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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风奇侠-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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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名,有人为利,而我呢?可能就是那种为了利益而活着的人吧!苗可可是对我横挑鼻子竖挑眼,说我尽想好的,自己不干活,让他们累个半死!她也再也不是哪个过去羞涩的女孩子了,商场也是个磨炼人的地方,现在的苗可已经是个婷婷玉立的美少女了,屁股上成天跟着几个护花使者,可是以我的来看她似乎一点都不感到为这些烦恼,依然应付自如,她的眼界也真是太高了,如果是过去的我,恐怕她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时间过的可真是快,人的变化也真是很大,每次想到这些,总是不由自主的苦笑一下,也不知道将她带入这个是非红尘是否是对,可是一步步走下来,唯有坚持。即便是错又如何?在我的眼中,生命本来就是一场毫无意义的过程,而我们的意志在这里面一点点作用都无法起。
  现在闲暇之余,我也会想到庞小萌,这是我到目前为止唯一感觉到遗憾的女孩子,她给了我五十万的资金,才让我渡过了前段时间的狼狈境地。虽然金钱在我的眼中也不过是一种工具而已,可是她给我的感情恐怕我也无法再给她什么回报了。想到这些,我只有拿金钱来补救了,我将自己经营的公司的百分之十的股份转让给了她,已经交给她了股权证明,一封信也随之到了大洋的彼岸,虽然我知道她不在乎这些钱,可是我能够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既然已经决定将公司股份化,我索性给林子祥和王长行各划分了百分之十的股份,因为苗可是跟着我最早的一个人,我给她也划分了全部资产的百分之十五的股份,剩余的百分之五十归我所以。当然给他们的条件是必须在这个公司十年以上他们才能够领到这些钱,否则的话一分也都不能拿走。这样一来他们几个的劲头就更积极了,虽然我这样一来就会损失将近一个亿的钱,可是我毕竟不是只在乎钱的,我要的是一个像一个国家一样的大型企业,挣钱只是我经商所必须得到的一些成绩罢了。当收到我这个决定的时候,苗可他们几个都非常吃惊,我知道那是因为突然自己从一个穷小子到了一个百万富翁,给以前的我也是会高兴的不得了。
  不仅如此,我还要求林子祥提高我的公司员工的工资,与他们从事的行业里,我要让我们的工人在本地区是最好的,在全国也是顶级的!我要让给我干活的工人觉得在我这里工作是一种荣幸,让我们的企业因为能够提供这么好的待遇而让其它老板汗颜。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要保证我们的收入的前提之下。不过就现在的利润空间来看,工人工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所以我也有胆量作这样的决定。
  此举一出,果然引起了内部和整个社会的一片哗然。内部的员工当然都是个个兴高采烈,他们也愿意为公司付出自己的劳动,视企业的利益为自己的利益,如果我的企业不好过了,他们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真正是互相依存的关系。而社会上的其它人也都非常惊奇,工人都是羡慕的眼光,老板也都被迫涨自己工人的工资。我也需要这样的效果,因为我也需要走品牌道路了。
  企业的规模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这都是必然的,只是我将它们的速度加快了而已。最终受益的必将是我们全体,包括我个人。我之所以能够做的这一点,一来也是因为我在乎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二来我需要的是考验我的智慧而不是单纯的赚钱。如果一个人总是走别人走过的路,吃别人嚼过的馒头,那样又有多少意义可言?我的商业之道,就要力求与众不同! 
 
 
 
  
 ~第四章人间正道~
 
  终于忙过了一阵子,大楼也已经竣工,我也只是在后面默默支持,很少在公众场合露面,看着他们几个在竣工典礼上的表现,我躲在台下却没有一丝想上去的意思。不管现在有多少繁华,总有一天会落尽,我现实,所以我也感觉不到有多少遗憾在心中。
  到了这个地步,公司的主线才慢慢变得清晰了,要做就要做最好的!我暗中让林子祥出资一次性捐给了市公安局五百俩摩托车,以供他们平时出勤只用,我这样做当然也是有目的的,自从哪里开始再也没有人来到我们的饭店里面捣乱了。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不可避免的要涉足这些地方,有了警察的背后撑腰,街头的那些小混混怎么能够有胆量还来闹事呢?当然这也是在我们强大的经济基础上才能采用的方法,不想坐以待毙,就只能主动出击,最好的防御就是反击!
  由此一来,其它的商家也不敢再轻易就压制我们了,反而和我们达成默契,势力代表一切。各项事业这个时刻才真正到了发展时期,因为前期的工作也仅仅是为了将来做的准备而已。我们已经形成了完备的饮食网络,通过个个位置的连锁饭店,还有物流公司,让进来的原料到了最低的成本。同时,给几个大的公司还有建筑行业提供工作餐,这都是要物流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因为他们是商品和客户联系的桥梁。同时物流业务也不单单是经营我们自己的餐饮,同时可以给别人提供服务。我们已经建立起来这样的网络和规模,自然要把它的功能发挥的淋漓尽致。王长行组建的网络服务也在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现在已经不仅仅靠电话联系业务了,公司内外都同时使用这他建立起来的网站,顾客、我们、还有业务工人同时可以使用这套系统为自己服务。
  随着名气的提升,我也考虑到了现在该到打出自己的品牌了,于是将餐饮、物流、以及公司总部全部起用“誉风”的名称。誉,有赞扬的意思,也还有其它的意义,可是此时此地却无法再说。风,自然是取我的名字之中的风了,天际来风,雄壮而且细微。
  虚幻于现实也仅仅就是一步之遥而已,看着我的公司,以前自己连想都没有想过会有今天的地步。经过这些日子的忙忙碌碌,当一切步上正轨的时候,还是发觉自己的孤独。闲来无事带着苗可上街去溜达,虽然在别人的眼中她是高贵的都市丽人,是手握大权的经理,可是在我的面前她却只是个无比柔媚的女孩子而已。每次当我出现在她的面前,都能感觉她眼中烧热的热情,我知道那是什么。有人说女人爱一个人从崇拜他开始,苗可现在的样子我也知道是什么样的意思。自从她们几个一个个因为各种原因离开了我以后,我似乎变得泛情了很多,不在乎是否有爱,只在乎在生活之中是否有快乐。既然她不拒绝我的邀请,我自然也不再抗拒什么道德,什么未来,搂着她欣然而往。
  当我们逛累了,正巧走到了一家古朴的中式餐厅“异香居”,自己餐厅里面的饭菜吃惯了,我突然想换换口味。两人就信步走了进去,我向来喜欢坐在靠近窗户的位置,这样可以一边吃饭一边观赏外面熙熙攘攘的景象。看着外边来来往往的人,虽然不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可是却让我能够感觉到自己还是活在这个红尘之中,这种感觉,我觉得非常舒服,这就是“生”的感觉,活着的感觉!
  饭店里面的人很少,也许是地点过于偏僻,也许是饭菜的价格偏高,也许是饭菜的品质不太高,我心里猜测着,一边和苗可说着话。服务员也少的可怜,有一个非常漂亮,我心里暗自为她惋惜,怎么能干这个呢?看她眼中隐约有一丝的忧虑。本着非礼勿视的思想,况且苗可也在旁边,我也不敢去多看几眼。就寥寥几人,我们坐了很久,等待的都快不耐烦了,终于哪个女服务员端上了我们刚刚点过的一份“西红柿炒鸡蛋”。我和苗可两人都点了一些家常菜,也就是平时就吃惯了的几种。在我的观点里面,这些菜都是可以很轻易的做出来,可是因为平常所以我们品尝的机会才是最多的,哪个好哪个差一吃就能够知道。越是简单的,要想做出自己的特色来也就是越难的。市面上的饭店饭菜多数都落入俗套之中,也仅仅是能够吃而已,根本谈不上美味,包括我们经营的哪几家都是平常的饭菜而已。
  我和苗可也没有多客气,已经是那么熟悉的人了,自然毫不在意就动筷子了。当一块鸡蛋入口,我刚刚嚼了两下,一股醇香之味就散发出来。我从来不知道鸡蛋里面还能够隐藏这种味道,在没有破坏原来鸡蛋味道的情况下融入了其它的味道。一般我所吃到的这种菜,不是西红柿的酸味就是鸡蛋的一股味道,就看那种放的更多了。可是这盘菜确实味道与众不同,原料虽然是在一个锅里出来的,可是各种味道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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