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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被王第志一说,脸一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们再傻也看出来了,胡家为了除掉王第志就连大刀拿了出来。
虽然两人间有仇怨,但抠门的胡家怎么会把刀轻易赐给一个农民,刀可是胡家禁止让农民拥有,这就不合理,其中必有猫腻,更何况,喊得最凶的,居然是子虚乌有的儿子,其真相已经大白,他们是被牛胡二家当枪使了,王第志肯定不是杀人凶手。
现在看着撒泼打滚,以自己是弱势群体换的别人的支持的悍妇,一切都是他们冤枉,他们听信了谣言,此地不想多呆,转身想走。
“喂!就是那个那个胡家大刀的那位,你想跑哪里去,你是不是给我们解释一下,你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呵呵!突然记得我有急事,先走一步。”
“来人,给我把他逮住还有这里面所有那刀剑的统统给我留下,老子的祖宗被你们翻了一个遍,以为就这样轻易放过你们吗?哼!你想的太美了。
0037 丧尽天良
据后世民间手札记载,郁金香大公爵如佛陀转世,佛光嫁衣,神光普照,万千金光照亮整个永泰县,其身如神灵降临,抬手间感化万千人民,法出言随,感动所有信徒,一言一出,万民拜服。
不论后世如何美化,其实是,王第志单枪匹马,一人站在万千愤怒的群众之前,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勇气,其气势、胆识镇住了万千愤怒的群众,更是在死亡阴影之下毫无畏惧,运用他的智慧,轻而易举化解一场误会,并且反败为胜。
声望瞬间蹭蹭往上长,虽无达到如日中天,但每个农民看到就如看神灵佛祖一般,崇拜之情溢于言表,也明白了他们的愚昧,被人随意指使。
依稀还记得在最后,先知铿锵有力的咆哮,那是对牛胡二家的憎恶,和对不把他们生命不当生命的呐喊,让彷徨的人们终于找到一丝希望,也明白是谁对自己好。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胡柳杀民泄愤,牛窃民之食,其罪可诛,可杀!然煌煌天日,柳相挡道,将军独大,民之生,民之死,累累白骨弃坟岗,谁人问?谁人怜?
替天行道!剑指柳絮!还我朗朗乾坤!
是正是邪!只为我命由我不由天!
高高在上?蝼蚁只为苟活!
生命呐喊!只为尊重!
标杆立义!替天行道!
杀!杀!杀!杀!
还我朗朗乾坤!”
那夜,在夕阳莫如黑暗中,天地一片黑暗,伸手看不见五指,王第志竖旗起义,在这世界上发出第一声农民的呐喊,皇权不仁,替天行道,我们是鲜活的生命,践踏我们者,杀!视我们如草狗者,杀!只为尊重!杀!
替天行道!
四个大字,在黑暗中,指引着人们向前而去,他们是人,不是刍狗,不是当权者随意杀戮泄愤,也不是当权者犬养的猪狗,不是当权者生娃的工具,我们需要人权,需要尊重,我们幸幸苦苦,劳苦劳累,头朝地,背朝天,对得起天地,对得起万物。
胡柳杀人泄愤,把他们当作泄愤工具;牛窃他们的粮食,其行为把他们当作生产粮食的猪羊,是可忍孰不可忍,皇权已死,猪狗当道,替天行道,还朗朗乾坤。
七月的深夜,微凉,但人们的心是热的,他们举起手中的铁锨锄头,吆呼起义!王第志振臂一呼,万民附和,其声传遍四野,久久回荡,震动朝野。
起义!替天行道!
这个明感的词语在今夜一秒速传播,传播四方朝野,五湖四海。
农民发出他们的呐喊!
皇权已死!猪狗当道!视民如刍狗!我为我代言!替天行道!
“什么?起义!替天行道!这、这是笑话!天大的笑话!”
碰!胡大少一拍千年太木桌,怒吼道。他无法相信王第志居然这么轻易化解这场危机,更重要的是,他无法想象,王第志哪来的勇气?不怕大军剿灭吗?
大厦还未倾倒,他就敢起义。
“他这是找死!找死!找死!”胡大少眉毛一拧,心中忐忑,怒吼着,信息冲击太大,他无法相信,也无法理解,更深的心中有点惧怕。
“杀!必须杀了他,不能让他起势。”胡大少想到王第志几百人杀的他片甲不留,心中早就留下阴影,此刻听到万民起义,更是惧怕,他感觉自己的宝座不稳,一股冷汗在他后背慢慢流动。
“可是少爷,我们已经在攻打乱成贼子,腾不出手来。”
幕僚不敢大声说话,沉默良久,感觉自家少爷脾气稍稍缓和,这才轻轻的说了一句。
“哼!贱民就是贱民,还要什么人权,不听本少话的全部杀掉,一个不留,本少看还有谁敢反抗。”
胡大少深吸一口气,将他暴怒的脾气压下,阴冷的脸上阴测测道,在牙缝中挤出无情的话语。
“是,少爷。”
“派二百人进行屠村,等本少清除乱成贼子,大军已到将他们全部镇杀。”
“是。”
牛忠贤跟在温大人身后,看着士兵攻城略地,乱成贼子一点反抗之力都没有,一脸兴奋,心中大叫着,快点再快点,多抢些,再多抢些,这地盘是我的了,是我的了,牛忠贤心里不断催促着,他可不敢在温大人面前表现出来,不然会被鄙视的。
“温大人这种妙啊,一举三得。以消灭乱成贼子这个口号,打出我们的名声,宣扬了我们,更是收获民心。一来,陛下感激我们的;二来,我们能快速的壮大;三来肯定能获得好多贱民的支持,真是妙啊!”
兴奋的牛忠贤屁颠屁颠跑到温大人身后,双眼笑成花,一击马屁不声不响的拍出。
“哼哼!要不是你废物,一点用处都没有,用的着本大人亲自出手,哼!”温大人虽然骂着牛忠贤,让牛忠贤心中不爽,但是看高傲的我能大人那高高扬起的头颅,这马屁拍的他心中舒爽无比。
温大人眼中牛忠贤就是一个乡巴佬,在东南他们是土皇帝,想做什么都是一句话,在这里,土里土气,更主要的是做任何是都的他亲力亲为,让他做过土皇帝般的享受很是不爽,每次看到牛忠贤心中更是不爽,心中好想憋着一口气,不吐不快。
“这场战争毫无意义了,你督促他们,让他们给本大人加快速度,最快四五天结束,说什么张牧野文武无双,今日一见不过跳梁小丑,夸大其词,真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温大人说完就往大帐里走去,大帐里还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等着他,水灵灵的,让他爱不释手,今晚一定大战几百回合。
人说江南美,美人美如花,今晚的小美人,声轻体柔,想想那独世的美艳,内心火热无比,让他兽血沸腾,把持不住,脚下不自觉的加快速度。
行之大帐,上下其手,莺莺燕燕的轻柔柔声在大帐里传来,让大帐外的士兵有点把持不住,虽然惊鸿一瞥,但那绝世美丽,弱弱惹人怜的气质,让他们忘不掉,现在听到如仙音般的声音,更是有点把持不住。
“报,大人不好了。”一个探子急急忙忙冲到大帐前。
“该死。”温大人看剥得光溜溜的如羊脂般,如花肌肤的小美人,心中怒意升腾,不长眼的敢打扰本大人,真是活腻味了,本打算提枪就上,打外面该死的催个不停,很是不情愿的看了一眼小美人,提上裤子走了出来。
“饭桶,不知道本大人清休吗?拿出去军仗三十。哼!”温大人怒瞪一下,双眼冒火,咆哮几句立马转身进了大帐。
“大、大人。”这位探子一脸迷茫,不知道自己好好的禀报军情,为什么自己大人怒气冲冲的朝他发火,心中怒骂是不是吃了枪药,但不管他怎么说,三十军仗妥妥的挨定了,其他受在大帐外的士兵,同情的看了一眼,摇摇头。
这还有什么为什么?自己找死,谁也救不了啊!
王第志不知道自己躲过一劫,他现在手头五十个大头兵,分成几路追杀暗夜的屠杀者。
农民为了省灯油钱早早睡下,但是今夜,家家灯火通明,夜里冲进来的二百黑衣人,乱杀一气,不管不顾,见人就杀,幸好,王第志派了人把哨,这才避免流血事件的发生。
但是他只有五十个大头兵,无法将这些来去无影踪的士兵奈何,只好将乡亲们叫起来,抱成团。
虽然黑夜屠杀者精兵强将,来去无影踪,但是王第志仗着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