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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唐朝-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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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朗道:“红薯味道本来甘甜,做成粉条后,甘甜的口味没有了,吃什么味道端看各人自己调味。下官有让人分别烤制和水煮红薯,想必很快就能送来,届时李尚书就能尝尝红薯本来的味道。”

  “大善!老夫十分期待。”

  话才刚落,内侍就端着烤好和煮好的红薯进来,薛朗站起身,先是亲自掰了一块煮好的红薯给李纲,李纲接过一尝,道:“果然口味甘甜,口感绵软,最适宜老夫这等年老之人。不过,薛咨议手上那烤制的似乎更香,老夫不禁十分期待。”

  薛朗笑道:“红薯比之小麦,有个缺点就是吃多了容易积食,李尚书年事已高,还是少吃些为好。”

  “可!多谢薛咨议提醒。”

  “这是下官应当的。”

第二卷_第145章 公主殿下套路深

  把菜式一一品尝后,李纲放下筷子,略一沉吟道:“古来五谷,先是充饥之物,饱腹之后才有味道调适之法。 莫说有红薯这般可充饥又高产之物,饥荒之年,树皮、草根也有人抢食,何况红薯乎?只要高产,就是宝物!至于烹饪方法,历来各人有各人的妙招,不用拘泥于此,故而,薛咨议方才所说贫富皆宜之语,其实无需多虑也。”

  这老头儿是个明白人!人当先满足基本要求,基本要求满足了才有精力去追求更高的享受。

  薛朗拱手道:“多谢李尚书指点,当敬李尚书一杯才是。酒可来了?”

  “已送到。”

  平阳公主一听,道:“端上来。”

  “喏。”

  内侍立即把酒送上来,长俭送了一坛来。薛朗看了一眼酒具,侍者给送来的是青釉酒杯,于是薛朗道:“可有白瓷杯?”

  内侍略微愣了下,回话道:“回薛咨议,有的。”

  “换白瓷杯吧。”

  内侍领命而去。平阳公主好奇的问道:“幼阳,难道你之果酒,喝时还对酒具有要求?”

  薛朗道:“这坛酒乃是桃花酒,酒液色泽粉红,如若用其他颜色的被子,则显不出它的好处,若是用白瓷杯或是羊脂玉杯、琉璃杯,则正好衬出酒液的颜色。色香味俱全,方能显出我的桃花酒的妙处来。”

  李纲出身也不差,家中也是累世显宦,品味当然也不差,赞道:“薛咨议真乃雅人也,想不到喝酒还有这许多讲究。”

  薛朗心说可惜这时候酿酒工艺还不如后世达,不然,哥们儿就把金庸先生在里写的那段背出来装个逼,可惜,那些名酒还没现世呢。一肚子的装逼词句,却没有一个合适的机会说出来,人生真是何其寂寞也!

  好吧,薛朗思维又散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因为侍者拿来了白瓷杯。白瓷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拥有极长的历史,据说从汉代就已经有白瓷,唐代也有。

  以平阳公主的身份,她府里的东西自然都是精品。这套白瓷酒具,洁白如玉,莹莹有光泽,可以算瓷器里的上品。

  薛家没变故之前,薛朗跟随的画画老师,乃是名家,除了画画,还不务正业的研究过书法、雕塑、玻璃器具设计等,薛朗跟他的时间最长,如今薛朗有现在的酒量,除了薛朗的父亲,这位老师也要分走一半的责任。

  那位老师是真正的艺术家,当初为了培养薛朗的审美,老师带着薛朗涉猎过许多东西,可惜薛朗在艺术上没什么天分,再学也只是匠气十足,无有灵气。如今,拜变态的记忆力的缘故,这些涉猎都成了薛朗铭记不忘的知识与本事。

  拍开封泥,把酒倒进酒壶里,亲自执壶,先给平阳公主倒了一杯——

  粉红色的酒液倾倒而出,落在莹白的酒杯中,白中透着红,就如雪里的一株红花,艳丽已极。

  颜色美丽,味道也不逊色。酒味没有多浓,倒是桃花的香气萦绕鼻端。平阳公主眼神一动,端起酒杯道:“幼阳言道色香味俱全,如今色香已有,只剩味道未尝,快给李尚书满上,大家一起尝一尝这桃花酒。”

  “喏。”

  薛朗应了一声,走到李纲处,给他倒了一杯,同样受到李纲的赞叹:“多谢薛咨议,如此美丽的酒液,确实当好好享受品尝才是。”

  薛朗坐回座位,给自己倒了一杯,平阳公主作为主人,自然要举杯待客:“李尚书,请!”

  “请!”

  酒液入口,果真绵软甘醇,满口的花香盖过了酒液的味道,平阳公主道:“好酒!竟像是在饮花露,又比花露甘醇,好酒!”

  李纲道:“老夫年事已高,喜食甜食,这桃花酒正合胃口,喝了薛咨议这酒,竟恍惚到了春日桃花满天之时,何其妙也!”

  夸了薛朗一通,赞叹了薛朗的酿酒手艺一番,就着美酒,就着美食,三人边吃边聊。喝了香甜的桃花酒,再来吃炖粉条,更觉鲜香,李纲道:“关于这粉条制作之法,薛咨议有何打算?”

  薛朗还没回话,平阳公主已道:“关于此事,幼阳已有腹稿,不过,在此之前,平阳想派幼阳进京献粮,进献祥瑞,以彰显我圣人之仁德。届时,幼阳自会向圣人献上粉条制作之法以及推广之策。”

  “咳咳咳!”

  这是薛朗呛到了!这个打算平阳公主从来没说过!看来,刚才说两人的政治素养差距像珠峰,现在看来,那还是薛朗骄傲了,两人的差距只怕是地平线与珠峰的差距!

  薛朗原本的打算只是把红薯种出来,把高产量摆在那里,坐实祥瑞的事情,然后怎么宣传就是朝廷的事情,他就不用管了,坐等朝廷封赏。

  到了平阳公主这里,本质是一样的事情,但手段却比薛朗高明许多。公主殿下套路好深!薛朗表示佩服!

  李纲显然很认同平阳公主的手段:“红薯产量如此惊人,事实俱在,是该昭告天下才是。献粮长安,正当其时!”

  平阳公主问道:“如此说来,李尚书并不反对?”

  李纲道:“此乃天大的祥瑞,为何要反对?不过,依老夫之见,所谓好事成双,不如且等上一等,待土豆也采收,如若产量好,一起上报,岂不更妙?”

  平阳公主就等李纲这句话呢,听到后道:“还是李尚书老成谋国,就依李尚书,待土豆采收之后再出也不迟,平阳先让人准备。”

  李纲道:“献粮长安自然是好,不过有一事却需提前准备。”

  平阳公主道:“李尚书可是忧心护送一事?”

  “正是。”

  平阳公主道:“此事我已有主张。快马加急报讯入京,请圣人调派十六卫其一,在半途迎接,我这里抽调守军五万护送前半程。”

  李纲皱着眉头,道:“抽调走五万人马,苇泽关可会防备空虚?”

  平阳公主道:“无妨!幼阳曾教我练兵之法,练出一支精兵,名曰熊罴,届时让他们驻守即可。”

  李纲奇道:“薛咨议还会练兵?”

  薛朗不好意思的拱拱手,笑道:“理论上略通,实际操练上是个草包。”

  这话还真直接!

  李纲听得笑起来,道:“薛咨议过谦也。能让平阳公主殿下这等领军行家也多加看重练兵法,必有独到之处。老夫一路行来,观之苇泽关变化,公主言道此乃薛咨议之功劳也。老夫原以为已明了薛咨议之才,如今看来,不过是十之三四。薛咨议大才,老夫回潮后,当先圣人举荐。”


第二卷_第146章 安身立命之法

  这老头儿看来很欣赏薛朗。在古代,举荐一个人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是要担责任的。担什么责任呢?就是你举荐的人犯了错,举荐人是要担责的。

  薛朗感激李纲的看重,不过,他并没有进京的意思,于是,薛朗起身,朝李纲行礼致谢,朗声道:“多谢李尚书看重,但薛朗尚不到朝中任官的时候,一是薛朗尚有大恩未报,二是薛朗于我朝的礼仪、规矩等,其实并未熟知,进京恐有举止失当之处。如若因此牵连李尚书,则是薛朗之罪过了!”

  李纲此人出身好,为人十分正直,讲究气节。听完薛朗的话,赞道:“薛咨议人品厚重,知恩识义,乃才德兼备之士也。此等人才,如不为朝廷所用,岂不可惜!薛咨议不用多说,老夫自有主张。”

  卧槽!难怪这老头儿被人骂倔驴,薛朗突然懂了其中的缘故。苦笑一声,干脆随他去,反正他不进京做官,李渊总不能把他绑去吧!

  一顿宴席吃的宾客皆欢,天色已晚,李纲旅途劳累,用了饭后,平阳公主便派人送他去县城那边的驿馆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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