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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事怪谈-第3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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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间踢进泉坑里。
  面对一具具白骨,我黯然无语,心中默念悼念之词,令所有在场的男人村人,念叨金刚经来超度她们徘徊在人世间不舍离去的魂灵。
  奇怪的是,阿坤总是远远的看着,不知道是畏惧还是别的原因,不愿意进山洞来。好几次我想问他,都没有机会。在下午的时候,
  寻找泉眼源头的人下去来告诉我,他们找到的源头,经过的地点竟然就是血婴坑。
  血婴坑,阿坤知道,我也知道。
  超度了从泉水坑里打捞起来的白骨,然后就是一场大型焚烧仪式,一股股臭烘烘的味道随着缭绕腾起的烟雾,弥漫在男人村的上空。在燃烧的白骨周围,看似一脸虔诚的男人村人,在此起彼伏的念叨金刚经,但愿她们能原谅这帮披着人皮没有人性的混账。
  我随同查源头的人去了一趟血婴坑,这还没有走近,一股子腐臭的味道扑鼻而来。这还是春节最后一天,春天蹒跚而来,冬天已经成为过去。
  如果返春的话,还会冷一阵子,可是这味道实在是不敢恭维,我捂住口鼻,跟阿坤走到血婴坑的边沿,看见了不忍直视的一幕。
  所谓的血婴坑,就是把还没有出生,就胎死腹中的婴儿丢弃在这里,任凭漫山遍野的野物们撕扯吃掉。在坑沿壁上,生长出一簇簇血红色的植物,在男人村称之为是血树,它象征婴儿们的精灵。
  阿坤说在大白天胆小的没有谁敢来血婴坑的,到了晚上,就听见从血婴坑传来呜啊呜啊的怪声。有人说是不甘心死亡的婴儿在作祟,还有说是那种血红色的树枝发出来的声音,总之听到过血婴坑发出怪声的人,都会莫名其妙的得病,救治不及时的就一命呜呼了。
  阿坤说血婴坑底很深,腐烂的尸骨融化进土壤,然后再侵入经过的泉水里。想想就恶心,我还特么的喝了一大口。
  该死的男人村人,我应该怎么惩罚他们?负手而立,仰望苍天,我扪心自问。
  最后,我对男人村所有人的人说:“如果,你们继续愚昧无知下去,男人村改成的日子不远了。”
  现在男人村的人,简直把我当成庙堂长老那么恭敬,看我说这话,不像是吓唬人的,一个个诚惶诚恐跪倒在地,四肢匍匐,口中念念有词,不知道念叨的是什么玩意。
  阿坤说他们念叨的是庙堂长老教授的庇佑经文。
  看着这些愚昧无知的人。
  我暗自掐算时间,估计矮冬瓜跟左云他们已经到达县城去报警,带来一只神速充满正气的队伍,正浩浩荡荡的赶来,为了这些冤死的幽灵,我必须做一回小人。
  左云跟高静还有矮冬瓜再次出现在通往男人村路上时,不再畏惧,而是意气风发的朝前飞跑。在他们的身后跟来一队威风凛凛,荷枪实弹的人民警察。
  我带着男人村人,包括哪些刚刚醒来,还心有余悸后怕不已的人,一起跪倒在血婴坑,悼念这些可怜的小生命时,一声大喝:“不许动。”我知道男人村人的大限已到,他们理当接受法律公平的制裁。
  矮冬瓜来到我面前,兴致勃勃的把他们去县城报警的经过说了出来。我淡笑一下,问高静的妈妈,现在怎么样。他说已经送到县城医院,云雾镇几个坏东西已经被控制住,才没有惊动男人村。
  矮冬瓜问我接下来做什么?我说,准备请他喝一碗山洞里的泉水。他吓住,连连摆手说道:“别,那玩意还是留给男人村的男人们更好。”
  孙泉被铐上铐子,还不忘记找陈伦秀。当他们俩四目相对时,后者从指头上撸下一枚廉价的戒指,递给呆愣愣看着她的孙泉道:“对不起,我觉得男人村的男人太脏了,这个还给你。”
  左云跟高静一边一个站在我身边,她们俩同时对我投来一抹复杂也暧昧的笑意,我急忙拉过矮冬瓜,想要在人堆中遁走,却被两丫头一边一个捉住。
  “李老师你得把我们安全送到家。”
  男人村毁灭了吗?据说男人村在以前不是这样的。
  以前的男人村山清水秀,人们朴实热忱也好客。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空气污浊,臭不可闻,人性,人心难测。
  阿坤回忆说,好像是来了一位懂法术的庙堂长老男人村就变成这样了。这位长老其实是一个假和尚,他来的时候,口才非常了得,凭那三寸不烂之舌把所有男人的心都说动了,也蒙蔽了。
  男人村的女人们,人人自危,她们不怕狐狸精,更怕比狐狸精更加可怕也狰狞的两腿怪物。
  在回归途中,我问阿坤会不会恨我。他说为什么?我说:“是我把男人村毁灭了。”
  阿坤笑笑道:“如果没有毁灭,我真害怕没有将来的岁月。”
  我问阿坤为什么不敢进山洞,他说那一次进山洞是想救一个人。一个他从小就喜欢的女人,这个女人也是从外地拐卖来的,还是他堂嫂。


第401章 噬尸人
  在以前的怖寒镇,就是一条简陋的小街,而且特别脏乱。而现在的怖寒镇不但有大型生态墓地陵园,还有一座规模设施不错的医院,以及新时代学校。
  在我去云雾镇期间,苟来顺嫌弃纸扎店老板太苛刻,就重新找了一门活路,专门在医院停尸房收尸。
  灵儿孕期正常,大腹便便的她,笨拙得走路一扭一扭的活像是一只笨小鸭。
  因为我的出手相助,救了高静母女,倒是让矮冬瓜捡了一个大便宜。
  矮冬瓜不但得了媳妇还多了一个老丈母。
  高静跟矮冬瓜的婚礼是由我主持,原本他们俩的婚期没有这么快的,还不是因为矮冬瓜老爹,潘叔叔在大病一场之后还没有见起色,才由我做主,帮他们定下这门亲事,表面上是想给潘叔叔冲喜,实际上是怕潘叔叔等不到他们举行婚礼的那一天。
  老人辛苦一辈子,老了老了却没有亲眼目睹儿子结婚的那一天,岂不是要带着遗憾离开?
  婚礼如期进行,高静含羞状,身穿咱家灵儿亲自挑选的新娘装,迈着轻盈的步伐步履款款而来。矮冬瓜一脸幸福的笑容,恨不得马上把美人儿拥进怀里。
  可目睹老爹那有气无力,却故作喜悦状的样子,他的心却是无法提起来。十万个担心,爹会不会在他婚礼举行一半的时候过去了。
  我冲矮冬瓜竖起大拇指,鼓励他打起精神来,别顾忌太多。
  苟来顺也是来参加婚礼的,这孙子真是不懂礼数,身穿一身在停尸房上班的工作服,就那么傻乎乎的站在人堆里,冲美丽动人的新娘子傻笑。
  我一直守候在潘叔叔身边,不时的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告诉他新娘子如何如何的贤惠,让他安心把矮冬瓜交给新娘子。潘叔叔一直在笑,笑得很安详,我从他的侧面看出一点爷爷的音容笑貌,很亲切,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他。
  矮冬瓜跟高静的婚礼顺利闭幕,潘叔叔在第二天晚上,含笑九泉归去。
  因为新魂,不能办丧事,就把潘叔叔的遗体寄存在医院停尸房。
  墓地是没有停尸房的,要么就是殡仪馆。
  殡仪馆寄存尸体是需要一大笔费用的,反正苟来顺在医院停尸房,矮冬瓜就把潘叔叔的遗体交付给他,托他代为看护一下。
  本来一具遗体也没有什么值得看护的,停尸房里的尸体多了去,在经过确认死亡后一经家属同意就直接送殡仪馆。然后是化妆,美容,焚烧,送葬等程序。
  听老人们说,现在就是事多,钱撑的。这要是在以前,死一个人还不如死头猪热闹。
  死一个人,特别是那种无人认的死人。
  死了无人问津,最后有好心人,在路边挖坑埋掉完事。要说规矩点,就是用一草席裹起,往乱坟地一丢完事。不是有一句俗话路死路埋,沟死沟埋,狗吃了得个肉棺材。
  说的就是这事,没有钱,死了就死了。人活一口气,也就那样。
  一头猪死了就不一样了,因为人肚子饿,死了一头猪,马上就围满人来看。人言啧啧,议论纷纷,评头论足,死猪还没有开膛破肚去毛,就有人争先恐后要那一块分来吃掉。
  话题扯远了,还是来说这头。
  潘叔叔的遗体寄存在医院停尸房,矮冬瓜还是给了辛苦钱的。不说多,至少一天是十块钱的辛苦费给苟来顺。
  我在家里陪伴灵儿,高静跟矮冬瓜来家里,一个是感谢我的撮合,一个想要问潘老爹下葬时辰。
  我算过,随便怎么急也得等他们俩的好事过一个月之后才行。要不然,喜事沾上那么点晦气,对他们俩的以后不好。
  人都过去了,我也对潘叔叔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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