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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结果是没有一个人提出意见。
任何原本应有的想法和意见,在试用过这种剑以后,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唯一的麻烦就是,所有试过剑的精英搏杀组成员都像中了毒瘾,那些未能领到新剑的成员组,竟然都唆使着各自的上级部门,来讨剑。
为了争剑,竟然有数个搏杀组向最高一级的精英搏杀组发起了挑战。
当然,这些都是好现象。
而不好的现象就是,已经有超过三个魔法信号,传向了兽人那边。也许,确实如小家伙前面的报告中所言,卡其顿要塞,沉寂的太久了。
是要借着这个东风,好好地将它清洗一遍了。
这个行动,是不是要先征求一下小家伙的看法呢?想到这个问题,奥尔特便忽然想起了小家伙之前的那份报告。
既然最终要让他接手要塞,那么也许这次的行动将会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和契机。
☆☆☆
“哥哥,好不好听?”小精灵卡芙拉如一片绿叶般从秋千上荡了下来,双臂轻巧地缠上了唐远的脖子,动作无比熟练。
“我们拉拉唱的歌,当然好听。”唐远嘴角噙笑,低着头微带宠昵地说道。事实上,听小精灵唱歌确实是一种享受。虽然精灵语唐远并听不懂,不过,这并不妨碍他陶醉于其中悠扬的旋律,以及,小精灵那无比清澈的声音。
自从唐远意外地于炼剑过程中从金木水火土的名目领悟到世界的化生之道后,他对魔法的领悟,也忽然地上了绝大的一个台阶。结合以前领悟的能量分级设想,以及生命构造设想,他此刻对魔法领域的理解,已经远超过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人,而达到了一种旷古绝今的高度。
因此,虽然他自己仍旧是个废柴,但这并不妨碍他对小精灵进行拔云见日般的指导。借助精神力的锁定,许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微妙演化,通过一种冥杳的方式,深植于小精灵的脑海。而结果就是,在短短几天内,借助小五行演化阵(这是唐远为之前设计出的那个能量周流系统的非官方命名)的能量周流,小精灵的魔法水平是一天一大步,几天之后几可登天。
更重要的是,因着对自然化生之道的微妙领悟,她的魔法已渐渐脱离了原有正统魔法的领域,而向着一个更高更广的方向迈进。虽然由于时间太短,一时片刻还难以见出什么特殊效果,但一枚拥有神奇力量的种子,已经种下。
在原来的那个世界,有一个词语叫做天人合一,这就是小精灵现在所走的路的方向,而且,她已经初窥要旨。
至于这个世界原本的魔法体系,在现在的唐远看来,那更像是一种与自然的对立。藉着对立获得的力量,固然可以超越自然,甚至于左右自然、独立于自然,但那到底并非正道。在达到一定的程度后,将再难以寸进。只有纳天地于心,将自身等同于天地,不执着于某一端,那才是真正的王道。强大,只能用来守护或破坏什么,对于向天地之间更高的目标迈进,毫无益处。
没有基于绝对规则上的构建,就绝不会获得绝对的不可颠覆的力量。一切尘世间的强大,在“绝对”这个词面前,都会被毫不留情地证伪。
我自己是玩完了,而小精灵,也许可以走到领悟“绝对”的那一天吧。
如是,甚好。
天地生我,更让我稍稍领略其间无穷韵味,待我已是甚厚。纵此刻身殒,亦已无憾。
第二十七章 世事如花落复开
更新时间2008…6…13 12:01:18 字数:2821
前世有鹅毛笔,现在的这个笔,是什么做的呢?唐远轻轻转动着手中那看起来与鹅毛笔极为相似的蘸水笔,悠悠地想。
有多少年,没有过这种静坐观水云的心情了?
案上的油灯静静地燃烧着,微红而夹带着黄亮色的火苗偶尔轻轻地摇摆,一种淡淡的清香从灯油中散发出来。灯油不知是什么材料的脂质,或者干脆地就是什么植物的树液。
唐远忽然想起了前世小时上初中的时候,那时为了省下几角钱,舍不得买蜡烛,而自己动手做个小小的油灯的事情。那盏小小的油灯,陪伴了他差不多整整三年的夜晚,现在想起,一种莫名的温馨涌上心间。
这几日,随着许多思考的展开,几乎是在不知不觉之间,便有了一种笑看风云的感觉。春秋过往,南北人生,过去了解的许多许多,过去经历的许多许多,便忽然之间,像是有了各自独立的生命,悠悠绽放着它们各自的纷华,而他自己,便如同一个刚来到世界,对一切都充满着好奇的孩子,又好像一个已经经历了无数轮回的老人,可以澄然地,不夹带任何别样的情绪,静静地观看着一切,兴味地品味着一切。
想起小时家里很穷,虽然不至于穷到揭不开窝的地步,但确也紧巴巴的。而那时,大概是从四五岁一直到十一岁上初中的时候吧,自己经常跟着村里的一些小姑娘去野外地里挑菜,便如花荠菜啊什么,回来让妈妈给拾缀一下,倒也能凑成一盘,而用它做的饺子,在弟弟妹妹出生后,更是让他们嘴馋。那时的天空,好蓝好蓝。整个世界,都好像一大块透明的琉璃,略无瑕质。
还是初二的时候吧,邻桌的一个小姑娘经常坐到自己的身边,问他一些书本上的问题,却也从来未提到其它。只是在缀学之后,给自己寄来了一封信,讲了许多她家里的事情。信末以一种微带羞涩的语气问他,能不能经常写写信给她?
后来,是高中的事了。一次,父亲来学校探望自己,临走的时候,忽然从背着的口袋里拿着了一个小包,解开一看,却是一双皮鞋,递给他后对他说,娃,以后穿这个吧,我听村里的阿东说,穿布鞋,人家会笑你。而那时的自己望着父亲脚下那已经看不出原本颜色的解放鞋,一刹间,眼睛有点酸酸的疼痛。
然后呢,然后就是城里的月光城里的风了。走出校园,才发现,原来,有机会坐在那简陋的课桌前,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当去了工地的第一个夜晚,对着那圆圆皎洁的月亮,看着自己布满了水泡的手,感受着身边吹过的无言的风,心里,一片茫然。
再然后呢,就是认识她的事了。那之后,自己命运的轨迹,忽然发生了极大的变动。仅仅几年间,就成为一个跨国集团的地区副总裁,比许多传奇小子的发家史,似乎更具有传奇性。
而事实上,和她在一起的前几年里,除了感情真的很好外,两人的生活其实实在算不上什么精采,和她比起来,自己是那么土的一个人,什么都不会。
于是在她的潜移默化下,学了钢琴,学了绘画,学了欣赏音乐,学了品茶品咖啡……可是这些都是如蜻蜓点水般,浅尝辄止,自己更多的时间,还是花在了公司的事务上。看着一件件规划在手里完成,那才是更令自己感到适意的事情……
再后来,就是两人分开后自己忘情地工作吧。
再后来,就是晋升总裁之际的敦煌之旅了,也就是那一次的出游,彻底改变了一切。
再后来,就是这个世界的事情了。
重生以来,自己一直就是抱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虽然说许多事心中自有主张,但更多的事,或者干脆地说自己总体的命运轨迹,却是随波逐流。那是一种在命运的神秘莫测之下,对自己所产生的最彻底的怀疑吧。
这么说来,自己其实也是挺自傲的一个人。不愿意有任何东西挡住自己的视线,就算那是上苍。而一旦遇上了最彻底的蒙蔽与拨弄,自己便做了个心虚的胆小鬼,没有甘于事实,也没有反抗现实,而是隐隐地选择了逃避。
其实那时的选择也可以理解。毕竟,自己原来的那个世界上,许多人包括自己在内,毕生所做的事情不过就是让自己活得更好,而一旦这个目标消失,整个人便失去了方向。便如同华夏古代的那些至尊,当他们站在世界的最高端的时候,往往不是耽于花酒美人,就是迷于炼丹寻仙。让世人迷惑不解中,大叹其荒唐。其实,那只不过是他们已经过早地实现并且超额地实现了其他人一辈子也达不到的目标罢了。
其实,就算重生在这个世界,自己的运气也是很好。虽然似乎布满了波折,但一直遇上了些非常不错的人。仅仅欣赏着他们,便已让自己大受启发。
这一世的父母,自是不用多说。在自己的心中,他们的形象已经和前一世的父母重叠。自己的两世,都遇上了“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句话里面的父母。人生之大幸,莫过于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