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见它跳上树杆,趴在云天不远处,舔着爪子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
并没有在意的云天,继续陷入沉睡,直到太阳升起,云天知道新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可就在他刚刚翻身下树之时却发现,树底下竟然有两只野兔。
脖子被咬破的它们,就躺在那里,云天不由的回过头来,看着趴在树干上的猞猁。
看样子这是它找回来的猎物,应该很期待那烤兔。
“好吧,帮你做!”
云天笑了笑,反正他也要吃点东西,于是升起火堆,将兔肉烤上,反正是白天,也不怕火光引来注意。
很快的,阵阵香气弥散在空气中,树上的猞猁也跳到了地上。
嗅着鼻子的它,一脸的好奇那火光,不过因为天生的畏惧,让它并不敢靠近。
兔肉被烤熟,云天一只猞猁一只,一人一兽饱餐一顿。
“出发吧!”
云天笑着对猞猁摆了摆手,一人一兽又一次踏上旅程。
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在猞猁的陪伴下,云天寻找了方圆百里之内的水源。
除了一些野兽的足迹外,并没有发现大型马匹的蹄子印记。
当日落西山,一天的时间就这样的结束了。
拨通和唐曦的电话,另一边也是一无所获。
看起来,他们并没有在这附近,最起码并没有在这里取水。
新的线索又一次中断,无奈下,他们唯有返回原地,重新商量对策了。
水流并不是直线的,所以看了看地图上,云天选择了一条道路。
直接穿过一片山峦,只要一天就可以回归了。
于是云天再一次闭上眼睛,夜风吹动着树叶,发出沙沙的响声。
越野之中,谁都不知道,那一男一女加上两匹马去了那里。
近乎于无人区的广敖大地,想要寻找无异于大海捞针一般。
《
第928章 猞猁遇袭
《
清晨,太阳再一次升起在荒芜的山峦之中。
偶尔的绿色,在广阔的荒山之下,犹如点点繁星。
活动了身体的云天,看着空空如也的树下,看起来猞猁昨晚的狩猎行动并没有成功。
从背上取下水壶,灌上了河水,准备好一切之后,他直接向着荒山走去。
不需要和猞猁沟通,云天只需要在前面走就好了。
不粘人的猞猁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随后又不知道会去那里。
但是凭借着敏锐的嗅觉,它总是会很快就找到云天的所在。
一路也没有什么遭遇,本就荒芜的大地上,在离开水源之后更是没有了什么生气。
偶尔见到一些野生动物,也都是匆匆而过,至于那猞猁,就更不知道去了那里。
在这种远离水源地的地方,野生动物的数量也随之减少。
猞猁更是有很强的耐饥饿性,几天不吃饭对于它来说,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毕竟即便它拥有着食物链上层的能力,也不可能随便就抓到吃的。
那些猎物可都是非常的精明,天生的敏锐感知力再加上小心的行动,也是它们保命的本事。
擦了擦头上的汗水,翻过了两座山的云天,看着那炙热的太阳。
这种地方赶路,让他想起了曾经在荒漠的战斗,不过好在这里是国内,不会有持械的武装分子。
一路无话,当太阳落山的时候,云天看了看定位系统。
虽然中间直行,减少了很多路程,但是高山的攀爬也耽误了一些时间。
看了看天空中的月亮高挂,今晚的月色不错。
云天没有准备休息,星夜兼程对于他来说,也不是什么问题。
借着那犹如银盘的月光照路,云天向着山林继续出发。
没有什么树木的荒山,云天只要注意别踩到碎石滚下山去就好了。
月色很美,照在大地上煞是美丽,不过云天可没有心情欣赏。
毕竟还有两个******在那边等候呢。
因为云天去的时候,几乎都是一路上坡,所以回去,也算是地势比较低。
但是唐曦去的时候,是一路下坡,所以她比云天多走出了了一段距离。
现在往回返的路程,则是一路上坡,这样一来,她恐怕要明天中午才能赶回来。
这样一来,自己岂不是有一段时间可以和潘瑶单独相处了嘛。
一想到这里,云天脚下不由的加快了步伐,快速的向着前方走去。
踩着黄土的沙化碎石,发出阵阵响声。
云天一想到潘瑶那张美丽的脸庞,就不觉得累了。
脚下力道更足,浑身上下都是力气。
可就在这时,一声狼啸,带着暴虐和冰冷。
长长的狼啸,回荡在山谷之中。
云天忍不住停下脚步,转过头来,向着自己的身后望去。
站在山脊之上的云天,很快就看到了几条身影,带着绿色的眼睛。
身姿矫健的它们,快速的向着这边冲了过来。
数量竟然有十多只,看起来这狼群比上次遇到的还大。
不过云天仔细一看,却发现在那狼群之前,还有一只土黄色的影子。
“小黄!”
云天一愣,这不是那只陪着他的猞猁嘛。
此时它正在夺路狂奔,向着山坡的方向冲了过来。
它身后的狼群,则锲而不舍的追击着它,很明显,这是食物链上层的杀戮之战。
如果单挑一只狼的话,猞猁凭借着自己的身形以及速度,应该完全占优。
即便是两只,要想逃跑也绝对不是问题。
但和猞猁不同,这狼群可是以群居为主的。
一次主动最少也是五六只的它们,可是自然界里以团体作战的代表性动物。
否则又怎么会经常把它们和团队相互对比。
森严的主次之分,每一只狼在狼群里都占有着自己的位置。
否则就凭它们单独的战斗力,恐怕早就成为了灭绝的动物。
千百年来形成的团队,让它们适应了这样的生存方式。
集体出动的狼群,现在左右将猞猁包围。
并且驱使它不断的向着山坡上奔跑的。
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有着不一样的区别。
猫科普遍都是爆发性、弹跳力以及速度占据绝对的优势。
不管是猎豹、猞猁、野猫乃至家猫,都是一样。
爆发的瞬间,速度极快,恐怕鲜少有动物能够出其左右。
但是犬科却拥有着超强的持久性。
肌肉结构让它们无法做到一瞬间就达到最高速。
持续的奔跑下,可以轻松的消耗掉猫科的体能。
被云天唤作小黄的猞猁,此时神色惊慌,一旦被狼群包围,可就成为它们的腹中餐了。
只能拼尽全力快速奔跑,因为远离水源地,这里也没有高大的树木栖身。
如果这样下去,它只会活活累死,在它倒地的时候,也是成为食物的时刻。
“小黄!这边!快啊!加油!”
眼看着小黄被追捕,云天当然不可能置之不理。
一伸手掏出双刺,快速的向着山坡下冲了过来。
这本就是自然界的一场杀戮,而这杀戮也是每天都会发生的。
不管是什么动物,都会成为猎物,或者猎手。
但人之所以是人,因为人有感情在。
这几天和猞猁相处之下,云天早就把它当作宠物一样了。
所以他更不可能见死不救,快速冲下的他,当然要管。
一见到云天,猞猁也快速的向着他跑来。
一种求救的心情下,它把云天当作了它的救星,直接冲上山坡。
不过,已经体能透支的它,动作越来越慢,那伸出来的舌头证明,它快要不行了。
就在这时,右侧一只狼看着猞猁速度顿减,立刻冲了上来。
不放过任何机会的优秀猎手,张开那血盆大口,直接向着猞猁的脖颈咬了过去。
锋利的獠牙,带着来自于野性的呼唤,那伸长的脖子,更是直扑过去。
“噗!”
贯穿了脖子的鲜血,喷溅在了黄色的土地上。
尸体轰然倒地的野狼,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锋利的羊角匕首,经过后来的改良,就连坚硬的末日战士都能洞穿,就更别说它的**了。
直接在脖子上开了一个血洞,贯穿了整个身体,羊角匕首扎入地下,入土三分。
借着这个机会,猞猁急忙钻到了云天的身后。
赶过来的云天刚才的一击,也让狼群感觉到了恐慌。
它们没有见到过这样的生物,一阵惊恐下,它们立刻散开。
“没事没事!有我呢!”
看着蜷缩在身后的猞猁,云天一猫腰将地上的羊角匕首捡了起来。
不沾血的名器,依旧是那么的洁白如新。
左手正握鱼肠剑,右手反握羊角匕首,云天立在那里,犹如天神下凡一般。
这几只野狼,云天当然不会放在眼中了。
别说手上还有匕首,就算是没有,他也有信心拧断它们的脖子。
受到攻击的狼群,立刻开始不断的低吼着,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