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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侠奇缘之云月悲歌-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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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住我说过的话,而且,不要问为什么!”女子缓缓的递过来一个苹果,她并不是给他的,只不过是让对方帮忙削好皮罢了,女人嘛,终究是要在这些小事上使唤男人的,这说起来,应该算得上是一种你情我愿的小幸福吧!

  只是,眼下的她,脸色看起来有些凝重,似乎并不是在说什么玩笑话,既然不能问为什么,自然也就包括对于这个举动的疑惑,齐凌云轻轻的点了点头,示意她继续下去,一个转手之间,那张皮已经完全从苹果身上剥落了下来!

  对于他这样的反应,夙瑶显然很满意,削个苹果本来就不是什么难事,更何况是对于齐凌云这样练过武功的人呢:“永远不要去招惹王室的人,这一点,你一定要记清楚,当然,我说过,不要问我为什么!”

  这是昔日夙瑶特别交代的事情,至于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强调,她没有说,齐凌云自然也不会去问,反正不论对错,她的话,他只会照着去做!

  “或许,我们应该先到莎拉镇,在哪里,你在给我们讲讲其中的故事也不错。”林婉婷忍不住插嘴道,她可不像齐凌云那样,任何故事都能引起她的兴趣,而且,这种兴趣展现得十分的直白。

  齐凌云知道无法轻易的阻止这种好奇心,这就如同当年的情景一样,杜老头或许也有过同样的想法,但他放弃阻止年轻人去探索这种天生的执念,就如同眼下的他也不打算去阻止她一般,因为明了,任何人,都无法轻易的放弃这种本能的,或许只有真正领悟到它可怕的人,才能有所收敛,就像现在的他一样,能够及时从这种情绪之中抽身出来!

  “那我们先去莎拉吧,天就快要黑了。”既然无法阻止,那就顺其自然吧,齐凌云有些叹息的说道,此时,太阳最后的一丝余晖已经消失不见,整个天色,也显得灰暗了起来,再过一会的话,恐怕就真的要黑尽了,茂密的树林里,一到晚上,可不是什么安全之地。

  伍月的眼神之中,布满了伤心的情绪,眼前这一切,的确不是她愿意看到的:“那他们怎么办,这些人是为了我才客死在异乡,现在总不能让他们暴尸荒野!”这语调,说得有些自责,虽然在离开燕国的那一刹那,已经做好了相应的觉悟,这些人,也是交代好了一切身后之事,才心甘情愿的跟着她出发的,但是,这一幕发生在自己的眼前,还是让伍月觉得有一种难以接受的难过感,她仔细的回望了四周,要是没有这两个人的出现,或许自己,已经和他们一样,魂归异乡了!

  “将他们的尸首火化,然后将骨灰带回燕国,这也算是我们现在唯一能为他们做的事情了!”那名叫做秦都尉的男子,眼神中也布满了悲伤,但隐约间也有一丝的欣慰,这些人已经完成了他们的职责,在这个层面之上,他们都是燕国最合格,最勇敢,最称职的战士,而自己,他回过头来,眼神深邃的看着这名白衣女子,内心暗自决定道:这一条路的前方,不知道还有多少的凶险,会流血,会受伤,甚至还会和这些人一样,交出自己的生命,但无论如何,自己都只能坚定不移的向前走,这就是一种使命,也是一种承诺,放心吧,诚王子,只要有我在一刻,就绝对不会让公主殿下受到任何伤害!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容易办到的事情,这一点,他很明白,所以,在承诺的那一刹那间,这个中年汉子的内心之中,好不犹豫的打起了算盘,他的目光,看着齐凌云和林婉婷的时候,不经意的流露出一丝奇异的神态来!


第九章 酒馆


  就算是曾经走过的路,再一次看见的时候,也会觉得它有些许的不同,你以为它变了,其实,改变的或许只是你自己而已!

  如果说,这片土地上还残留着最后一片美丽富饶的地方,那一定是这莎拉镇,莎拉镇,位于秦国西南,是被岷山山脉和岷江两大自然之手团团围住的世外桃源,或许是因为绵延不断的山脉和大大小小的水域的缘故,这里物产极为丰富,这也造就了莎拉一带民风淳朴,热情好客的绝佳习惯,不但如此,这里还是连接燕,秦,魏三国的重要通道之一,来来往往的客商与走贩,更是让它具有了莫名的吸引力!

  江湖之中有言这般说道,山之秀,无出岷之右者,江之宏,亦无能出岷之右者,孕育而生之地,恰如珍珠一般,号曰莎拉,得天独厚,世外桃源,说的就是这里!

  而此时,在这刚入夜的莎拉镇上,那可端的是热闹非凡,南来的,北往的汇聚成一团,就连行走都有些困难,街头那些小摊位,卖的是本地的山珍,江里的游鱼,商贾也借机大事宣传,借机揽客,还有那卖艺的把式,走方的郎中,吆喝中的冰糖葫芦,各色人等,大有将这莎拉,渲染成不夜城的味道。

  饶是如此,却也有那么一条较为僻静的街道,人流十分稀少,就连路上的光,也显得十分微弱,似乎与那一片繁华显得格格不入,这里也是异常的安静,除了那街道的尽头,那面不算太显然的酒旗还在哪儿飘展开来,恐怕没有人会知道,在这样的地方尽然还开着一家小酒馆,不够这也没什么,在这个经常人满为患的小镇里,有的时候能找到一个睡觉吃饭的地方,真的是件不太容易的事情,所以即便是它不够显眼,也总能兜揽几个错过了行宿的闲客!

  但老板并不在意这些,此时他正一个人倚在门前的小凳上,慢慢的品味着一壶不知名的美酒,虽然不知名,但的确很香,这是他十几年来一直不变的习惯,都说了是习惯,自然不太容易改,所以,索性的,他也就不改了,反正都是个糟老头,也就没有什么好在意的了!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一口酒下肚,他有些醉意朦胧的吟道,就如同自己,也很洒脱一般,他似乎不愿搭理任何事,就连那些前来酒馆的可以也难得顾及,只有店内的一个小二,还在不停的跑东跑西,热情招待!

  当然,那小碟的花生除外,一个人喝酒本来就没有什么乐趣,要是在少了下酒菜,那可真就扫了雅兴,让人提不起兴致来!

  然而,他并不是真的对所有的事物都不感兴趣,否则,他就不是一个人了,当那四人四匹马出现在视野中的时候,他突然间来了点兴趣,不对,准确的说,应该是五个人,只不过那个人,横卧在马背之上,一动也不动,就如同一具尸体一般。

  即便他并没有死,但是在杜老头的眼里,活着和死去,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反正总有一天,活着的人都会死,只不过时早点晚点的事情!

  大家都喜欢叫他老杜,或是杜老鬼,他都不介意,在他的眼里,自己到底是姓杜还是不姓杜,都分不明白,不过,这也无所谓了,所谓的名字,不过只是一个代号罢了,要是遇到别人开心,就叫你一声杜老爹,要是不开心了,暗地或许就骂你是个糟老头,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齐凌云并不是第一次踏入这条街,五年前他曾经来过,莎拉镇在他的印象之中,的确改变了许多,但只有这里,还能让他感觉到一阵熟悉的清切感,而且,离那面酒旗越近,他那种故地的感觉,就会变得越发的浓烈起来!

  只要有酒的地方,都有一种到家的感觉!

  若论酒,这些年,齐凌云见过,喝过的不知道有多少,汾酒,桂花,米酒,五加皮,竹叶青,数不胜数,纯,烈,香,酣,各有各的滋味,但杜老头的酒,虽然是自家酿造的粗鄙之物,却似乎能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就连他马上的清泉莲花,也并不见得比它高明。

  齐凌云虽然好酒,要拿上一段时间不喝,全身就会说不出的难受,用他自己的话说,那肚子里面的酒虫子要是受了饿,非得把他的五脏六腑都生吞了不可,虽然如此,他却不是什么酒都喝的,这一点,和那些普通的酒鬼,道有了几分不同,喝酒本来就是一种享受,可要是换做那些拿不上台面的村酿,这喝酒也就只能是一种折磨了,但不知道怎么的,杜老头自酿的酒,却在他的心底生了根,虽然有五年左右的时光没有尝过了,但那味,到现在也并不曾遗忘过,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的变成一种思念来!

  每当杜老头开始独酌的时候,他的心都异常的安静,就算是眼前发生再大的事,也都不曾见过他停下过。

  然而,今天,他却别起了酒壶,因为他的目光,落到了马背上迎面而来的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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