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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机变 第04~05天作者:金英-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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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正在犯愁。我喜欢当警察,可我又不能扔下公司不管,你说我该怎么办?” 
      这个主意就太难拿了点儿,尤其是替别人拿。“你是怎么想的?” 
      “你愿意让我走吗?”庄美容反问。 
      “当然不愿意!”上官马上又加了一句,“咱们队里谁愿意让你走啊!不过,大主意还是得你自己拿,这可是人生的重要关头。” 
      的确,对于庄美容,这真是个人生的重要关头,所以不论他现在选择哪个,他都会难过。“我,真的觉得太难了,真是的,怎么会出这种事。”他使劲地捶了一下脑袋。 

      “都过去了。”上官温言相劝。 
      “可后遗症都留在了我身上。” 
      “瞧你,别人想当大老板当不上,杀人放火的都有,你倒好,放着个大老板却喊愁。” 
      “我有时真想让给别人算了,我还是想跟你……你们在一起,每天办案子,忙忙碌碌,多快活。好不容易有个休息日,一头栽到床上睡到大天亮,起来吃一碗炸酱面,喝一罐啤酒,多爽。做老板有什么好,我父亲每天都要出去应酬,要见那么多讨厌和不太讨厌的人。想一想真的很烦,上官,我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人,有一份工资,有一个老婆,有一个小房子,再有一双儿女,我就够了……当老板,我从来都没想过。” 

      “从现在开始想嘛,做什么不是做。” 
      “你真的想让我去做老板?”庄美容看着上官。 
      “你没得选,你生下来就是庄竞之的儿子,人生在世,有些事是没法改变的,有些责任也是没法推卸的。”这些话,其实已经为庄美容选定了他以后的路。 
      唉!庄美容颓然地靠在椅背上,“看来,我们马上就不是同事了。” 
      “可还是好朋友啊!” 
      “真的,你还当我是好朋友啊?”庄美容眼一亮。 
      “不光是好朋友,还是好哥们儿。以后发了财别忘了我。” 
      “哪能呢,忘了谁也不会忘了你。” 
      “哟!”上官叫了一声。 
      “怎么啦?” 
      “方队呼我,让我回去呢,走,一块儿上去吧?” 
      “算了,改天吧,你忙吧。” 
      小方说:“我本善良。”然后看着上官,“猜猜,这话谁说的。” 
      “不是有一部电视剧叫这个名字吗,温兆伦演的。” 
      “我不是说电视剧,我只是觉得奇怪,她居然也能说这句话。”小方的表情是复杂的。 
      “谁呀?” 
      “乔烟眉!” 
      上官听罢扬了扬眉没说话,把手握成拳头放在小方鼻尖下,然后慢慢张开五指,手心里,是一颗子弹。 
      “哪来的?” 
      上官说了她上午跟杨小玉她们逛街时遇见的一切。“如果是你,有人在追着杀你,你会怎么样?乖乖等死吗?” 
      “当然不会。” 
      “那只有一个办法,以暴制暴。” 
      “其实,我对乔烟眉并无成见。”小方转着乔烟眉用过的那个茶杯,“我那样对她,只是想逼她说出真相。” 
      “那你就该对她好点和气点,她可不是一般人,你那种态度她会说吗?”跟乔烟眉有过一席谈之后,上官对她的看法全变了。凭直觉,她认为那个女巫是善良的。 
      “我只是希望她会。她现在危机重重……”小方拿过那个审讯记录,“这也是两个想对她下手的人。” 
      “何以见得?” 
      “因为他们招认自己去抢劫。他们可以不招认,他们身上带的只是两把小刀,谁规定逛商店不许带刀?有吗?没有。何况他们的抢劫并没有形成事实,法律根本就无法判定他们有罪,他们却招认了,为什么?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们想隐瞒他们真正的企图──刺杀乔烟眉。还有乔烟眉,为什么对方还没动手抢劫她就先发制人呢?既然出手,既然摆明了是见义勇为,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反而悄无声息呢?也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那两人是冲着她来的。她不想暴露这一点,更不想惊动你,因为她早知道你跟在后面。” 

      “你说的对,她现在的处境很危险,某个人,要置她于死地。” 
      “你认为会是谁?”小方问。 
      “我觉得,不会是江远哲。”上官分析道,“如果乔烟眉手里有江远哲想要的东西,那江远哲绝不会置她于死地。他盼着她长命百岁还来不及呢。” 
      “那就是说,乔烟眉身上一定还有另外一些让某人害怕的东西,他们要杀人灭口?” 
      “对,我也感觉是这样。” 
      “乔烟眉身上到底有什么呢?” 
      小方和上官头对着头,苦思冥想,忽然,小方看着上官说:“你眼角都有皱纹了。” 
      “讨厌!”上官有点儿生气了。这话撂给哪个女人都得急。 
      小方笑了,“我开玩笑的,我真正的意思是下班了,这些事明天再说。赶快回家吃点好的,洗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要不脸上真的就长出皱纹来了。” 
      “好吧。”上官站起来拎上包出了大门,才想起有件事还没跟她的方队说呢,她又折回去,办公室已经没人了,她跑到楼下,正好看到小方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慢慢地走着,她刚要叫,却顽皮地一笑,悄悄地跟在小方背后,她今天倒要看看他们年轻的队长有什么夜生活。 

      小方进了上官上午吃面的铺子,要了一碗面,他是单身汉,陆薇若不来找他吃饭,他就一个人胡乱解决,上官想起自己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晚饭的情景,不由为方队感到“凄凉”,他跟陆薇谈恋爱7年了,为什么总是不结婚呢?他俩也都不小了。现在倒好,陆薇也不见了,一想到这儿,上官就急了,觉得应该马上告诉方队陆薇的消息,她正要走过去,小方吃完饭了,面铺昏黄的灯影打在他脸上,使得他看起来特别的英俊,特别的生动,像一串音符,只要随手一拨,就是一曲美好的音乐,尤其在这秋风荡漾的晚上,更让人遐想。有两个吃面的小姑娘面都不吃了,死盯着他看。上官悄悄笑了,她每天面对小方,没觉得他有多帅,想不到他居然能倾倒一片。 

      小方出了面铺,加快步伐,走了一阵后,进了一家花店。花店里的小姑娘笑得比花还美。 
      “请问您需要什么花?送给谁的?我们这里有澳洲的剑兰、巴西的百合、法国的郁金香、日本的康乃馨……” 
      上官听得暗暗摇头,这丫头净是瞎说,别的花姑且不论,这郁金香可是荷兰的国花。 
      小方说:“我送给一位朋友。” 
      “请问男的女的?” 
      “有区别吗?” 
      “区别大了。”卖花的小姑娘说,“送女人要送玫瑰百合什么的,送男人呢,要选剑兰马蹄莲。您看您要选什么?” 
      这时,门外的上官也支起耳朵,迫切地想知道小方送花给谁。 
      “那就玫瑰吧。”小方说。 
      “噢!”卖花的小姑娘以为自己明白了,心神领会地:“是送给女朋友的。” 
      “不,不是,这个……”小方结结巴巴地想要解释。 
      “我明白!”小姑娘笑眯眯地说,“你放心,一切交给我,包准给您办得妥妥当当,让你一百个满意。花篮还是花束?” 
      “花篮好还是花束好?” 
      “那还用问,当然是花篮好,大方又显得有诚意。包您一步到位!”小姑娘已经认定小方是拿着花篮去求爱了,他那么年轻、那么英俊,肯定是。“您现在就要吗?”她热心地问。 

      “不,我明天才要,今天先订好,明天上午我过来拿。” 
      “好的,来之前二十分钟给个电话,我们给您现装,一切都是新鲜的。给,这是我们花屋的名片,我叫小花,您打电话找我就行了。我是这儿的老板。” 
      “哟,这么小就当老板了。”小方顺口夸奖。 
      “混口饭吃呗。”小花老板谦虚地。 
      “那好,那就拜托了。”小方转身要走。 
      “哎,稍等。”小花从玫瑰丛中抽出一枝,“送给您的,谢谢您的光临。” 
      “噢!”小方接过玫瑰,脸上荡漾出一种温柔的笑容。他走出花屋,拿出手机,“喂,你好,是你吗?我,小方,你明天有空吗?我想你……不,我是说想去看看你。我……” 

      上官看到小方脸上的温柔越来越浓,眉目也越来越生动,他打给谁的?会不会是陆薇?肯定是!还有那篮红玫瑰,除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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