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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准备离开的那一天傍晚,我等在你必然会经过的那条小路。
我的手紧紧攥着路旁长椅上的把手,几乎是把那个把手揪下来的力道。
你终于走过来了,一个发旧的围巾,一个上面印了某个冷饮店标志的双肩包,你走起路来依然很快,头微微低着,仿佛有什么心事。
我鼓起了这辈子最大的运气,站在你面前,和你打了一声招呼。
你茫然地扫了我一眼,看到我后,随口说:“问路吗?枫林园在那边……”
你随手指了指,就匆忙离开了。
t大的校园很大很美,每年暑假都有来参观它的后花园的各路中小学生,这里也时常有前来游览的普通人,可能有过不少人这么问路,你已经习惯了吧。
后来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坐火车去b市,去t大,没想过和你说话,只是单纯地站在你的宿舍楼下,看看你,看看你忙什么呢,看看你好不好,看看你是不是依然永远不会穿裙子,看看你是不是依然舍不得去打荤菜。
我那个时候也会努力学习,我想考t大的研究生,就这样过了两年半忙碌的大学生涯,我如愿以偿,考上了t大的研究生。
我心里模拟了无数次,想着这一次我要走到你面前,想着该怎么向你坦诚我对你的心意。
你接受也好,不接受也好,至少我应该为自己奋斗一次。
可是再一次来到你宿舍后,我看到了什么。看到了霍晨就站在你身旁。
他拉着你的手。
我几乎每个月都会来这里一次,每一次都能看到你,我不知道霍晨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你们又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只知道当时自己站在那里,就好像无意中踏上了传送带上的震动区,下面有一个发电机嗡嗡嗡地响着,我耳鸣眼花脑中空白,在那么一个瞬间,整个世界都仿佛和我脱节了。
我当时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因为有一个女孩好奇地看着我,关切地问我需不需要帮助。
我摇了摇头,谢绝了她的好意,缓慢而艰难地走到了紫荆花旁的石凳上坐下来。
我远远地望过去,看到你用依依惜别的目光望着他,当他说了什么后,你低下头,白嫩的脸蛋上泛着红晕。
我自己都可以感觉到自己心底冒出来的各种阴冷的可怕的想法,我盯着霍晨,就好像盯着我宿世的敌人。
那一刻我特别恨他,就好像他抢走了本来应该属于我的东西。
我恨你,也恨我自己。
我把t大的录取通知书撕碎了,扔在了你宿舍楼下的垃圾桶里。
我大病了一场,病过之后,开始沉迷于游戏之中。
这个堕落的时光很快结束了,我是时候离开学校宿舍了。
毕业后,我开公司创业,我急切地渴望着成功,后来事业总算步入正轨,我歇了口气,歇了口气的同时,我忍不住想去看看你。
坐了十九个小时的飞机,到达了你所在的城市,我花了几天的时间才渐渐搞清楚你的住处,可是在我终于等到了你的身影的时候,却看到你握着电话,在那里哭得厉害。
其实我真得恨霍晨,我不喜欢你们在一起,可是看到你现在这么难过,我又恨不得揍他一顿。他怎么可以这么不珍惜你呢。
我还记得,当时你眼中浮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的痛苦和绝望,那是平常总是很沉静的你很少有的。你艰难地说,和霍晨的这一场恋爱,你积攒了四年的勇气,可是和霍晨的分手,却消耗了你这辈子的爱。
我在这个时候,忽然有点不敢看你的眼睛。
那次的美国之行,让我彻底绝望了。
我开始反思一件事,对于你来说,我是什么,对于我来说,你又是什么。
你是我从十三岁少年懵懂时候就无法挥散的梦,是我无数个夜晚的牵挂,是我的目光不由自主会停落的地方。
十二年的时间了,你在我心里扎根生长,已经附着在我的血脉中,刻在了我的骨头里。
可是我呢,我对你来说,只是回首间看到的一个路人甲,路人乙,往深了说,是高中时候同校不同班的校友,是十二年前逼死你母亲的帮凶。
无论是哪一种,即使你能想起我,也都不是什么太过愉快的记忆吧。
从西半球到b市,是十九个小时二十分钟的飞机,我一直睁着眼睛,定定地望着前方的座位。到达b市的时候是个早上,我打了一辆车直接去了中关村的公司。
公司两个和我一起创业的伙伴看到我那个样子,吓了一跳。
他们说看到我当时的样子,以为公司破产了,爹死娘死,家破人亡了。
我对他们笑笑,说其实没什么事儿,一切都好。
我努力地把你忘记了。
因为我知道,记着也没用,你就是你,我就是我,我们是永远无法交叉的平行线。
我的公司越办越好了,生意蒸蒸日上,引来了天使投资,开始将营业的范围扩展。那个时候公司已经有三四百人了,在互联网上都小有名气了。
我和我的同伴野心勃勃地策划着,开连锁,将电子商务的范畴再扩张,做网上的b2c和c2c,以后还要上市。
那个时候虽然也就二十五岁,还很年轻,在经历了灭顶的绝望后,我开始觉得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是我不敢做的,失败了又怎么样呢,我还能爬起来。这个世上,再也没有比十九个小时飞机路程的遥远地方,艳丽的枫树下那个你轻淡疏远的拒绝更让我感到痛苦的事儿了。
那一年,你回来了,你开始相亲,也许你想结婚了吧,不想孤单下去,于是相亲结婚。
你就是我的魔障,是我逃不脱的魔障,我再次沉迷其中,无法走出。我不知道你到底相亲过多少次,也不知道你是否记得曾经那些男人的面孔,当然更不知道,你是不是还记得那个笨拙的我。
不错,我是这么的可笑和幼稚,竟然用这么低劣的方式出现在你面前。
在我出发去做这件幼稚荒唐的事情前,我对着镜子看了自己很久。
其实在很多人眼里,我长得并不难看吧,但是我知道你并不喜欢我这种。
我观察过那些和你有过第二次见面的相亲男,他们都无一例外有一个特征,戴着眼镜,斯文,秀气,含蓄,平和。
也许在你的内心深处,这样的男人没有什么攻击性,会让你更有安全感?
不要奇怪我会这么揣度你的内心,因为这些年我也会读一些心理学方面的书,大概明白,也许当年的事情对于只有十三岁的你来说,其实无异于一次暴力事件,从而让你对充满力量感的男人有所畏惧。
我非常可笑地对比了下,霍晨,虽然个子高,但是却白净斯文,而我呢,也许五官过于深刻,并不太爱笑,话不多,于是就会给人一种冰冷疏远的感觉,甚至会让人有深沉感?
不过不管结果如何,我还是决定让我自己成为无数备选品中的一个,去经过那个会被你扫描的传送带,看看是不是会有哪怕一丝的希望。
也许你已经不记得了吧,毕竟你交往过那么多的一面之缘甚至两面之缘的人。可是我却记得非常清楚,那是一个周六的下午,我们见面的时间是下午两点钟,一家茶馆。
我其实早早地就到了,不过却没有去那个茶馆,而是在外面徘徊了好长时间,看着接近我们约定时间的时候,才走过去。
你显然有点赶时间,黑长的头发被风一吹,不像平时那么顺滑。你一边用手指理了理长发,一边笑着和我说话。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你对我笑,虽然那个笑并不算真诚,我还是觉得很好看。
第18章 遗嘱
我记得特别清楚,你当时上身穿着一个白色的长衫,前面没有扣子,套头的那种,料子挺括,腰部收得恰好到处,非常别致的半领,鸡心领边缘缀了一些细碎的小珠子。当时是夏天,可是你却能给人一种清爽舒服的感觉,就好像风吹过湖水带来的那种沁凉。
那一天,当我说话的时候,你侧着脑袋,对我笑,让人心里特别喜欢,就好像你是多么认真地听着我说话,是打心眼里感到愉悦。
可是后来我就发现,其实你根本没怎么听进去。
后来你问了我那个问题,我竟然傻乎乎地说,你可以看看我的企划书。
当时你笑了,笑出声来,笑得眼睛里都是星星。
我脸上发烫,心脏狂跳,身体几乎不受控制,就好像坐在那里的那个人是一个驱壳,我在那个驱壳里看你,而你看着那个驱壳。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嘴拙的人,在别人面前,我并不是这样子的。
我和别人相处�