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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大文豪-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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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在描绘人物生活与爱情的同时,勾勒出南北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次的异同,具有浓厚的史诗风格,堪称美国历史转折时期的真实写照。

出版社对此非常满意,并询问林子轩是不是还要写续集。

因为按照《乱世佳人》的结尾,作者明显埋下了伏笔,故事还没有说完,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

林子轩知道《乱世佳人》有一部续作,是一位叫做亚历山德拉里普利的美国南方作家写的,名字叫做《赫思嘉》。

小说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思嘉与白瑞德、阿希礼及另外几个男人之间的感情纠葛。

揭示了她对白瑞德、对故乡爱尔兰、对爱尔兰的亲人们既爱且恨的复杂心理,其中不乏扣人心弦、催人泪下的描写。

虽然这部续作也取得了成功,但林子轩不打算写下去了。

真正的经典,是不需要续作的。

他直接告诉出版社,这就是结局,思嘉的故事开始于亚特兰大,结束于亚特兰大,没有其他的故事了。

出版社虽然遗憾,但也尊重作者的决定。

有时候意犹未尽,反而比直接给出答案更具有吸引力,留给读者无尽的想象空间。

林子轩花了点时间购买了礼物,然后踏上了返回中国的邮轮。

直到他离开美国,《上海假日》仍然没有在美国公映。

这是因为玛丽碧克馥把《上海假日》压在了她的手里,完全没有卖给大电影公司的打算,八万美元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事。

她很聪明,她要拍摄《纽约假日》,不愿意被人说成是翻拍东方人的电影。

就算要公映《上海假日》,也要等到《纽约假日》放映之后再说。

到时候所有人都会认为这部东方电影是借鉴了她的《纽约假日》。

于是,林子轩打算扬名好莱坞的《上海假日》就因为玛丽碧克馥的私心而被存放在了联美电影公司的仓库里,无法重见天日。

殷明竹也没有了在好莱坞一举成名的机会。

除了极少数人,没有人知道在1921年的时候有一部高质量的中国电影在好莱坞放映过。

这是林子轩完全无法预料的。

说到底还是实力的问题,这是他在美国最深切的感受。

在上海,在法租界,他还算有能量,但在国外,他只是无根的浮萍而已。

张康任为了华人在美国的权益而奔走,美国黑人也在抗议着,北洋政府一片混乱……

这是个让人说不清的年代。

踏上邮轮的那一刻,林子轩回首望着自由女神像,感慨不已。

与此同时,在英国,有个美国人正在翻看着一本诗集,诗集的名字叫做《一代人》。

这个叫做托马斯艾略特的美国人是个小有名气的诗人,他为这本诗集深深的着迷,他喜欢其中的哲理诗和象征主义诗作。

尤其对于《死水》最为欣赏。

他认为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社会的幻灭,对于世界的诅咒。

传达出一种对世界、对现实的厌恶、普遍的失望情绪和幻灭感,表现了一代人的精神病态和精神危机,从而否定了现代文明。

对于不了解中国现状的艾略特而言,这无疑是个巨大的误会。

不过,这丝毫影响不了艾略特此刻的情绪,他诗兴大发,要写下自己的诗篇。

于是,他拿起笔,在稿纸上写了一个单词,《荒原》。

第七十五章从《死水》到《荒原》

托马斯艾略特在1888年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

他曾在哈佛大学学习哲学和比较文学,接触过梵文和东方文化,对黑格尔派的哲学家颇感兴趣,也曾受到法国象征主义文学的影响。

后来他来到英国伦敦,认识了著名诗人庞德,接触到意象派诗歌。

1922年他出版诗歌《荒原》。

这部作品被评论界看作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一部诗作,而艾略特本人的名气也高涨的近似神话,这部作品被认为是英美现代诗歌的里程碑。

艾略特看到林子轩的诗集纯熟偶然。

林子轩的诗集在美国发行量并不大,也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力,这本叫做《一代人》的诗集是一位美国游客带到英国伦敦的。

这位游客恰巧认识艾略特,所以艾略特就看到了《死水》这首诗作。

由此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开始写作长篇诗歌《荒原》,也正是《荒原》这首诗作让他成功封神,成为后期象征主义诗歌的领军人物。

在后来出版《荒原》的时候,艾略特曾提到过他写作《荒原》的灵感来自于一首不为人所知的诗人的诗歌。

那个时候,身在伦敦的艾略特根本不知道林子轩是谁。

从《死水》到《荒原》,只能说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两首诗作表达的意思完全不同,但诗歌就是这样,每个人都能有自己的理解。

林子轩在邮轮上也没有闲下来,他除了继续写小说外还要整理书籍。

答应严独贺的《白马啸西风》和《笑傲江湖》都要写出来,《寻秦记》要结尾了,他准备把《乱世佳人》的中文版刊载在《通俗小说周报》上。

这样一来,报纸上挣一次钱,成书出版的时候再挣一次钱,拍成电影的时候还能挣钱。

这就是后世所说的版权衍生出的多元化商业模式,可惜不能改成游戏和电视剧。

林子轩还在美国通过各种途径购进了一批书籍。

他在和季鸿明打这个版权官司的时候研究了美国的版权法,这个法律很有意思。

美国国会发布的第一部版权法是1790年的版权法。

这部法律保障作者14年出版“地图、图表和书籍”的专权,此后假如作者还活着的话他可以继续延长14年这个专权。

这部法律没有规定其它作品如音乐创作、报纸的版权,它特别注明不禁止拷贝外国作家的作品,在当时大多数作品没有申请版权。

在1831年和1909年美国曾先后出台两部版权法,其中前者将版权保护期限扩展到28年,到期后可续展14年。

而后者则将到期后可续展的年限从14年扩展至28年。

这让林子轩觉得有空子可钻。

按照这个时代的版权法,在1922年之前的作品,如果没有登记就不受版权法的保护,如果登记了,就算作者活着,当他的作品发表超过56年也不受到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在美国书籍的版权只有56年的时间。

这和后世的版权法并不相同。

美国1976年的版权法案首次确立了版权自动获得原则,即不再以作品发表或者登记为版权保护的前置条件,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或者登记,均受到版权保护。

并将版权保护期限延长至75年。

1998年,美国通过了《版权期限延长法案》对1976年版权法进行修正。

在1978年及以后创作的作品将受更多的版权保护,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70年。

相比较而言,1909年的版权法是多么的不负责任。

这意味着林子轩可以翻译或者改编这些作品,而不需要经过原作者同意和付出任何代价。

所以,他按照这个筛选条件买了不少书籍,拿回去让万象书局翻译印刷,卖出去赚钱。

其中以文学类和科教类为主,也有一部分英语词典。

特别是英语词典,拿回去做成英汉词典,向学校销售,这可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林子轩疯狂购书的行为让郑证秋和周剑允佩服不已,他们不知道林子轩的真实想法,只以为林子轩要买回去自己看。

怪不得人家能写诗写小说呢,这么看书,是要有多么深厚的阅读基础啊!

于是,郑证秋和周剑允也加入了购书的行列。

郑证秋以电影类书籍为主,周剑允则主攻经营类书籍。

到了最后,三人的书籍装满了几个大箱子,邮轮要按照货物重量另外收费。

由于是返程,来美国的事情都解决了,大家的兴致都不错,林子轩也没有整日的窝在船舱内,不时出来和大家一起闲聊。

王庚因为要协助张康任为华人争取权益,就没有同行,他委托林子轩把陆小蔓送回国内。

在美国,黑人游行罢工愈演愈烈。

张康任和纽约的黑人领袖达成了协议,华人也加入其中,彼此支持。

这是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王庚不让陆小蔓参与其中,陆小蔓也不愿意参与。

虽然他们都是《我有一个梦想》这篇文章的见证者,但写文章和参与示威游行是两码事,黑人的游行遭到了美国当局的强力镇压,境况堪忧。

这些和邮轮上的林子轩都没有关系了。

这个时候,郑证秋在邮轮的甲板上结识了一个人,此人叫做洪慎。

大家都是中国人,便攀谈起来。

巧合的是洪慎是学习戏剧的,和郑证秋有共同语言,作为中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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