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霎时,唐凌霄的身子,平地而起,在空中旋转,闪电般,寒刀疾驰,一团寒雾飞出,将向他扑来的四名杀手,又震飞了出去。
唐凌霄冷笑道:“回去告诉艾黎,李猩红已经被我给杀了,从今往后,杀手榜,在无李氏一脉,墨羽剑的主人姓唐了。”
闻听此言,四人面面相觑,知道斗不过唐凌霄,只能勉强起身,负伤而走。
从陀罗山逃走时,唐凌霄是伪装成李猩红的样子,如今,一晃一个月过去,阎罗殿的人四处拿他,鬼神府的杀手,也闻讯敢来。
他想,自己一定要把动静搞的再大些才好,只要他这边不停的搞事情,惹得阎罗殿与鬼神府,纷纷来取他的性命。这样,李猩红与唐奕才会绝对安全。
于是,他决定不再伪装成李猩红,而是以自己的真实身份,来引诱他们。为此,他以墨羽剑为借口,四处散播李猩红已死的消息,并且,还是他所杀。
这时,他又走进一家酒店,掌柜见他虽穿的衣衫褴褛,却是个玩世不恭,又有些嚣张的痞子,当即不敢招惹,只是阿谀奉承,好生安抚他坐下。
哪知唐凌霄得意之下,竟无半点顾及,更可恨的是,他坐在桌前,又伸了伸懒腰,摩拳擦掌,抓耳挠腮,不时,还脱掉鞋子,用右手扣着自己的鼻孔,邋遢至极,委实让人受不了。
酒店内的顾客,无不想要痛扁他一顿,方才解气。
这时,唐凌霄将身后背着的墨羽剑,当的一声,放在了桌子上,一拍桌子,酒杯瞬间飞去,他身子一跃,跳到椅子上,一手便接过酒杯,一饮而尽。随即,佯装自己大醉,指着桌子上放着的墨羽剑,故作疯癫状大吵大嚷道:“小爷的这口宝剑,那可是大有来头的,你们知道花神李猩红嘛?他已经死在小爷手上了,而这柄寒剑,就是天下闻名的墨羽剑。”说着,他便铮的一声,亮出了墨羽剑寒气逼人的剑身,众人听了,无不汗颜。
能杀手李猩红,并从他手中夺下墨羽剑,本事一定不小。
“那日,小爷与李猩红单打独斗,即分胜负也决生死,大战七天七夜,这李猩红趁着夜色,手中拈了一支红玫瑰,想要暗算小爷。那玫瑰从李猩红手中一脱手,登时向我打来,据说,他的飞花绝技相当恐怖,只要中了飞花一击,非死即伤。可是,算他倒霉,遇到了小爷我,小爷正面呼出一掌,用中指与食指,轻轻松松将玫瑰夹在指间,然后,啪的一声,反向他打了回去。只叹李猩红英雄一时,竟死在自己的绝技下,哈哈……”
掌柜闻言,只他是个狂徒,唯唯诺诺的笑道:“阁下武功如此高强,竟杀了李猩红这魔头,替武林除却一害,我等真是佩服至极。而今,阁下也算是功成名就,当真是可喜可贺。”
“过谦了,过谦了!”
“这位大侠,日前,小店曾接到过来自鬼神府的通缉告示,上面画有李猩红的肖像,你既然见过他,何不辨认辨认,让我们看看,那魔头到底是不是传言中那么惊艳。”说着,就命店中伙计取来通缉告示,递给了不可一世的李猩红。
唐凌霄接过通缉告示,一张一张仔细瞧着,这其中不乏唐奕与木风,每翻一张,他口中默念道:“李猩红一万两、木风八千、唐奕五千、赵小邪、唐柔三千……唐凌霄五百……”
“五百两!?”唐凌霄一怔,竟翻到了写有自己名字的通缉告示,上面标注着“唐凌霄,五百两白银。”而其他人,却都是黄金。
“啊呸,小爷才值五百两?”唐凌霄气急败坏,一把将桌子掀起,大声喊道:“这鬼神府的告示,出错了,这画的也忒丑了。”
掌柜问道:“请问,这告示中所画的李猩红可与阁下所见的是同一人?”
唐凌霄眼睛一转将自己的通缉告示递给了掌柜,“这张才是。”
掌柜接过通缉告示,看着上面所画的肖像又仔细瞧了一遍
掌柜有些失望,叹息的问道:“江湖上都说李猩红可是个俊美冷艳的美男,怎会是这般模样,你搞错了吧?而且上面明明写着‘唐凌霄’啊!”
“错不了”唐凌霄指着自己的画像,不假思索的说道,“那是鬼神府的画师,故意丑化他”
“真的?”
“错不了,就是他。”
掌柜笑道:“实不相瞒,我倒觉得,这张画像,与你倒是有几分神似。”
唐凌霄听了面红耳赤,正要解释。突然,酒店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只见四个熟面孔,径直进入酒店内,他们与唐凌霄间隔不过一丈,却被掌柜的隔了开,未曾与唐凌霄打过照面。
而唐凌霄却认得这四人,就是阎罗殿的龙须鬼、赤发鬼、病死鬼与饿死鬼。
唐凌霄心道不妙,正哭死脱身之法时,四鬼竟已经来到他的跟前,从他右侧缓缓走过,赤发鬼还用手中利刃瞧了瞧桌子喝道:“借过,谢谢。”
唐凌霄斜睨着四人,侧身避过,四鬼连看都不看他一眼,便走了过去,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坐了下来。
第276章 落难
原来,这四个蠢货,以为一路追赶的人,是大名鼎鼎的李猩红,却不成想是唐凌霄伪装而成。
前不久,他们与伪装成“李猩红”的唐凌霄交手,却也都是漆黑半夜,因此,适才相见,四鬼谁也不认得唐凌霄。
唐凌霄见四鬼没认出自己,心里一阵窃喜,他们交过手,唐凌霄深知不能与他们硬拼,只能是溜之大吉。
于是,他早就用一块破布将墨羽剑遮住,生怕几人看出端倪,发现墨羽剑,他索性又把墨羽剑。用破布缠住剑鞘上,背在自己的身上。
想不到,这几人阴魂不散,一直追到这里来了。
唐凌霄心想,绝不能让他们认出自己来,于是,变趁着四人与掌柜交谈之际,将碎银放在桌子上,付了账一副从容不迫的神情,大步走出酒店。
出了客栈,来到大街上,两条腿似抹了油,前后一蹬撒腿狂奔起来,大街小巷,犄角旮旯,无孔不入。
过了很久,饶了几条街,累的他气喘吁吁,终于到了郊外,一屁股坐在了草地上,顺势拔起一根狗尾巴草,在眼前晃来晃去。
突然,耳边风声掠起,只听“噌”的一声响,眼前一把大刀,横着响他劈来,唐凌霄一个懒汉翻身,又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只见眼前冒出一个身形婀娜的白衣少女
那白衣少女的脸没有一丝血色,唐凌霄一怔,以为大白天见了鬼,大叫道:“臭娘们,你砍我做甚?”
“我要为恩公报仇,你去死吧!”那白衣少女又挥起一刀,直取唐凌霄咽喉。
唐凌霄无心恋战,转身便想开溜,哪知白衣少女疾步赶来,一掌呼出,正中他的右肩,唐凌霄还未施展轻功,就哎呦一声,连滚了好几个跟头在地上
“哎呀!你爷爷的,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连个臭娘们,也敢其父小爷我了。”唐凌霄缓缓站起身,见对方是个女人,倒也不难对付,便拍了拍身子上的尘土,站在原地仔细瞧着。
原来,这白衣少女,不是别人,正是南宫越,而她脸上只所以没有半点血色,是因为她戴了人破面具。
适才,在酒店中,南宫越就见唐凌霄个性张扬,很是厌恶。后来,他将墨羽剑展露出来,顿时,心里一惊,想问个究竟,哪知听闻唐凌霄吹嘘,说他如何了得,并且杀了李猩红。
南宫越之前承蒙李猩红搭救,此时闻听他的死讯,勃然大怒,心想,无论如何,也要替恩公报仇不可。
于是,见唐凌霄溜出酒店时,她便追了出去。
“少废话,我今天就替恩公报仇。”
“恩公?你恩公是谁?我认识吗?貌似,我对男人,向来都不感兴趣。”
南宫越亮出弯刀,冲着唐凌霄
“我倒是要看看,你是不是酒店里吹嘘大刀那般厉害,连我恩公李猩红都是死在你手里。”说着,南宫越抽出弯刀,向着唐凌霄砍了过去。
“李猩红?他是你恩公?”唐凌霄一愣,才恍然大悟,这少女,一定是听了他刚刚的一番无稽之谈,信以为真,李猩红是被他所杀。
“他什么时候多出一个红颜知己?”唐凌霄一阵嘀咕,而南宫越的寒刀,早已向他砍了过来。唐凌霄二话不说,连忙向后急退,大喊道:“你爷爷的,跟小爷玩真的?我可没我那么傻,不陪你玩了,拜拜。”
其实,唐凌霄虽然不知她是谁,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