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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
在臆想到超爽的时候,一个硕大到恐怖的脑袋突然出现在拉金眼前,占据了整个镜筒的视线,差点把他吓到栽倒,如果不是有固定身体的套锁,搞不好就掉下去了。他心里大骂着,手忙脚乱再次稳住身形,举起挂在脖子上的望远镜小心翼翼移向刚才的位置,这才看清楚,原来是一只全身乌黑的大狗,在夜幕下很难发现,难怪会突然出现在眼前。
这只大狗有着硕大的头颅、结实厚重的上唇、满是褶皱的脸,面部的皱纹重到耷拉下来,延伸过下巴几乎垂到脖子,着实是看起来有些丑陋似鬼怪,令人心生怯意,猝不及防难免被吓到。
拉金从不养宠物,对狗的品种也完全不了解,压根认不出这是一只意大利的纽波利顿,只知道看起来凶狠,不太好惹的样子。不过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他是丝毫不怕的,放下心来暗骂了两句,刚想移开望远镜,却又觉得有些不对劲,只见那只漆黑的大狗一双绿油油的眼珠直直盯着自己这个方向,就好像能够跨越遥远的距离,穿透枝叶的遮蔽看到自己,特别是配合着那低吊的眼角,愈发显得冷漠而阴沉,让他觉得有点不寒而栗,下意识缩了缩身子。
真他妈的邪门!
拉金暗暗嘀咕,这么远的距离,那只丑啦吧唧的大狗不可能发现自己吧,他压下心里泛起的不安,再次把目光移向别墅的其他区域,还是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也没有看到自己想要的两位主角身影。
几分钟之后,拉金有些鬼使神差般又把望远镜移动到刚才那只黑狗的位置。
不见了!
他来回在草地上看了几圈,都没见有黑狗的身影,只有两个保镖交谈走过。除非那只狗躲进灌木丛里了,否则多半是离开了。
果然是错觉,拉金松了口气,但他很快发现有些不妙,因为有两个高大的保镖从别墅后门走了出来,一面用耳麦对讲机交流,一面朝着他所藏身的桑树指指点点,越走越近,明显就是冲着自己来的。
不会吧!
拉金脑中乱成一团浆糊,赶紧手忙脚乱卸下套锁,把东西收起来,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从树上爬了下来,还差点一屁股坐到地上。不过总算是赶在对方走过来之前溜掉了,几乎是用百米赛跑的速度蹿到了街道拐角自己隐蔽停好的车里,一踩油门飚了出去,这才惊魂未定地喘息起来。
这些该死的家伙也是狗鼻子吗?他们是怎么发现自己的?难道有隐藏摄像头?
拉金?林奇满脑子疑问,实在有点想不通,不过开出一段路之后他也算是安心了,反正只要没被逮到就行,甚至他已经开始回忆还有没有其他的位置可以躲藏。
想要就这样打发掉拉金大爷?没那么容易!
正在心中得意发狠的拉金完全没有察觉到,在他行驶的车侧后方,一团黑影正以极快的速度贴住地面移动,紧紧缀在他黑色的现代劳恩斯车后保险杠下面。
那是一只黑色的纽波利顿。
虽然拉金并不太熟悉动物,甚至经常分不清狗的样子。但是如果让他看到这只纽波利顿,一定会坚信这就是之前自己看到的那只奇丑无比的大狗——同样的幽绿眼球,同样的低吊眼角,透着股阴测测的味道。
而且他绝对能够看出这只纽波利顿和普通狗的不一样,它的脚爪在地面飞快跑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不像一般的狗那样把长长的舌头伸出口中,呼哧呼哧地散发剧烈运动导致体内攀升的热量,就那样始终没有其他举动,沉稳而犹有余力地随着汽车奔跑。
说是极快的速度,好像也不太准确,因为这只纽波利顿的速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时与拉金的车保持一致,车速快它就快,车速慢它就慢。这就导致它始终恰到好处地隐藏在车身的侧面阴影中,像一个黑夜的幽灵。
比弗利山的豪宅区晚上人并不多,而且这一段都是占地极广的大房子,间隔也非常大。因此,直到开出了五分多钟,仍旧没有人注意到这只奇怪的狗。
车里的拉金大约是觉得有点气闷,随手把前面的两扇车窗都摇了下来,放慢车速惬意地吹着晚风,开始哼起歌来。他决定多兜两圈,看看比弗利山的其他明星们有没有什么新闻能够恰好碰到,如果实在没收获的话,那些保镖也应该放松了警惕,自己可以再绕回去杀个回马枪。
这个时候,车子刚好拐到了一条没有人的路上,始终没有半点声响的纽波利顿动了!
它一个加速就像利箭般蹿到了车窗的下方,随即高高跃起,在空中划出一个优美至极的弧线,精准至极地穿过车窗,钻入了行驶的现代车里。
拉金?林奇正在摇头晃脑地边哼歌,边打量着道路两边的动静,想看看有没有夜晚出门的名人,恰好看到丑陋的纽波利顿鬼魅般凭空出现,从车窗里飞跃而入,顿时眼睛圆睁下意识踩住刹车!
吱!!!!!!!!
车轮和地面剧烈摩擦,发出令人心悸的刺耳声音,差一点撞上路边的大树。不过拉金?林奇已经顾不上这些了,因为纽波利顿厉鬼般的脸庞迅速在他眼前放大,那疯狂外突的獠牙、覆盖全身的发达肌肉以及细密光滑的短毛全都清清楚楚展露出来。
紧接着他的喉咙就被瞬间撕开,鲜血飚射满整面车前玻璃。
拉金抬到一半的手臂无力落下,只能抽搐着发出无意识的音节,很快便再也没有了半点生机。而纽波利顿则继续埋着脑袋,慢条斯理地品尝着嘴边的美味……
几分钟之后,在五、六公里外的别墅里,格斯瞟了一眼手中的讯号接收器,看到代表着实验犬奥本海默的红点已经在返程途中,面无表情地继续坐在黑暗之中,显然已经确认了追踪的结果。
纽波利顿本就是世界上最危险的犬种之一,因为它有着强壮彪悍的身躯,尖锐的爪牙,一旦发动攻击,就会不死不休,而且喜欢吞吃被它杀死的猎物,包括人。所以,这种犬也被誉为最残忍的杀手,成功训练之后就是最优秀的护卫犬,一度是黑手党的最爱,用来宣誓恐怖和权力。
而这只被吉尔伯特?戈登命名为奥本海默的实验犬,智力水平非常高,能够准确识别训练师下达的复杂命令,看似和普通犬没有区别的身躯之中,则蕴藏着远超同类的战斗力,是最合格的黑夜杀手,对付一个普通人类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唯一要做的,就是让那个不识趣的狗仔死得远一点而已。(未完待续。。)
第四十九章弥留之际
世界从来不会因为某个生命的消逝而停止运作,无论死去的是一国总统、超级巨星,又或者……某个狗仔。
不过显然罗威尔?洛克希德不这样认为,对他来说,如果自己的生命消亡了,那整个世界也就不复存在了。是的——只要我在,那就要掌控权力;而我死之后,哪怕地球毁灭,也无关紧要了。
越是这样的人,内心其实会越恐惧,惧怕死亡,惧怕失去,惧怕未知。可惜死亡从来不会因为人的主观意志而转移,它的脚步永远平稳向前,频率不会发生任何改变。
躺在病床上的罗威尔渐渐陷入绝望,尽管他已经完全放下身份,连续三次亲自打电话试图说服甚至恳求李杰,但是得到的答复仍然是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对方的语气似乎永远都是那么平淡,完全听不出是什么样的情绪,到底在想什么,让他无从捉摸。
如果换做以往,罗威尔会坚信对方在待价而沽,这些都只不过是谈判手段而已。
但是现在的罗威尔已经头脑不再清醒,甚至每天都有那么一阵子,或长或短的时间,他整个人都陷入浑浑噩噩的状态,感觉到眼前隐现阵阵迷蒙光亮,却又仿佛一片空灵,偶尔还有圣诗班咏唱的声音。
这种奇妙的状态并没有让罗威尔感到放松,他似乎已经看到死神挥舞着长长的镰刀守在自己床前,静待收割,而自己却无力反抗。
在清醒的时候。罗威尔?洛克希德依旧不愿放弃。拼命转动脑筋想要找出一个治疗自己、延续生命的办法。愿意倾尽所有换取,然而他却很少能够得出有效的结论。而大部分时候,这些思索都会因为突然袭来的神志不清而中断,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醒悟到,自己已经开始有些记忆模糊不清、大脑变得混沌。
他在等死。
这种时候,罗威尔悲哀地发现,那些滔天权势、金山银海财富都没有半点用处,壮观的洛克希德大厦、奢华的豪车专机也都毫无意义。公司的那些个老骨头?他们恐怕只会嫌自己死的太慢了。特别是玛琳?休森那个臭婊子,多半已经准备开香槟庆祝了吧。至于自己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