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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皇子殿下,查到什么没有?”秦若阳说是来查案的,其实就是骑着马游山玩水来了,一路上又是侍女又是小厮,端茶送水,点心果饼的伺候的,其他的事情一概不管。
君白夜摇了摇头,这里确实没有什么可查的线索。其实最主要的还是那些追随张毅的侍卫的口供。
如果张毅是受了某人的指示前来谋害夏侯景,那么他的手下必定有几个心腹是可以配合他办事的。虽然其他侍卫都一口咬定并不知情,但要让他们开口其实并不是难事。
君白夜之所以没有先去审问那些正在看押中的侍卫,而是以勘察现场为由出来,其实是想给幕后之人一些时间。
“没意思,查案子太没意思了。”秦若阳一路上都在抱怨,“二皇子殿下,我看案子也查的差不多了,就是张毅那个混蛋看景王殿下不顺眼,所以想借机谋害。今天这么累,得好好松快松快,不如这样,晚上一起去倚醉楼,我请客。”
君白夜眸光流转,故作谦和道:“国舅爷太客气了,在下也是奉旨办事,哪敢让国舅爷破费。”
“不破费不破费。”秦若阳笑着道,“之前我和二皇子殿下有些误会,正好借此机会向二皇子殿下赔礼谢罪,还请二皇子殿下不要拒人千里之外。”
这是……要拉拢示好的意思么?
君白夜自然知道,以秦若阳的性格不可能这么快就向他示好,他之所以会这么做,一定是秦柳若嘱咐的。
“既然国舅爷这么说了,在下却之不恭。”君白夜勉强答应了下来。
“那就这么说定了,今晚在倚醉楼,咱们一醉方休。”秦若阳虽然是按照自家姐姐的吩咐办事,但他打从心底还是很讨厌君白夜,心里还在暗暗盘算着,今晚在倚醉楼要借机好好解解气。
君白夜一直在等这个机会,自然是欣然受之。
另一边,苏云墨去了一趟景王府,探望了一下夏侯景。有太医随时随地贴身照顾,夏侯景的那点伤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不过这五年的时间里,夏侯景独居惯了,不喜欢被人跟来跟去,可夏侯渊却赏赐了他很多侍女小厮,让他连躲都没地方躲。
看着落败的景王府终于恢复了往日的生机,苏云墨心里多少有些欣慰,至少夏侯景已经慢慢走出过去的阴影了。
告别了夏侯景,苏云墨正往回走,远远的就看到皇子府门前伫立着一个人影。、
走近一些才发现,那人正是北宫霁。
天气越来越凉,北宫霁的身上裹得严严实实的,时不时的还会咳嗽几声,看样子像是又染了风寒。
“大皇子殿下,你怎么在外面站着?”苏云墨走过去有些好奇的问道。
北宫霁一回头看到苏云墨,脸上露出虚弱的笑:“苏姑娘,你回来了。”
“恩,我刚去看了一下景王殿下。”苏云墨点点头,忙把北宫霁往屋里请,“外面风大,大皇子殿下还是进里面说话吧。”
北宫霁道:“不用了,我只是听说你手受伤了,所以给你送一点药过来。这是我们月曜国的外伤药,对伤口愈合有奇效。”说着,接过侍女递过来的一个贝壳状的盒子,送到苏云墨面前。
苏云墨笑了笑道:“大皇子殿下太客气了,我受的只是皮外伤,没什么要紧的。再说,这么冷的天,大皇子殿下随便派个人送过来就是了,何必还亲自跑一趟。”
北宫霁眼神有些黯然:“我只是想来看看皇子妃的伤势如何,既然皇子妃没什么大碍,那我就先告辞了。”
北宫霁说着,将药盒塞到了苏云墨手上,转身欲走。
“大皇子殿下留步。”苏云墨看得出这段时间,北宫霁是在刻意躲避自己,但对自己的关心从未减少过,她拿着那盒外伤的膏药感觉无比的沉重,“多谢大皇子殿下对我的关心,这药我会用的。不过,你的身体不好,天冷就不要出来走动了,免得受了冷气。”
北宫霁回过头,深深的看了苏云墨一眼,微微笑了笑:“好,我知道了。”
“那,大皇子殿下保重。”苏云墨想了想,还是不留北宫霁进去坐了,免得被外人看到了说闲话,更重要的是,北宫霁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跟自己保持距离,若是因此让他动摇,对他对自己都没有好处。
她很感激北宫霁对自己的关心和照顾,但她不想因为自己的自私而连累到他。
“皇子妃也保重。”北宫霁点点头,抱着手炉缓缓的走在萧瑟的秋风之中,连背影都显得有几分寂寥和落寞。
第二百一十五章 别来无恙
傍晚时分,君白夜派人来传话,说他今天晚上去赴一个酒宴,就不回来吃晚饭了。苏云墨大概能猜到一顿饭是谁请客,正好趁着君白夜不在,她可以出去一趟,找玉连城问一问事情。
因为临近中秋,京都城内的夜市更加的热闹,卖灯笼,卖月饼,卖桂花酒的小贩子到处可见。
苏云墨想起她还是东方寐的时候,每年中秋夏侯景都会送一些果饼和稀奇好玩的东西逗她高兴,当时她并不知珍贵,仿佛他对她的好都是理所当然,如今想起来才觉得心有愧疚。
从认识之后,她好像都没有正经的送过他什么礼物,今年有机会不如补偿他一次。当然,既然要送夏侯景,那北宫霁,尉迟晔,还有……君白夜也要有一份,不然单单送夏侯景,有些人又会误以为她和夏侯景有什么私情了。
这样想着,苏云墨不禁放缓了脚步,沿路看了起来。
夏侯景喜欢喝酒,就送他一套酒器好了。虽然这小摊上卖的都是比较普通的材质,制作的手法也比较粗糙,不过比起那些华而不实的贵重器具,苏云墨觉得返璞归真,简单素雅也是一种美。而且据她对夏侯景的了解,他也不是那种看重贵贱的人。
选了选去,苏云墨选了一套白釉桂花长嘴壶。釉色清亮透白,小巧雅致,壶身上寥寥几笔勾画了一只含苞怒放的金桂,一眼看去清新脱俗,很是讨喜。
北宫霁的话,苏云墨跟他相处的时间不长,不过知道他体弱畏寒,酒茶之类的都不能多喝,酒器茶具还是不要送了。思来想去,想起今天在皇子府门前见到北宫霁时,他的袖口似乎有些空。
正好路过一家卖皮草的,苏云墨便走进去看了看,一眼就看中了一对狐绒袖衬。袖衬是银狐绒制成的,洁白无瑕,和北宫霁身上那件狐绒大氅极为相配。
就选它了。
接下来是尉迟晔。
既然是送礼物自然要投其所好,尉迟晔这人看起来木讷刻板得很,平日也看不出他有什么嗜好,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喜欢养猫。
苏云墨没有养猫的经验,也不知道该送什么好,只能一边走一边看。走了一圈别的没看上,倒是觉得一个冷清的铺子上有一支骨簪比较别致。
苏云墨忍不住停下脚步拿起来看,铺子的老板是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子,一身的酒气,有客上门了也不招待,看起来很不像是做生意的人。
这支骨簪咋看起来像是玉质,不过没有玉的通透,外面光泽亮滑,像是上了一层白釉。整个簪子圆润小巧,没有雕刻花纹,也没有任何饰物,只在簪子的尾端有一个圆弧形的小洞,上面缀了一颗黯淡无华的小珠子。不过凑近一闻,却发现那小珠子竟然散发出幽幽的香气。
而且这种香气不浓烈,淡淡的,若有若无,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
“这个簪子多少钱?”苏云墨把玩了一会儿,觉得送给君白夜还算合适,就问老板。
那胡渣男掀开眼皮瞥了一眼苏云墨,指着旁边的牌子,不耐烦道:“每样一百两,不还价,自己长眼睛不会看么?”
“一百两?”苏云墨有些惊讶,这骨簪虽然看起来别致,但到底不是什么精品玉质的东西,卖一百两,这不是狮子大开口么?
难怪其他店铺都有人光顾,只有这一家人影都没有一个。
“爱买不买,要不是老子现在落魄了,这些祖传的东西怎么可能这么便宜卖。”胡渣男没好气的冲苏云墨嚷嚷道。
原来是个贩卖家底的败家子,难怪不会做生意,价格还定得这么高。
苏云墨确实是很喜欢这个簪子,想了想,还是掏出一百两。买卖这种事,从来都是你情我愿的,不管他开的价格合不合理,只要她真心喜欢,那价格高一点也没什么。
三个人的礼物都买了,就剩下尉迟晔,苏云墨想着要是实在没什么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