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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的导师-第4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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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人也都饶有兴味地看着他。
  “我,”唐远刚刚想说我老师是个大魔导师,忽然之间,想起那天的事,心中一恸。老头,你可以受伤,但可千万不要有事啊。
  不过他已习惯了脸上不流露什么感情,当下只是伸手指指自己的脑袋,“我有这个。”
  大家又都笑了。
  经此一来,监房里的气氛一下子轻松起来,一种让人很舒服的感觉缓缓流动着,似乎经由唐远这根纽带,所有人这些天来在共同的命运之下,心与心陡然之间,再也没多少间隙。
  话题一开,那就收不住了。监房里,罕见地成了联谊会。
  “老大,你在外面是做什么的,怎么进来的?”一位小青年问中年大汉。
  “我么,也就是个小佣兵,因为和一个城主有了点小矛盾,把他挂了,所以就进来了。”
  “哦,神啊,老大,你是,你是,大陆第十大佣兵团团长,那个传奇大剑师克里亚特?”
  “什么传奇大剑师,还不被人搞进来了。”克里亚特淡淡道。
  “哦,神啊,老大,收我做小弟吧。老大,我太崇拜你了,好几千人啊。”
  那是一个轰动整个大陆的故事。——神佑大陆3342年8月,大陆排名第十大的刀锋佣兵团团长,单人独剑,斩杀了多摩罗城五千防卫军队,然后斩杀了身为莱昂帝国大公爵的多摩罗城城主,大剑圣安东尼。莱昂。
  在城主是西瓜佣兵连芝麻都不是的世界,这不亚于十二级大地震。
  现在,传奇人物就在当面,虽然大家不论会武的还是会魔的现在都被废了,可是,监牢里别提多热闹了。绝大多数莫不热血沸腾一番,然后纷纷自我介绍了。
  “我叫尼亚,小法师,偷了魔法公会一批魔晶石,然后进来了。”我靠,一批魔晶石?他不知道魔晶石的数量级就像国家一样,都是论单个的么?
  “我叫迪,我没有老大那么猛,就是砍了个城主的小儿子,再放了把火。烧死了几百个垃圾,然后进来了。”
  ……
  听了半晌,唐远才知道,靠,比起他们,自己,自己那是纯洁到。。。纯洁到上天下地没有任何形容词来形容了啊……
  晕,这都是些什么人啊。
  可是,唐远只是静静地听着,心里只有微笑。
  不论你们是什么人,遇上你们——
  是我的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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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段小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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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是白菜,发于昨日——
  鉴于大家都对这一卷不太感兴趣,我意图把这一卷拖过,直接进入到下一卷。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无法用简单粗厉的笔触描写血腥(这一卷原始名就叫血之洗礼),从上面的第五章看,已经有小孩子过家家的感觉了,所以,与其这样乱七八糟,还不如干脆辣手摧花吧,直接快进拖过,待全书完结重修时再慢慢整它。因为前六卷其实只是主角性格发展的铺垫,其实按正规玄幻小说套路来,整个前六卷是可以直接砍掉的,所以不用担心会对阅读有什么影响,这也是我放心跳过的原因。
  下面是这一卷设定中的几个支点,大家当内容简介来看吧:
  一、人类与兽人的对抗。
  这里,我借鉴了宋元的故事。宋元的交替,与唐宋的交替是完全不一样的。
  在金庸先生的小说里,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个琴棋书画医卜星相样样精通的绝代天才,被他的一个专攻武学的弟子,给搞的很惨很惨。
  如果按优胜劣汰的法则来说,元灭宋是理所当然的。可是,元真的优于宋么?
  不是这样的。
  一个是在生存、生活、生命层面全面发展的文明,一个是只为生存而战的文明。后者,从武力上超越了前者,所以灭了前者。宋是没理由叫屈的,很简单:谁叫你打不过人家?
  可是灭了宋之后它又做什么呢?答案是——
  它开始重复宋的道路。
  因为宋的文明层次比它高。所以当消除了生存的危机后,它自然地晋阶,开始向宋那样进行全面的发展。
  这就好像比赛的两个选手,一个每秒跑5米,可以一直这样跑下去;另一个可以一秒跑10米,但他只能这样跑一个小时。问题是,仅仅跑了一分钟后,裁判说,每秒跑5米的那个,你落后了,所以你出局了。
  然后,这个开始每秒跑10米的同学,胜出之后,就只能以每秒2米的速度开始跑了。
  ……
  从一个没有终点的坐标体系上来说,它真的比被打败的那个优胜吗?
  天知道!
  于是,整个世界的文明,就这样在毁灭与重建中轮回交替着前进。正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
  这个道理,宋元时候,明白的人是不多的,或者说,就算有明白的,他们也没有什么办法,因为个人不可能左右大势。
  可是,现在,在一个虚拟的世界里,一个拥有这个见识的主角,要是再拥有了破坏平衡的能力,他可以做些什么呢?
  二、主角的心性发展。
  在命若琴弦的时候,他开始对自己的生存淡然,当然,淡然不是淡漠。可是,一个对自己生命淡然的人,当他日后拥有了强大甚至是超级强大的力量的时候,会对别人的生命持什么态度呢?
  三、
  要塞方面,成为主角日后第一个后方大本营。在这里,结识了他的第一批生死朋友,在日后,成为他很大的助力。
  下面是章节方面的简单介绍:
  1、主角在冰雪丛林猎杀雪狼的时候,发现他们喝的那种液体其实是这里一种树的树液——因为在冰雪满天全年寒冷的这种环境下,这种树(按现实世界来说,就是可以入药的药材)被灌注的魔法元素很单纯——只有风系元素——所以,药性没有被混乱的魔法元素所遮掩,因此,他的那个可以识别药性的能力,在这里发挥了作用,配制出了一种效力强很多的药液,在他们那个队中发挥了作用。
  2、在正式与兽人撕杀的时候,借助药液的作用,主角这一队伤亡比其他队要小的多,当然,伤亡再小,也是一直在死亡线上跳舞。后来,药液的作用,引起了要塞方面的注意,因此,主角得以脱身,主角的这一队,也得以得到了暂离死亡的机会。
  3、借助要塞外的血盏花(血红色,似凝鲜血而生),主角发明了狂化剂,这种狂化,是强行狂补体内血液而来,能使血液大幅度沸腾,后来,这种药剂也成为战场上的十全保命补血剂。
  4、很狗血地改进了攻击弩,改进了攻(防)城战车,主角的身份,进一步得到了提升。
  5、在一次大战的时候,小唐被兽人方面集合兽人祭司之力,以暴神剑击中,第三十章<;安魂曲未终>;收束这一卷。
  第五卷《要有光》,主角遇到了第一个外挂,踏上强者之路。
  好了,简介就到这里,现在还是问一下大家的意见吧,是要我现在这样慢慢写还是直接跳过,从第五卷写?
  我现在是觉得这一卷许多朋友不太喜欢,写时也遇到了一点难度,当然,难度是可以挺过去,而你们的意见决定这一卷究竟需要我怎么办。
  请一直喜欢本书的朋友,到书评区发表一下意见。这本书是为你们而写,所以,你们有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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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友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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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过的话,就好象缺了什么的!(怨零死神)
  衣服其实是想一直慢慢看下去的,不管是慢还是太虐心还是别的什么,早早看书的时候就已经锻炼出来了。不过不清楚其他人的想法,毕竟任何人也无法代替任何人的,死神、泪水和仁禄……看看大家怎么说呢吧?(化劫青衣)
  我觉得还是慢慢写比较好,跳过去实在是感觉不舒服。(1jie)
  慢慢写比较好,这样的故事才完整。(平凡心啊)
  接着写好,故事比较连贯。(容浦)
  支持慢慢写,跳过就没意思,不好看了啊。(吾无奈)
  为了这本好书的质量,白菜,望你还是慢慢写,不要跳啊。(1jie)
  慢慢来好了,嘿嘿嘿。(专吃白菜)
  哎吖吖~~~我们也做一会大老拉~~~~恩~~这个问题很严峻~~问题一定会有地~但是我们要发展艰苦奋豆的精神~~不要畏惧艰险~~~我们要遇难而上~~决不怕苦~~~但是最后~~还是作者大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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