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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雾气。
在楼梯上、二楼走廊、空房间以及夏江的房间,有的地方很浓,有的地方却很稀薄,不仔细看都不会注意到——但确实存在着。谢凌依他们当然是看不到的,恐怕就连大姨自己都看不到,但作为“通灵眼”的持有者,夜深却看得清清楚楚。按照乐正唯的说法,那就是灵留下的“痕迹”。
当他把自己所见报告给乐正唯的时候,这位聪慧的美人当即不假思索地给出了答案:
“是活尸术。”
“活尸术?”
“也可以称之为行尸术、养尸术,说的都是同一种灵咒。”乐正唯简直是一本活体的灵界百科全书,“是‘豢鬼术’的一种,为某件无意识的死物注入‘灵’,使其能够行动起来的咒法。和其它豢鬼术的主要区别是,使用的材料必须是尸体,人或其它动物的都可以。从痕迹来看完全可以肯定。”
“人的尸体啊……”夜深点了点头,“这样的话,我多半知道是从哪得来的了。”
乐正唯也跟他一样,一直在关注着事件,她自然听得懂夜深的意思。
“顺带一提,如果尸体本身的意识才刚刚消亡不久,那么使用这种咒法极有可能把原本意识的碎片召回。当然还是会听从使用者的命令,但在残存意识强烈波动的情况下,有可能会违抗命令,特别是当这个使用者还不是灵媒只是个普通人的时候,想要完美控制是十分困难的。这也是大部分灵咒的通病。”
夜深点头表示理解,上次的婴灵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
“那么,看来‘使用者’也已经锁定了吧?”乐正唯试探着问道。
“嗯,是夏江的大姨。”夜深自信地说道,“她的可能性是最大的,或者说,除了她我想不到别人。”
“痕迹通到她的房间?”
“那倒没有,看来‘那东西’是从外面进去的,没有到过一楼。使用灵咒本身不会留下痕迹吧?”
“不会。所以你到底是怎么确定的?”乐正唯的声音带了些好奇的意味。
夜深失笑:“还用想吗,联想到十几年前的那个故事不就行了?尽管‘红眼病’只是单纯的巧合,但既然有那种谣言产生,想必十几年前就有人使用过‘活尸术’了。十几年前夏江还没有住进大姨家,林威他们更别提在哪儿,那还剩下谁呢?况且当时的死者是那位大姨的女儿,若是出于思念想要将她‘复活’,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吧?”
从夏江死去那天开始,他就已经掌握了所有的脉络,但并不打算立刻展开回收工作。反正任务本身是没有期限的,与其让邓永杰他们杀了人还继续逍遥法外,倒不如从意外的方向给予制裁。既然当初有胆子对无辜的孩子下手,那么也要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所以他一直在等,等待着最后一人得到报应,到那时他再去找大姨交涉,想来她也没有拒绝的理由。如果不是谢凌依这傻瓜匆匆忙忙地跑来自找麻烦,他才懒得管梁进易的死活。
“能问一句您是怎么得到这灵咒的吗?就我看来,您并不是灵媒吧?”他问。
大姨老实地回答了:“是我那位留给我的,他走了也有好多年了。据说他年轻的时候去登山,结果遭遇了暴风雪,还好找到山上一户人家,愿意留他过夜。可那座房子里面有不少怪东西,他是个胆子大的,发觉主人不是个一般人,就求人家收他当徒弟。主人家拗不过他,又不愿意收徒,就给了他本小册子。再后来我们俩成了事儿,有了孩子,他就收敛了些,也不去冒险了,就安安心心在家做点儿小营生,那东西也从没用过。不过他常常会给我讲,我当然是不信的,以为他是编故事,直到——”
“直到您女儿不幸身亡。”夜深早已猜到。
大姨没有立刻回答。都已经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看着走廊尽头,却仿佛还能看到当初那令人痛不欲生的影子:
“她跟我说同学笑话她,本来嘛,那个年龄的孩子,脸上长点儿痘痘,眼睛出了点儿毛病,人家笑她两句她就不开心了。我那时没当回事,寻思孩子嘛,等过去了也就好了。后来回头想想,要是那时候多陪她说两句话,逗她笑笑,兴许也就不会有后来那些事儿。谁知道呢?反正等想起来的时候,也就什么都晚了。她走得干干脆脆,就留了封遗书,写了还不到十行字。你说人就是这样,头天晚上吃饭看电视还哈哈的笑,一觉醒来就是阴阳两隔了。”
大姨摇了摇头,声音却平稳得很。十几年了,漫长的时间早已将悲伤冲淡,余下的只有心中的空洞,以及偶尔在梦中响起的回声。
“于是您想到了,去动用那个灵咒?”
“是,我当时哭得死去活来,也不知道怎么想到那个东西的。以前我一直都不信,偏偏那会儿就跟着了魔似的,我寻思只要让她回来一刻也行,只要让我跟她说说话,让我再看看她……”
“但效果显然不甚理想。”夜深接口道,“她‘回来’之后,每夜不断地在走廊上徘徊,有时会站在自己房间的窗口盯着外面……这恐怕不是您的本意。”
“我不知道。我那时候有点儿疯魔了,把她藏在那个小房间里面。可她既不会开口说话,又每夜来回走动,而且……身体还在渐渐烂掉。我心里清楚这不是她,我没能把她带回来。可要我就这么放弃,我又还抱着点儿希望……直到那个小卢出事。”
“就是十几年前那个房客?”
“对,小卢是搞艺术的,人有点儿怪,有点儿冷淡,但是守规矩,从来没拖过房租。”大姨回忆着,“那个故事传得有点儿离谱了,其实是他半夜起床上厕所去,回来正好撞见那孩子在走廊上游荡,就这么生生给吓坏了。后来他给送去疗养院,我还常去看他,再后来就不知道他到哪儿去了……说来也是我欠那个孩子的。”
“故事在那时候结束了,也就是说……那之后您就放弃了,是吧?”
“我把她火化了,要再不烧,就烂透了。”大姨自嘲地说道,“到头来除了又害了一个孩子,全部都是一场空。死了的就不可能回来,从小就学着这么个道理,结果还是悟不透。还是尘归尘土归土的好,让她去吧。”
夜深回想起乐正唯的话。恐怕大姨所召回的就是她女儿的残存意识,而且是死前的记忆,所以那具尸体才会不断在走廊上游荡,想想都令人不寒而栗。支离破碎的意识无法构成完整的人,看来“活尸术”正如其名,所得到的仅仅只是“活尸”而已,已经死去的,就不会再回来。雅各布先生的《猴爪》和斯蒂芬…金先生的《宠物公墓》对此都持有相同的观点,名家诚不欺我。
“请您节哀。”
“还好吧,那之后我收养了夏江,她也是个苦命孩子,那么小就没了爹妈。我把她接过来当亲闺女养,这一晃就是十几年过去,当年的事儿差不多都淡了。人就这么活着,其实也挺好的,怎么过还不是过呢?要是没出这件事儿的话,说不定过两年我就能看到她嫁人了……”
大姨望了望夏江那扇紧闭的房门,撇开了视线。
“那天晚上我听见动静了。我睡得浅,有点儿声音就起。我看见夏江他们偷偷地弄了个什么东西出去,就跟在他们后面。姓梁那小子油滑,姓邓的带着股狠劲儿,我一直觉得那俩人不讨人喜欢,就怕夏江跟他们学坏了。我看着他们翻墙进了那个废品回收站,我老了,翻不进去,不过我有法子。居委会那边晚上虽然有人看门,但基本没什么用,想进去随随便便就进去了。我爬到居委会三楼顶上,从那个地方正好能看见他们在干什么。”
“那个时候,小孩子已经丧命了吧?”
“早死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他们弄死的。”大姨的声音有些急促,“乖乖哟,我的老天,把我给靡饷瓷颂旌淼氖露嵌几腋桑∥业笔本拖牒埃呛ε铝耍闼滴艺饷锤龌仆谅癫弊拥睦隙骱ε律赌兀靠苫故桥铝恕4笃济桓页鲆簧低盗锘厝チ恕D翘煳蚁肓苏灰梗恢栏迷趺窗旌茫詈蠡故窍氲搅四歉龆鳌改昵拔冶纠创蛩阋话鸦鸶樟耍站炕故敲簧岬茫暇故抢隙髁舾业摹N野阉貌仄鹄矗馐改晡易约憾纪朔拍亩耍梢坏较胗玫氖焙颍谷灰幌伦泳拖肫鹄戳恕D闼邓嫡狻�
夜深点了点头。
“但您……一开始并没有打算杀他们,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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