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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殖民-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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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儿就是爱俏,姐儿就是春心萌动了,难道有那个不开眼的狗东西敢来坏老娘的好事。”

金镶玉也是苦命之人,她本是西北边塞马贼首领的独女,自幼跟随父亲学习武功,左手善使柳叶飞刀,右手使柳叶刀,所以他父亲就经常带金镶玉出关走私,在道上也赫赫有名,“金镶玉”也是她的江湖名字,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名。

前几年金镶玉的父亲死于马贼之间的黑吃黑,举目无亲的金镶玉就带着父亲留下的积蓄和几个忠仆到了京城,开了这家具有西北风情的“龙门客栈”。

金镶玉虽然是马贼之女,却偏偏喜欢读书人,可那个读书人敢取马贼首领之女,那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吗?结果金镶玉的婚事就这样耽误了下来,今天金镶玉已经是二十有二了,这在大明是属于“齐天大剩”的范畴。

金镶玉身穿紫色的真丝素纹裙,上面全是小小褔团图案。外套绯红色流萦醉花纱衣,透明的纱衣上织就出牡丹暗纹,梳得光滑平整的高髻正中插着一支红玉金菱花。前额处环过一缕乌发代替了华胜,上面粘着颗颗珍珠。

……

【求兄弟们收藏,落叶拜谢……】

第12章姐儿爱俏

金镶玉白皙细腻的脸庞画了艳丽的粉霞妆,显得双眼更勾人心魄,黛眉翘鼻,贝齿朱唇,似笑非笑的轻摇着纱扇,果真是风情万种态,千娇百媚生。

杨廷鉴看着眼前风情万种的金镶玉,那心中还真是莫名的悸动了一下,那呼之欲出的双峰,那性%感丰满的翘臀,那一把可握的小蛮腰,要是在现代社会,那就是超级美女的节奏啊!追求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那些所谓的影视明星,在金镶玉面前都会黯然失色,黯淡无光。

“小生乃浙江嘉兴府新科解元杨廷鉴,正是赶考而来,今欲在贵店叨唠一阵,还请老板娘周全一二。”

金镶玉一听杨廷鉴文质彬彬的回话,当时就惊呆了,这阳光帅气的书生还是赶考的解元,而且是江南的解元,金镶玉立即在心里祈祷:

“观世音菩萨,如来佛祖,这就是我要找的郎君啊!你就成全小女子这一回,小女子给你重塑金身。”

杨廷鉴见金镶玉在发呆,连忙继续继续轻声问道:

“老板娘,难道贵店客满,如此我便在寻一家好了。”

杨廷鉴说完转身就准备离去,金镶玉一见,哪能让自己送上门的金龟婿给溜掉啊!连忙伸手拉住杨廷鉴的胳膊,杨廷鉴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对于现代人来说,这实在是太正常了。而客栈里那些看客全都瞪大了眼睛,何曾几时见过道上赫赫有名的金镶玉老板娘如此动情和花痴了。

“公……子……”金镶玉的话嗲得出水来。

“奴家这里可有全京城最好最安静的客房,绝对可以安静地读书。”

“哦!你这里还有如此好的地方。”

“当然,就是客栈后面的折桂园。”

金镶玉拉着杨廷鉴的衣袖还是不放,生怕杨廷鉴跑了一般,而杨廷鉴本来就是一现代人,也没有古代那种“男女授受不亲”的思想,至于拉下衣袖这个动作,对于杨廷鉴来说真不是什么事儿。

那知杨廷鉴这无意识的行为,让本来就怀着试探心态的金镶玉心中大喜,“这不抗拒,就是机会啊!”

“折桂一枝先许我,穿杨三叶尽惊人……蟾宫折桂,寓意到也吉祥,那就叨唠老板娘了,不知房钱几何。”

这是杨廷鉴的一个小习惯,现代人老是爱宰客,还是先说好房价在入住的好。金镶玉怎么可能收杨廷鉴的钱,杨廷鉴能住进她的闺房,就是她梦寐以求的事情,这折桂园就是金镶玉的闺房。

如果金镶玉不收钱,反而会让杨廷鉴怀疑,在江湖上混了多年的金镶玉从杨廷鉴的衣着和举止神态,就立即判断出杨廷鉴并不是出生寒门的士子。

“每天一钱银子,如果公子觉得太贵,还可以商量。”

此时大明一两银子价值在六百多元,一钱银子也就六十多快,古代的房子可不是现在的天价房子,房租当然也就便宜很多。

“老板娘,这是二十两银子,你且收下,每天好酒好菜尽管上就是了,不够再知会一声。”

杨廷鉴伸手就打开书箱下面的格子,随手拿出两个十两的银元宝递给金镶玉。书箱的格子里面不是黄金就是银子,金镶玉随眼一扫,就大概估计出这书箱内的金银大约价值一千多两银子,一个参考的举子,出门就能带这么多现银,那么他的家里一定是非富则贵,这让金镶玉是更加对杨廷鉴欲罢不能忘了。

“公……子……跟奴家来……”金镶玉翘着兰花指,扭着性*感的翘臀,拉着杨廷鉴就往客栈里面走。

金镶玉前脚一走,那些在客栈里面的江湖人士可就说开了,有的人甚至还模仿金镶玉那发嗲的声音,翘着三不像的兰花指,扭着男人特有的大屁股,有模有样地说起来:

“公……子……随奴家来吧!……哈哈……”

“这书生细皮嫩肉地进去,怕是要皮包骨头出来……嘿嘿……”

店小二刁不遇,本是一个鞑坦人,在儿时被金镶玉父亲收留,金镶玉对他也是极为照顾的,所以刁不遇对金镶玉那是极为敬重和忠心。

客栈大厅内的哄堂大笑,当然让刁不遇十分的不爽,自己主人喜欢什么人,管你们这些卑贱的江湖人士做什么。刁不遇二话不说,走到笑得最为放肆的一桌,抓起桌上的一只猪蹄,再随手往空中轻轻一抛,只见刁不遇闪电般拔出了腰带上的剔骨刀,对着空中自由下落的猪蹄连续不断地削去:

“嘻唰唰……嘻唰唰……”

空中肉丝纷飞,一片刀光剑影,刹那之间一根完整的猪脚骨头“铛”的一声掉落在盘子里,这根掉落下的猪蹄,此时已经是白森森的一根猪脚骨头,上面连一点点的肉都没有了。

就这么一抛一落之间,也就短短两三秒的时间,刁不遇手中的剔骨刀就把猪蹄完整地剔去了所有的肉,恐怖之极的“剔骨刀法”,这下整个客栈的江湖人士全部哑火了,全部都继续低头吃饭,江湖有江湖的规则,没有那本事,就别充什么大爷,装*逼要有装*逼的本钱,否则后果你懂的。

后院,散发着阵阵清香,庭院里装修得富丽堂皇,园林的西部主要是假山,假山重峦叠嶂,设计的十分逼真,给人的感觉,好像是在真山里游览,栩栩如生。园林的北部有个小树林,里面种有竹子、杏树、桃树、铁杉等等,小树林丛中还建有一座精致的亭子,在此静心读书是最好不过的了。

“六朝寒烟付霜尽,画廊金粉半零星。燕子回时无人应,池馆苍苔一片青。”

如此园林在这北京城中,也算是极为难得之处了,杨廷鉴随口就吟了一首诗。此时的杨廷鉴已经完全融合了这具身体的记忆和学识,这诗词歌赋,那是张口就来,这让杨廷鉴喜不自胜啊!

“公……子,你这首诗端是优美,让人身临其境,不知道公子可否赐下墨宝。”

金镶玉的话嗲得让人酥到了骨子里,杨廷鉴在后世见多了这种故意发嗲卖萌的女孩,何况金镶玉的确也是一极品御姐型美女。只是不知道金镶玉的下面也是不是镶金嵌玉,反正现代很多女子都是这样干的,杨廷鉴小小邪恶地如此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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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捷报

“敢不从命,今日先休息一晚,明日即刻奉上。”

表面上,杨廷鉴依然是文质彬彬的翩翩佳公子,那是因为他继承了这躯体的本能意识,然则他的内心依然有一颗现代**&丝男闷¥骚的心。

“那奴家这就带公子上折桂楼……你们快把公子的东西抬进去。”

金镶玉一步一回头,带着杨廷鉴到了自己的闺房,这房间布置清雅古典,很是让杨廷鉴满意。房间内的书桌,书柜也是一应俱全,只是这房间内明显有一股女子淡淡的芳香,杨廷鉴以为是金镶玉身上发出的,也没有去继续留意。

“很不错的地方,感谢老板娘的盛情。”

“公子,奴家叫金镶玉,小名婉儿,请公子叫奴家的小名好了。”

金镶玉说完,也觉得脸儿发烫,自己的小名婉儿,可是秘密,除了父亲,自己也就只告诉了杨廷鉴一个陌生的男子而已。金镶玉忍不住暗想:“看来自己是真的找到了今生的意中人,不然不会无意识地说出自己的芳名。”

“婉儿,好名字……风吹花露清旭时,绮窗高挂红绡帷。香囊盛烟绣结络,翠羽拂案青琉璃。”

“公子……这首诗好美,是送给奴家的吗?”

“也算是吧!这首诗是说唐上官婉儿的,正好婉儿与她同名,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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