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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不如的穿越女-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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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1:想写一部“全世界都认为主角欠他们”的小说,奈何已经有两坑要填,脑洞太多,手速太渣,悲哀。

作者有话说2:读者反映情节进展太慢,但是加班太多……所以先写一些可能会出现在第三卷里的情节给大家看看,具体情节进展根据收视率调整

第三卷预告(其实就是片花啦)血与火的裂变

“国王逃跑了?”

“是的,他们在荣举圣架节那天就渡海了……王太后、乌尔里希公爵……总主教,还有朝廷里的许多贵人,他们,他们都走了,我们……”提姆一口气报出了许多贵族、主教和修道院长的名字,有些罗怡知道,有些罗怡不认识,不过,这已经和她无关了。

“我不会走。”她这样对提姆说道。

“我们也该考虑一下……啊?”

“既然国王渡海逃了,那么他的王国和臣民,就由我来照顾吧。”

从未想过自己的女主人会当忠臣的提姆毫无准备,大吃一惊:“啊?”

但是这惊讶下一刻就被更大的冲击给掩盖了。

“他们呢,既然走了,就别回来了。”罗怡平静地说着,似乎谈论的是明天要给田地锄草这样的小事,她打开手里的一卷文书奋笔疾书,壁炉中的火光照到她身上,在墙上拉出了长长的影子,提姆看着那影子一个哆嗦,因为他以为自己看见了头生双角的恶龙。

其实,他看见的只是女主人头上双髻的影子而已。

与普通教士佩戴的小圆帽不同,高高的主教法冠象征着主教的勇气及斗志,不怕艰苦,任劳任怨,带领众教士与信徒,走向人间一切黑暗与罪恶。

“那么,他们还是不肯改悔了?”

“是的,最可敬的主教。”

对于这个回答,少年主教显得相当平静,他既没有诅咒对方,也没有其他气急败坏的举止。

他只是静静地撩开了身上的法衣,从里面抽出了一把雪亮的长刀。

“既然这些反对派不肯收回他们的反对意见,那末……就把反对意见和反对派,一起消灭吧!”

他将手中的钢刀一挥,带头冲进了宏伟壮丽的大修道院。

比起传教、布道和当圣徒,他还是更喜欢当屠夫……

“谢普,有没有想过做总主教啊,这可是一份很有前途和钱途的工作呢。”

“什么?!”

“不要每次听到升级就叫得好像我要强你一样。”魔王对自己已经在精神上强了对方很多次选择性失忆了,“总主教是好差事啊,管理整个纽斯特里亚的教会呢。”

“问题不在这里!”谢普叫道:“总主教是必须亲自去永恒之城向教皇领取披肩的!”

“所以?”魔王对教会的规矩不是很懂。

“必须在永恒之城领到披肩才能被承认的。”

“永恒之城里的一切都可以用钱买。”罗怡懂的是另外一套规矩,她念着那位罗马的敌人离开罗马时所说的名言,“我会多给你准备一些的。”

“……”谢普很想说那是在异教徒时期,但是考虑到现实,他就明智选择了地闭嘴,生活在中世纪的谢普对教会的节操可不像21世纪的中国人那么有信心。

“要是还不行,就干脆另外立一个教皇吧,枪杆子……不,刀把子里出教权。”魔王信心满满地说。

“选我当女皇?!”罗怡听到这个噩耗以后立马拿起镜子对着自己的面孔恶狠狠地照了又照:“我他喵喵的,长得就有那么像包子吗?啊!”

第98进步不相信眼泪

虽然斗殴在这个时代很常见,但是发生在罗怡属下的工地上,却可以说是大大出乎她意料之外的。

因为,无论是“联合钢铁”还是“路桥总公司”,她定下的规章,都是第一纪律,第二纪律,第三还是纪律——她还指望他们在挖沟炼铁之余干些别的比如组建联合钢铁第一军,路桥总攻司第二军……

而一支军队,要的不是个人的武勇,而是纪律,纪律,和纪律。

纪律是岳飞的,是成吉思汗的,是**的法宝。

而没有纪律的军队……

就是规模大一点的走私贩子还要讲究纪律呢!

所以,她对纪律一向抓得很紧,制定出了许多手下人看起来觉得莫名其妙的制度,而且还亲自时常抽查,搞得所有人叫苦连天——虽然叫苦连天,他们还照旧干下去,并且琢磨跟自己的原主人说拜拜该怎么起头。

因为在她手下干活,得到的“圣餐”份量很足,银币的成色也很好。

罗怡穿越前曾经看过一个帖子。

帖子的内容是,现代女人一身被惯出来的臭毛病,不如古代女人“贤良淑德”,有饭吃就满足,除了吃饭以外,居然还妄想夫家提供钟点工!滚!公主病滚!

而她看到这个帖子的前几天,她看到一则新闻:广东某黑心老板雇佣山区女孩做童工,一天工作十二小时,包食宿,工资每月两千。

两千元,用来购买现代化肥农药催生的杂交水稻和工业化制作的廉价食盐,养活一个古代“贤良淑德”,再雇佣一个“一身臭公主病”的现代妇女做钟点工是绰绰有余的。

也难怪那些女孩不惜跨越千里,从四川凉山跑到广东去给一个黑心老板——违法雇佣童工还要求加班的绝对黑心——上门剥削了……

资本从诞生的那一刻,每一个毛孔都是鲜血和脏东西。

但是,资本主义无以伦比地解放了生产力。

封建社会用暴力和舆论强制女性留在家里“贤良淑德”,而黑心的资本家,却能在没有任何舆论宣传和暴力威胁下让女孩们自愿远征一千里到他的工厂上班……

所以,罗怡在发放面包和银币上很爽快。

虽然不知道蛋疼星人的收视标准是什么,不过对着QQ批判古人不够贤良淑德居然不免费给她干活估计增加不了收视率……

本章未完待续

第99前路漫漫

罗怡搞的“进步”,落实到具体,那真是繁琐至极的一大套,也无怪她的雇工们在背后编了各种各样的传说。

例如,从布拉德领地的路桥总公司走到距离两天路程的教会新租地这么一件简单的事情,却被她搞得无比复杂。

照工人们的想法,只要在约定的日子到达就行了,罗怡却搞了一个复杂的编组。

每十人,组成一个小队,设队长一人,配马车一辆,装运帐篷工具口粮锅具等,其他铺盖手杖之类各人自备,一共组了二十二个这样的小队。其中还有两支妇女组成的小队,一支是做后勤工作的,另一支是工人。

小队之上,设了两个骑马的管事兼传令者。

管事之上就是总管全队的总队长。

出发的时候,按小队抽签决定出发顺序,顺序一路不变,既不能落后,也不能抢先。

步行者列成两列纵队,左右各一列,中间是补给马车,完全没有什么靠左走靠右走给对方让道的意思——狭窄的乡村土路也不容许这样做。但是也没有造成什么问题,因为路上本来就没有什么车,就是有人在路上走,看到这样一支长队也都识相地下路躲避了。

每个工人都拿着一支做工粗糙的木制手杖,单人旅行的时候,这种手杖可以拨草惊蛇,叫旅人不至于一脚踩到蛇身上给双方带来危害,当大队行路的时候却只是单纯的手杖,这是一种不错的借力工具,旧社会,有许多女子为了补充家用,像男人一般做起了脚夫,背着一百二十斤重的茶包一路爬上青藏高原,年深日久,她们手中的手杖在青石板上留下一个个深深的凹坑。

队伍的前方,是二十四人的前哨,他们分为三班,每班之间距离十五里。前哨一半是便衣的步行者,打扮做小贩或是教士,一半是衣服鲜明的骑马者,他们沿路查看风吹草动,因为这队伍与只携带了一些奇怪装备的勘探队不同,补给车上不但装载着粮食和铁器,还装着预备发给工人的银钱。

每个小队长,都发给一只哨子,约定紧急的时候比如补给车翻倒就吹响,传令管事和总队长就会带着机动人员前来处置。

到晚上的时候,就地扎营,用补给马车围成一个圆圈,马车与马车之间系数条铁链,车上竖起铁皮剪制的尖角,仿佛一座移动城堡,车后是各小队帐篷,帐篷之间留出通道。

每个小队都派出一人为守夜者,在车与车的空隙间瞭望,守夜者也有一只哨子。

帐篷的中央搭起了望车,总队长就睡在望车旁,好一经有事,马上可以俯瞰全局,指挥全队。

与这样煞有介事十足新鲜的行路组织相比,什么抢道要罚钱,争买村民送来的肥鸡要罚钱这种规矩已经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了——尽管还是很奇怪……

罗怡不辞辛劳,充当过好几次总队长,为的就是叫他们把这一套贯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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