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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长安城下-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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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仔细想了想,忽然明白了。

  对啊,姚訚的大爷知道了,其他人肯定也知道了。

  所以,这个彭将军是来兴师问罪了。

  “佐翊兄……”我还是先道歉为好,“我只是……”

  “这些话到了将军面前再说吧。”他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说,“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啊……”

  完了,他这么一说,我心里更没底儿了。

  我默默地跟在他后面,来到了主帐那里。

  “将军,人带到了。”刘翊行了个抱拳礼,对着帐篷里面的人说。

  “让他进来。”里面传来这句话。

  “唯。”刘翊应声。

  他看着我,冲里面仰了仰头,低声说:“进去吧。”

  我真的是各种的不想进去。

  都怪我做事不过脑子,怎么能把栅栏给烧了……

  我还是偷偷溜出去的,真的不会被算作逃兵吗?

  逃兵的话……会不会直接被乱棍打死呀!

  我的妈呀……

  无论是哪朝法律都会有关于逃兵的处罚记载……而且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中国古代战争中,士兵都是被强制服役的农民,在大多数时代,当兵并不能带来身份上、经济上的明显好处。

  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的文化环境下,当兵要冒身体毁伤、陷己不孝的下场,也很难得到精神上的激励。

  因此古代统治者为了能够驱使士兵为自己卖命,必须严惩逃兵。

  后世发掘中,最早的处置逃兵条例出自秦国的《军爵律》(没错,是商鞅制定的,就是传说中的商鞅变法所使用的法律。),上面有一条明文规定:规定士兵每五人编为一“伍”——这也是“队伍”这个词的来历,每一个“伍”作为一个整体,有一个士兵逃亡的,其余四人都要受罚两年的劳役;举个例子,就好像大家组队打游戏,如果队友半路上跑了,全队的人都得被坑。

  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连坐”。

  当然,这个律法也不是特别不近人情的,有可以戴罪立功的机会,如果有战功,比如斩杀敌方一员,就可以免除惩罚。

  而且,商鞅变法后,秦国的士兵在战场上斩获敌军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国家按照爵位来分配土地,授予种种法律上、社会生活上的特权。

  说句不好听的,谁没事儿想当咸鱼啊?

  这可是国家给的、改变自己身份的大好机会。

  于是,秦国军队士气高涨,大秦铁骑踏遍了整个周朝大陆,实现了大一统(嬴政同学除了是统一全国的千秋一帝,还有一个其他称号:“千古立flag第一人”。)

  荀夫子有句话:“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秦国将士勇猛可见一斑。

  由于有军爵律、连坐的方式使得全体士兵出于自身安全考虑而互相监视,减少了士兵逃亡。

  逃兵问题并不严重,处罚也不是特别严厉。

  再后来,就是和唐朝比较接近接近的“东汉末年。”

  “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

  东汉末年的时候,连年战乱,曹孟德集团逐渐获取中原控制权。

  曹孟德同学把他军队中的士兵一律划为“士籍”(或称“士家”),户口单列,世袭为兵。

  专门给士兵家属圈了一块地:士兵家属集中迁居到许昌一带居住——其实就是被扣押下来当人质了,如果士兵有逃亡、叛降行为,就连带处罚其家属。

  而且,士家的女子不得外嫁,只能在士家之间通婚……

  另外,曹操还特意制定“士亡法”;原本东汉的法律规定的是这样的:凡是士兵逃亡的,官府可以逮捕其妻子、子女进行拷打,追究其去向。

  但是曹孟德同学毕竟是个政治家,政治家都是不择手段、心狠手辣的。

  他觉得这样处罚还不足以威慑士兵,于是在他制定的“士亡法”中这么规定:逃亡士兵的父母、妻子、子女、兄弟都要株连处死。

  然后就是现在的唐朝。

  唐律法中有个叫《捕亡律》的条例。

  捕亡律中,把逃兵分为“出征临战时的逃亡”和“平时镇守驻防时的逃亡”两大类。

  凡是军队已出征上战场,士兵逃亡一日徒一年,一日加一等,逃亡超过十五日判处绞刑。

  意思是说,如果是在上战场的途中逃亡的话,抓回来要再加一年的兵役。

  但,如果是在作战时逃亡的话,抓回来就要被斩首以儆效尤。

  这是第一种。

  第二种是平时镇守驻防的士兵,即:贮备兵和我现在这种“训练兵”。

  凡是平时镇守驻防的士兵,士兵逃亡一日杖八十,三日加一等,最高加到流配三千里为止,没有死罪。

  也就是说,我失踪了这一天里……

  要被杖责八十军棍……八十军棍……十军棍……军棍……棍……

  我低头看了下杜展的小身板儿,虽然这几天我也有锻炼,但是毕竟脖子有伤,训练强度肯定没他们大,而且就半个月,也没什么效果。

  八十军棍,绝对会要命的……

  不带这样儿的……为什么所有人都想让我死呢……我只是想好好活着。

  其实这次也不算……

  这次是我自己作的。

  我叹了口气,算了,横竖都躲不过去了。

  也许我主动认错,那个彭将军看见我态度良好,能原谅我呢?

  好吧……就算不原谅,能不能别打那么多棍啊……

  八棍行不行……十棍也不是不能商量的嘛……

  我硬着头皮,拂开帘子,行礼说:“罪人杜展,拜见将军。”


第126章 彭氏将军


  “嗯。”他说,听不出来是什么语气。

  不过,声音听起来还是很有磁性的,也很沉稳,听起来大概有三十岁出头的样子。

  不过,还是那句话;长得好看的人,声音都不怎么好听,凡是声音好听的人,长得都丑……

  他只是应声,并没有说别的话。

  我只好保持着低头行礼的姿势,没有动。

  “坐吧。”他说。

  “谢将军。”我说,抬起头,一怔。

  听声音的时候,我以为是个三十岁左右的人,没想到,居然是个头发花白的老者;他正襟危坐在矮桌前,正在收拾桌子上摊开的宣纸。

  他目测得有六十岁往上,鹤发童颜;头发和其他人一样,梳成发髻,他的胡子是那种络腮胡;胡子还很长,得有二十公分还得多。

  正常情况下,络腮胡总是给人一种邋遢、不修边幅的感觉,但是这个大叔却完全不是。

  他两颊以及鬓角部分的胡子被编成了小辫子;与其说是蜈蚣辫,更像是鱼骨辫——两颊以及鬓角的胡子被收拢在下颏处。

  说实话,挺有喜感的,我从来没见过有人把胡子弄成这样。

  也许是因为来到这边之后,接触的人几乎都是年轻人,没有胡子。

  唯一的几个老人像杜蘅、杜老爹和姚訚的大爷他们都是一水儿的山羊胡。

  络腮胡的话,我还真没见过。

  同期的新兵里倒是有一个络腮胡,不过他那个短,肯定是没法儿辫成辫子的。

  特别想笑,但是我又不敢。

  “坐吧,杵到那儿干吗?”他说,走到矮桌那边坐下。

  唐朝这个时候基本上没有座椅。

  大家都是“正襟危坐”,这种坐姿称为“正坐”。

  正坐是我国古代最早的居坐的方式——就是现世中日本还在使用的坐姿。

  正确的姿势是这样的:席地而坐,臀部放于脚踝,上身挺直,双手规矩的放于膝上,身体气质端庄,目不斜视。

  双脚垂直下来的坐法,实际上是从南北朝以后才传入,是从当时西域国家传来的,因此也叫“胡坐”,虽然人们在唐代正规礼仪仍然以“正坐,趺坐(即盘腿而坐)”为主,但社会上已经开始风行起了“胡坐”,以至到了宋朝,正座正式被胡坐所取代。

  因为相对于更为舒适的胡坐,正坐对踝关节的压迫要大些。

  但是对于讲究礼仪的华夏儿女来说,正坐是一种恭谨虔诚的方式。

  正坐是比较端庄严肃的“礼”。

  “礼仪一切万物形态才自于礼仪”。其实,不光是唐朝,包括更早的古代,君臣之间,上下级之间也要讲究礼仪,不是像后世那样上级只有居高临下的份。

  “君视臣以礼,臣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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