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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岂能平等-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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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特似乎看出了风雨的心情,说道:“从他们的对话中可以听出,他们已经去了别的地方了。就算你过去也没用的。”

  风雨似乎是想通了,点了点头。

  风雨毕竟还是一个孩子,在大悲大喜之间丧失理智,丧失思考能力也是很正常的。

  两天后,黑龙城。

  “雷特大哥,你们这就走了啊?”

  “嗯,我们要将司明的骨灰送到他的家乡去。”

  提到司明,众人不免又是一阵哀伤。

  “对了,风雨你有什么打算?”雷特问道。

  “嗯……我想找个地方学习一下魔法。不知哪里的魔法比较好呢?”风雨想了想说道。

  “学魔法的话,当然要去云弈帝国了。”

  “云弈帝国?”

  “是啊,云弈帝国的魔法是天下第一的!不过风雨,你的武技已经达到了很可观的程度了,最好还是专心学习武技吧。”

  风雨笑而不语。雷特他们要是知道风雨已经有了9阶魔法师的水准的话,不知会是怎样的表情。

  “算了,这些事还是你自己决定吧!风雨,我们就先走了。相信我们还会见面的。”

  “嗯,一定会的。”

  …………



第十章 赚钱
更新时间:2010…7…16 17:43:04 字数:3356


  距离雷鸣佣兵团事件已经过去四天了。风雨已经离开了炎黄帝国,来到了天元帝国。
  如今风雨正在前往云弈帝国的路上。经过雷鸣佣兵团事件后,风雨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决定前往云弈帝国去学习一下魔法。

  云弈帝国位于华夏大陆的边缘地带,距离其他三大帝国很远。因此在战争时期,云弈帝国很少与三大帝国发生战争,战力得到了很好的保存。所以云弈帝国目前的综合国力极大程度上超越了其他三大帝国。

  云弈帝国的人十分重视魔法。云弈帝国中的魔法师要占国家战力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所以云弈帝国的魔法被公认为是华夏第一!

  炎黄帝国距离云弈帝国还是比较远的。而且风雨为了锻炼自己,还选择了步行。这样的话到达云弈帝国起码要两个月。

  时至中午时分,风雨经过了一条河边,决定先休息一下再向前赶路。

  风雨喝了口水,拿出了一些食物吃了起来。

  这时从后方过来了一辆马车。马车在风雨边上停了下来。

  “喂!那边那个小子,你过来!”马车车夫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人冲风雨喊道。

  风雨瞥了他一眼,没有理他。继续吃东西。

  “喂!小子听到没有,过来给我家公子打点水喝。”那车夫又喊道……

  “林卓,不得无礼。我也有些累了,下去歇一会吧。”从车里下来了一个和风雨差不多大的人。

  那人走下车,伸了个懒腰。

  风雨看了看那个人,不禁一愣。一头短发,眉清目秀看上去十分干练。风雨感觉的出来,这个人的实力绝对不低。而且最重要的是,风雨见到他竟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那个人感觉到了风雨的目光,转头看向风雨。那人很明显的一愣,随后向风雨走来。

  那人走到风雨面前,向风雨点了点头,说道:“这位兄弟,适才家奴无礼,小弟在这里向兄弟陪个不是。在下林……林凡,不知兄弟怎么称呼?”

  “风雨。”风雨回答的很简便。

  “风雨?!”林凡眼中闪出了一丝不易查询的复杂的光芒:“嗯,好名字。”林凡的声音十分好听。

  “风兄你这是从哪里来啊?”林秀接着说道。

  “我是从炎黄帝国来的。”

  “不知风兄要去哪啊?”

  “在下要去云弈帝国。”风雨如实告诉了叶凡。

  “云弈帝国?那还要好长时间那!你的同伴呢?”

  “我自己去,没有同伴。”

  “自己去?难道你要步行到云弈帝国吗?”林凡看了看四周吃惊的问道。

  “是啊。”

  “哼哼哼”那车夫林卓冷笑了数声,暗想:又是一个穷鬼。

  “既然如此,前方就是东方城了。要去云弈帝国是一定要经过东方城的,我们正要去那,倒也顺路,不如你和我们同行吧。”

  “不了,好意心领了。”风雨淡淡的说道。不知为什么,风雨总觉得这个林凡怪怪的。

  “喂,小子!你可别不识好歹,我家公……”

  “林卓!”林凡打断了林卓的话,说道:“既然如此,在下也不强求了。时候也不早了,在下就先行告辞了。”

  “请。”风雨客气的说道。

  林凡转过身去,闭上了眼睛,用力的摇了摇头。随后,睁开了眼睛,慢慢的回到了车里。

  看着林凡的马车缓缓离去,风雨陷入沉思中。不知为何,风雨总感觉林凡有一些不对…………

  傍晚时分,风雨来到了一座城镇。正是东方城。

  当风雨找到住的地方,付过钱后。风雨不禁一阵苦笑。因为风雨现在就只剩下二十几枚金币了。

  原因是风雨在离开黑龙城之前,做了一次大型购买。买了许多珍贵的药材和衣服,食物等等,一共花了他五百多枚金币。在经过四天的赶路,使风雨就剩下二十几枚金币了。二十几枚金币对一些普通人家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但是对风雨来说那是根本就不够的。如果说风雨有什么缺点的话,那么不会花钱一定是风雨最大的缺点了。因为风雨所购置的那些东西,实际上也就值个一百枚金币……

  风雨想了想,最终决定在东方城逗留几日,赚些钱再赶路。

  第二天一早,来到了佣兵工会。但是没一会就出来了。原因很简单,风雨在黑龙城的任务失败,没有得到积分。所以风雨目前还是最低级的F级佣兵。而F级佣兵只能做哪些抓猫捉狗的任务,就算交付押金越级做任务也只能做到D级任务。D级任务则是一些往邻近城镇送信的任务,费力不讨好。所以风雨只能放弃了佣兵任务赚钱的途径了。

  于是风雨便找起了医馆,找了许多医馆,但是那些大夫理都不理他。原因是那些医生嫌风雨年纪太小。

  当风雨从东方镇最后一个医馆出来的时候,无奈的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风雨看到了一个摆摊卖药的。风雨不禁灵机一动,计上心来……

  “看病了,看病了!看不好不要钱。看病,看病一次两个金币!”

  一个人在东方城最大的医馆——东方医院对面大声叫卖。不用想,正是风雨!

  对面的东方医院的门卫看到了。

  “那小子是不是砸场子的啊?咱们是不是应该过去教训他一下啊?”门卫甲说道。

  “不用管他,谁会找个小屁孩看病啊?还两个金币!要命啊!”门卫乙说道。

  “嗯,有道理。”门卫甲点头同意。

  于是两个门卫便任由风雨在那叫卖了。

  这时,从东方医院出来了两个人。一个中年男子背着一个老年的妇女,看样子应该是一对母子。

  “妈,明天咱们就起程去神农医院。一定能治好你的脚的。”年轻男子说道。

  “儿啊,妈的病妈最知道。好不了了,不要浪费钱了。”

  “谁说的,只是这的大夫医术不高,看不好你罢了。神农医院的大夫医术高超,一定能治好您的。”

  “神农医院啊。去那看病,排队都要半个月的时间。那不是咱们这样的百姓能看得起的地方啊。”

  “妈,你别说了。儿子一定会治好你的。”男子坚定地说道。

  这时一个声音传来:“那位大哥,大娘的病我能治。让我来试试啊。”

  中年男子看了看那人说道:“小兄弟,我没时间和你开玩笑了。”

  不错,那人正是风雨。

  风雨说道:“这位大哥,治不好不要钱,治得好两个金币。神农医院那多贵啊。你这要去神农医院,那得多少钱啊?”

  风雨暗想:孙爷爷,你别怪我啊!我这也是被逼无奈啊。

  “两个金币?小兄弟,开玩笑也要有个限度啊。”那男子有些火了。

  “这位大哥,两个金币是病人痊愈之后给的。看不好不要钱的!”风雨正色说道。

  那男子听了脸上露出了思索的神情,病人的家属都是这样的,一旦家人患了很难治愈的病,这时要是有人一再对你说我能治好他的病,不论这个人是谁,病人的家属都会很想让他试一下的。这就是所谓的病急乱投医吧。

  正当考虑让不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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