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觉了。
“一不小心就三十多了,时间都哪儿去了?”放完水对着镜子仔细看了看自己的身体,腰稍微有点粗,一看就不是小伙子的线条。这回不用掰手指头,马上就是三十二岁,转眼自己回来已经七年了。回过头想一想,好像啥也没干。
感慨只是一瞬间,如何让身体状态别下降的太快呢?没别的捷径,只能练。通过运动量维持身体新陈代谢速度,不能返老还童,但是能拽着年轻的小尾巴多停留一会儿。
“早上好,格洛丽亚,我没叫错吧?”下楼的时候洪涛想去厨房找点喝的,但里面有人,那个女佣人正在往烤箱里塞着什么。冯女士昨天简单的介绍过这两口子,洪涛还能大概记住她们的名字。
“早安,先生……早餐还要等一个小时左右。”已经清闲了四五年,突然来了个新主人,格洛丽亚思想上显然还没转过弯来。
不过她的职业素质确实不错,即便很不高兴也没在语气和表情上表露半分,恭恭敬敬的回答了洪涛的问题,然后站在一边等着新主人的吩咐。
“提亚戈先生呢?”洪涛没打算给这位厨娘兼内管家重新安排什么工作,这件事儿还是留给张媛媛来做吧,反正自己在这儿也住不了几天。
“他在外面修剪花园,先生……”厨娘对洪涛能很准确的叫出自己和丈夫的名字有点意外,她对洪涛会说西班牙语也很意外。但这两样都不是坏事,至少证明新主人还是比较尊重人的,值得给一个善意的笑。
“……我如果去镇子里跑步,不会有什么麻烦吧?”洪涛在冰箱里找了找,有果汁有牛奶,但全是冰凉冰凉的。
没辙,只能凑合喝,这就是东方人和西方人在饮食习惯上最大的不同。他们除了咖啡之外很少喝热饮,不光不热,还得是放到冰箱里冷藏,想喝拿起来就一杯,愣是不闹肚子。
“是的,先生……可以让提亚戈陪您一起去。”看到洪涛也没什么架子,厨娘脸上的笑模样又多了点。
“不用了,他跑不过我,一小时后我回来尝尝你的手艺。”洪涛还真不太会西班牙语,往往是西语和英语凑在一起说。大部分在美国住过一段时间的墨西哥裔移民也都这个德性,大家互相猜也没什么交流障碍。
出了房门,洪涛并没直接往院子外面跑,而是围着院子先快步走了一圈。这里虽然还没办交接手续,但原则上已经是自己的财产了,怎么也得巡视巡视,顺便再丈量丈量,做到心中有数。
这个院子基本是个正方形,如果平均分成四等份的话,居住区差不多位于东北正方形中心偏下一点的位置。三座砾石黄色的二层建筑连接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月牙形,前面是个成不规则椭圆形的大游泳池,不过里面没有水。
从居住区出来沿着林荫小路往西走,刚过中线还有几间颜色更淡一些的一层建筑坐东朝西,但高度和二层差不多,看上去有点像谷仓或者马厩。
它们的西边就是两个用铁网子围起来的网球场,看上去还算干净,并没有太荒废的样子。这说明格洛丽亚和提亚戈两口子人品还不错,真没在这里白吃白喝祸害东家。
………………………………
637章 贝爷是邻居!
“早上好,提亚戈!”整整转了一圈,在院门口碰到了黑瘦黑瘦、尖嘴猴腮的园丁兼采购兼修理工。洪涛没以貌取人,他这幅长相放到墨西哥并不算丑,就冲一大早就来修剪大门两旁的灌木丛,也值得来个笑容。
“早上好先生,您是要出去吗?”如果光看面容提亚戈像快五十的,但如果对照一下格洛丽亚的年龄,他很可能还不到四十。
“去跑一跑,忙你的吧。”虽然是初来乍到,但洪涛一点陌生感都没有,他已经闻到了海风的味道,是从西边吹过来的。这里的感觉很像当年的圣塔克鲁兹,上上辈子自己在那里好像也有个小庄园,两个地方的气候和风景也差不多。
“……”提亚戈好像是想说什么,但洪涛已经打开栅栏门上的小铁门跑了出去。提亚戈可能是没记住洪涛的姓名,张了张嘴,啥也没喊出来。
院门口是一个丁字路口,洪涛看都没看就顺着对面的小路向南跑去。出门之前他就想好了,先去南边看看比尔那座带赛马场的庄园,碰面是不指望了,好歹也算是故人,必须给个优先权。
足足跑了一公里多,洪涛愣是没发现那座传说中的大庄园在哪儿?脚下的林荫路已经开始往东北方向拐了,右侧还是一片高大的桉树林,既没有向南的道路,也看不到入口。想找人问问吧,这一路上一个人没碰到,连辆路过的车都没有。
“等哥们有了钱先弄条上下八车道的大马路,让你们丫挺的躲在这里装逼!”跑步的人最烦什么?就是石头路!它不光硬还不平,老得低头看路,心情不能放松。这里的林**就是用石头铺的,看样子年头也不短了,有些经常过车的地方石头已经被磨得很光滑。
洪涛没找到比尔的宅子心里本来就不痛快,碰上这条破路就更烦了。这里的人绝对不是修不起路,他们是故意要的这个德性,让别人不痛快洪涛就会觉得特别痛快,所以脑子里立刻就有了一个设想。
当然了,他只是这么想一想,并没真要这么去做。正巧前面又有一个岔路口,右边出现了一条土路,洪涛屁颠屁颠的拐了上去,总算是舒服点了。
他是舒服了,但有很多人就不怎舒服,附近凡是看到他的人都会先很诧异,再仔细看一看确定是个人之后,又是一脸的不解,还有人马上拿起了电话。
洪涛在土路上跑得挺高兴,这条路别看是土的,但非常平整、非常结实,跑起来基本不会扬起尘土,更不用顾虑后面有车。因为路上没有轮胎的痕迹,看样子车是不来这里的。
“素质太低了!怎么能在道路上骑马呢,不是有专门的马道嘛!”但很快洪涛又不乐意了,居然有个人骑着一匹高头大马从后面超过了自己,这尼玛比车还危险啊!
“你好!我们好像没见过……”好像是故意要惹洪涛生气,这位骑士在前面勒住了马缰,故意等洪涛靠近,还打上了招呼。
“……我好像见过你,格里尔斯先生对吗?”洪涛个子不矮,即便是在白人里也不算矮,但对方这匹马有点高,最少也得有一米七,坐在上面和人说话有种高高在上的感觉,换到洪涛这边就得仰着头。
本来洪涛都不想搭理他,但总得看清楚他长啥模样,以后落到自己手里好报仇啊。但这一抬头洪涛的嘴就张开了,使劲儿眨巴了眨巴,仔细看了看马背上那个穿着骑士服、带着骑士帽的人,咧嘴笑了。
“……”马背上的男人三十多岁吧,个头不是很高,长了一张娃娃脸。让洪涛这么一问,他怂了耸肩,也是一脸的迷茫。
“艾特。洪,我来自中国,读过格里尔斯先生的《面对冰封的海洋》,上面有他的照片,你们长得非常像,除非他还有个同胞兄弟!”这人是谁?他很可能是个名人,后世里大名鼎鼎的贝尔。格里尔斯,贝爷!
现在好像还没有荒野求生这个节目,反正洪涛是没在卫星站上看到过,所以脑子里压根也没想到贝爷会出现在一个美国小镇里,还骑着马,看来小日子过得不错啊。
没电视节目不要紧,后世里洪涛对这位贝爷还是挺稀罕的,也看过他写的两本书,《面对冰封的海洋》就是其中一本,时间很早,写的是他乘坐橡皮艇横跨北大西洋的事儿。
他干的那些事儿洪涛本来也想干来着,结果慢了半拍,就让他给抢先了。但凡他再慢几步,就没有什么贝爷了,应该是涛爷。但洪涛不恨他,都是爷,这就叫惺惺相惜嘛。
“贝尔。格里尔斯,叫我贝尔吧。中国我去过,阿玛达布拉姆峰,还爬上了山顶。”贝爷有多一半可能是被洪涛从马背上硬拉下来的,人家并没打算下马,但和洪涛的手握上就扯不开了,不得已下马和洪涛打了个招呼。
“你也住在这里?我是昨天刚到的,就住在……最西边……”贝爷露怯了,阿玛达布拉姆峰根本不在中国境内,而是尼珀尔。但洪涛这次忍住了,没当面戳穿他,好不容易见到个看着顺眼的人不容易,就别那么较真儿了。
但是想说清楚自己住在哪里有点把洪涛难住了,这里的路都差不多,冯女士的庄园里又没什么标志性建筑,门牌号码自己也忘了问,只能用手大概比划了一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