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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超级战舰回清末-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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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仲举看着脸色刚毅的宋鸣人以及周全都精神抖擞的烈山营士兵,“鸣人,开始吧,消灭一半,留下一半最好迫降。”

“是司令。”宋鸣人恭敬的答道。

宋鸣人立刻下令让号兵吹起进攻的号角,烈山营的官兵全都憋足一口劲,他们要用一场胜利,献给他们的司令。

当烈山营的兄弟们听到进攻的号角,立刻按照平时训练的方法,开始迅速向着刘庆的绿营官兵射击。

砰砰砰,整齐的枪击声,惊动了刘庆大军,他们全都不可思议,怎么可能,在镇远府中,怎么还有如此多的火枪手,并且对方的武器明显强过己方很多。

啊,啊,啊,一时间惨叫连连,刘庆大军顿有近百人倒下,虽然倒下的士兵有些还活着,没有断气,但是他们已经彻底失去战斗力。

于肖更是震惊的无与伦比,怎么会这样,为什么他们没有得到丝毫的消息,这不正常,难道是李仲举隐藏的特别好。

于肖震惊过后,立马想到的是控制局面,他大声吼道,“兄弟们,大家注意隐蔽,火枪手和弓箭手马上展开还击。”

刘庆大军也全部收起那种心不在焉的状态,毕竟在生死攸关的战事面前,他们不敢在丢儿郎当,他们必须阻止起来反抗,更需要团结一致。

但是这一切都将会是徒劳无功的,毕竟无论烈山营的装备还是军纪军威,都胜过刘庆大军好多。

战斗继续进行着,一个烈山营的小兵先按照长官平时教的,用右眼瞄准,再扣动扳机进行射击,八响过后,开始快速的装弹,一切都做得很是娴熟。

刘庆大军绿营全扎着辫子,有一个小兵,看着满天飞舞的子弹,显得很紧张,全身几乎抽搐着,手忙脚乱的抓着他那杆鸟绳枪,不知所措,回头看着旁边的兄弟,才开始装模做样的学起来。

刘庆也在战斗不久得到消息,“怎么可能,李仲举怎么可能拥有如此众多的火枪手,就是我爹手中也才五百左右的火枪手。←→”

辫子男更是慌张的不知所以,“公子,怎么办,要不用的逃吧。”

刘庆直接给辫子男一脚,“废物,本公子尽然要败给一个爆发户,决不可能。”

刘庆说着就要冲上去,不过还是辫子男眼疾手快,一把抱住刘庆,哭泣着道,“公子,您不能上去啊?您上去了,万一要是出事,知府大人怎么办?再说公子是何等人物,犯得着为了一个小人物冒险吗?”

刘庆自己一想也对,没有继续坚持,扔下几百大军,和辫子男骑马逃走了。

于肖还不知道他的主子,已经在辫子男的纵容下逃走了,他还在死死的支撑着,虽然他心里明白,这场战争他们已经完败了,但是文人的骄傲不允许他投降。

烈山营不愧为李仲举花费大量人力和物力打造的一支铁军,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打败了对方。其实在过去的一年中,李仲举带着烈山营在贵州很多地方秘密出现过,并且剿灭不少恶贯满盈的山匪。

宋鸣人今天感觉无比的痛快,他指挥着烈山营果然没有辜负司令的希望,彻底打败特刘庆大军。

今天对于烈山营的兄弟们来说,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在他们心中,今天算是为司令痛快淋漓的打了一个漂亮仗。

李仲举心情也不错,他也找准机会,用步枪射杀了十几个绿营兵,李仲举是弹无虚发,每发子弹都会直接命中敌人的要害部位。

刘江率领的镇武镖局精英,也收割着敌人的生命。

李仲举看着差不多了,立刻让宋鸣人停止攻击,准备劝降,不管怎么说都是华夏人,虽然立场不同,但是这些普通士兵有没有什么过错,不过为了让更多的人,让华夏民族崛起,必要的争斗是需要的。

宋鸣人马上执行司令的命令,全体烈山营将士突然停止射击。

于肖还以为对方没有子弹了,刚准备组织起一波有利的返攻就听道对方劝降的声音。

“各位绿营的弟兄们,立刻放下武器,放下武器者可活,否则就只能送你们去西天。”宋鸣人下令烈山营一起喊道。

绿营官兵马上在这种气氛下,仅有的一点点气势彻底消失,马上有人可以放下手中的一把大刀,有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

一阵功夫,差不多有三分之二的人放下手中的武器,剩下的三分之一还犹豫在着。

李仲举大声说道,“绿营的各位兄弟,本来我们镇武商会是不希望打仗的,毕竟我们都是华夏人,我们的敌人是外国列强。面对列强,即便马革裹尸,战死沙场,那是我们的宿命和荣幸。而要是今体你们在不知进退,那你们就是历史的罪人,另外你们的指挥官刘大公子早都溜走,你们还有什么理由继续战斗。”

嘭嘭嘭,剩余的人,没有丝毫犹豫,直接扔掉手中的火枪、大刀或者弓箭等武器,全都喊着,“投降,我们愿意愿意投降。”

李仲举等人终于露出笑容,宋鸣人马上安排烈山营的弟兄,上前控制绿营官兵。刘江在李仲举的示意下,带领镖局的精锐开始打扫战场。

不管是烈山营还是镖局的兄弟,他们心中全都裂开了花,这一仗下来,李仲举这方几乎没有什么损失,但是歼敌三百多,俘虏三百多,其余的应该做了逃兵。

刘江告诉李仲举,刘庆和辫子男在俘虏中没找到,应该早就趁势不妙逃了。

李仲举笑道,“放心,他们逃不掉的。”

第十四章 李仲举的强势

刘江还是疑惑的看着李仲举,“老板,属下不明白。”

李仲举笑着道,“你忘了鸣人派出两个排了吗?”

刘江马上想到,原来如此,“老板,是属下愚钝。”

李仲举拍着刘江的肩膀,意味深长的道,“你以后叫我司令,你以镖局的精锐,再招三百人,组建成一个营,贵州这块地方要乱了。”

刘江马上显得很是激动,“是老……是司令。”

李仲举点点头,目光深邃的看向远方,这时太阳刚好进入云层中,只透出点点光亮。

宋鸣人带着几个士兵押解着一个文士,来到司令跟前,“司令,这人叫于肖,有绿营官兵说,他是刘庆的师爷,这次替刘庆指挥大军。”

李仲举打量着于肖,第一眼看上去这个于肖是一个儒家学子,典型的那种宁要名节,但是李仲举知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奴才。

李仲举淡淡的道,“于肖,你跟着你家公子,祸害了多少良民百姓?”

于肖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我家公子看上他们,是他们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他们那帮贱民,应该好生伺候我们高贵人。←→”

李仲举不以为然,“圣人曾言,人无贵贱之分,万物平等共处,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职责。怎么你们这帮人就自以为高人一等,真是不知害臊,恬不知耻。”

李仲举不打算与这种脑残争论什么,他深信掌握枪杆子,就是掌握大道理。

李仲举下令众人原地休息,一场大战下来,士兵通常都很显得很累,有的士兵看着自己杀死的人,还会出现各种不适,需要调整。

半个小时后,西方过来一支数十人的队伍,众人明显发现,他们是烈山营的兄弟,不过他们押着两个俘虏,这两个俘虏全身都被绳子捆的紧紧的。

这两个俘虏就是知府独子刘庆和辫子男,他们满怀信心的骑马逃走,但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李仲举其实早以想到,一个无所事事的花花公子,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肯定就是先逃跑,后搬救兵。

不过,李仲举不会给他们机会,李仲举做事会想的很全面,基本不会遗留丝毫缺憾。

刘庆目光歹毒的看着李仲举,恨不得吞了李仲举,“你知道本公子是谁吗?你敢爪本公子,你就等人我爹镇远知府的报复吧。”

李仲举对着刘江道,“把他的臭嘴堵住,让一条狗乱叫,影响我们的心情。”

刘庆一听这话,马上又不乐意,“你们不能这样,你……呜呜……”

辫子男畏惧的看着李仲举和刘江,他知道面前这两人,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狠人,说不定把他卡擦了,都有可能,所以他装的很老实。

李仲举看着这个辫子男,这很明显是一个见风使舵的小人,在这种人眼里,凡是都他们有利的事情,不管什么样的后果,他们都会不择手段的想方设法去完成。

李仲举一向很讨厌这种人,但是要是利用的好,往往从他们身上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李仲举笑着,不过在辫子男眼里,那就是魔鬼的笑容,只听李仲举道,“你想要生还是死?”

辫子男一个激灵,立刻意识到,在别人眼里他还是有些价值,立刻哭泣着道,“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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