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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风流-第6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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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迁去辽东?这就等于是远离了京师,与政治中心相隔千里,这显然是某种隔离,等于是重新开始。

    这样的做法,是为了防止镇国新军有效仿宁夏平叛的可能,突然会产生出什么异动。可裁撤镇国新军,等于是将叶春秋和王守仁的心血毁于一旦。

    真正厉害的却还是那一句,这只是善始善终的法子,这意味着什么么?意味着这已是最好的选择,甚至可能还有更糟糕的选择。

    王守仁看着没有接话叶春秋,不由叹了口气,才又道:“若是这个时候,再和那刘宇纠缠不清,事情可能会更加的糟糕,春秋,现在就算有天大的委屈,也要先忍下去,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你我虽不是要成大事,却还是想为这个天下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春秋还记得自己当初的志向吗?可是我的志向却始终如一……”他在昏暗的车厢中,一字一句地念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镇国府,让我看到了一丝希望,正因为如此,我们要忍,这不是为了我们自己,而是为了留着有用之身,将这镇国新军薪火相传下去。”

    叶春秋半垂着眼帘,躺在沙发上,脸色显得有些灰暗,依旧默然无语。

    王守仁的选择是对的,从某种意义来说,这应该是最理性的选择。

    叶春秋自始至终没有说话,此时仿佛坐在车里的不再是一对郎舅仿佛,不再是姻亲,而像是上下级的官吏关系,叶春秋拉开帘子,玻璃窗露出来,昏暗之中,看不到街景,却可以看到在这玻璃之中,叶春秋隐约的倒影,只是这倒影面目模糊,宛如叶春秋现在看着模糊的自己一样。

    叶春秋竟是觉得,这倒入玻璃中的影子,模糊得自己不能辨认,以至忘了自己的初衷。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显然是王守仁的理念!

    自己的理念是什么呢?叶春秋眯着眼,他看到倒影中的眼帘也微微遮下,自己的理念理应不是如此,自己春风得意,仗着两世为人和光脑的优势确实尝到了许多人几辈子都无法求来的一场富贵,可是为何,自己总是不开心呢?当初科举,当初练剑,其目的又是为了什么?

    猛地,玻璃中的倒影眼眸一张,仿佛一下子从庞杂的记忆中寻到了自己的当初的那么一丝想法,而这想法重新灌输入脑海,使他眼眸仿佛一下子增添了一抹亮色。

    他如此努力,一步步走来,不惧险阻,勤学苦练,不曾有半分的懈怠,所为的,不过是不受驱使,不被人任意****和欺压,为的是保护自己和自己所在乎的人,为的是不甘愿受人白眼和委屈,他可能自私,可能自利,总是想着在其位谋其政,偶尔会有惠及别人的理念,可是本心上,他并不是圣人,可是他一言一行但求无愧无心,只要无愧无心,这就足够了。

    叶春秋突然朝王守仁会心一笑,而后道:“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马车在镇国新军大营稳稳停下,叶春秋下了车,月儿如钩,显出几分凄美,他步入大营,营门口,两个夜里卫戍的哨兵立即站直身体,朝叶春秋投来敬畏之色。

    叶春秋匆匆走入辕门,脚步依然沉稳坚定,只是……多了几分轻快。

    王守仁则跟上前去,叶春秋突然默默走到了校场,而后驻足,回眸看了王守仁一眼,道:“吹哨吧。”

    “吹哨?明日还要操练……”王守仁的脸上露出狐疑之色。

    “无妨,吹吧,想必这个时候,大家都该是还没有睡。”叶春秋的语气之中带着笃定,眼里没有闪烁,自若地看着王守仁。

    王守仁便再没有迟疑,拿出了铁哨子。

    急促的哨声立即传遍整个大营,这是集结的信号,只需一响,所有听到哨声的人,务必要在半柱香之内穿戴整齐,迅速地在校场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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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三章:暴走(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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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才壹秒記住『   qu 】

    没有人从睡梦中醒来,事实上,许多人根本就是一夜未眠,身上的板甲穿着很是不便,尤其是在穿戴的时候,也正因为如此,镇国新军有专门操练紧急披甲的科目,训练的要求很是简单,就是在最快的时间内披衣带甲。

    反应速度,是镇国新军的重中之重,无论是平时还是战时,都有专门的巡逻和预警的机制,而一旦机制却启动,警报的哨声响起,留给他们的时间并不多,他们迅速而熟稔地穿戴了内衬,披上了板甲,刀剑插入腰肋处的武装带上,戴上头盔,打下护面,此前穿着铁靴,用的都是裹脚布,不过现在用的却是袜子,简单而易用,套上即可,钢矛在睡前要用油进行养护和擦拭,会集中架在自己的榻前,一切准备得当,哗啦啦地纷纷取了钢矛,随即便踩着铁靴,无数人蜂拥从营房蜂拥而出,最后离开营房的人吹熄了灯,所有人陆续抵达了校场。

    他们轻车熟路的开始列队,迅速地照准自己的位置,随着自己小队官的一声哨响,接着便碎步开始整队,没有超过半柱香,五百九十三人便整整齐齐地站在了叶春秋的面前。

    无数人抬起了胸膛,头盔下的眼睛,一个个在月色下,沉默地看着叶春秋,方才还是喘息声和金属摩擦声以及靴子踩地声不绝于耳,现在却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数百人凝聚于此,可是叶春秋耳畔,却只听到远处的虫鸣鸟叫。

    叶春秋脸色肃然,来回在队前踱步。

    而每一个人都没有说话,在月色的照射下,一件件的板甲,宛若镀了一层金,这鲜明的光线,明亮得让人感到炫目。

    此时,叶春秋突然驻足,而后道:“许杰……”

    他拉长了声音,目光在每一个人的脸上逡巡而过,而实际上,他目力所及,每一个待了头盔的人都是一样的面容,都是一样的眼睛,闪烁着同样的目光,他接着道:“在与鞑靼人对阵时,手骨多次受伤,却是死战不退;剿倭寇时,是他带着掷弹小队炸了敌方的船只,截断了倭人退路,安化王叛乱,他杀贼数十上百,无以数计,战功赫赫!”

    说罢,叶春秋顿了一下,而后又道:“叶世宽,刚刚入营,虽只是新卒,可是在宁夏之战,亦是屡立战功,现在,他们被人打得体无完肤。打人的,是锦衣卫副千户,也是都御史的次子刘芳。”

    叶春秋说到这里,抬起了在夜色下显得格外阴沉的眼眸,目中带着冷意。

    叶春秋怒了,而语气越加严厉:“这个人叫刘芳,就是他设伏,动的手,除此之外,还有为数不少的锦衣卫护卫,都是刘芳的爪牙,你们记住这个人,记住了。”

    仔细看去,那一张张面孔遮掩在头盔之下,可是一双双眼睛却是掠过一丝丝杀机。

    事实上,其实他们本就是冷酷无情的杀手,早已没有热血,而是一支专以杀戮而铸就的团队。

    “现在……”叶春秋一字一句地继续道:“我们必须告诉这个人,他固是亲军,固然有一个都指挥的爹,可他玩火了,却是玩过头了!今天夜里,找出这个人,找到他!”

    最后一个命令发出,叶春秋命人牵了马,而后打马而行,王守仁吹响了哨子,镇国新军哗啦啦的便追了上来。

    出了大营,就是清冷的长街,长街上,无数的脚步纷沓,铁靴踩在地砖上,咔咔作响。

    “什么人?”巡夜的伍军营察觉到了异常,试探着过来盘问,已有人面无表情地上前,指了指自己身上的铠甲。

    这巡查的百户吞了吞口水,也不知是忌惮镇国新军的身份,又或者是被此人杀人的目光所摄,忙是退开,然后一溜烟地朝着顺天府方向跑去。

    京师之中,如此异常的调动,显然十分不同寻常,于是乎,顺天府这儿很快就接到了消息。

    顺天府的堂官大惊失色,这种事岂是他可以处置的?连忙吩咐了人道:“立即飞报入宫,今夜当值的乃是刘公,且看刘公如何处置,再飞报英国公,请英国公随时准备应变,还有……”

    无数的快报,快马加鞭地顺着宫门的缝隙传递入宫中。

    而内阁里,灯火冉冉,刘健得到消息的那一刻,脸色骤变。

    要出事啊……

    这显然是要出大事啊!

    镇国新军突然暴走了。

    其实白日的事,刘健也略略知道一些,只是这种事,刘健自觉得只能忍让,历来权势越大,就越该忍气吞声,内阁之中也曾有过磋商,认为镇国新军或许该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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