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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她现在只能歪着,一点力气也没有。她们七手八脚的上来,给她脱裤子!洛奇这辈子没受过这等奇耻大辱,这笔帐当然要算在寂隐月的头上。是他非要今天吸血,弄得她现在动不了。现在被人扒裤子!
她们合力替她收拾停当,然后将染血的裤子和坐垫一齐卷成一团。把她抬到床上去歪着,这边其她人便各去忙碌,只留了一个圆脸梳双环髻的坐在床边的小凳上,将所带来的东西一字排开,她微微笑着,露出两颗很可爱小虎牙,颊上还有几粒淡淡的雀斑,很娇俏的模样。她的颈上也有一个印,七星印。她冲洛奇笑着说:“主人,奴婢叫紫竹,奴婢教您怎么使这些东西。下回主人就会了。”说着,她拿出一张棉片,从匣子里舀了一勺像是灰一样的东西。刚才洛奇根本不敢看,只觉得她们七手八脚让她窘到家。现在一看,好像是什么东西烧的灰一样的。
“是草木灰,加了益母草的。很干净,也保养。”她看洛奇红着脸发怔,轻声解释着:“把这个放在压平的棉片上。然后对折,穿到这个带子上。带子后头有两个长长的系带,是系腰上的。刚才主人系了一个,若是弄脏了,便换一根。然后兜过去,这样便不会弄脏衣裳了。”
洛奇虽然窘,但还是认真的看她动作。
“今天十三了,不过头几回日子不大准。日后准了,便回回都是那几日。到时主人便不会忙乱了。”她轻轻说着:“这个垫一阵便换掉,不然时间长了不干净。”
“主人这两天别吃生冷的东西,最好也别着凉水。洗澡不能坐了,也别累着了。”她说着,手底下已经很快的做好一个细长的棉垫子:“我给主人做够数,到时拿着就能用了。”
“谢,谢谢啊。”洛奇觉得后脖梗子都烫,巴巴的看着她动作。当女人好麻烦啊,一想到以后月月都这样,还让他取血,越想越生不如死!紫竹给她弄完,便都放在那个小筐里,搁到她的床边的小桌上。然后站起身,微福了一下:“奴婢去熬点姜茶,一会给主人送过来。”说着,便轻轻的退下去了。
洛奇捧过那个小筐,身下垫了东西,她不习惯,觉得别扭。但又不敢乱动,怕一会又弄得哪都是。有钱人才能用这些吧?棉花,含了益母草的灰,棉绸的带子,哼!还有姜茶喝,是自己的幸运呢,还是要说是不幸?她忽然听到门帘子又响,这回居然是他走进来了。他换了身衣服,依旧是白,但襟摆不同。一见他,她明显脸上一紧,又窘又怒。瞪了他一眼,将筐往边上一扔,挣扎着要钻进被窝里去。
他走到床边伸手去扶她,她一缩手却没挣脱,便由着他帮她躺下去。她缩进被窝里,此时一静,觉得肚子有些隐隐坠痛。感觉有凉气在里面窜一样,脖子还是麻麻的,浑身也没力气。她一句话也不想说,闭了眼闷着。她知道他没走,他淡淡的气息一直在她的身边,直到她闻到姜茶的味道。他也没叫她起身喝,她更懒的动。她昏昏的躺着,肚子越来越疼,弄得她根本睡不着。她伸手去压肚子,怎么这样疼的呀?他看她皱着眉,额头泌出了汗,忽然伸手去托她:“起来把茶喝了。”
“我肚子好疼,你把我害死了。”她此时觉得一股一股的凉气飞窜,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她也顾不上呕气了,扯着哭腔哼着。
“把茶喝了就不疼了。”桌上大托盘上,这茶一直热在滚水里,水盆下有个小座炉。所以茶一直是滚热的。她一向很爷,行动爷,举止爷,一笑一嗔之间都像个男人。但是她每每失血之后虚浮无力的时候,还有此时,因为肚子难受无助的时候,便会像个女孩子了。她勉强喝了两口,便觉得胃翻的难受,肚子疼痛引得她浑身发冷,一股一股的揪着她。
“不行,不管用。”她难受得坐也不是,躺也不是:“受不了了,怎么这样疼的呀!”
正说着,这边有人送东西过来,包着绒递过来给他:“月君,手炉。”他伸手接过来,直接给她塞到被窝里去了:“拿这个捂肚子。”他一直给她放到肚子边上,她伸手抱住,感觉那滚热一贴,肚子里的凉气便稍稍不再那么硬揪了。他接着把茶往她嘴边送:“喝完,过一会就好了。”
她乖乖的又吞了几口,病弱人最需要别人的关怀。他的关怀只是因为她是血河,即便如此,她还是觉得,要比一个人孤单的受罪好多了。她好想老爹啊,若是老爹在,就算没有姜茶喝,没有暖被窝,也用不起什么高级的棉片,她肯定会觉得更温暖。因为老爹的关怀,肯定要比他真心一千倍。但就算如此,也是好的。
她看着浓浓的姜茶,吸了吸鼻子,忽然说:“你抱我一会吧?要不是因为你,我肯定不会这么疼的。我死了,你再找……”她的话还没说完,他已经一把将她抱起来。他歪在床边,让她整个人都坐在他的怀里。他用被子盖上他们,他收拢手臂,就这样紧紧的拥抱她。她的脸贴着他的胸口,慢慢闭上眼睛,然后他就听到她轻轻的呓语声:“老爹啊!”
他半睁半闭着眼,眼神变得悠长,每每取了她的血,他就会越加想知道每个表情所代表的感觉。不仅仅是想了解,也想体会。但是此时,看到她哭泣,看到她皱着眉头发抖,突然觉得,他该给她更多的温暖!
影在找到冯鸢这个血河之后,便品尝到了某种特别情绪的滋味。她会发怒,也会轻笑或者大笑,虽然洛奇说她笑的很假。但他知道,影之所以会如此重视冯鸢,是因为她的血里有影想渴求的东西。这东西也许与力量无关,但却让她不能拒绝。所以她任由冯鸢胡作非为,甚至因为一句不辨真假的话就想挖洛奇的眼。根本不在乎他是不是在场!
三年,她用了三年,才品尝到一点点滋味,便已经欲罢不能。但是他呢?不过几次而已,却已经觉得,洛奇真的可以让他知道,什么叫痛,什么叫哀,又或者,什么是快乐!他以前的血河,只能助长他的功力。无法给他这种感觉,失去了也不会可惜,更不会了解什么叫做愤怒。但这个不一样,当他知道有人居然把她差点揍死的时候,他突然有种无法控制的情绪在滋长,这种情绪竟然让他做出了违背常规的事。杀了人,却不收他们一滴血!因为在那一刻,他甚至觉得头脑有瞬间的空白,让他只想杀人,不想增功。当她低声说‘你抱我一会吧?’的时候,他照做不是因为他要满足血河的要求。而是,他很想抱她!
第二十三章 过往
洛奇恍恍惚惚间,感觉又回到了太平镇。感觉看到老爹一身破破烂烂,却是兴高采烈的从巴梁山上跑下来,举着手里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才抓到的兔子。他一边跑一边扬着眉毛大笑:“洛奇,洛奇!老爹是不是很棒?!”那年她几岁?好像只有六岁吧?她欢呼着迎向他,喊着:“很棒,很棒!”她记得那年冬天好冷,他们早就没有存粮。老爹学着镇上的人去打猎,以渡过那个严冷的冬天。那是老爹第一个猎物,为此他葬送了自己唯一的一双鞋。老爹是个书生,识得字,懂得人情世故。但当下世乱,早无科举,百无一用是书生。老爹为了她,生生变成一个合格的猎户。
再后来,她便跟老爹一起上山,他们越来越熟练,学会下套子,挖陷坑,打到的家伙越来越大。她甚至在打猎的过程中,以百兽为师,轻敏如猴,灵捷似兔,狡伏如狼,撕扑似隼。可攀险绝高岩,可下深沟涧底,入水能游,出水可奔。巴梁山为他们提供赖以生存的食粮,让他们一起变得茁壮而顽强。老爹也心疼她,看她越大越像男孩子,他努力存钱,说要盖新房子,给她存嫁妆,不能让婆家看不起。
他说他的女儿天生丽质,虽然自小在山野里逐兽,但生性开朗又善解人意。定会有一个温良的男子将她捧在手心!她当时笑着拍他的背,兄弟一样勾他的肩,她当时还很矮,但老爹佝着腰配合她。她说到时她嫁了,也要带着老爹过去,定不要让老爹孤单终老。
但是她才十一岁不到,巴梁山便不再是他们的乐园。宋成泰带着散兵游勇据占山头,自称宋大将,将太平镇上所有男丁强拉入伍。老爹东躲西藏,还是没能躲过,生生让人带走,带上巴梁山顶。她紧跟着便换了男装,自愿入伍,虽然只是十岁左右,但他们急于招兵,根本来者不拒。说是十五以上,六十以下,分明队伍里还有黄口小儿,白发苍苍!她在军中打听数日,却已经没了老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