伤口,伤口开始缩小,在我眼前渐渐愈合。

“但你对亚拉姆开枪了,”我说,“你杀了他。”

“他活该。”艾薇说。

“酸葡萄,”亚拉姆坐起来,摸着弹孔说,“你就不能大大方方地输一次吗?”他站起身,微笑着走过来,“别担心,我会报复回来的。”我诧异地看着他,不敢相信我的眼睛。这是什么把戏?变魔术?怎么做到的?

“不好意思,吓到你了。”艾薇说,“不过如你所见,我们活得很无聊,婚姻维持了这么多年,你必须想办法释放压力。等你年纪大了自然会明白。亲爱的,我们在一起多久了?”

亚拉姆耸耸肩。“感觉像是天长地久,不过只有九百年。”他咳嗽两声,“抱歉。”他说,清清喉咙,朝嘴里吐了一口。他微笑着向我伸出手掌,掌心躺着一颗子弹。我惊讶地瞪大眼睛,难以呼吸。有一秒钟我以为我已经疯了。两人忽然开始狂笑,像两个野孩子,带着癫狂的喜悦拥抱。

就在这时,我第一次看见尖牙。

14

“你就是汤姆·史丹克斯,别名荡妇密语?”他的声音柔和而低沉,稍微有点嘶哑,和我一样带着皇后区口音。我走过探视区,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克莱尔挑选并打好的领带紧紧地卡住我的喉咙。警卫在我背后关门,我只被吓了一小跳。那不是栏杆门或吱呀作响的大铁门,只是一扇带小窗的普通房门。我们也不是在牢房里,而只是一个水泥墙壁的房间,房间刷成丑陋的绿色,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

我说:“我的真名是布洛赫,哈利·布洛赫。”

“哦,对。我总是忘记。我是达利安。”

“很高兴见到你。”我伸出手,他哧哧地笑。

“有段时间没听见别人说这句话了。”他抬起手臂,给我看手铐,“请坐。”

我去拉椅子,但椅子一动不动。

“所有东西都是固定死的,”他说,“包括我。”

“好吧。”我坐下。

“那么,”他问,“我是你想象中的那个模样吗?”

我不置可否地耸耸肩,说:“我没想过你是什么模样。”事实上我当然一直在想。这是无数作家迟早要面对的问题:变态杀人狂应该是什么模样?要让他像个魔怪吗?比方说一个痴肥的大块头,就像可怜的萨德老先生本人,沉溺于自己的肉体牢笼?或者是坐着轮椅的枯萎怪物?大卫·林奇最喜欢的邪恶侏儒?满头乱发戴着眼镜把玩大号开关的疯狂科学家?外表和蔼可亲的恶棍天才,一肚子坏水的俊俏少年,从汉尼拔·莱克特一路回溯到德古拉和路西法?或者你更喜欢安安静静不起眼的小人物,连一只苍蝇都不肯伤害?

为变态角色想出有新鲜感的外形,这个挑战底下还有一个更深刻的难题:邪恶没有面容,也许只有照镜子的时候除外。比方说,此刻你在通勤列车上读这本书,请你左右看看。周围的哪一个是大话精,哪一个是奸夫,哪一个是窃贼?再比方说纵火者、变态狂、食人魔?说真的,谁都有可能。历史上有的是没什么特别理由就犯下滔天罪行的普通人。然而,在小说里,我们却会觉得平淡无奇的真事不够有说服力。我们不买账。至少在平装书里不行。因此,小说就必须完成一项荒谬的任务,连宗教、心理学和每日新闻都无法完成的任务:让现实变得可信。

所以我将如实写下我的所见所闻,你愿意怎么看那是你的事情:他看上去挺不赖。他不是半兽人,也不像布拉德·皮特(不过我很乐意把主演权卖给他)。他像是一般人的好看表叔,常年保持身材、每天打网球、去餐馆总是点鱼肉的那个表叔。监狱待他不错。他在健身,就算身穿宽松的连体囚服,我也能看清他胳膊、颈部和肩膀的每一块肌肉如何像拨弦般跃动。进监狱之前,他算是蛮好看,不过贼头贼脑的,庭审时身穿瘦巴巴的黑西装和衬衫,油腻腻的长发为了出庭扎成马尾辫,几颗烂牙不时探头探脑。但州监狱修好他的牙齿,剃掉他的头发。时间染灰他的鬓角,使面容变得优雅。他有了皱纹,棕色眼睛闪闪发亮。他像是随时可以去拍摄圣诞购物小册子里的保暖内衣广告,深情地望着金发妻子的眼睛,身旁是熊熊炉火。

坐在他对面,离恶魔仅有两英尺,我知道这个可怕的事实,但并不能完全理解。和我会面的是个普通人,和善可亲,虽说也许不太聪明。你不会害怕他。你甚至会喜欢他——直到你发现他剁掉了姑娘们的脑袋,把尸体扔进垃圾箱。

“好吧,你却和我想象中不一样。”他上下打量我,皱起眉头,像是后悔点了特餐的食客。

“是吗?”

“比想象中年轻,年轻得多。体型也比较小。比想象中矮和瘦。你真的是荡妇密语吗?”

“是啊,我是那个专栏的主笔。”

“你完全不像天生就能占据上风的那种男人,但你有经验?”

“当然。”

他盯着我的眼睛,像是能窥探我的脑海,然后问:“那么,你在驯服贱妇方面有丰富的经历了?”

“呃,我是作家。”我说,企图在被铆死的椅子里向后靠,结果却只能跷起腿和抱起手臂,“不过这个你已经知道了。身为作家,不消说,我有相当一部分素材来自切身体验,也根据新闻报道和虚构写作。我这些年写了很多东西,接下来还将要与你合作,我有一项能力肯定是你会欣赏的,那就是心理投射的能力。就是这样。”

我惨淡地笑了笑,想象自己试图给珍妮戴上领圈。她会咬我的手吗?或者冲着我的鼻子就是一拳?好比那次她在床上不小心一胳膊肘打得我鼻血横流。不,她会大笑。她根本不会掩饰笑意,就像她帮我把厕纸塞进鼻孔时那样。

“哦,对,所以我才想问清楚。”克雷似乎还在怀疑,“这个项目是一条双向街道。”

“啊,对,”我很高兴能转换话题,“你在信里似乎提到了条件?”

“对,你看看吧。”他把一个牛皮纸文件夹从桌上推给我,我打开文件夹。

“看起来像信件。”

“粉丝信。骨肉皮的情书。”

“骨肉皮?”

“这些姑娘都爱上了我,”他淡然挥手道,“有些真是好姑娘。年龄各有不同,有几个甚至已婚。我经常收到这种信,虽说我只是个本地名人——我说的本地是纽约,不是这儿的深山老林。你看看吧,找一封念出来。”他往后一靠,等我念信。

信有很多,笔迹各自不同,也有用打字机打在彩色信纸上的。几捆比较厚的一直能追溯到几年前,其他的只是节日贺卡,夹着模糊的宝丽来照片,写着淫荡的话语。我选了个紫红色的圆齿边信封,开始读圆滚滚的手写文字。

“‘我通常不是这样,不会因为一个男人这么欲火中烧。只是一个普通姑娘……邻家?’”我清清喉咙,我为什么要读这些?“‘但我忍不住要想和你在一起是什么样,满足你的每一个要求,让你纵情享乐,大人。我身高五英尺二,体重一百二十七磅,36C的胸,乳头大而明感……’”我停下来,不肯翻过这一页。

“你怎么看?”克雷问。

“应该是敏感吧。”我说。

“我说的是那姑娘。”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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