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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的金发人?”阿吉秀嘀咕道,他心里已经猜测这人一定是一个白种人,要么是西派斯人要么是那美斯人。“这人会是谁呢?”阿吉秀猜不出这会是谁。他的心此刻已经如坠冰窖般冰冷。
阿吉秀道:“母亲大人了?你又怎么逃出来的呢?”
“应该是和永真殿下一道被贝家和周家的联军关押起来了吧。老朽我在城破时,偷偷藏在千羽城的地道中,才幸免逃了出来。”
在得到母亲哥哥没有殉难的消息后,阿吉秀的心稍微宽松一点,道:“对了,幻智上人,你怎么跑到我的前面去了。我可是狂奔了三天三夜才到的这里。我看你此刻身边全无马匹,怎么反而在我的前面呢?”
幻智上人答道:“这永治殿下就有所不知了,这其实是因为我熟悉这附近的道路所致。永治殿下所走的道路都是坦荡大道,这些大道途经沿路各个村镇,因此大道是弯曲绕路的,而我只走羊肠小道,却是直线奔来。所以我反倒先抵达这里。”
在解开了自己心中的这个疑惑后,阿吉秀道:“幻智上人,对不起,我要立马赶回去救我的母亲,麻烦你自己再原路返回吧。”言罢,阿吉秀调转马头便扬长而去。
当阿吉秀回到千羽城的时候,已经是4月24日清晨了。当他第一眼看见仅别数日的千羽城时,他惊呆了。因为此刻的千羽城,已经化作了一片焦土废墟。
千羽城,这个易守难攻的军事重镇,如今竟已变成了一大片的废墟瓦砾,此刻但见到处都是断垣残瓦。除了废墟,就只有遍地可见的羽弗家士兵们的断肢残尸。而,周家与贝家的联军则早已撤得无影无踪了。
阿吉秀步履沉重的走进了这片废墟中,看着自己家士兵阵亡时的惨样,阿吉秀的心更沉了。
忽然,阿吉秀视线落到某一物时,他觉得自己快窒息了,他看见了的是什么?只见一排排十字木架赫然出现在眼前,每一个木架上都钉死着一个羽弗家的士兵。
十字的木架像道路的两旁一直延伸下去,阿吉秀举目远望。他看见了他一直担心的一幕。
那个羽弗家的女王,也就是阿吉秀的母亲,和那些已经死去了的羽弗家的士兵们一样,此刻正毫无动静的被钉在一个木架上。而在这女王身旁的另一个十字木架上,钉着的是阿吉秀的哥哥羽弗永真!
“不!”阿吉秀凄厉的大叫一声,他飞快的跑到前去,连忙将他二人从十字架上弄了下来。阿吉秀的母亲,以及阿吉秀的哥哥,此时都没有了任何生息,生命的活力已经不再显现在阿吉秀的这两个亲人身上。
“不!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阿吉秀绝望的双手抱头,痛苦的大声喊叫,慢慢跪向地面。
阿吉秀的泪水如泉涌般落了下来,他缓缓的沉重的用着自己的双手挖起地上的泥土来。他要将母亲和哥哥葬在这个生生世世属于羽弗家的地方。
初升的彤彤旭日温暖着大地,却温暖不了阿吉秀此刻冰冷的心。千羽城的泥土埋葬了阿吉秀唯一的两位亲人,却埋葬不了阿吉秀此刻心中的悲鸣。阿吉秀长跪在母亲与哥哥的坟前,他只是呆呆的跪着,静静的跪着,仿佛他也成了一座不会动作的坟墓。
“不要太难过了,永治殿下,请节哀顺便。”一听这声音阿吉秀便知道是幻智上人赶来了。
幻智上人道:“西山一带的周家拥有城池六座,领主周平坤,人称为战国第一阴谋家。自他当上领主后,周家三十五年里都没有一战,全凭联姻和暗杀获取地盘。当初永真殿下就是疏忽了他们周家也会发兵进攻羽弗家,所以布置的防范措施出现了漏洞。永真殿下,将主力全都调往了丹红城,所以千羽城兵力薄弱,终究酿成大错……”
“不要说了!不要再说了!”听着幻智上人的分析,看着母亲和哥哥这两个阴阳相隔的亲人的坟墓,阿吉秀拼命的摇头,凄厉痛苦的大声喊叫:“够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了!”阿吉秀猛然站了起来,大步的向废墟外走去。阿吉秀心中想到了帝国精英甄选大会,他要去那美斯做官,有了权利他才能有机会带兵回来找这贝家和周家复仇!
走在废墟中的阿吉秀,不时回过头来望望那两座新砌的土坟。阿吉秀似乎要将这出人生的悲惨一幕烙印于自己的心里。他感觉到自己此刻的身体中,一股滂湃的力量正在填满自己,那,正是仇恨的力量。
第十四章 库娜
亚及亚大陆太阳历1002年5月3日的这天,透蓝的天空,骄阳似火,提前到来的夏天热情包裹着阿吉秀。此刻,阿吉秀一个人把头低的很低的、垂头丧气般的、漫无目的、缓缓走在阿玛斯城的街道上,显然此时他的心情很是不好。家族的惨变还是让他有点意志颓废。
阿玛斯城,一座那美斯王国的重镇,是亚及亚大陆上的那美斯帝国的几个最繁华的大城市之一。城中的街市繁华,商贾云集,到处都可见来自各地的商人以及那些常见的、不常见的各种商品。然而,即使是再繁华的城里,依旧会有破落的一面。阿玛斯城中也有贫民区,而此时心中一片茫然的阿吉秀正走在贫民区内。当他无精打采的转过一个拐弯处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前面好像有点状况,于是驻步观察。
阿吉秀用眼一瞥就明白是什么回事了。前面有两伙人正在准备火拼,一方统一着装穿着深蓝色服装的人,而一方的人则穿着杂七杂八、五颜六色的衣服,只不过每个人左肩上系着一根红色的布巾,看样子两边正僵持着彼此都没有主动开打。若是以前,阿吉秀一定是不会放过这场好戏看的,但如今的他心情郁闷,哪有半点兴致看这热闹,于是只管扭头就走。刚走了没多远,阿吉秀感觉到自己饥肠漉漉,一想到自己老半天没吃东西,应该立即找一个餐馆吃饭填饱肚子才对。于是,阿吉秀胡乱在贫民区内走了一通,找到一个招牌上写着“如意”的餐馆,走了进去。
虽说是贫民区的餐馆,店里倒却也干净整洁,菜肴想必颇为丰盛,只用闻那在馆内弥漫着的阵阵酒香肉气便知。由店里厨子刀勺声和跑堂吆喝声连连不绝,便知此店生意倒也兴盛。阿吉秀一身穿戴华贵大方,店内跑堂的一看便知他肯定是位有钱人,于是热情相迎,带阿吉秀直上二楼雅阁,找了一个靠窗的雅座让阿吉秀坐下。
阿吉秀点了几样店里的特色菜,趁菜还没上来之际,饮着跑堂一开始就端上来到茶水,倚着窗格,看着街上稀稀拉拉的人流,不由回想起自己好不容易找到可以容身之所,现在却不得不离开,也不知见来命运几何,蓦地里一股凄凉之意袭上心头,忍不住一声长叹。”唉——”
这一声叹息引来阿吉秀东面一座的三个人观望,其中一个人的眼光甚是尖厉,两道冷电般的目光霍地在他脸上转了两转。阿吉秀顺势望去,只见此人二十七八的模样,一身黑色着装,身材高挑欣长,一双漂亮的黑眼睛,头发乌黑;浑身流露出从孩提时代起就习惯同危险搏斗的人所特有的智慧和坚毅的神态。阿吉秀心底暗暗喝了声采:“好一个英伟男儿!”那人桌上放着一大盘熟牛肉,一大碗汤,三大壶酒,此外更无其他菜肴。从他们的吃喝便知他们是那种连吃喝都十分的豪迈自在的人。
观察了那人之后,阿吉秀又瞥了一眼那人身旁坐着的两人,那两人也是甚是年轻,年纪较先前那位还要年轻些,两人都穿着一身灰褐色的麻布衣服,其身上隐隐也透有一股豪爽之气。于是,阿吉秀心里颇想结交。但觉得自己这么做颇有点唐突,于是暂且索性不动。先听听对方在说什么,以此好找点话题,方便以后与搭讪相识。
那三人向阿吉秀瞧了两眼,便即转过头去,继续聊他们的话。这三人说话声音极低,楼上其余的人谁都听不见,却唯独阿吉秀例外。阿吉秀天生耳目聪明,再加上学习魔法的小有成就,使他的身体不知不觉产生了变化,五觉较寻常人变得灵敏了很多。于是他听见了他们所说的每一个字。
“头,那批货到了,我们混进去的兄弟已经传出情报,这次的货物总共价值三十万金币。”
“弄清楚这批货的来源了吗?”
“弄清楚了!全都是不义之财,是哈布斯那狗东西搜刮的民脂民膏,他打算把这批货运到蓝宁城去。哈布斯具体要用这笔钱来干什么,我们还不清楚。”
(编者注:哈布斯。全名哈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