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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好处就是无论是放多少东西进去,背包始终是背包的重量,并不会随着东西的增多而增加重量,要不然光凌云从家里带出来的那些锅碗瓢盆他就已经背不动了。
下午的时候天色便黑了下来,乌云如墨,太阳也失去了光华。滚滚雷声夹杂着闪电袭来,空气仿佛都在颤抖。
暴风雨来得太快了,凌云幸好已经提前做好了准备。
前边有个小镇,不过那里是蓝色区域覆盖的范围,凌云可不敢去那里寻找休息的地方。13号公路旁边有山坡,山坡上有个岗楼,看样子是人类防军遗留下来的。这可是凌云认为最好的地方,因为岗楼属于军事设施,一般都十分坚固,就算这几天有恶魔过来,凌云也能借助工事进行防守。
正如凌云预料的那样,这座岗楼早已是人去楼空。刚碰到门把手,整个门便轰然倒地,溅起大片烟尘。经过时间的侵蚀,防护门早就变得破败不堪。
看来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地上满是厚厚的灰尘。凌云进去的时候忍不住捂住鼻子,空气中飘荡着一种腐烂发霉的味道,加上腾起的烟尘,十分刺鼻。
看来这里绝对是安全的,因为地面的灰尘上边只有些凌乱的小爪印,那是老鼠留下的痕迹,看来没有恶魔和人类再来过这里了。
门后边是个通道,不是很长,只有五六米的距离。通道的尽头仍然是一道安全门,凌云试着推了几下,门已经被锈死,根本打不开。
飞起一脚,伤口都快要撕裂开来,那门终于有了动静,不过仍然没有打开。接连踹了几脚,门开了,一股污浊的空气迎面扑来。
凌云捂着鼻子退后几步,才从背包里掏出了手电筒。暴风雨袭来,外边的天空几乎和晚上差不多,这里的光线也变得极暗。
岗楼分为两层,凌云现在所处的地方是下边那一层,周围是没有窗户的。上边还有一层,有不少麻雀和野鸽子已经在上边安家落户。
凌云心中大喜,起码食物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不过最令人高兴的是,这座岗楼里的东西居然没有完全带走,看来这些人在撤离的时候走得也很匆忙。
清理地上的灰尘,凌云可以看到到处都是散落的纸张,都已经残破泛黄,字体也已经变得模糊不清。
旁边有几张床,床上的被褥凌乱不堪,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凌云并没有打算在床上休息,而是用这些破床将通道堵了个严严实实,以防恶魔趁他睡觉的时候钻进来。
不过搬这些床铺的时候凌云却发现了不小的惊喜,原来床底下还有很多好东西没有带走。
一箱军用手雷,箱子有些残破,可是里边的手雷却崭新如故,虽然已经过了使用期,但应该能够使用。将这些小心手雷收进背包里,凌云接下来收拾其它东西。
还有个大功率通讯器,居然是是那种手摇式的。这种通讯器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在没电的情况下进行通讯,而且自带大功率信号发射器。不过这台信号通讯器是坏的,凌云摇了半天,信号发射器嘶啦作响,并没有其它声音。
鼓捣了半天信号发射器,凌云还是决定去看看其它东西。还有把三棱军刺,不过刀柄已经锈烂。抹去灰尘,那不锈钢的刀身仍然散发着点点寒光,刀锋仍然是锋利无比。
凌云现在最缺的就是一把趁手的近身武器,这把三棱军刺简直就是上天恩赐的。将平底锅的柄卸下来,经过一番折腾,三棱军刺终于安装好。样子有点不伦不类,不过好在结实和趁手。
还有两把M4突击步枪,不过枪身已经锈得不成样子,显然已经不能使用,这让凌云郁闷了一阵子。
还有几瓶酒,不过酒瓶里的酒挥发的还有半瓶。这绝对是十几年以上的窖藏好酒,凌云收进背包里,如果有一天能够回海上市的话,一定把这几瓶酒送给老头子。
其它就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十几年了,有用的东西也就变得不能使用了。
在搬床铺的时候凌云发现了几张照片,其中有几张全家福,有一个帅气的小伙子,还有个漂亮的美女,他们中间是个小女孩,胖嘟嘟的小脸显得十分可爱。剩下的照片全是那小女孩和那女人的照片,看样子是后来给那小伙子寄来的。恶魔入侵以来,不知道有多少家庭因此分散。
想着想着凌云的眼睛竟然变得有些湿润,小心地将那些照片收起来揣进怀里,说不定以后会遇到这些照片的主人。
外边电闪雷鸣,暴风雨狂暴地肆虐着大地,而此时凌云所在的地方却变得很温馨。点燃一小堆篝火,烤着鸟肉,煮着鸟蛋,凌云忽然发现的日子是多么的幸福。
暴风雨停了,就该去蓝色区域了,是生?是死?现在好好享受吧……
……
第33章 :血色猎魔团
四天,暴风雨整整下了四天四夜。
不过在这四天里,凌云却获得了宝贵的休息时间。麻雀和鸟蛋让他的身体恢复得很快,伤口经过处理也好得七七八八。那个大功率信号发射器凌云整整摆弄了四天,还是没有修好,其实他压根就不知道怎么操作。毕竟是十几年前的家伙了,很多配件甚至他从来都没见过。
第五天凌云爬上二层岗楼,准备多收集点鸟蛋之类当食物,毕竟回去的路还很漫长,必须做好充足准备才行。在恶魔横行的区域是不能生火的,否则你呗恶魔军团包围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朝阳透过云朵洒下一片金黄色光辉,雨后的空气很新鲜,微风带着阵阵泥土的气息拂过,令人精神一震。
不过最令人振奋的不是微风,而是凌云似乎听到了远处引擎轰鸣的声响,由远及近。
好久没有接触到人类世界的气息了,尤其是老头子走后,凌云感觉自己现在越来越被那些恶魔所同化。如果照这样下去,他甚至都怀疑自己会成为一个恶魔。
声音越来越大,那是两辆土黄色的悍马越野吉普车。车上坐着几个人,看不清容貌。
凌云兴奋地扒开通道里的东西,飞快向外冲去。这样的机会简直太少了,如果能被那群人发现带走的话,说不定自己很快便能回到海上市。
吱呀一声,两辆悍马同时停在了岗楼面前。
前边悍马吉普车上坐着两个人,头戴红色贝雷帽,身穿花布迷彩服。为首的是个黑脸大汉,带着黑色墨镜,嘴角歪叼着一只烟屁股,忽明忽暗。
“老大,你确定信号是从这里发出来的?”开车的司机是个中年汉子,个头不高,蒜头鼻子,一张麻子脸。
黑脸大汉打开悍马车上的信号接收器,仔细确认几遍后点头说道:“应该就是这里了。”忍不住打量四周,除了公路周围那些残破的汽车外,只有这座岗楼里可以确定有人类生存下来。
“老大,你确定不是恶魔搞的手段?”麻子脸仍然显得有些疑惑。要知道那些恶魔越来越难缠,而且越来越聪明。经常有些高级的恶魔会利用人类的通讯器发出求救信号,然后对来支援的人进行伏击。
黑脸大汉摸摸下巴,摇头说道:“从信号的迹象上来看应该是个人类,而且信号不论是时间还是频率,显得很不稳定,应该是一台老式信号发射器。要是恶魔的话,估计它们也不会选择极端天气里发送信号的,不是咱们这种车载信号通信器是根本无法接收到那种信号的。”
“老大,我们还是尽快完成任务吧,干嘛半路上趟浑水?”说话的是个尖嘴猴腮的小伙子,他手中抱着一把M4A1突击步枪。
“少说废话,都保持警戒,我去看看。”说话黑脸大汉从悍马车上跳了下去,从背上的背包里抽出一把SRMM1216战斗散弹枪。
是一枝由米国萨姆公司设计和生产的半自动******,发射12号口径霰弹。M1216******最大的亮点是采用可拆卸的旋转弹筒供弹,弹筒内部是4个独立的管状弹仓每个弹仓的容弹量为4发,所以纵容弹量高达16发。
散弹枪最大的好处就是近距离作战杀伤力极大,尤其是在丛林、巷战或者建筑物内战斗的时候,更能展现出它出色的战斗能力。面对恶魔的时候,散弹枪往往会发挥出意想不到的额外效果。
坐在后边那辆悍马吉普车上有四个人,两男两女。
他们是海上市血色猎魔团,虽然只有五名团员,但是每个人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在猎魔者圈子里也算是小有名气。
那个黑脸大汉叫尤帅,也是血色猎魔团的队长。此人无论什么时候都显得极为冷静老练,擅长近身格斗,绰号黑魔。
开车的麻子脸是猎魔团的导航员,也是整个小队的技术工程师,各种枪械设备他都能快速修理好,绰号麻子大蒜。
后边开车的小伙子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